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重量:“不可偷盗”的广泛含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0:42:35

“不可偷盗”的广泛含义

——基督徒必须清除偷盗的罪恶

选编:永生教士2009年7月14日

【文选一】

不可偷窃

经文:出20:15不可偷盗。

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林前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4: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分给那缺少的人。

世人所指的偷窃,往往是明火执仗、光天化日、或者暗中的偷窃他人或国家的钱财。然而,按照上帝在圣经中所规定的标准,却远远高于世人的标准。让我们分享第八诫:[不可偷窃]的标准所在。

上帝禁止所有形式的偷窃和巧取豪夺,要我们亲手劳力作正经事,并关爱邻舍。

一、上帝禁止所有形式的偷窃和巧取豪夺

11:1诡诈的天平为耶和华所憎恶;公平的法码为他所喜悦。申25:13“你囊中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法码。

25:14你家里不可有一大一小两样的升斗。申25:15当用对准公平的法码,公平的升斗。这样,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长久。申25:16因为行非义之事的人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

林前6:9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林前6:10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

(一)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偷窃

贪污、受贿,盗窃国家钱财;以权谋私;偷税漏税,作假帐、开假发票,走私,贩毒,侵犯知识产权(发明权、著作权、版权),假公营私(纸张、电话、车辆……医药、旅游),等等。

(二)不可偷窃雇主和顾客

不可偷窃雇主的电话费、上班时间、商誉、用具、商机、秘密、各项成果、资金、劳工服务……

不可偷窃顾客的包括工时、材料、秘密、隐私、名誉,不可嫉妒毁物。

(三)不可丧失职业道德

不可参杂对兑假,不可以次充好,不可坑蒙拐骗,不可偷税漏税;不可虐待雇员,不可克扣雇员工资。不可误人子弟;不可扣斤压两,不可用两样的砝码、度量衡标准、服务标准、检验标准,不可放高利贷;借钱给弟兄,不可取利。

要善待顾客、病人、学生、职员、旅客、上司、官员、老板、下级、同事……

二、亲手劳力作正经事

亲手劳力作正经事――目的:爱神爱人。

弗4: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

(一)禁止不合法的致富

例如:偷税漏税、坑蒙拐骗、欺诈勒索、赌钱、打老虎机、买彩票等等。

(二)不可偷窃神的恩赐

不可偷窃神的恩赐――时间、健康、才能、脑力、体力、技能;不可埋没神赐的恩赐。太25:18但那领一千的去掘开地,把主人的银子埋藏了。

我们和我们的家庭、子女和财产都是神所创造、所赐予的,我们财产和时间的十分之一都应当甘心奉献给神,使神家有粮,按照上帝的旨意照管群羊,作群羊的榜样。至于那些假冒为善的“牧师”、“长老”、“执事”、“传道”们,胆敢偷窃神家的钱财和时间,使用神家的钱财去请客送礼,贿赂讨好世人及其权势,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公义、权能的上帝必追讨他们的罪孽,直到三四代。

(三)亲手劳力作正经事

A、亲手劳力

出20:9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这是神的旨意:创2:15耶和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3:19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这是人犯罪当受的劳苦。

B、充分运用恩赐,常常竭力多做主工

首先,我们要为主做工:林前15:58所以,我亲爱的弟兄们,你们务要坚固,不可摇动,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因为知道,你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弗5:16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我们要充分利用神赐给我们的宝贵时间,常常灵修、竭力多做主工,免得被这邪恶的世代引诱、虏去;其次,西4:5你们要爱惜光阴,用智慧与外人交往。免得被各样的事务缠累;否则,我们的时间实在是太短太少了。

三、帮助关爱邻舍

弗4:28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

林后9:10那赐种给撒种的,赐粮给人吃的,必多多加给你们种地的种子,又增添你们仁义的果子;林后9:11叫你们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舍,就藉著我们使感谢归于上帝。

不可偷窃和巧取强夺,是第八诫的消极方面。其积极方面是为了爱主,为了关爱、帮助邻舍,而将亲手劳力的有馀分给那缺少的、需要帮助的人。这是神拯救我们的目的:爱神爱人。我们要把神赐给我们那丰富的普遍恩典和特殊的救恩都拿出来分给那些缺乏的人,见证基督,荣耀父神。哈利路亚!

上帝在第八条诫命里,禁止所有形式的偷窃和强夺,不仅包括那些掌权者所处罚的,而且在上帝眼中,凡用暴力或者以权谋私,例如:不公平的度量衡、不公平的检测标准、高利贷、假冒伪劣的商品、钱币,或者任何被上帝所禁诫的方法,以诈取他人钱财的所有邪恶手段和计谋,都是偷窃;此外,一切贪婪和滥用,也是偷窃。我们和我们的家庭、子女和财产都是神所创造、所赐予的,我们财产和时间的十分之一都应当甘心奉献给神,敬拜侍奉上帝,供应基督教会――神家的必须。

第八条诫命的积极方面是:神拯救祂子民的目的在于,要我们存心敬畏祂,本着荣神宜人的心志,充分利用神所赐给我们的时间、智能、体力、环境条件以及属灵的恩赐,亲手劳力作正经事,常常竭力多做主工,就可有余,与那些在财物或者属灵生命上缺乏的邻舍共同分享,作光作盐,见证主名,荣耀父神。哈利路亚!愿荣耀、颂赞、尊贵、权能、智慧都归给我们独一的上帝,直到永远。阿们。

【文选二】

转帖:不要偷窃!

“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弗四章二十八节)。

我们读这一节经文也许要感觉希奇。我们想,以弗所的教会是那样良好的一个教会,难道他们当中还有许多窃贼小偷,需要保罗教训他们“不要再偷”么?自然我们不能说基督徒里没有从前作过贼的人;可是他们信主以后绝不会再去作那种下贱卑鄙的事情,何用保罗再嘱咐他们这句话呢?如果我们今日要对一些信主的人讲这句“不要再偷”的教训,也许他们要说我们是侮辱他们。但我们若仔细思想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再留心观察一下许多信徒的生活,我们便知道这句教训正是许多信徒所应当听而且极需听的。阅者疑惑我的话么?容我简略解释一下。

我们讨论一下“偷窃”是什么意思。我们先不必举什么例子,我们只给“偷窃”这两个字下一个定义,或说给这两个字下一个界说。我说,“用不光明不正当的方法,取用不属于你,而且是你没有权柄去取用的钱财、物品、权柄、或资格,这种行为便是偷窃。”大概不会有什么人认为这个定义不合宜罢。一个绺贼在电车火车上窃取旅客的皮夹,叫作偷窃。一个小偷乘人家院门未曾关闭,溜进院中,拿了两件衣服,叫作偷窃。一个飞贼在夜间跳进人家的院子,开了人家的房门,趁人家熟睡的时候,取去人家许多金饰珍品,叫作偷窃。一个人到朋友家去拜访,看见朋友的桌子上放着许多钞票,趁着朋友不在屋中的时候,便顺手放几张在自己的袋中,叫作偷窃。一个作庶务员的给公家去购买物品,花了一万圆钱,却报销一万二千圆,也叫偷窃。一个人替朋友买一所房子,暗中得了一笔钱,不使买主知道,也叫偷窃。一个职员把公家的东西拿到自己家中为个人私用,也叫偷窃。一个经营钱财的人把他所经营的公款挪去,自己购买物品,或是设法生息,也叫偷窃。一个有地位的人,把公家出钱雇用的人派到自己的家里去服务,也叫偷窃。一个在团体中作首领的人,受了别人一些财物,便把那个团体中的一个位置给了那个送财物与他的人,也叫偷窃。一个领袖用人不看他的才德,只看他是不是自己的亲友私人,也叫偷窃。一个军官报领一万五千人的军饷,实际他部下的官佐士兵只有一万二千多人,也叫偷窃。一个经收税款的人,因为收受了纳税人的一项财物馈赠,他便减收他的税款,也叫偷窃。一个在轮船公司或铁路局公路局服务的人,帮忙他的亲友,使他们不购票便可以乘船乘车旅行,也叫偷窃。一个人使用他自己没有资格使用的免票去乘船乘车,或是不购票进到什么应当购票才可以去的地方,也叫偷窃。一个在医院的药剂室里服务的人,不按医院的定章,私自把药品拿去使用,或送给别人使用,也叫偷窃。一个法官受了一个诉讼人的馈赠,就设法帮助那个人胜讼,也叫偷窃。一个警察捉着一个犯法的人,因为受了他一些财物,就将他放走,也叫偷窃。一个公务员利用他的职权、地位,向商民索要财物,也叫偷窃。一个厨役给主人买菜的时候赚钱,一个女仆把主人家中的油、米、柴、煤,暗中拿到自己家中,也叫偷窃。一个学生在考场上考试的时候,带小抄,问同学,也叫偷窃。一个人报考的时候用假名,报假岁数,也叫偷窃。一个人谋职业的时候用假的资格,报假履历,也叫偷窃。一个学生向父母写信要钱的时候,说些不真实的用途,也叫偷窃。一个小孩子当他的父母不在面前的时候,拿家中的食品钱财,不使父母知道,也叫偷窃。一个工厂制造物品的时候,冒用或影射别家的商标,也叫偷窃。一个商人售货的时候,用陈货伪作新货,用次等货冒充上等货去出售,也叫偷窃。趁别人不在面前,偷看别人的信函文件,也叫偷窃。在办公的时间不专心办公,却去作自己的私事,或是闲谈,阅报,也叫偷窃。应当出钱的时候,却用取巧的法子省下一些钱,也叫偷窃。应当奉献给神的财物,却自己留起来使用,也叫偷窃。用巧妙的法子将神的荣耀夺来归给自己,也叫偷窃。为别人包工程的时候,不用预先讲好的材料,不照预先讲好的作法,却偷工减料,也叫偷窃。给别人作衣服的时候,暗中取下别人的材料,也叫偷窃。用诡诈阴谋把别人从他的地位上挤下去,自己好去得他的地位,也叫偷窃。别人费心费力作成了一宗事工,自己却用手腕夺去别人的功绩,也叫偷窃。离间别人的感情,夺取别人的朋友或情人,也叫偷窃。听见别人要买房产或物品,趁人还未买到手中,却暗中抢先,去买了来,也叫偷窃。上文我们所举的这些例子,虽然情形不同,事迹不同,但他们同是用不光明不正当的方法,取去不属于他们而且是他们不当得的东西,所以也就都是偷窃。

我们既明白偷窃的意义,便可以知道今日的世界上不犯偷窃的罪的人真是少得可怜。尤其是在我国的社会中,除了我们最前面所说的几件事,尚为一般人承认是偷窃的罪以外,我们所举的其他的例子,在一般人眼中已经都看为家常便饭,不足为奇,他们更不承认这些事都是偷窃,都是罪恶。工界,商界,政界,法界,军界,警界,教育界,医药界,就连慈善和宗教的事业里,都遍满了偷窃的事和偷窃的人。以前的时代,人们偷窃,还知道偷偷摸摸,藏藏躲躲,恐怕别人知道丢了脸面,现在人们竟明目张胆的偷起来。男人偷窃,女人也偷窃;大人偷窃,小孩子也偷窃;仆人偷窃,主人也偷窃;属员偷窃,上司也偷窃。手段高的多偷,手段低的少偷。聪明的人偷了以后还能瞒得严严密密,而且高车驷马,得意洋洋;愚笨的人方偷到手,就被人发觉捉获,当场出丑,无地自容。偷得少的人身罹法网,郎铛入狱;偷得多的人趾高气扬,养尊处优。------今日世界上偷窃的事指不胜屈,偷窃的人更仆难数。许多基督徒曾确实痛心悔改,也真诚信了基督,但因为他们多年多日习惯了偷窃,很不容易一时完全认识这种罪,离开这些罪,何况他们还继续着处在那些偷窃的人中间,更是时刻有被世界同化的危险。所以神才藉着他的仆人保罗,把这几句极宝贵重要的警戒劝教写在以弗所书中,教导当时的圣徒,也教导我们今日这些信主的人。

今日的教会中太需要这种教训了。因为我们清楚看见许多称为基督徒的人也像那些不信主的人,为公家买东西的时候赚钱,要回扣,帮朋友办事暗中使钱,取用公家的东西,挪用保管的钱财,收受含有贿赂性质的馈赠财物,假公济私,贪便宜取巧,写假岁数,报假资格,影射牟利,上班的时候不殷勤作事,看见别人有利益,自己暗中设法得了来,用阴谋排挤同人,去夺取他的地位权柄。至于偷窃神的财物和荣耀,这件事更是基督徒所独有的罪,也是教会中最普遍最容易犯的罪。更可怜的,就是许多基督徒根本就不知道这些行为是偷窃,是罪恶。他们不但作了这些事,而且一点不为这事自责。他们认为这就是作人的正轨,这些都是当得的东西。他们认为一个人如果不这样作,便是傻瓜,便是笨伯,便是无用的人。就连许多在教会中作领袖的人,也照样的作这些事,而且很少有人看这些事是不合理的;至于起来斥责这些事的人更是绝无仅有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偷窃的事便充满了教会中,像充满了世界一样。最令人痛心的,就是因着偷窃而致富的人怎样在社会中受许多人的尊敬欢迎,被许多人羡慕效法,这种人在教会中也照样受人的尊敬、欢迎、羡慕、效法。这样一来,教会便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的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的雀鸟的巢穴”了。我如今为神的荣耀,为主耶稣的圣名,为教会的前途,不能不挺身而起,指斥这些罪恶,攻击这些羞辱神的事,责备这些犯罪的人。至于那些因为不知道这些事是偷窃,是罪恶,以致作了这些事的信徒,我希望他们自今以后完全弃绝这些恶事,在神面前作圣洁无疵的人。

在这一节经文中不只教训我们“不要再偷”,而且从另外一方面教训我们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这句教训与不要偷窃的教训是互相关连的。我们生活在世界上需要财物,神叫我们得财物的正轨乃是“劳力,作正经事。”我们劳力作工而得来的财物才是光明正大的,才是我们应当享受的。一个人需要财物,他却不肯劳力作工,那就只有去偷窃了。今日社会中偷窃的罪这样发展,贪婪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懒惰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贪得的人不以自己所有的为足,他一定要偷窃。一个人虽然不贪,他却懒惰不愿意作工,结果他也只有去偷窃,才能供给他生活中的需要。不除掉贪心,便不用想能除掉偷窃的罪,不除掉懒惰,也不用想能除掉偷窃的罪恶。神清楚知道这种情形,所以他藉着他的仆人教训我们说,“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接着他又说,“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往下还有一句话说,“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这句话是一个应许,一个宝贵的应许,一个佳美的应许。许多人想,如果他们不取一点不义的财物,他们就无法能维持自己的生活。这完全是魔鬼欺骗人的一种谎言。有些人若不偷窃,确是不能维持他们的生活,不过他们所以维持不了他们的生活,却不是因为他们不偷窃,乃是因为他们懒惰不肯作工。如果我们不偷窃而殷勤作工,神不但应许我们毫无缺欠,并且还应许我们“就可有馀,分给那缺少的人。”不只不会缺乏,而且还能有馀,分给缺少的人。这是神的应许,是神给那些敬畏他的名,不去偷窃,而勤劳作工的人的。只有不偷窃,而且殷勤劳力,亲手作工的人,才配承受这个应许,才能承受这个应许。我们常看见有的信徒清廉自守,丝毫不取不义的财物,但他们却习惯了懒惰。他们不愿意作工,因此也就越来越不会作工,越来越不能作工。他们缺衣少食,求人哀怜,成了别人的重担,使神因着他们受羞辱。他们的短处不是偷窃,乃是懒惰。这种人应当离弃他们那懒惰的罪,如同另外那些人应当离弃偷窃的罪一样。最使人啼笑皆非的一种情形,就是有些热心的信徒,竟藉囗热心信主,愿意为神作工,因而偷懒,不肯作工。他们说,他们要专一事奉神,但神并没有给他们什么工作,他们实际也不配作神的工,因为他们连人的工也没有作好。这种人若不先学会殷勤劳力,亲手作工,他们永远也不会成为神合用的器皿,永远也作不成神的工。他们既不能作神的工,又不肯作每日人生中的本分,只是在世界上作一个消耗者,作一个分利的人,享受别人劳力所得来的,这也实在是一种变相的偷窃。可是这种情形在许多自以为热心事奉神的人中间竟是常看见的。这种信徒不但应当听上文我们所讲的那一节经训,他们还需要听另外的一句经训说,“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三章第十节)

一个圣徒如果不沾染一点偷窃的罪,而且还殷勤劳力,亲手作正经事,他一定不会缺乏,而且还会有馀。他在有馀以后,不当把所馀的都为自己积蓄起来,却当用那些多馀的,分给那缺少的人。他越多分给人,他也越会有馀。那时,他不但自己要成为有福的人,而且要成为使人得福的人。那种人生是何等快乐,何等伟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