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的遭遇第2部:为什么中国拒绝日本赔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20:01:35

为什么中国拒绝日本赔款?

 

  1972929日,古老的中国传出一个震惊世界的消息:中国拒绝日本战争赔款(《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

  消息传出,举世震惊。

  战争赔款是一个国际法概念,指战败国根据和约支付给战胜国军费损失及战胜国军民在战争期间受害损失的款项总和。战争赔偿不是强盗的恩赐,而是战胜国自己的损失。

  按1972年价格计算,在日本侵华14年期间,中国直接损失1200亿美元(21世纪初约合6000亿美元,也就是说,中国人均近500美元! ),间接损失5000亿美元。日本强盗杀死中国军民2100!致伤致残1400!还有难以数计的中国妇女被奸淫!——这是一笔用金钱无法偿还的血肉账!

  战后进行战争赔偿是世界史惯例,有国际法作依据。19452月,英美苏首脑举行雅尔塔会议时,便制定了要求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给予盟国战争赔偿的原则。甚至,对于追随德国与盟军作战的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芬兰四个帮凶国也提出了赔偿要求。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亚洲各参战国都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缅甸1.4亿美元,菲律宾5.5亿美元,印度尼西亚2.23亿美元,柬埔寨15亿日元,老挝10亿日元……就是未参战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马来西亚2500万新元,韩国3亿美元。

  韩国李承晚政府自1952年初开始索要赔偿,日本政府援引国际法一直置之不理;1961年朴正熙上台后继续索要,不依不饶,1965年终于如愿以偿。

  中立国也得到了日本的战争赔偿:瑞士11亿日元,西班牙20亿日元,瑞典5亿日元,丹麦7亿日元。甚至日本的帮凶国——泰国也得到了150亿日元的战争赔款。

  二战时期,外蒙古尚未独立,还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日本一向不承认外蒙古索要赔偿的资格,但外蒙政府坚持不懈,终于获得了50亿日元赔款。

  强找理由的新加坡政府以日军在新加坡屠杀中国人为借口持之以恒地索要赔偿,1967年获得日本2500万新元赠款。

  需要指出的是,越南先后要了两次战争赔偿:未统一前南越要了3900万美元,统一后又要了85亿日元。

  1953年到1977年,日本政府和20多个国家签署了与战争责任有关的54项协议,共赔偿了约5000亿日元。

  但是,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间最长、损失最严重、战争创伤最惨重、最有理由获得日本战争赔款的中国,却自动放弃了这个权力。

  对这项“英明”决策,连少数正直的日本人都感到匪夷所思。日本学者TOTSUKA指出,中国拒绝日本国家赔偿不合情理,也不合法理。

  是日本没有这个经济实力吗?

  1968年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到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时,已经具备了完全赔偿的超强能力,而且日本政府已经做好了理赔的准备。

  1972年 5月,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为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开辟了道路。一时,日本国内要求中日友好的呼声空前高涨,于是田中内阁应运而生。上台伊始,总理田中角荣便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复交当做外交第一要务,自然,战争赔偿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当时,日本已经做好了赔付的一切准备,朝野异乎寻常的一致。为此,田中特意委托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充当信使,试探中国政府意图,725日,竹入访华,结果竹入喜出望外,田中闻讯也欣喜若狂——中国拒绝了日本赔偿。

  是中国对日本有什么愧怍吗?

  中日交往数千年,直到十九世纪中叶以前,中华民族一直是大和民族的学习榜样,只有恩德,没有歉疚。

  两位死于法国戴高乐机场坍塌事故的中国公民,获得了400万元的赔偿;而死于日本军刀之下的2100万中国人,却只能得到一句免费的“反省”,而且还是不彻底的、不是发自内心的“反省”。

  这是为什么?谁来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