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试块最小尺寸:呼唤“宏观正当防卫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21:44:04

呼唤“宏观正当防卫权”

标签: 正当防卫  抢劫  拆迁  张剑  杀人  分类: 成人激情 2011-11-10 10:12

13岁的少年谢某在银川市一家网吧门口遭到孙某、王某抢劫,情急之中掏出弹簧刀刺向实施抢劫的两人,造成这两人死亡。公安机关侦破后,经检察机关审核认为该案属于“正当防卫”,谢某不承担刑事责任。死者孙某、王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谢某赔偿两名死者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379921.24元,而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西安晚报》11月1日报道此事,称“此案在司法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被告该不该赔偿成了司法界人士热议的话题”。其实仅就此案而言,专业人士的热议有理,而争议则不必。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这里白纸黑字没什么含混之处,抢劫者就该死了白死,情理、法理、法律条文都支持这种结果,没什么好争论的。

 

赋予并保障国民正当防卫权利的目的和作用,在刑法中有所体现,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从本质或实用的角度而言,这种“基本人权”其实是一种胜过法律条文和司法力量的“实力”与“惩恶机制”。

 

正当防卫权使得犯罪与侵犯、伤害的成本无限度提高,让每个社会成员临危之际都可以行使部分“警察职责”以自保或利他。因此可以说,落实这项国民权利,即落实平安生活、“法治社会”与“低度文明”。

 

中国关于个人正当防卫权的法律文本并无大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也能就部分案件作出合法判决,保护某些行使了正当防卫权的当事个人。然而,在个人、微观的正当防卫权之外,实际上还有全民性、宏观性的正当防卫权,我将其称之为“宏观正当防卫权”。

 

“宏观正当防卫权”,并非仅就具体案件现场的侵害而发动,它针对来自权力或“权X联盟”势力的伤害与侵犯而实施,“非暴力”或“文斗”为其特点与本性,至少在非极端情况下,此权之行使温良恭俭让。

 “宏观正当防卫权”,在中国社会是缺位的。附属于权力的法庭判决它非法,而这种判决的出现,正是国民宏观正当防卫权缺失的证据,也是多数社会成员“失权落魄”的原因。

 

由权力主导的血腥拆迁,侵犯大群社会成员。被逼自杀、自焚的人死了,往往见不到有人为命案担责,甚至死者还落个“抗法”的罪名;而被强拆一方一旦反抗,就成了犯罪分子——这现象,就是行政与司法为保护自身之“全局利益”而剥夺国民宏观正当防卫权所导致。

 

实现权利剥夺的技术很简单,不过就是认定“强拆不属于抢劫”、裁判为强拆伤人杀人合法而已——法律规定你有正当防卫权,但是,他们裁决你不曾受到不法侵犯,于是,你犯罪了。

 

例如辽宁本溪的张剑,当遭到一群不明身份的人入室殴打,并且家人受到威胁时,拔出水果刀刺死了一个入室强拆者。张剑被本溪法院判决有罪(缓刑),国内专家为此叫好,称“张剑杀人犯罪但未抵命,是我国新时期拆迁纠纷中出现的首例判决;该案向社会释放出积极信号,可成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私权的典型案例”。其实,这种“保民私权的典型案例”,纯属颠倒黑白、无法无天的例证。

 

入室实施暴力强拆,摧毁、占据个人赖以生存的主要私产与安身之所,明明是抢劫进行中,这里不仅发生了抢劫一罪,还有绑架罪。此举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没疑问,可是,法官和官员就偏偏认为这暴行是合理合法的,他们敢这样裁决,能这样行事,而正当防卫的人和尚求公理的人,至此已经没了办法,这是法庭、司法解决不了的大问题。

一国执政竟然在所辖大国范围内“减员增效”,人为制造大批失业者,晕倒所有外国不良政客,逼得成群下岗工人自杀。断人生计,逼人致死,比抢劫、强奸等重罪对人伤害更甚,但没说理的地方,连反击对象都不能确定。

 

邓玉娇面对三个大男人的“猎取”拔出了水果刀,也被判有罪。邓贵大们只是“强行谋色”,没想夺取邓玉娇生命,所以邓玉娇“故意伤害”他们,又竟然不合逻辑地在故意伤害他人时“防卫过当”。全国民众舆论声援,也有众多专家力陈法理,均无法改变邓玉娇有罪判决。为什么?民众于此案朦胧感知“宏观正当防卫权”之重要,而对方也深知厉害——诉求这么要紧的权利,此风不可张啊!

 

中国民众遭遇的、最可怕也是最普遍的伤害来自何方,对此大家心里清楚。“宏观正当防卫权”缺失,等于基本没了正当防卫权。

 

对权力、权钱联盟和权力附属之法庭的“宏观正当防卫权”,究竟是什么?民众怎样才会得到?直来直去地说:民主制衡机制,制约权贵的制度,即“宏观正当防卫权”保障机制以及“公共自卫系统”的核心内容。民主,即便没其他建设性、福利性也罢,就这一个能取舍公仆、反击霸道与指鹿为马言行的“宏观正当防卫权”,就已经对国民、对社会造福不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