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mm的雨水管坡度: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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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时间:2009-12-24 08:35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图为电视电话会议会场。肖杰摄

  牢牢把握“五个坚持”

  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落实上述工作思路,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坚持把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首要任务

  ■坚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

  ■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

  ■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一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大打击走私、骗税、制售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犯罪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探索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案方式,落实依法从宽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坚持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防止和减少涉检信访发生。

  三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妥善安置、融入社会,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动态及对策研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促进网络虚拟社会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健全应对、引导等机制。

  (二)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

  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认真总结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经验,把这两项工作常态化,继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积极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侦查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推进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正确处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坚持在保证办案质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办案效果的前提下,注意把握好办案形势、重点和力度,加强办案督导,及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确保办案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二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在今年听取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的基础上,明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跟踪监督落实审议意见、改进工作的情况。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围绕加大办案力度、健全办案机制、注重犯罪预防、加强工作协调、推动完善立法和强化队伍建设,研究全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三要立足检察职能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围绕中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中央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坚持经常性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

  一要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刑事立案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在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重点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规范和加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上下级检察院协同办案机制。注重监督纠正涉及民生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的错误裁判,切实加大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力度;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积极探索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的机制和方式,做好服判息诉等工作。

  三要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事件;抓好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推动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完善换押制度和久押不决案件备案制度,加大纠防超期羁押力度;规范死刑执行临场监督,保障死刑执行依法进行。

  四要主动争取有关方面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监督环境。坚持把法律监督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决定和要求。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联系沟通,注意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四)在改进执法办案工作中大力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

  一要坚持执法为民宗旨。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通过下访巡访、设立联系点、开通民生服务热线等方式,更好地依靠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

  二要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使每一项执法办案活动都严格依法,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合乎规范。

  三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坚持把检察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作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适应不同执法岗位的职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专门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使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公信力有一个质的提高。

  四要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要改进执法考评工作。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评机制,不断增强检察业务考评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统一性。

  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要按照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关于加大改革组织实施力度的要求,扎实做好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研究论证和制度设计。坚持把中央确定由高检院牵头的改革任务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一要着力抓好强化法律监督的各项改革。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二要着力抓好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各项改革。重点是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化审查逮捕制度改革;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和检察文书说理制度,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三要着力抓好检察机关组织体系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重点是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关系,完善上级院对下级院执法办案活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规范上下级检察机关案件管辖;改革和完善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整合检察资源,健全工作机制;深化铁路检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铁路运输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体制。

  切实抓好既定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做到思想统一、领导有力、工作措施扎实、人员保障到位。一是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二是抗诉工作与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三是规范检察建议的改革。四是检察委员会制度改革。

  加强立法研究、理论研究和司法解释工作。围绕改革涉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改革方案既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又具有充分法理依据。加强和改进司法解释基础研究工作。高度重视相关法律问题立法研究。

  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着力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验,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制度,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教育,确保检察人员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深入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检察长集中轮训长效机制;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评管理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做好班子考察、调整工作;制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抓好后备干部教育管理和培养锻炼;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巡视工作;狠抓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执行党组、检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全员培训。一要加强正规化岗位培训。以执法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开展专项业务、专门技能培训。二要加大基层检察教育培训力度。三要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培养工作。以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优秀侦查监督能手等业务尖子、办案能手为重点,健全培养、使用、管理和激励机制。

  大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提升执法公信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采取专门培训、主题报告、座谈交流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加强对《基本准则》及其主要内容的学习宣传,使《基本准则》的内在精神在检察人员中入脑入心。

  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切实加强对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围,加快推进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廉洁从检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针对队伍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切实抓好扣押冻结款物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要始终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的战略地位,坚持抓基层、打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落实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地区特色,完善和落实领导联系基层、结对帮扶、示范带动等制度;制定《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模式和指标体系;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心放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上,合理设置机构,有效整合资源,做到领导精力向业务工作集中,人、财、物向执法办案倾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检察机关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新载体、新形式,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解决人才短缺、检察官断档等问题;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认真贯彻全国检察技术信息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的原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检察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平台,推进应用软件统一规划和设计,力争2013年建成覆盖全国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落实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抓紧建成一批通过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实验室。加强交通通讯、侦查指挥等科技装备建设,完善适应检察工作需要的装备设施体系。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和范围,加强检察技术、科技装备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进一步加强检务保障工作。召开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研究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抓紧编制和修订装备配备标准、“两房”建设标准、国家检察官学院地方分院建设标准和全国检察机关业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完善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修订检察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及管理办法,建立市、县级检察院经费保障基础数据库。要确保经费向基层倾斜,提高经费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工作,促进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长治久安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