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骨料标准: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7:31:22
第一章 基本概念和基本要求
基本概念
1.现金
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会计上所说的现金通常指企业的库存现金。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仅包括“现金”帐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帐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帐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应注意的是,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中有些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如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等,不应作为现金,而应列作投资;提前通知金融企业便可支取的定期存款,则应包括在现金范围内。
2.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企业为保证支付能力,手持必要的现金,为了不使现金闲置,可以购买短期债券,在需要现金时,随时可以变现。
一项投资被确认为现金等价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其中,期限较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例如可在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债券投资等。
3.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是某一段时期内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数量。如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固定资产、向银行借款等取得现金,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入;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购建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偿还债务等而支付现金等,形成企业的现金流出。现金流量信息能够表明企业经营状况是否良好,资金是否紧缺,企业偿付能力大小,从而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提供非常有用的信息。应该注意的是,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如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比如,企业用现金购买将于3个月内到期的国库券。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1.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
2.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互换
应计基础 调整 现金基础
销售收入 + 期初应收帐项 - 期末应收帐项 = 销售现金收入
销售成本 + 期末存货 - 期初存货+ 期初应付帐项 – 期末应付帐项 = 购货现金付出
营业费用 + 期末待摊、预付费用-期初待摊、预付费用
+ 期初应付、预提费用-期末应付、预提费用=营业费用付现额
基本要求
1.企业应在年末编制年报时编报现金流量表。企业编报现金流量表以后,不再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
2.现金流量表应标明企业名称、会计期间、货币单位和报表编号。
3.现金流量表应由制表人、会计主管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4.企业应当根据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需要,做好有关现金帐簿的设置等会计基础工作,有条件的企业还应设置编表所需要的有关辅助帐簿。
5.企业应当就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加以披露。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如有变更,应对其加以说明,并应披露确认标准变更对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关于现金流量表准则
第二章 现金流量的分类
(一)、关于现金流量的分类
本准则将现金流量分为三类,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
根据上述定义,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它包括了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就工商企业来说,经营活动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交纳税款等等。
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差异,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归类。由于金融保险企业比较特殊,本准则对金融保险企业经营活动的认定作了提示。
2.投资活动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这里所指的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有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
这里之所以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排队在外,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同现金。
投资活动主要包括:取得和收回投资、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等。
3.筹资活动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这里所说的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与资本有关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项目,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等。
这里“债务”是指企业对外举债所借入的款项,如发行债券、向金融企业借入款项以及偿还债务等。
(二)、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指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收到的现金。
注意以下几点:
1.本项经营活动包括所有经营活动,其中经营性租赁除外;
2.本项目不包括随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一起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本项目应包括收回前期的货款和本期预收的货款;
4.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应从本项目中扣除。
当期销售货款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可用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入+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帐款+当期收到前期的应收票据+当期的预收帐款-当期因销售退回而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帐损失
2.收到的租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
3.收到的增值税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及出口产品按规定退税而取得的现金,应单独反映。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收帐款(应收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销售、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企业除增值税税款退回外,还有其他的税费返还,如所得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这些返还的税费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在本项目中反映。
5.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包括当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的前期购买商品的应付款以及为购买商品而预付的现金等。
因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同时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进项税额,在“支付的增值税款”项目中反映。如果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其中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则仍在本项目中反映。
企业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可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帐款+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票据+当期预付的帐款-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6.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企业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租金按当期实际支付的款项反映。
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包括工资、奖金以及各种补贴等;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现金,如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商业保险金等。
8.支付的增值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商品实际支付的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实际交纳的增值税税款。为便于计算这一项目的现金流量,企业应在“应付帐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下分设“货款”和“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应付帐款(应付票据)——货款”科目用以调整计算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支付的增值税应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9.支付的所得税款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所得税。
10.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本项目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于当期实际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各种税款。包括本期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税金和当期支付以前各期发生的税金以及预付的税金。
对有关投资项目发生的税金支出,不应列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在有关投资项目中列示。如交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应在“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11.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主要项目外,企业还有一些项目,如管理费用等现金支出,可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企业收回的投资款项中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投资本金,二是投资收益。除投资本金在本项目反映外,与投资本金一起收回的投资收益也应在本项目反映。但债券投资本金与利息,一般易于分清,其债券利息收入应与本金分开,在“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单独反映。
2.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因对外投资而分得的股利或利润。
3.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债券投资所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投资,其利息收入也应在本项目中反映。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本项目反映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变卖收益以及遭受灾害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等。
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则应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反映,列在“支付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中。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支付的款项,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现金及增值税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包括企业购入或自创取得各种无形资产的实际现金支出。
购建固定资产项目中,不包括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金,应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反映。
6.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股票等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7.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债券而支付的现金。企业购买债券的价款中含有债券利息的,以及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均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反映。
8.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入与支出
除上述各项投资活动以外,企业还会发生一些其他投资活动项目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这些收入和支出分别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四)、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所收到的现金。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股份,须委托金融企业进行公开发行,由金融企业直接支付的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费用,从发行股票取得的现金收入中扣除,以净额列示。
2.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债券等筹集资金收到的现金。本项目以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现金列示。委托金融企业发行债券所花费的费用,应与发行股票所花费的费用一样处理,即发行债券取得的现金,应扣除代理发行公司代付的费用后的净额列示。
3.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所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归还金融企业借款、偿付企业到期的债券等。
本项目按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偿债金额填列。对于以非现金偿付的债务应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在本项目反映,而列入“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5.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为发行股票、债券或向金融企业借款等筹资活动发生的各种费用,如咨询费、公证费、印刷费等。这里所说的现金支出是指资金到达企业之前发生的前期费用,不包括利息支出和股利支出。前述委托金融企业发行股票或债券而由金融企业代付的费用,应在筹资款项中抵扣,不包括在本项目内。
6.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以及分配利润所支付的现金。
7.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企业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
不同用途的借款,其利息的开支渠道不一样,如在建工程、财务费用,均应在本项目反映。
8.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本项目反映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包括支付的当期应付租金和前期应付未付而于本期支付的租金。
9.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
企业由于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如发生重大亏损短期内无力弥补或缩小经营规模等,企业经向有关部门申请可依法减资。因缩小经营规模而由股东抽回资本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在本项目反映。
10.与筹资活动有关的其他现金收入与支出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企业还会发生一些其他与筹资活动项目有关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这些收入和支出分别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第三章 现金流量表的结构和编报中几个相关的问题
1.总额法和净额法
所谓现金流量编报的总额法是指编制现金流量中现金流入量、流出量分别以总额列示,收支互不相抵。
净额法是指现金流量中按项目以收支相抵后净额列示。
现金流量表一般应当以总额反映,从而全面揭示现金流量的方向、规模和结构。但对于那些代客户收取或支付的现金以及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的项目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应当以净额列示。
2.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椐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行会计准则规定采用直接法,同时要求在现金流量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也就是用间接法来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3.现金流量表的结构
现金流量表分正表和补充资料两部分。
现金流量表正表部分是以“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流量净额”为基础,采取多步式,分别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分项报告企业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又细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第二部分是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即所谓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净额法;第三部分是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第四章 现金流量表正文的编制方法
从直观的角度看,现金流量表可以通过对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明细记录(如日记帐)按现金流量的分类直接编制(事实上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日记帐可以视同现金流量表),但当现金业务量较大时,进行人工的分类并不现实,实务中可以通过对损益表、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编制。
采取调整编制的资料来源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期末数、损益表的本期发生数及有关帐户的明细记录,必要时可能需要追索到原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
现金流量表的具体编制方法有两种,工作底稿法和T形帐户法,以下以工作底稿法为例,列示现金流量表的编表程序:
第一步,设计工作底稿并将资产负债表期末期初数、损益表的本年发生数过入工作底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略。)
第二步,编制调整分录并过入到工作底稿中。
编制调整分录时,先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然后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按顺序逐一分析调整。
1.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收入
把产品销售收入调整为销售商品收到现金。公式为: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产品销售收入+应收帐项的期初数-应收帐项的期末数
编制会计分录: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到现金 1201000
应收帐项——货款 49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250000
注:(1)期初期末余额要求分清货款是多少,增值税是多少。
(2)应收票据贴现问题在调整财务费用时在予以考虑。
(3)该项现金流入应包括其他业务收入,其中租金收入应另外专门考虑。
(4)当期收回前期的坏帐,在调整坏帐准备时再予考虑。
(5)销售退回不影响该公式的正确性。
分析调整产品销售成本
把产品销售成本调整为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公式:购买商品
现金流量表编制(经典总结)
发表时间: 2006-6-19  阅读数:10319  收藏
一、现金流量表主表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
+(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
+(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
-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不含三个帐户内部转帐业务),如果借: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贷方不是“收入及销项税额”则加上,如果:贷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帐款等,借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
※①与收回坏帐无关
②客户用商品抵债的进项税不在此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支出支出)
<即:存货本期贷方发生额-库存商品改变途减少数>
+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
+(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
+(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
+库存商品改变用途价值(如工程领用)
+库存商品盘亏损失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工资及福利费
-当期列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的折旧费和摊销的大修理费
-库存商品增加额中包含的分配进入的制造费用、生产工人工资
±特殊调整事项
特殊调整事项的处理,如果借:应付帐款、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存贷类),贷方不是“现金类”科目,则减去,如果贷:应付帐款数、应付票据、预付帐款等,借方不是“销售成本或进项税”科目,则加上。
5、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期初数-期末数)+(应付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附:当存在“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时,注意期初、期末及计提数中是否包含“在建工程”的情况,按下式计算考虑计算关系。
本期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
=(期初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初数)
+(计提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计提数)
-(期末总额-包含的在建工程期末数)
当题目只给出本期列入生产成本的工资及福利,期初无在建工程的工资及福利时,公式为: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的工资、福利费
+(应付工资、应福利费期初数-期末数)
-(应付工资及福利费在建工程期初数-应付工资及福利费中在建工程期末数)
※6、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
=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金(增值税-已交税金)
+消费费+营业税
+关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罚款支出+保险费等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不包括长期债权投资收回的利息)
=短期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本金及收益(出售、(广告内容,已被删除)、到期收回)
+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本金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长期股权投资及长期债券投资收到的现金股利及利息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现金-相关费用的净额
(包括灾害造成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损失收到的保险赔偿)
(如为负数,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
1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购买股票和债券时支付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上述投资活动项目以外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
※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按实际办理该项事项支付的现金
(不包括固定资产借款利息资本化及融资租赁租赁费,其在筹资活动中反映)
※13、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本期(短期股票投资+短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及手续费、佣金
1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时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发行股票债券收到的现金
-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
不能减去支付的审计、咨询费用,其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16、借款所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收到的现金
※17、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除上述各项筹资活动以外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
(如现金捐赠)
※1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借款本金+债券本金
※19、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现金股利+利润+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2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现金
=除上述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以外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赁租赁费)
现金流量表主表几个主要项目的审计
1.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进行分析性复核: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1.17+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应收账款(期初-期末)+预收账款(期末-期初)-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当期收到前期核销的坏账-发生销货退回而支付的现金。
使用此公式时,
(1)如果公司销售的产品中包括零税率(如出口)、13%低税率的产品,则应剔除这一因素的影响;
(2)如果本期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和应收账款核销、债务重组及应收款抵销应付款情况,应从公式中剔除;
(3)有外币账款形成的汇兑损失(减:收益),也应从公式中剔除。如果用公式法计算出的数据与企业的报表反映出的数有较大差异,则应提请企业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作出适当记录。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若收到的财政贴息或拨款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相关,则应列作“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妥。此外,根据原《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以下简称“《股份制度》”),捐赠现金收入在本项目反映,而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应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3.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项目也可以用公式法进行验证,其基本公式如下: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不属于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的成本和支出)×1.17+存货(期末-期初)+应付票据(期初-期末)+应付账款(期初-期末)+预付账款(期末-期初)。
使用此公式时还应剔除以下因素: (1)应付及预付款项中的工程及设备款;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抵付的应付款和核销的应付款;
(3)经营性外币应付及预付款中产生的汇兑收益(减: 损失);
(4)应付票据中包含的利息。如果用公式法得出的数据与企业的报表数有重大差异,也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并在底稿中作出记录。
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企业职工人数及年人均工资进行分析性复核,如果有重大差异,则必须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审核时应注意本项目是否大大低于管理费用和营业费用的合计数,如存在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此外,《股份制度》规定捐赠现金支出在本项目反映,但《新制度》规定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反映。
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项目的基本验证公式如下: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固定资产本期增加数-在建工程转入数-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本期增加数+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数-本期资本化利息+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本期增加数+应付票据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初-期末)+应付账款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初-期末)+预付账款中的工程及设备款(期末-期初)+其他应付款中的购买长期资产款项(期初-期末)-应收票据抵付工程及设备款。
使用此公式应注意:(1)根据《股份制度》的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的固定资产,其首次付款支付的现金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以后各期支付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现金流量表准则》及《新制度》均未对此作出规定);
(2)外币应付及预付工程款产生的汇兑收益(减:
损失)及应付票据中的利息,应予剔除;(3)《现金流量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均未提及开办费以及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的列示问题,笔者以为这两项费用的性质与待摊费用类似,应按其具体内容分别列入“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中。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若干项目的审计
1.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经营性预提费用(期末-期初)。注意预提利息不属于经营活动(已包括在财务费用中),在此应予剔除。
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
收益)和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在审核时应注意这两个项目的区别,如果固定资产的处理经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则该收益和损失应列示于“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如果固定资产的处理经过“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核算,则该收益或损失应在“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中列示。
3.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筹资活动支付的金融机构手续费-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筹资活动(如外币借款等)产生的汇兑损失(减:收益)。
4. 投资损失(减:收益)。审核时应注意本项目应剔除计提的各项投资准备,因投资准备已在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中反映。
5.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注意在建工程领用存货和用存货换入固定资产等不属于经营活动范畴,应予以剔除。
审计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注意事项
1.
关注集团内部票据结算业务现金流量的列示问题。如果集团内部存在票据贴现业务,则应在期末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进行抵销。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期末票据已经到期付款,则应抵销双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差额(即票据贴现利息)作为利息支出列示在“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
另一种是期末票据尚未到期付款,则一方企业收到的票据贴现款净额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应作为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示,具体可列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
2.
关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下现金流量的列示问题。在实务当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某一被投资公司上年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本年由于增加投资等原因又纳入了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由于该被投资公司非新设公司,其货币资金存在期初数,而对被投资公司货币资金期初数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列示,目前并无明确规定。笔者以为,可以参照《现金流量表准则》的有关规定,将该被投资公司的货币资金期初数列示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
几点建议
1.
要高度重视现金流量表与本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报表附注以及上期报表之间存在的内在勾稽关系。审核时应关注现金流量信息与其他财务信息特别是会计报表附注是否相符,本年的现金流量信息与上年的现金流量是否存在内在的勾稽关系。
2.
建议将审核现金流量信息作为每个报表项目审计的必备程序。现行的审计工作底稿将现金流量表审计作为一项综合审计程序单独进行,考虑到现金流量信息分散在每个科目中,建议在每个科目的审计程序中都增加关于现金流量审核的内容,以提高现金流量表审核的准确性。
3.
对一些准则、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特殊项目,提请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以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企业的现金流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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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务报表快速编制一份现金流量表
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现金流量表 的格式
一般企业的现金流量表格式(表一)
作者:育路网 发布时间:2007-06-02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                        年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