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天阶d座:贵州一位29岁亲妈卖了12岁女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07:09:08

卖掉女儿的蔡艳菊

 

现在才13岁的小萱已经当了别人一年“媳妇”

 

    12岁的小萱本是应该花儿一样灿烂的年龄,然而,她却被卖作人妇,遭受强奸长达1年多,身心备受摧残。贵州省平坝县破获的这起拐卖人口案,昨天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尤令人吃惊的是,卖掉小萱的,竟然是她的亲妈——现年30岁的蔡艳菊。如今,蔡艳菊与买来人口的徐明珍和徐子张忠云,均被送入了看守所。人们不禁要问: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亲娘卖女

    8月14号晚上八点钟时,贵州省平坝县公安局刑侦二中队指导员刘骁接到齐伯乡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他们那里有一个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

    刑侦民警们赶到齐伯乡派出所。对涉案的妇女徐明珍和其儿子张忠云初步询问调查后得知,这确是涉嫌一桩拐卖妇女儿童案。最让民警惊讶的是;这竟是一桩亲生母亲拐卖自己幼女给人为妻的恶劣案件。

     “这个徐明珍说,她是在去年8月,花了三千五百块钱买得的小萱,拿来给她儿子做儿媳妇的。”刘骁告诉新快报记者。

    民警又单独询问了她儿子张忠云,他也承认了小萱是他母亲用3500元钱买来给他做媳妇的,他同这女孩在一起生活了一年,也发生了性关系。

    受害者小萱去年被她亲生母亲卖给徐明珍家做儿媳妇时,才刚12岁。这起案件,是因为小萱舅舅罗正友的举报,才得发现暴露。

    “8月14号下午,我们接到村民罗正友电话报警,说有人到他家里抢人。我们接警后立即就赶到了现场,了解下来,是涉嫌拐卖。是罗正友的妹妹把她亲生的姑娘卖到了贵阳市花溪区湖潮村,我们把涉案人带到了派出所,了解下来,此案涉及到拐卖、强奸等问题。”齐伯乡派出所民警韦平回忆说。

 

舅舅寻人

    举报人罗正平向记者讲述了这起案件的经过。

    罗正平说:“去年的七月间(阴历),我妹妹来家里后带孩子出去,我问带到哪里去?她说带她到平坝城里去帮人在店里洗碗打工。”

     蔡艳菊是罗正平同母异父的妹妹。16岁时,蔡艳菊怀了孕,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蔡艳菊生下了这个女儿,四个月后交给罗正平抚养,后外出浙江等地打工。逢年过节时,蔡艳菊才回来看看孩子。

    “妹妹回来说带着孩子到城里去帮人饭店打工洗碗,学着过日子。可去了后,一直没有音讯。”罗正平回忆说。

    从小带着孩子长大的舅舅,对孩子很是想念,于是打电话给外地打工的妹妹,询问孩子的去处,由于妹妹含糊其辞,没说实话,让他久寻不着。

    “她说孩子在平坝给人洗碗,过一些时间,我去看孩子,没有在;我又问妹妹,她说在红湖厂,又等了一些时间,还是没见到孩子。后来我同父亲逼问她。逼问急了,她才说在湖潮,但没有说具体的地方。”

     心急的罗正平同父亲一起,反复逼问孩子的下落,最后,妹妹承认是她把孩子卖给了他人为妻,在他们的再三追问下,妹妹才很不情愿地把买主徐明珍电话告诉了他。但对方并不接听电话。

    经蔡艳菊打电话通知对方,说了罗是自己的哥哥、孩子的舅舅,电话才受到了接听。

    但对方一直不理会他对孩子的询问,也不让孩子直接同他通电话。今年8月,他终于跟与其外甥女通上了话。

    “我打电话去说,你赶紧回来看你家外公一下。”罗正平说,在他电话中的反复哄骗下,8月9号,买主徐明珍同另两名妇女陪着他外甥女回来了。她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让小萱回家看一眼,随即再把她带回去。

    外甥女送回来后,罗正平就不准三位妇女带走小萱了。“我就说并不是不让我外甥女去你家,只是想让她把她的儿子带来让家里面人看一看,他到底长的什么样,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如果甥女真愿意跟他去,他们也不会干涉他。”

 

丧失生育

    听到这么说,徐明珍等无奈,只得回去了。到了8月14号这天,徐明珍和她31岁的儿子张忠云及亲友十多人,开着两部面包车,来到罗正平家接人来了。

    “他们是准备来抢人的。”罗正平说,“我开始都同他们好好的讲,说我妹妹得了你们多少钱,我们退给你,如果你们不同意,我们就要经过官家处理……”

    由于徐明珍她们坚持说要带人走,而罗正平他们坚决不同意,并喊了村里很多乡亲们阻挡着,眼看一场恶斗在所难免。争执不下的罗正平赶紧报案。民警赶来,在现场扣下了买主徐明珍她们母子俩。

    而就在小萱被带回,家里面留着不让买主徐明珍带走的几天里时间里,女孩的母亲蔡艳菊从外省打来电话,替徐明珍家求情,要求她哥哥罗正平放人。

    “女儿是你的,你想送她去他家,你想怎么送,自己回来送。”罗正平说。

    不知是计的妹妹蔡艳菊8月23号赶了回来。谁知刚到家,哥哥就让她向警方自首。兄妹发生争执。最后罗正平报警,3500块钱就卖掉自己亲生女儿的蔡艳菊顺理成章落入了法网。

    在平坝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已被批捕的涉案人员蔡艳菊、徐明珍和张忠云,三人对自己所做的事,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对。

    “她家妈给我要五千块钱,我只给了她三千五百块钱。还有一千五百块没给,说是给她办嫁妆的。”徐明珍说,她买女孩来,就是要给她今年已经31岁、并有一点精神问题的儿子做媳妇的。但是由于小萱还太小,家里尚未给儿子办酒席。

    徐明珍的儿子张忠云面对警方的询问,很平静。“是我妈喊来的,我总觉得她年龄有些小……”他说,母亲为他买回的姑娘,已经同他过了近一年的小夫妻生活。

    蔡艳菊辩解说,自己是把小萱卖了,但是卖给对方做女儿的,并不是做媳妇。

    警方告诉新快报记者,他们将小萱送到妇幼医院作了身体检查,医生担心说,因为小萱受伤害时年龄太小,可能丧失生育能力。

    目前,徐明珍、蔡艳菊以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张忠云以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悲剧缘何发生?

    都说“世上只有妈妈好”,可这当妈的为啥竟然心狠到要把女儿给卖了?让我们先来看看蔡艳菊的人生道路。

    16岁时,农村少女蔡艳菊“因为当时年龄小不懂事,不知是同谁怀了孩子”(其自述)。这是一件极其丢脸的事,家里匆忙把她嫁了一户赵姓人家。

    去赵家时就怀着这孩子的,赵家当然不认。然后,蔡艳菊遭遇了家庭暴力。再然后,她离婚再嫁了,将小萱这个私生女,交给了同母异父、手有残疾、做不了重活的哥哥罗正平。

    “罗正平当时还没结婚,也没有孩子。”平坝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黄晋培告诉新快报记者,蔡艳菊把女儿就这样扔给了哥哥,甚至不给哥哥一点孩子的生活费。她现任老公是第二任,名义上是结婚在家乡的,但她长期都在外打工。

    “说老实话,这个妈还没得‘女婿’的年龄大——妈30岁,‘女婿’31。”黄晋培认为,急于卖掉孩子并不是因为急用钱,“可能是对孩子没有什么感情。而且,感觉还甩掉了一个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