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数极限定义证明:“三反”、“五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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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运动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团体、军队、党派中进行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三反运动),以及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五反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在1951年10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在三反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3月5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两个文件。根据文件的规定,各级政府进行了定案处理工作,并纠正了在三反五反运动高潮中发生的斗争扩大化和“逼供信”的偏差。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一批国家干部,起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图为三反运动中刘青山、张子善被判死刑)
三反运动
综述
三反运动是指解放初期在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以及有关制度的不完善,在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和经济部门中滋长着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的现象。这不仅给经济建设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严重地从政治上和思想上腐蚀了少数干部,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具体过程
1951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根据同年秋季全国工农业战线开展的爱国增产运动中揭发出的大量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向全党指出: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的贪污行为,注意发现、揭发和惩处。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作为贯彻精兵简政、增产节约这一中心任务的重大措施,要求普遍地检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12月8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此后,一个全国规模的“三反”运动普遍地开展起来。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立即按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很快,在全国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检查和揭发的高潮,“三反”运动进入高潮。为加强对运动的领导,中共中央建立了以薄一波为主任的中央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并在党政军三个系统成立了各级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连续批转了各级党委的报告,阐明了中央的方针和政策,总结并推广了各地经验,为运动指出了正确的方向。
收获
在运动中,各地揭露了一批严重的贪污盗窃案件,并先后召开了坦白检举大会或公审大会,对于严重犯罪分子依法严惩。最典型的例子是依法判处大贪污犯、原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青山和原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死刑。1952年4月,“三反”运动进入核实定案处理阶段,中共中央相继发出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的五项决定》。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各级地方组织,根据上述文件所规定的关于“严肃与宽大相结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一般从宽,恶劣从严”等方针和政策,对于在运动中揭发出来的犯有贪污、浪费错误的人员,分别作出不同处理。运动高潮期间,一些地区和单位曾发生逼供信的现象,误伤了好人,犯了扩大化的错误。这些问题在甄别定案时基本上得到了纠正。
结束
1952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关于结束“三反”的报告,“三反”运动宣告结束。“三反”运动是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严重斗争,这场运动的胜利,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干部队伍中的蜕化变质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提高了干部和广大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增强了对资产阶级腐蚀的抵抗力,并在社会上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
事件时间表
综述
“三反”、“五反”运动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的统称。
1950
1950年中国共产党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恢复国民经济,采取了一系列的政治经济措施,其中之一是调整工商业中的公私、劳资、产销关系。调整后,资本主义工商业得到迅速发展。但资本家中的不法分子不满足于用正常方式获得一般利润,力图利用和国营经济的联系,以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手段牟取暴利,企图抗拒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削弱国营经济。他们在经济上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在政治上、思想上腐蚀了工人阶级和国家工作人员。
1951
1951 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促进经济建设。在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盗窃现象,而贪污盗窃又与党和政府内部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紧密相联。因此,党中央在1951年12月1日和8日分别发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及《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强调必须把“三反”斗争看作像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样重要,要大张旗鼓地发动广大群众。从此,“三反”运动在各地区各系统各部门迅速展开。
1952
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各单位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1月5日,周恩来在全国政协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上作了《“三反”运动与民族资产阶级》的讲话,号召全国工商界积极参加“三反”运动。在“三反”运动中,一些单位揭发出私人工商业者的贪污、行贿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为此,中共中央于1月5日发出了《关于在“三反”斗争中惩办犯法的私人工商业者和坚决击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3月28日,政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文件根据“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规定了对贪污分子的处理办法。
在“三反”运动中,又暴露出大量的贪污盗窃与社会上不法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毒”行为密切相联,要彻底铲除“三害”,就必须反掉“五毒”。为此,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向违法资本家开展一场大规模的“五反”运动。2月上旬,“五反”运动从各大城市开始,很快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3月11日,政务院批准公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方法》,把私营工商户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5类进行定案处理。定案处理的结果是:守法户占总户数的10—15%;基本守法户占50—60%;半守法半违法户占20—30%;严重违法户约占4%;完全违法户约占1%。1952年4月公布了《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几个问题指示》。10月党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廖鲁言关于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两个报告,“三反”和“五反”运动胜利结束。

三反五反运动文件汇编
人民出版社   出版
I S B N: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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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1953-01
版  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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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运动  三反指中国1951年底至1952年10月在国家机关、部队和国营企业等单位中开展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1951年12月,中共中央根据全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揭露出来的大量贪污浪费现象,先后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中央要求“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对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实行“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1952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这年6月,运动基本结束。这场以反对贪污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斗争,揭露了一批蜕化变质分子,挽救了犯错误的干部,教育了广大干部和党员。五反指中国1952年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1952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一场与三反运动相配合的五反运动在各大城市相继展开。在打击不法资本家严重的“五毒”行为的同时,中央限制受处罚的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不超过全体资本家的5%,并对定案、补交漏税等规定了一系列合理的从宽的政策。1952年6月,五反运动基本结束。这场斗争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猖狂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在各级政府机关、学校、团体、军队、党派中进行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三反运动),以及在私营工商业者中进行的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运动(五反运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不法资本家为了牟取暴利进行违法活动。在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下,政府机关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严重滋长,有的干部堕落变质。在1951年10月开始的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的贪污浪费现象,中共中央于12月1日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8日,又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从此,三反运动在全国展开。
在三反运动中,又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严重情况。
1952年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形成高潮。3月5日,中共中央规定了对违法资本主义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3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两个文件。根据文件的规定,各级政府进行了定案处理工作,并纠正了在三反五反运动高潮中发生的斗争扩大化和“逼供信”的偏差。1952年10月,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不法资本家的进攻,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在私营企业中建立了工人监督,并实行民主改革,对工商业者普遍进行了守法经营教育,创造了对私营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同时也挽救了一批国家干部,起了清除旧社会污毒和移风易俗的作用。
建国初期的“三反五反”运动 数万人被迫自杀
2008年04月08日 13:36:03
根据后来的统计数字,“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国共有184270人被捕,119355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33760人非正常死亡或伤残。所谓非正常死亡,指被迫自杀,在斗争会上、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  例句:猴皮筋,我会跳,三反五反我知道。反贪污、反浪费,官僚主义也反对。  —— —儿歌  当时有一首被改编的儿歌“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不吃饭,专吃大坏蛋,大坏蛋,贪污犯……”这里的“打老虎”,打的不是美帝国主义纸老虎,而是“贪污犯”:贪污1000万元(旧币)以上者,即为老虎,贪污1亿元以上者,为大老虎。毛泽东相继发布“打虎”指示:“无论党政军民哪一系统,哪一机关,只要是大批地管钱管物的,就一定有大批的贪污犯。”……“打虎要有一套战术,凡已普遍展开的,就要迅速总结经验,组织专门打虎部队,向大小老虎突击。”  打老虎,采用的是工业生产的方式,编制计划、确定比例和数字、确定对象……当时主政广东的陶铸,曾经总结广东“打老虎”的经验:“据省府经验,大老虎都是逼出来的。其经验如下:一,要找老虎窝,下列这种地方一定有老虎:1、经手建筑与营造厂来往的;2、负责采购与商人来往的;3、公私合营的企业,兼职职员又是股东老板的;4、本人是机关职员兼有经济职权而家里开商店的;5、解放前后掌握接收物资的;6、掌握经济情报,与商人来往密切的;7、掌握仓库调拨物资的;8、掌管小家务生产的;9、掌管捐款账目不清的。确定”老虎窝“之后,”大胆怀疑,作出假设,进行搜集材料。对材料分析,找出矛盾。小会挤,大会压,个人谈。每一个老虎都给他开一个‘户头’,登记材料。不管他如何老奸巨猾,其组织是不坚固的,是怕死的。用死去吓他,用利去搞他,可以打破。“  有一首很有名的顺口溜,据说就起源于广东地区:“贪污分子你睁开眼,两条道路由你挑。一条活路,一条绝路;一条光明,一条黑暗。想想吧,看你走向哪一条?彻底坦白,从宽处理,拒绝坦白要严办。”这首顺口溜流传于中国大地数十年,其中的“贪污分子”可以替换为任何族群、任何人。  1952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廖鲁言起草的《关于结束“三反”和“五反”运动的报告》。毛泽东在报告上批示:“拟结束。斗争要继续,要警惕反攻倒算”。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致信中共中央、中央人民政府,要求纠正错案、冤案。根据后来的统计数字,“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国共有184270人被捕,119355名党员被开除党籍,133760人非正常死亡或伤残。所谓非正常死亡,指被迫自杀,在斗争会上、刑讯逼供中被打死,或在监狱、劳改中折磨致死。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林野王)
1952年6月30日
“三反”“五反”运动结束

“五反”时期街头宣传画
1952年6月30日,“三反”、“五反”运动在全国范围已胜利结束。
据统计,全国有850万至900万人参加“三反”运动,其中有贪污行为和占小便宜的,占总人数的24%,经最后核实定案并给各种处分的,占总人数的4.5%。
全国“五反”运动以北京、上海、天津、汉口、广州、沈阳、武汉等9大城市为例,处理结束,守法户占总数的10%-15%,基本守法户占50%-60%,半守法户半违法户占25%-30%,严重违法户占4%,完全违法户占1%。这两个运动最后核实退款10亿元。

“五反”宣传队正在上海里弄里教唱
宣传政策的歌曲《两种道路由你挑》

1952年上海人民检举接待室成立后,前
来坦白和检举的人排队等候个别接谈
关于“三反”、“五反”的斗争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九五二年三月)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一些重要指示。

反贪污、反浪费一事,实是全党一件大事,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认为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应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的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广大群众包括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人士去进行,一样的大张旗鼓去进行,一样的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号召坦白和检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

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产阶级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的彻底的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现在是极为必要和极为适时的。在这个斗争中,各城市的党组织对于阶级和群众的力量必须作精密的部署,必须注意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五反”的统一战线。这种统一战线,在一个大城市中,在猛烈展开“五反”之后,大约有三个星期就可以形成。只要形成了这个统一战线,那些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就会陷于孤立,国家就能很有理由地和顺利地给他们以各种必要的惩处,例如逮捕、徒刑、枪决、没收、罚款等等。全国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二月上旬均应进入“五反”战斗,请你们速作部署。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一、在“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处理的基本原则是:过去从宽,今后从严(例如补税一般只补一九五一年的);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望各级党委在“五反”中掌握这几条原则。
二、在“五反”目标下划分私人工商户的类型,应分为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五类。就大城市说,前三类约占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后二类约占百分之五左右。各个大城市略有出入,大体相差不远。中等城市则和这个比例数字相差较大。
三、这五类包括资产阶级和非资产阶级的独立手工业户及家庭商业户,不包括摊贩。各大城市可以暂时不去处理摊贩,但对独立手工业户和家庭商业户最好给以处理。各中等城市在“五反”中最好对独立工商户及摊贩均给以处理。不雇工人、店员(但有些人家带了学徒)的独立工商户在我国各大中城市数目很大,他们中许多是守法的,也有许多是基本守法部分违法的(即有小额偷漏税,即所谓有小问题的),也有少数是属于半守法半违法即偷漏税较大的。我们既要在此次“五反”中处理一大批小资本家,给他们做出结论,也应尽可能努力将和小资本家数目大略相等的独立工商户加以处理,给他们做出结论,这对于目前的“五反”和今后的经济建设都是有利的。这两种工商户一般都无大问题,给他们做结论是不困难的。做了结论以后,我们就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个别城市如认为先给其他工商户做结论,而将独立工商户的结论放在后面去做较为方便,也是可以的。
四、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将过去所定的四类工商户改为五类,即将守法户一类改为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两类, 其他三类不变。在北京五万工商户(包括独立工商户,不包括摊贩)中,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十左右,基本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半守法半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严重违法户约占百分之四左右,完全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一左右。将完全守法户和有小问题的基本守法户分开,又将基本守法户中偷漏税较少的和偷漏税稍多的分别对待,这样做,可能发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五、各大中城市中,有些市委,对于各类工商户的情况极不明了,如何分别对待这些工商户的策略观点又不明确,工会和政府工作队(或检查组)的组织和训练甚为潦草,便仓卒发动“五反”,引起了一些混乱,望这些市委提起注意,迅速加以克服。此外,检查违法工商户,必须由市委市政府予以严密控制,各机关不得自由派人检查,更不得随便捉资本家到机关来审讯。又无论“三反”、“五反”,均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严防自杀现象发生,已发生者立即订出防止办法,务使“三反”、“五反”均按正轨健全发展,争取完满胜利。
六、县、区、乡现在一律不进行“三反”、“五反”,将来何时进行及如何进行,中央另有通知。个别已在县城试做“五反”、在区试做“三反”者务须严格控制,不得妨碍春耕和经济活动。中等城市也不要同时一律进行“五反”,而要分批进行,并须在严格控制下进行。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

在此次“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我们必须达到下述目的:
(一)彻底查明私人工商业的情况,以利团结和控制资产阶级,进行国家的计划经济。情况不明,是无法进行计划经济的。
(二)明确划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肃清工会中的贪污现象和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清除资产阶级在工会中的走狗。各地工会均发生此种走狗及动摇于劳资之间的中间分子,我们必须在斗争中教育并争取中间分子,对于有严重罪行的资本家走狗则予以开除。
(三)改组同业公会和工商联合会,开除那些“五毒”[1]俱全的人们及其他业已完全丧失威信的人们出这些团体的领导机关,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现较好的人们进来。除完全违法者外,各类工商业者均应有代表。
(四)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国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较好的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的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体。各部分资本家的秘密结社,例如“星四聚餐会”[2]等,则应设法予以解散。
(五)清除“五毒”,消灭投机商业,使整个资产阶级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在国家划定的范围内,尽量发展私人工业(只要资本家愿意和合乎《共同纲领》),逐步缩小私人商业;国家逐年增加对私营产品的包销订货计划,逐年增加对私营工商业的计划性;重新划定私资利润额,既要使私资感觉有利可图,又要使私资无法夺取暴利。
(六)废除后账,经济公开,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
(七)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八)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的工人、店员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强党的工作。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释
[1]“五毒”,指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经济情报五种违法行为。
[2]“星四聚餐会”,是重庆一些资本家的秘密结社,它进行了一系列严重违法的地下活动,在“五反”运动中被揭发和取缔。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53--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