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电信代理商:房子降价了,买了房子能退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20:47

关于“退房潮”的一次访谈

(2011-11-08 11:19:42) 转载标签:

房产

杨鹏

中国

契约精神

老百姓

文化

分类: 媒体访谈

 

    采访者:华商报评论部记者 杨鹏

    被访者:狄马

    采访形式:笔谈

    采访时间:2011-10-27

 

 

    杨鹏:房价高,老百姓哭着喊着降价,真降价了,又哭着喊着要退房。“退房潮”不是新词,此前楼市调控比较得力时一旦房价松动就出现过退房,对此现象褒贬不一,甚至被认为是无理取闹。“愿赌服输”是交易的一个基本规则,但畸形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些许波动还是让一些人输不起,规则因此被突破,这是否可看作是规则意识在强大利益驱动下被严重扭曲的一则案例?或者说,你怎么看待退房潮?

 

    狄马:“愿赌服输”当然是交易的一个基本规则,但前提是这个“交易”只能是在正常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市场很复杂,房地产市场更复杂。老百姓夏季到衣服店买了衬衣,到秋季,同样的衬衣人家开始跳楼大甩卖,为什么没有人去那家衣服店要求“退衣”?前期买过这家店衬衣的为什么不掀起“退衣潮”?没道理嘛!以稀为贵,以多为贱,价格随供求变化,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市场规律。但房地产市场是这样吗?房子、土地以及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完全由市场控制的吗?显然不是。“退房潮”是由“限购令”引起的,而“限购令”是由政府出台的。不管政府出台此项政策的动机如何,而结果是不考虑善恶的。“房价高,老百姓哭着喊着降价,真降价了,又哭着喊着要退房”,这种反应不该遭到嘲笑。因为虽然都是老百姓,但前期的老百姓与后期的老百姓利益需求不一致。即使同一个老百姓,买前与买后的利益关系也是变化的。一个阶级的人有时也说两家话。

 

    杨鹏:针对退房潮,房产商代言人、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呼吁民众要有契约精神,但也有人认为,契约精神乃是市场参与者的共同守则,一直以来房产商的契约精神就很可疑,契约精神不能单用来束缚购房者,在这里,“契约精神”似乎成了挡箭牌,你觉得呢?你怎么看待退房潮里的“契约精神”?

 

    狄马: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社会里,当然要遵守“契约精神”,不管是老百姓还是官员。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本来就不是契约的结果,硬要说有契约,契约化程度也是很低的。行政命令大于一切。开发商也没办法,老百姓更没办法。真的讲契约的话,“退房”就不可能形成“潮”。冬天菜贵,夏天菜贱,冬天买过的人怎么不在夏天掀起“退菜潮”?原因很简单:菜价是由市场控制的嘛!你闹没有道理。那么,为什么在衣服、饮食等行业能遵守“契约精神”,到房地产市场就不行了?有人说是因为利益太大;而汽车、电子产品也在降价,为什么不掀起“退车潮”、“退电潮”?房地产市场不正常,房子的价格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合谋的结果。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杨鹏:此前多次出现的退房潮就有过炒作的嫌疑,真摔还是假摔的争论,你认为近期退房潮应看作是一个社会现象,还是商业营销手段?

 

    狄马:从报道看,应该视为一种社会现象。

 

    杨鹏:你觉得退房潮中,最重要的思考或启示是什么?

 

    狄马:政府干预市场的结果,就是个人在自己的行动中经常摆脱责任;而本来没有责任的房地产商又承担起了含混不清的责任。我们不能说政府限购令的初衷是坏的,但政府不应当,也没有能力在市场中区分谁应当是受益者,谁应当是受害者。政府不可能“全能”,就是说它没有办法让某一项政策获得期望的“公平”。以这次“退房潮”而言,后期的老百姓觉得公平了,前期的就感觉吃亏了。政府真正的责任是制定并完善法律,健全法治秩序,努力培植“自发秩序”,激发市场自身的调节能力,而不是充当圣人。一会儿鼓励老百姓买房,一会儿又限制老百姓买房,最终的结果就是潮起潮落,都感觉吃了亏。

 

    杨鹏:假如你是本次退房潮中的一名业主,你会随大流成为退房现场的一分子,还是认命,默默忍受,为什么?

 

    狄马:不知道。没有成为此次退房潮中的一名业主,我只能说我比其他退房潮中的业主更幸运,而不是更道德。因为选择太困难。从道理上说,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开发商延期交房;二是房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三是房屋下面的土地权属有问题。如果三者都不是,“退房”基本不可能。明知不可能,为什么还要闹呢?这就是我说的,政府干预或控制市场的结果,就是导致个人责任感的丧失。你不是能够控制市场吗?那么你也能够控制开发商。既然市场这只手是能够看得见的,那么我就要试图控制这只手。

 

 

                                           原载《华商报》20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