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箔的工作原理:央行:民间借贷有合法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0:54:31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利率4倍
摘要: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政·经(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据新华社电 今年以来,随着我国民间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民间借贷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话题。新华社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
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补充
这位负责人说,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带有一定的必然性。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优势,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利率不得超银行贷款利率4倍
这位负责人说,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构筑了民间借贷合法存在与发展的法律基础和制度环境。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有自由借贷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如果违约,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
他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对合理合法民间借贷要保护
这位负责人说,对于民间借贷,应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对合理、合法的民间借贷予以保护;对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借贷活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引导;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介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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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量民间资本有望“转正”
央行负责人专门就“民间借贷”这一焦点话题接受中国官方媒体采访,力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这令坊间相信,监管当局将相继出台放宽民间借贷经营限制的新政,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允许隐于民间的巨量资本“转正”,从而在中国逐步建立起一个多元化的融资体系。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经济师周景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间资本确实需要“规范化、阳光化和国民化”。周景彤预计,一旦中国放宽对民间借贷的限制,将会至少有3万-4万亿人民币资本合法流入信贷市场。他强调,正是由于民间资本缺乏有效和多元的投资渠道,才转向炒作房地产、炒作金融产品、炒作农产品这种放空实体经济的“未富先空”现象,因此“堵不如疏”。
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民间借贷“天生而言就具有理论上的合法性”。郭田勇表示,当前应该从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上做文章,包括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将金融领域对民间资本开放,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