撼路者降价8万真的假的:关于新疆治理的战略与战术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34:44
关于新疆治理的战略与战术问题
作者:湘土人  发表日期:2011-8-1 21:01:00
   
    5年前,我开始着手在思考和研究这个问题。也是5年前,我开始在各伊斯兰教论坛、维吾尔在线论坛与回族穆斯林同胞以及维吾尔族同胞交流,并略读了《古兰经》,这几年,也特别留意中国古代治理边疆少数民族的经验,以及欧洲、美洲与移民、宗教的问题,鉴于这两天,新疆喀什又发生数起暴力事件,我将这5年思考的一些结论予以列出。
  
   战略方面
  
  一、应认识到我们治理新疆的辉煌成就。新中国的60年是中华3000年历史上对新疆控制得最好、最全面、最彻底的时期。我国对新疆的控制,开始于汉武帝西征,称西域,清朝左宗棠进新疆平叛,建省,改西域为新疆。从汉朝到秦朝2000年,中国强盛时,新疆就归顺;衰弱时,新疆就叛出。即使在最强盛的汉、唐、清三朝,我国对新疆也只是军事羁縻控制,也就是说,仅仅是军事上的控制,而无政治、文化、经济上的控制,汉人也仅仅是以军人的方式在新疆少量存在。而在今天,短短的60年,我们对新疆就有完整的政治、军事、经济上的控制,以及一部分文化上的控制,汉人已经大规模在新疆定居,这是远远超越过去2000年的成就。
  
  二、应认识到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是地球上最强的两种文化。从历史上来看,汉文化经历了2000年的无数入侵依旧保持它的特征,并且让无数个入侵者汉化;同时,伊斯兰文化从诞生的那一天起,以暴风一样的速度迅速同化了无数种其他文化,包括伊朗和新疆的土著民,要知道,他们以前是信祆教和佛教的。而一旦某地被伊斯兰化,他们极难再改宗其他文化,历史上唯一伊斯兰改宗的例子,恐怕只有伊比利亚半岛了。
  
  三、应明白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之间无法同化对方,要放弃纯粹依靠教育来改变穆斯林少数民族的幻想。 虽然汉文化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强盛的世俗文化,而伊斯兰文化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强盛的宗教文化,必须要认识到,两强之间不能互相同化,伊斯兰不能同化汉人,汉文化也不能同化穆斯林。
  
  以回族的600年历史以可以证明,无论中国用多么强大的方式去同化因元朝征服而在中国定居的来自中亚“色目人”,无论这些“色目人”因与汉人通婚而在相貌上变得多么像汉人,他们的宗教信仰从未改变过,他们的文化基因始终是伊斯兰的,他们形成了中国“回族人”,他们始终把沙特的麦加当做他们的灵魂归属地,而把穆罕默德当做他们的圣人和先知。
  
  当然,华侨到东南亚600年也是如此,无论印尼以及其他国家用多么强大的方式来同化汉人(华族),其结果也都是失败的。
  
  如果我们不能正视伊斯兰教的文化力量,而存在唐太宗所谓的“有教无类,夷狄亦人也”的轻率想法,而希望用教育去改变他们,会陷入非常错误的困局。
  
  四、应认识到在开发新疆的过程中, 冲突是无法避免的。亚欧大陆不是人烟稀少、文化落后的美洲,也不是无人居住的火星,而是历史非常悠久,文明程度非常高,人口密集的古老大陆,对亚欧大陆上任何一块地方的开发,外来文化与本土文化的冲突,外地人与本地人的冲突等等,这些冲突是无法避免的,这是民族融合与文化融合过程中的绕不开的过程,也是无法避免的,也是必要的。
  
  五、应完全抛弃苏联式的民族自治模式。事实证明,苏联人的民族自治模式是完全失败的,苏联崩溃以后,俄国人在中亚的穆斯林加盟共和国全部独立,俄国自彼得大帝开始400年以来的领土开拓瞬间归零。俄国人本身是文明相对落后的,他们从来没有融合过任何其他民族,他们的本身的文明都是从欧洲和拜占庭的中亚引进的,因此,苏联模式应予完全放弃。
  
  六、应明白解决新疆问题的唯一且最终的结果,是在汉人与汉文化占主体地位。我们不应该讳言中国是汉民族占主体地位的准单一民族国家,汉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代表,其他文化是从属文化。这是中华13亿同胞以及全地球70亿人民都应该承认的客观事实。
  
  纵观中国3000年历史,若国家是一个乔木型,汉人占多数为树干,少数民族占少数为枝叶,中国就是盛世;若国家是一个灌木型,甚至于某一个地区是灌木型,汉人处于少数的劣势、甚至于不明显的多数优势,则是国家分裂动乱和黑暗时期,如汉朝崩溃后的五胡乱华,如唐朝崩溃后的五代十国,契丹辽、党项西夏、女真金。要彻底解决新疆问题,只有让新疆人口的民族比例接近与全国的平均民族比例,才能达到长治久安。
  
   战术方面
  
  七、发展新疆是稳定新疆的最佳方式。从中国3000年历史来看,只有农耕的汉人能够长期大规模居住地方才能成为中国稳固的版图。新疆、西藏、蒙古这些地方之所有没有如河南、河北、四川这般稳固,就在于这些边疆地区无法进行耕种,无法长期维系大规模汉人的居住,以至于中国强盛时他们以军事战略区域归顺,而衰弱时则以外国身份叛出。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汉人不再依靠农耕而生存,但却与经济发达与否密切相关,沿海人口之所以如此密集,就在于经济发达。若新疆能发展出与沿海一样发达的经济,那么新疆就的外来人口就会大大增加,从而稀释本地民族成分。也能让本地人找到工作,得到相对丰厚的经济收入,可以缓解短时间内因失业而导致的严重暴力倾向。
  
  八、要把暴力的控制在治安水平之内。前面说了,在对新疆的开发过程中,完全消除暴力是不可能的,但要控制在治安水平之内,不能出现大规模的以民族仇视为目标的暴力行为。因为,若发生了大规模的民族暴力行为,必然要对其进行大规模的军警镇压,而这种镇压必然会积累长久而严重的民族怨恨,对长治久安非常不利。
  
  九、建立公正而严厉的法律。多用法院,少用军队;多用审判,少用秘捕。新疆应实行公正而严厉的法律。虽然都是暴力手段,但法院和审判是讲道义的,而军队和秘密逮捕是不讲道义的,前者产生的积怨要小,后者产生的怨恨要大。
  
  法律公正的意义在于显示国家公正,凸显公民平等,忽视民族成分,减少因不公平而出现的民族积怨。因此,在法律面前,所有人一律平等,任何民族、任何背景的人一律平等,不加任何优待,也不加任何限制。一旦有人触犯法律,则必进行果断的判决,绝不姑息。
  
  法律严厉的意义在于威慑,使其知晓国家的威力,不要轻举妄动。
  
  十、多设立对话渠道,可首先在司法系统试点。尤其应鼓励少数民族同胞做律师,鼓励他们中的精英人士学会以法律手段维护公民权益。
  
  十一、允许一定程度的自卫团体的存在。大规模外来人进入新疆,尤其是南疆,军警无法实行完全的保护,这时候应该允许自卫团体,比如一定数目的团体可以申请雇佣自费佩枪保安,一次增加外来人的安全感。
  
  十二、继续维持新疆建设兵团的繁荣,保证兵团能在新疆与内地脱离联系的情况下,能独立保卫新疆的安全。建设兵团是新疆安全的保障,新疆若发生无法控制的骚乱和分裂,必然是中国大乱时期,以致于发生内地不仅无法支援新疆,反而要抽调新疆驻军入内地作战,这时新疆的安全完全要依靠建设兵团,他们是新疆最后的安全保障。
  
  十三、实施流放制度。内地的刑事犯罪者若愿意定居新疆,可以减刑,并给予其安家便利。
  
  十四、鼓励民风彪悍地区的内地移民。内地人口众多而又民风彪悍的地区,像四川、湖南、湖北,应成建制地引导其移民新疆,他们的生存能力和同化能力要强过民风懦弱的其他省份人。
  
  十五、落实宗教自由。鼓励各种宗教以及各种宗教派别在新疆的发展,允许教徒脱教。同时,应鼓励伊斯兰教法在一定程度内的实行,比如,若有和尚嫖妓,若有和尚偷盗,若有穆斯林饭店老板在斋月开门做生意,若有穆斯林做小偷等等,在国家法律的惩罚前提下,还应按照佛家戒律与伊斯兰教法进行再次惩罚,具体操作方法,可与各宗教团体商榷。
  
  若有教徒自愿脱教,应由政府部门出面,邀请宗教神职人员,举行公开的脱教仪式。
  
  十六、在新疆废除计划生育。新疆本来就是资源多、人力少的地区,应该鼓励人口的正常生育。尤其应废除汉人只生一胎,而少数民族可生多胎的畸形条例。
  
  十七、在条件合适时,可将新疆分为2到3个省。如上第四点所述,苏联分裂的最致命原因之一就是民族自治区制度,若时机成熟,应取消“新疆xxx族自治区”而改设“新疆省”或“新疆自治区”。有必要时,应考虑将新疆分成2到3个省,尤其要考虑将目前汉人占多数的新疆北部单独设省,万一出现无法应对分裂势力时,还能保住新疆的一部分。
  
  十八、新疆应采取总督制。在民族情况纷杂的新疆,效率反应是第一位的,不应该分散权力,而应采取总督制,由一人掌握全新疆的党政军大权。现在的书记兼任建设兵团第一政委的方式是正确的,他的权利还应扩大到武警第一政委,以便于能在第一时间调动武警部队。总督的人选应该要是兼通政治、宗教、军事、经济各方面的通才,比如湘土人这样的人,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