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古街有什么美食:一个高官要受贿多少才够判死刑? - 小小的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01:46
一个高官要受贿多少才够判死刑?
       近日看到新闻:中石化原老总陈同海受贿1.95亿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陈同海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看后不禁为之愕然,如此的贪官,如此天文数字的赃款,竟然还不够死刑?!(我说的是立即执行的死刑而非遮遮掩掩的死缓!)根据法院的相关解释是陈同海具有从宽处罚的量刑情节:主要就是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并且退缴了赃款,对社会的危害性不是太大,被告人的罪责尚未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
  天哪,我请问:受贿1.95亿元这罪责还算未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 出事了,被检察院喊去了,只要交代就算自首,只要悔罪就能从轻从宽?从轻从宽也要看对什么人?!如此巨额数字的受贿对社会、对普通百姓造成的影响还不够坏吗?对社会的危害性还不够大吗?(非要杀人才算对社会危害大?)可笑!
  还有,这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还挺大的嘛!想从轻就从轻,想严惩就严惩?有人监督吗?到底有没有完全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想必这陈通海的关系已经通到公检法系统了,从他已转移的受贿款中拿出一小部分分给他们就是嘛,九牛一毛而已!他真正的违法所得难道会就只是这1.95亿元吗?这仅仅是其受贿所得啊,这种人难道别的方面会一点问题没有?法院最终认定的往往远小于其实际所得。
  死缓死缓,说得可怕,对一些官员和大腕来说,其实下一步就是改为无期,再下一步就是减刑,再下一步就是保外就医,关上个十来年就出来了。如此,他们的违法成本也太低了!对这些巨贪,岂能不用重典(特指无缓刑的死刑),且他们也完全符合用重典的情况!非如此,如何对这些贪官和硕鼠有震慑作用,如何让广大百姓信任政府的权威和公正?这重典难道是针对那些没有后台的罪犯的?还是隔段时间拎出一两个官员里的倒霉鬼来个杀鸡儆猴就算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