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板屋面防水做法: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侵权责任法20必考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5:06:09

侵权责任法的20个考点大总结,供大家复习参考。

1、归责原则

(1)掌握各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属于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安保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医疗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学校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责任、物件损害责任、地面施工责任。

无过错责任:监护人责任、使用人责任、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侵权、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责任。

2、责任形式

掌握不同责任形式的适用条件和适用情形

(1)损害赔偿

(2)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3)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4)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数人侵权

(1)共同侵权与共同危险

(2)并列的多数人侵权与结合的多数人侵权

 

4、同命同价:可以

5、免责事由

6、监护人责任

7、学校责任:

(1)无行为能力人:过错推定

(2)限制行为能力人:过错责任

(3)第三人侵害:补充责任

8、使用人责任

(1)用人单位责任

(2)劳务派遣责任:接受单位承担责任,委派单位有过错的,补充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保姆

9、安保责任:

(1)经营者与活动组织者

(2)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

10、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1)提示规则: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2)明知规则:承担连带责任

11、产品责任:

(1)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

(2)产品警示、召回制度

(3)惩罚性赔偿

12、交通肇事责任:

(1)机动车对机动车:一般侵权

 

(2)机动车对非机动车、行人:无过错责任。允许过失相抵,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则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3)机动车一方的认定:

A 出租、出借,使用人责任

B 被偷、被抢,偷抢者责任

C 出卖未过户,购买人责任

D 拼装车与报废车:买卖连带责任

E 汽车逃逸: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13、医疗责任

(1)过错责任

(2)医疗机构义务:说明告知、诊疗、病例、过度检查

(3)推定过错的情形:

A 违法违规

B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病例

C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

(4)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A 患者或者家属不配合

B 已经尽到义务

C 限于当时的水平

14、环境侵权

(1)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倒置

(2)多数人污染:按份责任

(3)因第三人原因污染:污染者赔偿,向第三人追偿。

 

15、高度危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

A 高速运输工具:航空器、汽车、轨道交通(地铁)

B 高空作业和地下挖掘

C 高压作业

D 高度危险区域

(3)高度危险物质:核设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质所有人、管理人、非法占有人的责任

16、饲养动物责任

(1)无过错责任

(2)饲养凶猛动物

(3)动物园责任:过错推定

(4)因为第三人过错侵权,饲养人承担责任,向第三人追偿

17、物件损害责任

(1)建筑物、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树木

(2)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

(3)地下物责任:窨井

18、地面施工责任

19、高空抛物责任

20、侵权法中的连带责任、补充责任

连带责任:

(1)共同侵权

(2)共同危险

(3)数人并列侵权原文地址:http://www.sfcyks.com/news/20110523/2850_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