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自己不怕鬼:落马的贪官都爱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5:18:18

 

 

 

落马的贪官都爱哭

 

 

 

 

 

 

 

原中山市长李启红的案子,判了,李启红哭了。 1027,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李启红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交易罪及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罚款2000万元、没收财产10万元。同时接受判决的还有李的丈夫林永安、弟媳林小雁、弟弟李启明,以及中山公用事业集团原董事长谭庆中等被告,他们分别被判16个月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李启红当庭哭喊“今天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天”。

 

说起来,贪官们都很爱哭,准确说,应当是落马的贪官爱哭。随手就可举几个比较著名例子:去年,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健在法庭上痛哭了6次;前年,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与情妇双受审,在法庭上边陈述边大哭,泣不成声;2003年,海南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在法庭上哭了3次,边哭还边骂自己“不是人”。看到这一幕幕场景,我真替他们遗憾。当官当那么大了,怎么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呢!

 

关于哭,其实也是门学问。什么时候该哭,应当怎么哭,哭的水平如何,很多时候都是有讲究的。对贪官而言,哭声中可以传递许多信息,譬如博取同情,最重要的是法官同情。这次,李启红在法庭上就不断强调自己真的悔恨了,希望法官相信。当然,不能否认贪官的哭,确有忏悔的成分——从位高权重,直接沦落为阶下囚,这换谁,都难以接受。对李启红来说,悔恨的成分就更明显了,要知道正是她的贪赃枉法,将家里人都拖下了水,你看昨天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数便是她的亲属。至于被自己伤害过的百姓是否也是其悔恨的内容,就难说了。

 

几乎所有的贪官在落马后,都会后悔,而且大多都后悔不该当官。譬如,原河南省中医学院院长彭勃前不久接受采访时就说,如果还有选择的机会,他会开个小诊所做个普通医生。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吃。就算是有这个药,吃下去也难保不旧病复发。我想既然贪官的眼泪在飞,它总归是有一些警示意义的。至少有一个意义值得特别强调,那就是贪官的眼泪,本身就来自平民的眼泪——你弄哭了老百姓,你利用公权伤害了他们。如果所有官员,或者尚未落马的贪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想一想这个道理,别弄哭你的百姓,最终你也就不会落到上法庭流泪的境地。

 

由来只有权贵笑,有谁听到百姓哭?即使是贪官痛哭,也备受关注,而百姓的泪水却是那么廉价。无论是贪官还是奸商,无论他们是相互勾结,还是各行其是,都不能忘记,伤害百姓利益,其实也是对自身的惩罚。想想那些失地的农民、被拆掉房子的拆迁户、为了上访而倾家荡产的访民……他们的辛酸与血泪,不正是很多枉法官员与商人加害的结果?

 

任何时候,为官者不仅要读懂贪官的眼泪,更要多读一读百姓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