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模板是指什么:中国古代腐败为什么不可遏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06:26:50
                                                                                    中国古代腐败为什么不可遏止


       有史家称,中国一部二十四史,是一部“贪污史”,官僚们的政治生活也一般地体现为“贪污生活”。不无道理,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坐视贪污腐败而不顾,直至自我灭亡。我们应该看到,中国历朝历代政府为了江山永固,为了他们的统治之“舟”不被劳动人民的汪洋大海所倾覆,无不力倡廉政,为推行廉政,与贪污腐败进行了长期、反复的较量,并在较量的过程中,不断强化惩贪治腐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就这一意义而言,一部二十四史,也是一部腐败与反腐败的历史。当然,历史证明,中国古代历代政府最终也没能治愈腐败这一痼疾。对这份既包含丰富经验、又包含深刻教训的历史遗产,进行认真的反思,应该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
   一.反腐倡廉――治国安邦的第一要务
   廉政兴邦,腐败亡国。这是被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所反复证明了的客观真理。中国古代凡有所作为的政治家、思想家无不把倡廉惩腐作为治国安邦的第一要务。
   早在春秋时期,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就认识到“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简简单单的十六个字,透彻地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撼的道理:政府官员因受贿而失德、因失德而生邪、因生邪而国败。
   西汉时期著名的大学者刘向具体考察分析了腐败官员的六种邪行,并以此将腐败官员分为六种类型:具臣、谀臣、奸臣、谗臣、贼臣、亡国之臣。认为政府官员“不行六邪之术”,则“上安而下治”。一代名君唐太宗李世民为防止皇室败亡,以鱼鸟作比喻,规劝官吏们要自重守廉,不要贪恋财货。他说:“古人云‘鸟栖于林,犹恐其不高,复巢于木末;鱼藏于水,犹恐其不深,复穴于窟下。然而为人所获者,皆由贪饵故也。’今人臣受任,居高位,食厚禄,当须履忠正,蹈公清,则无灾害,长守富贵矣。古人云:‘祸福无门,惟人所召。’然陷其身者,皆为贪冒财利,与夫鱼鸟何以异哉?卿等宜思此语为鉴戒。”女皇武则天自撰《臣轨》一书,要求所有的官吏为政清廉,克己奉公。她说“理官莫如平,临财莫如廉。廉平之法,吏之宝也。”“理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门则不言获利,当公法则不阿亲戚,奉公举贤则不避仇雠。”清朝康熙帝深刻领会到,国家治乱,民生体戚“关乎吏治之贤否。”他认为,官吏贪赃,必定枉法,而枉法则使天下失去公道与正义,正所谓“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康熙在数十年的政治生涯中,几次整饬吏治,惩贪除腐。他说:“致治安民之道,首在惩戒贪蠹,严禁科派,然后积弊可清,闾阎不扰。”将“严惩贪蠹”作为“致治安民”的第一条,这既是康熙对历史经验和自己执政生涯的总结与概括,又十分强烈地表明了对“贪蠹”深恶痛绝的感情色彩和与之誓不两立、意欲铲除干净的坚定立场和决心。
   以上只是略举几例,意在说明,中国古代凡是有识之士无不认识这样一个道理:廉政兴邦,腐败亡国。要想治国安民、长治久安,务必倡廉惩贪。历史上的“治世”、 “盛世”,必定是政治清明,贪蠹敛迹。反之亦然,历史上什么时候官吏贪暴肆虐,腐败恶性发展,必将导致经济崩溃、社会动乱。农民起义不可避免地随之而来。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大大小小有数百次之多,其中全国规模的、导致改朝换代政权更迭的农民大起义有十几次,基本上每二三百年爆发一次。导致农民一次次铤而走险、揭竿而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腐败的吏治。所以,每次农民起义的矛头所向首先是“官”。在此也不妨略举数例:
   秦末赋役繁重,刑政苛暴。陈胜、吴广率戍卒九百人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县东南刘家集)起义,首先成为起义军刀下之鬼的是押送他们的两个将尉。据《史记》记载,起义军从安徽一路杀到河南,“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西汉武帝末年,赋税徭役繁重,农民相继流亡。公元前99年,山东泰山、琅琊一带,徐勃等率众起义,克城邑,夺兵器,杀官吏。各地响应,全国震动。公元前22年,河南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发动起义,夺武器,杀官吏,经历九郡。公元前14年,山东铁官徒苏令等动起义,夺武器,杀官吏,经历十九郡国,并杀死汉朝的东郡太守和汝南都尉。公元17年,琅琊海曲(今山东日照西南)富户吕母,因其为游徼的儿子被县官冤杀,散家财,聚众起义,以官府滥杀相号召,攻破海曲县城,杀死县官。公元184年,黄巾起义,焚烧官府,捕杀官吏,郡县官吏非死即逃,一时间,闻风丧胆。公元881年,黄巢义军杀入长安,唐宗室、贵族、官僚、宦官被一律处死。公元1644年,闯王李自成攻入北京,对罪大恶极官员杀之,对贪鄙多赃的官员刑之,对宫廷官员则施之以炮烙之刑。
   总之,每次农民起义都是被官逼出来的,起义军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刻骨仇恨,贪官污吏无一例外地成为一次次农民起义打击和扫荡的目标。
   二.不懈努力――构筑完备的廉正体制
   为保证江山永固,统治永存,古代中国与腐败进行了长期、反复的较量,在长期斗争实践中,经过历代统治者的不懈努力,构筑了一整套包括教育、选官、回避、制衡、考课、监察、惩罚等制度在内的比较完备的倡廉惩腐的体制,可谓心机用尽。
   中国古代廉政体制的每一方面都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至今还有其可取之处。
以教育为例,中国古代历来非常重视礼义教化的重要作用。将廉政教育作为防范权利异化、保证吏治清廉的最基本的环节。通过廉政教育,一是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的社会风尚,将廉洁作为一种道德规范,作为衡量人的行为品格的标准和尺度,在社会舆论、社会风气上构筑倡廉反腐的屏障。二是强化行使国家权力的主体――政府官员对廉政道德的认识,培养他们的廉洁自守的情感、信念和意志,养成廉洁从政为政的习惯,从思想上筑起反腐败的坚固堤防。对官员的廉政教育又可分为入仕前的学校教育和入仕后的在职教育。
   中国古代推行廉政教育的一大特色就是寓廉政教育于学校教育之中。学校是中国古代培养造就官员的摇篮。学校进行廉政教育的基本教材是儒家经典。自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提出以后直至清代,“五经”(《诗》、《书》、《礼》、《易》、《春秋》)一直是官学的钦定教材,也是各级各类学校的基本教学内容。宋代又增加了“四书”即《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四种儒家经典。自汉代以来,儒家经典也一直是选官考试的必考内容。
   儒家经典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当时进行廉政道德教育的极好教材。譬如儒家的法治观、民本观、爱人观、忧乐观、义利观、修齐观、自省观、慎独观、生死观、清廉观等,直至今天仍有其积极的思想意义,为我们提供丰富的思想道德营养。
   凡有识之君主都非常重视学校教育,实际上看中的就是儒家思想的教化功能。朱元璋的话是再明白不过了,他说:“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 山东日照知县马亮虽很善于督运,但对办学课农却漠不关心。朱元璋得知后龙颜大怒,严加苛责:“农桑,衣食之本;学校,风化之源,此为守令先务。不知务此,舍本务末,失职甚矣。”马知县因此而被革职丢官。入仕后在职教育,主要是指君主对走马上任后的执政官员的教育。对新上任的官员,皇帝通常要进行廉政训诫。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对一批将去中原地区任职的官吏谆谆告诫,要“简徭省费”,“劝孝励忠”,力争做一名“循吏”,万不可“渔民以自利”。
   对以从政多年的官吏,皇帝也经常予以训导。汉景帝劝谕县丞要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警告法官狱吏不得“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令无罪者失职,有罪者不服罪”,
违者严惩不怠。康熙明令地方以及在京的全体文武官员不得“借名节令、生辰,剥削兵民”,“苛索属员”,“交相馈送”,要求官员之间“断绝馈送,以尽厥职”。
    五代十国时,后蜀君主孟昶以送箴言的方式劝诫地方官廉洁自守,其中有“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后来,宋太宗亲书此四句,赐给州县官员,要他们勒石立于衙门大厅之前。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戒石铭》。
    历代帝王也很注意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廉政教育,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隋文帝时,歧州刺史梁彦光为政勤勉清廉,“廉慎之誉,闻于天下”,文帝下令奖小米500石和御伞一把,通报全国表彰。相州刺史樊叔略考核为第一,文帝又奖励小米500石,诏令全国,要百官效法。还有一位叫公孙景茂的地方官,因在民间口碑很好,享有清名盛誉,文帝将其召至长安,接见赐宴,给予很高的礼遇,以示嘉奖,并将其擢升为汝南太守、息州刺史、道州刺史。明初,济宁知府方克勤理政有方,考绩为“六府之最”,朱元璋亲自召见,奖谕有加,“赐宴仪曹”。
   中国古代奖掖清廉还有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为廉吏立传。这也是古代一个优良传统。二十四史之中就有《循吏传》、《良吏传》、《良能传》。宋人费枢还撰《廉吏传》,明代还有《彰善录》、《圣政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