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集料粒径:不留宿债给孩子【转自狄马空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5:54:55

不留宿债给孩子

                                                  □狄 马

 

      常说中国的父母伟大,都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孩子。父母也常把这话挂在嘴上,用来要挟孩子,说:你看我们克勤克俭,放弃了自己所有的价值追求,供你吃,供你穿,供你上学,你还不听话,孝顺我们?其实,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说他们放弃了自己的价值追求,是天大的笑话。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价值理念,当然就谈不上放弃。因为人不能放弃自己没有的东西。光棍汉能放弃老婆吗?流浪汉能放弃豪宅吗?因而就生活的目的和意义而言,不是父母拯救了孩子,而是孩子拯救了父母。因为孩子使父母的精神有所寄托,使他们的生活有了目的和意义,而不是相反。

 

      当然,你若要进一步追问,为什么父母没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追求?这就牵涉到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专制主义对人性的禁锢和奴役。

 

      历来的专制主义者都想通过一套完整的意识形态禁锢人们的思想,奴役人们的精神。在他们看来,民众只需要做一个驯服的工具,“幸福着皇帝的幸福,快乐着皇帝的快乐”就可以了,除此之外的一切价值和追求都是多余。因而他们不仅仇视反叛者,而且也厌恶不合作者和有独立倾向者。宋代柳永才气纵横,然“薄于操行”。所谓“薄于操行”就是爱逛窑子,爱吃花酒。尝作词《鹤冲天》,有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及临轩放榜,宋仁宗看到他的试卷,就很生气,说:“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遂落第不仕。其实,柳先生爱洗桑拿,爱逛按摩房,给妓女们写写歌词,非但不影响大宋王朝的“稳定”,反而拉动了赵宋集团的内需,丰富了宋王朝的夜生活,纵然不及正人君子们高尚,至少也于统治者的“维稳”无碍,又没有在网上发帖,“煽动颠覆”宋王朝,何必非要逐出体制?不过是厌恶他的独立罢了。因为在喜好大一统的专制者看来,独立本身就是一种藐视。明初诗人高启曾应召赴南京参与修撰《元史》,后任翰林院编修。过了几年,朱元璋又拟擢升高启为户部右侍郎,高坚辞不受,返回老家青丘,以教书治田自给。朱元璋很生气。1374年,终于借魏观案将其腰斩于市。论者以为高启之死是以其诗讽刺朱皇帝,其实高启死于他的“不合作”。人人都辞官“自给”,当皇帝还有什么意思?洪武十八年,朱皇帝颁布《大诰三编》,内有:“‘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成说其来远矣!寰宇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也就是说,你想做隐士,躲于岩穴之下?对不起!那你就得付出杀头、抄家、诛灭九族的代价。野史记载,高启被腰斩后,并没有立即死去,而是躺在地上用半截身子的力量,以手蘸血,一连写下三个鲜红而又刺眼的“惨”字。

 

      比起古代的专制主义者,现代的极权主义者当然文明得多了。就以诛杀异议者的方式而论,虽然文革烈士张志新死前被轮奸、割断喉管,北大才女林昭死后警察还上门向她的母亲要了五分钱的子弹费,江西姑娘李九莲死前武警将一支竹筒插入喉中,死后被人割去了乳房和阴部,同案犯钟海源因为一个军区的副司令要换肾,死前就被人从身上活摘了双肾,长春工人史云峰“就地正法”前嘴里被塞满纱布然后用针线缝死。但不论怎么说,都是“执行枪决”,比起高启似的腰斩两段,究竟要痛快得多。但令人奇怪的是,不管是因为受了几千年的“王法”惊吓,还是当下的物质诱惑,总之,在人们的志趣、职业日渐多元,专业分工越来越细密的今天,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仍然没有多大改善。大部分的中国人除了升官发财,仍然没有别的追求。

 

      我有一个同学最喜欢给乡亲们办事。他办的事大到给亲戚朋友提干、评职称,为他们的娃娃找工作、转户口,小到给三姑六姨们搞二胎指标,免计划生育罚款,取消结扎、上环的指令,但有来投奔他的,不论高低贵贱,终日追陪,并无厌倦。每当我看到他从酒桌上回来,脸喝得像火烧云,眉飞色舞地讲他晋见某领导的惊险过程时,我就觉得,这种人活着其实也蛮有意思的。一个人一旦脱离了本质,就可以任意扮演他所不是的角色。他和求他的人之间也不存在谁沾光、谁吃亏的问题,二者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关系。乡亲们从他那里获得了实利,他从乡亲们那里获得了赞誉,最重要的是找到了自信和活着的意义。尽管赞誉的多少往往与他办事的大小成正比,赞美的时间也常常开始于他升官的季节,终止在他退休的年龄,但仍然使他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如果你用心观察,你还会发现,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不是一个,而是一批、一群,甚至可以说复印了大部分人的精神世界。我有一个老乡,在当地上完学,就应聘到省城一家报社做记者。本县的县长不知就里,怕他找事,就常常请他吃饭。于是他“衣锦还乡”时,总是要选在乡镇逢集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人多,县长在饭馆里请他吃饭,门外就围一群看热闹的父老兄弟,把鼻子挤成平的,贴在窗玻璃上,看他和本地知县推杯换盏。晚上回到村里,乡亲们就挨家挨户地请他。可有一年县长终于弄清楚了,他这个记者是假的,拿个记者证不过是为拉广告方便,于是再也不请了。县长不请了,乡亲们也就跟着不请了。因为大家都怀疑他“犯了错误”。从那一年开始,人们发现他一下老了许多。因为这种人活着其实是为别人活着。别人的羡慕就是他活着的依据。他必须要有来自国家、政府、亲友、宗族的赞许,他活着才有意义;否则,他就不知道去哪里寻找活着的水源。他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不依赖别人的奖赏而自得其乐。你说他没有追求,升官发财难道不算追求?你说他没有价值,别人的奖赏难道不算价值?但这种价值是不是独立价值?这种活法是不是个人主义?我认为不是。

 

      一种行为只有经过自愿选择,并愿意为之作出牺牲,且并无求报的目的时,在伦理上才算是有价值的;否则就等同于买卖。母爱之所以伟大,关键是她在喂奶时并没有想到这是在放债,否则就和卖牛奶的无异。父爱之所以深沉,关键是他在挣钱养家时并没有逐条记账以便将来取利,否则就和卖养老保险的没有区别。一个农妇养了一头猪,即使喂得再好,哪怕每天都给它吃爆米花,喝八宝稀饭都不值得称赞,因为她的目的在于过年,而不是为猪的健康发展;只有她将这头猪养大、养肥,不但不准备宰杀,而且还准备为这头猪“养老送终”,这个农妇的行为才是值得称赞的。同理,一个奶农养了一头牛,即使给这头牛喂得再好,哪怕在牛圈里装上空调,铺上电褥子都不值得讴歌,因为他的目的是挤人家的奶,而不是为了爱;只有他给这头牛一直吃得好好的,但从来不动人家的奶,反而打算有朝一日将这头牛放归山林,以便它实现“叶落归根”的梦想,这个奶农的行为在道德上才算是高尚的。

 

      同样的道理,只有升官发财或替亲友升官发财、干预词讼一类的帮忙,不但是经过自愿选择的,而且绝不考虑“市场回报”,哪怕连赞扬的话也不要时,这种行为才有讨论的价值;否则这种价值就是伪价值,这种个人主义就是伪个人主义。因为一种真价值不仅要合乎自我内心的需求和判断,而且要具备起码的独立性。一个以别人的眼神为行动指南的人,绝不能说已经拥有了独立的价值。一个真个人主义者也绝不会以别人的意志为意志,以别人的是非为是非。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他认为正当的任何事,只是这正当不仅仅局限在以家庭、宗族、地域、民族、国家等命名的小圈子内。

 

      有人说,不错,我是没有独立的价值,可我希望我将来的孩子有。于是在我们的生活里就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越是百无聊赖没出息的父母,越是发疯似地要求孩子。他们的理由是,我们这辈子是完了,可万不能再让孩子完了。可他们恰好忘了,他们的父母当年也是这么说的,他们的孩子又是将来的父亲或候选的母亲,如果不出意外,也一定会这么说给他的孩子。这样,子传孙,孙又传子,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可遗憾的是,不论这个传承的链条多么长,链条上的每个人都像一个击鼓传花的孩子,只需把手中的花触电似地传给下一代就算完成了任务。可花呢?谁来关心它的衰败和盛开?你不能完成的任务,你凭什么要传给你的下一代?我相信,上帝把每代人创造在大地上,不是要他们把任务原封不动地传给下一代就行了。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特殊使命,而造化的使命是用来完成的,而不是用来推托的。

 

      常言道: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如果他打小看见的就是婆媳斗法、妇姑勃谿的世界,你怎么能指望他长大了爱人如己?耳濡目染胜过耳提面命。你整天昏天黑地,在麻将堆里颠三倒四地过日子,凭什么相信你的孩子长大了会蓦地拥有独立的品格、广博的趣味?你当然可以说,我们这代人有我们这代人的难处,可那一代人没有自己的难处?上帝给每代人的世界都不是完美的,否则还要人努力干什么?我觉得,父母如果能给子女留下遗产当然再好不过,但如果不能,就至少不要留下债务。这个债务包括物质的,如金钱;也包括精神的,如任务和未完成的宿愿。为了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能力,常听父母说,孩子能做的让孩子做。这话反过来应该也对,那就是:为了培养父母独立自主的能力,父母能做的让父母做。父母做不了的就不要留给孩子了。

 

      孩子自有孩子的使命。一代人的难处一代人当就够了。不然,孩子们会指着我们的骨灰盒骂道:你看这些老汉、老婆子,死不要脸!因为自己懒惰、自私、胆怯,就把任务推给我们,害得我们生活中有太多不能承受之重。那时我们纵有反对意见,恐怕也不能从骨灰盒中站起抗议。挥拳、饿肚、不给零花钱、不准谈恋爱、骂他们不孝顺、偷看他们的日记、假装受屈流眼泪……这些先前有用的手段那时会一概失灵。因而最好的办法是防患于未然,将娃娃们的骂声消灭在萌芽状态,那就是,不留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