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龙热熔丝:戈海:疯狂的行政“创收”暴露权力公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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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海:疯狂的行政“创收”暴露权力公司化

2011年08月04日 08:58    来源:荆楚网   

 

罗平,云南省曲靖市下辖的一个山区小县。去年以来,一个叫“风险金”的东西,困扰着该县工商执法人员。与此伴生的各种乱收费、乱罚款,更是困扰着全县的普通商户。(8月3日《人民日报》)

风险金是什么?有位执法人员称,从去年开始,他们就被通知到县工商局办公室财务人员处缴纳风险金。县工商局给各科室、分局和工商所下达了罚没指标。在完成目标任务后,年底可以双倍领回风险金;否则将被扣钱。为此,部门负责人还与县工商局签订了责任书。稍一咂摸就会明白,这又是一出行政机关搞“创收”的闹剧。而这样的事近年来显见于媒体,各种荒唐的规定不断昭示权力之恶,比如交警每月需要罚款多少,否则就要罚款或扣工资;再如一些地方出现的“养鱼执法”“钓鱼执法”,都是行政“创收”行为。当权力机关把职责着眼于那一些罚款,各种乱象也就会接踵而至。

应该说,权力机关的行政职责主要是保障社会正常秩序不受侵害,公众权益不受侵犯,市场规则不受破坏。而“创收”行为则是一种商业行为,是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为利润而进行的活动。当权力机关将“创收”借鉴过来,并以此为目的的时候,权力机关就会异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权力机关“公司化”。而且不同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行政机关“创收”是一种无本而万利的行为,是一种难以被监管的行为。如果不是媒体的介入,如果权力机关内部的封口再严厉一点,公众就根本不可能发现这种行为。

说实话,我们乐见权力机关能够主动为民办事,主动监管那些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权益,更愿意看到一个秩序公正的社会,更愿意在一个公平守法的市场中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在地方政府的政绩饥渴、财政匮乏且行事越来越公司化的语境之下,在绞尽脑汁也不知道如何才算服务公众、服务市场的权力面前,地方政府为过日子就忙得不亦乐乎——各种服务费、公章费、检验费等收费项目就会层出不穷,对市场中的商户也会能罚就罚,能多罚就绝不少罚。

比如,当地自从出了“风险金”后,工商部门对商户的处罚就加重了。按照当地工商部门的解释,他们的处罚程序合法,目的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避免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如果真是如此我们大可不必惊慌,但问题恰恰就在于,处罚的目的只是为了“创收”,为了在年终不被克扣“风险金”,为了上级能够双倍返还“风险金”,这样的处罚还具备正当性吗?当行政机关“创收”成了一种常态之举,罚款更像一种疯狂的“权力买卖”,想怎么卖就怎么卖。

缺乏有效的监管,这种乱象必然成为常态。利用“创收”来突显行政职能,以罚代管维护社会和市场秩序,用收费彰显权力价值,这样的做法看起来如此可笑,但我们这里却充斥在地方行政作为当中,高举着为民服务旗帜。

稿源:荆楚网

    (戈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