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故事kindle:要让小区宽带垄断不敢垄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7:58:33
 小区宽带垄断为公众诟病久矣,无奈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即使把有关主管部门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联合颁发的“通知”刨除不算,光是可以用来制裁这一行为的法律就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反垄断法》等等,可这一问题为何就是解决不了呢?

  谁都知道,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合谋垄断,在运营商一方赚取的是独家经营的垄断暴利,在开发商一方赚取的则是滥用支配权的不当得利,只有业主才是最终的冤大头。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与宽带运营商之间的交易基本上是暗箱操作,难以查实。可实质上的垄断状况却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根本不难查实。如果开发商与运营商不愿改变实质上的垄断状况,那就必然存在垄断交易,就应该受到查处。

  在这里,我们首先有必要区分清楚,“最后一公里垄断”究竟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管理问题。如果说现有技术只能让一家运营商进入小区,没办法让更多运营商都进入,那么这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现有技术完全能够解决多家运营商进入小区,开发商和现有运营商却阻止不让,当然就是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力。

  从今年初起,中国联通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推出了利用有线电视线缆接入互联网的服务,这可能算“新技术”,暂且不提;可在此之外,让更多运营商进入小区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就算现有通信管线容量不够,也还是可以增加的,很多采取明线的老小区就是这么做的;更何况,我们为何不能要求开发商必须提供足够用的管线容量呢?有专家说运营商各铺各的管线是资源浪费,可在事实上,“最后一公里”之外的通信管线,各运营商基本都是各铺各的,要说浪费那才浪费大了呢,为何到了“最后一公里”却偏以浪费为由不予许可呢?当然,如果真能实现“共建共享”,我们无疑更为支持,怕只怕回头有关各方在诸如费用分摊等利益问题上一扯皮,解决小区宽带垄断问题又是遥遥无期了。

  说到底,破除小区宽带垄断,关键仍在于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放弃互相扯皮的“太极”套路,尽快联起手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首先要让开发商与运营商“不能”垄断小区宽带,然后更要让其“不敢”垄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面,各铺各管线也罢,“共建共享”也罢,无论采用什么技术,反正要确保在小区电信设施设计规范上,让多家运营商接入小区成为必须;在通信管理部门方面,则应该致力于防止运营商与开发商达成垄断协议阻挠其他运营商进入,维护各运营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开发商阻断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事实上,业主们被侵犯的不只是消费选择权。根据物权法,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其中包括小区的宽带管线。

  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的营销人员王丽(化名)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小区或楼宇红线以内的电信基础资源由宽带运营商投资,红线以内的户线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成本分摊到业主缴纳的配套费中。待到房屋交付使用后,开发商再将所有权移交给全体业主。

  由于“宽带入户”早就成了大部分新建小区交房前必备的配套设施,开发商事实上一手阻断了消费者的选择运营商的权利。

  而对运营商而言,被称为“最后一公里”的小区宽带布线权意味着长期的、庞大的、稳定的客户群。为了争夺客户,各家运营商几乎都设有专门面向房地产商的营销部门,争取在新建小区占领先机。

  “要么就是运营商自己在小区红线内投资,要么就是开发商自己投资了户线,再将使用权高价卖出。”王丽说。

  记者了解到,据估算,小区宽带户线的成本大约是每户200元至300元,仅相当于两三个月的宽带网络使用费。尽管不是每一户都会使用网络,但经过核算后,大部分运营商还是会选择支付通信管道建设入场费及提供其他便利好处,来换取一纸排他性协议。

  王丽告诉记者,前不久在与一个新建小区的开发商商谈合作时,对方称自己开发了10多个楼盘,从来没有投资过户线,如果电信公司想进入小区做业务,就必须自己投资户线。“我们说没法做户线的投资,无论是省公司还是市公司都不会批。最近听说另一家运营商愿意投资。”

  “其实开发商自己出钱铺设户线后,成本可以从业主配套费那边收回,但他们利用开发权还要从通信运营商这里再收一遍钱。”王丽说。

  在洪珊的律师看来,开发商与几家运营商这样的博弈造成了这样一个看上去极为“别扭”的结果:作为宽带管线“主人”的洪珊们只能在一边忍受着垄断了“租赁权”或“使用权”的运营商提供的低质量网络,一边积极筹备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对这些管线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