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联电容器补偿公式:读史记-刺客列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1:53:37

·  若要读史记-刺客列传,应先预备下好酒。

  刺客列传不宜默读,最好的阅读方式,是扬声诵读,读到了徘徊凄恻处,你的嗓子可能会忍不住有点呜咽,这时,你需要一杯酒,定一定情绪;若是读到了慷慨悲歌处,更当浮一大白,助一助豪气,遥敬壮士于千年之外。

  司马迁在这一篇中讲了六个人的故事:曹沫、专诸、聂政、豫让、荆轲、高渐离。除了曹沫侥幸全身而退,余下五人不论成败都死于是。刺杀本就是一条有去无回的路——以匹夫之匕首对抗权贵之威势。

  前面四个故事中,刺客之赴死,都有报答知遇之恩的意味。豫让说得最明白:“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赵襄子灭智伯,“漆其头以为饮器”,为雪此恨,豫让漆身为厉,吞炭为哑,数次易容谋刺赵襄子,虽然未能成功,终于以死报了这份知遇之恩。

  到了刺秦中,报恩成份少了些,刺客们更多的动机是国仇家恨。燕太子丹并不是一个懂得用人的领导,用人而复犹疑,本是大忌,田光因此自杀明志,荆轲也不得不在得力助手到来前仓促上路。一开始便埋下了失败的种子。不过荆轲们又哪里是为了太子丹卖命的呢?嬴政灭六国之势已将成,故国危于覆巢,有血性的人安能继续隐忍?

  荆轲一直受到艺术家们的青睐,做了许多电视、电影的主角。然而我却更偏爱高渐离的故事。他的出身应该比较好,却并不是个拘谨的守成子弟:与荆轲等一干朋友饮于燕市,击筑而歌,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若能一直这么太平风流下去,该多么好啊。然而荆轲最终还是死在秦国,嬴政灭了六国。他不得不匿名流亡,帮佣度日。

  如果继续隐姓埋名下去,他可以安全得活到白头。为什么不顾危险暴露身份呢?史记上说高渐离“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客击筑,傍偟不能去。”是因为过去的故旧凋零,繁华谢尽吧,去者日以疏,来者日以侵。这样孤独隐忍委曲求全,活上几十年又有什么意思呢?

  今天再读这一段时,想起了前天翻到的几句诗,丁尼生的《国王歌谣集/亚瑟之死》

  And I, the last, go forth companionless,
  And the days darken round me, and the years,
  Among new men, strange faces, other minds.

  (当圆桌散尽,伯畏对即将离开的亚瑟王说道,只剩下我,日子一天天变黑,孤零零地走在生人和敌人中间。)

  高渐离怕也是同样悲凉的心情吧。他终于选择了荆轲的路。嬴政喜欢他的演奏,把他的眼睛弄瞎,留在身边击筑。那安静的顺从骗取了秦王的信任,在某一日近距离演奏时,高渐离举起灌了铅的筑向嬴政砸去,盲人做这样的事实在是太难了,他没有成功,被诛。

  从此,嬴政终身不复敢近六国之人。

再读《史记》---有关“刺客列传”的思考

[日期:2007-11-06]

来源:且听风吟  作者:龙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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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站在生死抉择的十字路口,面对生死选择的重大问题时应该怎样抉择?刺客,选择了死,可死该怎么死?该为什么死?

    小时候,听老人们讲东周列国的故事,印象之中,但凡刺客,无不是气贯长虹大义凛然可歌可泣的。少不更事,更多时候只是流连于故事的精彩,至于他们这样做正义与否,值得不值得等问题却很少思考。

    随着年龄的增加,早走过了少年的无知,年少的轻狂的岁月,对某些事情早已没有那么笃定了。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无论是刺客自己的还是被刺者的。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人“堂而皇之”的夺走别人的生命、义无反顾的放弃自己的生命呢?

    像专诸,只因公子光“善客待之”,为了公子光的锦绣前程,在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中,便刺杀了吴王僚,同时被杀。像聂政,只因严仲子找个理由送来“黄金百溢”,便可在母亲去世后去回报他,答应替他杀死仇家。两个人的理由,都是“士为知己者死”,如史书记载属实,那么要成为这两人的知己太容易了,只要肯以礼相待、肯出钱,就可以了。公子光雇佣专诸,他可以去刺杀僚,那么如果僚事先雇佣他,他是不是又可以去刺杀公子光呢?严仲子给聂政百金他可以去替严仲子报仇,万一侠累事先收到情报又以更大的诚意给更多的钱呢?聂政该怎么选择?专诸聂政之流的知己到底是公子光与严仲子,还是钱?

    豫让,智伯对他有知遇之恩,于是在智伯被杀后,自甘为奴,涂漆吞炭,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不成,终已身殉。放下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把自己的余生送给另一个人,这样的故事可算是可歌可泣了。但智伯在当时是著名的“不仁”之人,史书上形容他“怕贪而愎”,为打击政敌,不惜引水灌城,淹死百姓无数,如果这样一个人得势,江山社稷会怎样?天下苍生又会怎样?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君子之风,可匡扶这样一个人,为这样一个人殉身,真的正确真的值得吗?

    曹沫,很多史书上百般褒扬的一个人,官拜鲁国将军,三次落败于齐桓公,终在诸侯大会的时候跳出来用刀子逼迫齐桓公把战胜得到的土地还给自己的国家。太史公记载的刺客,多围绕一个“义”,我惟独在此人身上看不到义之所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如此的手段要回在战场上失去的土地,为世人所不齿。更为让人后怕的是,如果没有管仲的劝阻,桓公真的来次“霸王”之怒(桓公,春秋五霸之一,当时所有诸侯贡奉周天子,故无法称之为天子之怒,遂以“霸王”代之),真会伏尸百万,流血千里,鲁国危矣。曹沫此举,置鲁于何处?不知鲁庄公看到这一幕后,有没有偷偷拭去脑门上的冷汗?

    记载最详细的应是荆轲了,太史公也认为他的刺秦是大义之举,更有无数的后来人觉得他与其他四位相比更是侠肝义胆义薄云天。但在我心中却始终存在着疑惑:保卫国家就是大义吗?保住燕国继续诸侯混战真的比六国统一更好吗?“大义”,到底是某些人的大义还是天下所有百姓的大义?撇开荆轲的人品不谈,他本身是卫国人,后去了赵国,最后才到燕国,到底怎样才算是保家卫国,而不仅仅是感恩于太子丹呢?

    其实,每个人都难以用对错、正邪、以及值得不值得来简单的衡量,也无法给之一个绝对肯定或否定的评价。放弃自己的生命,像聂荣、田光、樊于期,他们可以只觉得有必要即可;但刺客,更要剥夺别人的生命,一个真正的刺客,理应思考这样的合理性。但这样一思考,就会出现无数的选择,无论哪一种选择都会陷于悖论当中。何谓“大义”?何谓“公理”?这世间真有吗?上位者谓之为了天下苍生,可真是为了他们眼中的蝼蚁小民吗?

    思考,会让一切变得复杂;不思考,一切反而会变得更简单。或许刺客们深深的明白这个道理,于是把这繁琐的问题简单化为“因为他对得起我,所以我也要对得起他”,于是毅然往之,不惜慷慨仆死,至于其它,那是活着人的事。

    每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些坚持的东西,撇开所有的“大义”、“公理”、“天下”不谈,能坚持自己的信仰与选择,即使到死亦未悔,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聂政刺杀失败,在击杀了几十个侍卫后,反手割掉自己脸,挖出自己的眼睛,“自屠出肠”,后人大多感概其勇猛刚毅,但在我看来,不过是一逞凶斗狠之徒;豫让跳起来刺了襄子的袍子三剑,“虽死不恨”,当时兴许有人会嘲笑他,但在这一刻,他赢得了我的尊重。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人以国士待我,我以国士报之”,一个永久的哲学命题。

重读<史记 刺客列传 荆轲>]

读史札记 2008-07-10 05:26:25 阅读143 评论14 字号:大中小

 

     <刺客列传>里荆轲一节,是喜欢读的。

     这次重读的时候,有一些新的思索。

     以前读出的是"气势"。"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 "觉得荆轲是慷慨赴死的豪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整个事件的进展,从智勇深沉之士田光的自杀,樊于期的自刎,都是在强调战国人轻生尚气,“立名义”,“重然诺”,“高气势”的普遍风尚,一直在渲染气氛,向高潮推进。

     但现在觉得荆轲并不是一个只注重过程,不在乎结果的死士,他其实不想死。

     荆轲爱读书,剑术却很稀松。他曾与盖聂谈论剑术,一语不合,盖聂对他怒目而视,他就离去了。盖聂说:“刚才我用眼睛瞪他,他害怕了。”荆轲与鲁句践争执博局的路数,鲁句践发怒呵斥他,荆轲也默无声息地逃走不再见面。他不是只逞匹夫之勇的市井之雄。

     燕国太子对荆轲讲述自己的计划,“秦国强暴。如果派勇士劫持秦王,让他全部归还侵占各国的土地,像曹沫劫持齐桓公,那就最好;如不成,就趁势杀死他。使秦国内部乱离,君臣相疑,然后联合诸侯共同破秦。希望荆卿仔细地考虑这件事。”

     荆轲终于答应下来。从前鲁国的曹沫用匕首劫持齐桓公,要求归还被侵夺的鲁国土地,达到了目的,自己也全身而退。蔺相如"完璧归赵",也是以威胁秦王的方法成功的。所以荆轲有理由相信,类似的计划,具有成功的希望。

     (试引另一则相关史实,以证类似策略成功的可能性。<战国策,唐雎不辱使命>,[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生,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说。安陵君因使唐且使于秦。秦王谓唐且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且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生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秦王怫然怒,谓唐且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且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且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唐且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寝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到秦军进逼燕国时,太子丹请求荆轲行动,派遣十三岁上就杀过人的勇士秦舞阳作荆轲的助手。但荆轲早已物色了一个人,打算等他来到后一道出发。太子认为他拖延时间,再次催请,荆轲发怒,斥责太子说:“太子这是什么意思呢?只顾去而不能完成使命回来,那是没出息的小子!况且是拿一把匕首进入难以测度的强暴的秦国。我所以暂留的原因,是等待另一位朋友同去。眼下太子认为我拖延了时间,那就告辞诀别吧!”于是就出发了。(荆轲怒,叱太子曰:“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他对自己的期许,显然远高于一般不计成败,舍身一博的"竖子"级刺客。

     于是有了众人白衣冠为荆轲送行到易水岸边的千古一幕。因为荆轲预感自己是回不来了。“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

     他的预感是有道理的,因为秦舞阳在秦宫中脸色突变,怕得发抖。荆轲替他掩饰了过去。到了“图穷而匕首见”的时刻,荆轲左手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拿匕首直刺。秦王逃脱,反而砍倒了荆轲。荆轲临死前说:“大事之所以没能成功,是因为我想活捉你,迫使你订立归还诸侯们土地的条约回报太子。”

     荆轲很清楚自己的武术很平常,有的只是器宇与志节。如果有他中意的人帮助,成功不成功都有可能,但决定与秦舞阳同行时,他就知道是几乎注定是要失败。以后的一切,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生命绝唱了。

     至于他为什么不能再多等一阵,与助手同行,还是过不了"尚气"这一关。志节之士的软肋就是怕遭赏识自己的人的误解轻视,田光和候赢这样的人,用自杀来免除别人的误解,而荆轲,对名誉的重视,显然超过了对功业和自己生命的考量。

     至于他等待的那位朋友是谁,并不清楚。从荆轲结交的人士来看,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荆轲的朋友,那位在易水旁击筑为他送行的高渐离,秦始皇怜惜他擅长击筑,赦免了他的死罪。薰瞎了他的眼睛,让他击筑。高渐离便把铅放进筑中,在靠近秦始皇时,举筑博击秦始皇未中,被杀。高渐离的所为,是由情绪支配,为友复仇的刺杀行动,非常单纯,所以他可能没有期望值甚高的荆轲失败时那样深刻的沮丧与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