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勘测设计第四版:解好基层治理的“二元方程式”(人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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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好基层治理的“二元方程式”(人民观点)

本报评论部

《 人民日报 》( 2011年11月10日   14 版)

  如果维权与维稳的“二元方程式”有一个常数,这个常数一定是群众利益。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基层政府对于稳定就会有更弹性的理解。公众“法治维权”,政府“依法维稳”,才是基层走向善治的制度起点。

              

  一户人家不愿搬迁,就算是国家重点工程也无法开工;群众希望把地方经济搞上去,上马有风险的项目却又引来抗议;维稳是干部考核时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少数人却抓住这点“一碗水要出一个湖的价”。一些地方干部的苦衷,折射出维权和维稳的“两难”,这是基层治理必须解答好的“二元方程式”。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局面,就什么事也干不成”。我国县域国土面积占全国90%以上、人口数量占全国70%以上,大量矛盾冲突发生在基层,也化解在基层。可以说,基层政府是一道压力的承重墙,也是稳定的防火墙。

  基层政府对接着最复杂的中国、最广大的群众。在日益多元多变的时代,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交织,要协调好复杂的利益诉求,殊为不易。一些事情处理不好,就会成为不稳定的火星。

  维稳的根本目的,是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各项权益。如果把维稳与维护群众利益对立起来,就走进了认识的误区。胡锦涛同志谆谆告诫全党: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致的。

  正因此,维权也是维稳,维权才能更好地维稳。所谓的“维稳”,不是权力维稳,而应是权利维稳,是以保障公众权利为基础的维稳;不是静态维稳,而应是动态维稳,是“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维稳;不是强制维稳,而应是和谐维稳,是围绕群众所急所盼、所忧所愿充分协商的维稳。

  如果维权与维稳的“二元方程式”有一个常数,这个常数一定是群众利益。我们党历来强调,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要始终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站在群众利益的角度,基层政府对于稳定就会有更弹性的理解。并非任何矛盾冲突或诉求表达,都是影响全局的“稳定问题”。越是感情对立,就越不能接受公众的利益表达,利益格局就越会出现倾斜;越是简单轻率,就越容易只看到眼前的冲突,长久积攒下来的矛盾就会越多。

  基层治理实践中,把握好维权和维稳的平衡点至关重要。倾听民意、维护民权,我们有好的传统。中华苏维埃时期,就有“来访接待室”;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每天要看5至10封群众来信。1951年,信访制度正式确立,就是为了联系群众、下情上达。在矛盾凸显的社会转型期,如果狭隘维稳、忽视维权,信访制度将难以发挥社会减压器、稳定安全阀的作用。随着司法救济渠道不断畅通,我们也有了保障权益、化解矛盾的新资源。从行政诉讼法到“新拆迁条例”,对于基层政府来说,法治既是压力,也是要求,更是手段。公众“法治维权”,政府“依法维稳”,才是基层走向善治的制度起点。

  治国难,最难在基层。我们应该理解“一根针”对“千条线”的艰辛,应该体谅基层干部工作的难处。但即便要面对复杂而真实的微观中国,“情况特殊”也不能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借口。只有与中央的要求、法治的原则、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才会有一个和谐稳定的基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