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衡量一个人的价值:坚持“四个创新”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县进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9:06:35

坚持“四个创新”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县进程

        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五五”普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普法的实效性,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县进程。

        一、创新机制,强化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力度

       “五五”普法期间,新宾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 实施、各部门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力度。

        一是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县委、县政府分别制定了关于开展第五个五年普法工作的决定、规划,县人大做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明确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领导、监督、实施地位。制定《新宾满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责任。

        二是完善组织网络机制。建立健全以县、乡、村第一责任人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村民组、中心户为基本单位的五级组织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辐射全县的普法网络,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三是落实任务目标机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全方位的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把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放在全县三个文明建设之首,做为“三保”的主要措施。真正确立县委领导、县政府实施、县人大监督的责任地位;制定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票否决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按照省、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县、乡两级政府将普法经费按人均0.2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成为两级政府不变的长效机制。五年来,县、乡政府投入450098元,社会赞助64600元,为各项法治实践活动提供可靠保障。

        二、创新内容,增强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实效

      “五五”普法期间,为了实现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内容、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加快了法治化建设进程。

        1.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县委、县政府做出了《关于全县重大决策必须经过法律论证的决定》,明确规定,不经过法律论证的任何决策、项目不准上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使法律论证纳入政府决策程序。近年来,矿业发展迅速,在经济利益诱导下,也曾有人主张扩大矿业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县委、县政府多次招集国土、环保、律师等部门人员进行依法论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理念出发,断然否决,给子孙留下一片绿水青山和丰富的矿产资源。

        2.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为重点,抓好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依法维护权益的权利观。引导农民正确表达合法诉求,学会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各类关系,树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观。当前农村最突出和最普遍的矛盾集中在林权改革、土地承包流转、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等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上。如在林权改革中,由于改革之初法律法规不健全,林木的市场价值还没显现出来,农民积极性不高,导致一些村干部大包大揽、指山卖磨,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他们一方面引导农民通过法律正确表达诉求,对违反程序的承包转让合同,依法调整。同时,还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调处和专项整治,保证了林权改革的平稳进行。抚通、桓永两条高速公路征占土地9893亩,山林2082亩,动迁房屋25349.71平方米,征地拆迁涉及292户村民和10家厂矿的根本利益,由于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抢前抓早把工作做到村民的田间、炕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案件。

        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平安稳定的大局观。实践中坚持整合各方资源,采取了打防结合、专群结合,标本兼治、多措并举,全力构建长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如北四平乡创办的《新农村》乡刊,围绕中心把相关法律法规提前送到农民手中,全乡十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访。红升乡“农村社会治安保险”打造了省级品牌,2007年全省农村治安保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新宾召开。

        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新宾县在法制实践中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用身边的事鼓舞人、激励人、教育人,在全县组建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八荣八耻”荣辱观事迹报告团,选树了五世同堂赡养100岁老人、丧偶儿媳精心照料瘫痪婆婆、留守儿童母亲、见义勇为英雄等一批活生生的先进典型,组成报告团巡回讲演。此外,还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比,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法治文明建设进程。

        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在实施“生态立县”的战略发展中,积极引导农民克服即得利益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加大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工作力度,实施封山育林、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在退耕还林工作中,坚持采取法治管理,改变过去经济罚款、行政处罚、强行铲除等多种手段并用作法,改变“年年退耕年年种,岁岁还林不见树”的局面。总结推广上夹河镇大堡村“合同制”管理退耕还林经验,实现了“退耕不种,还林见树”,有效地解决了可持续发展问题,先后被评为国家生态建设、农业建设和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

        三、创新形式,营造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氛围

        1.突出民族特点,打造法治文化品牌

        新宾是满族发祥地,满族文化的摇篮。借助满乡厚重的文化底蕴、艳羡的历史遗存,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是该县普法宣传的一大亮点。他们采取:一是组建民族艺术团体宣传法律知识。目前,全县各种民间艺术团体已达到15支。二是利用传统民族节日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品位,利用满族颁金节、老城庙会和永陵大祭等重大节日、集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法制宣传的辐射面。三是举办法治文化夜市,整合民间社会文化资源占领民间文化阵地。

         2.寓教于乐,开展形象化法制宣传

         一是举办法制文艺汇演。“五五”普法期间共举办县、乡级法制文艺汇演54场,共创作法制文艺节目213个,受教育面达21万人。二是开展多层次的法律知识竞赛。先后举办中小学生、金融系统、农民、妇女等不同层次的竞赛达32场次,以此调动全民学法的积极性,推进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工、青、妇、民兵等组织在普法宣传中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和各自的职能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的法制宣传形成了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大格局。

         3.创建阵地,营造法治建设氛围

        “五五”期间全县建造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牌1321块,大字标语32条,设立滚动式大屏幕电子宣传栏1处,600米法治文化长廊1个,举办“五五”普法宣传周,创办“法治文化夜市”,组建警车法制宣传队,举办“12.4”法制宣传月、“五五”普法成果展、校园法治文化作品展等,通过这些活动营造了法治宣传氛围,展示了普法依法治理的丰硕成果,占领了阵地。

        四、创新载体,推进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运用载体深化宣传。

        1.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探索村民自治的新途径

        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实行双委班子践诺评制。由乡镇党委牵头,组织、纪检、民政、司法参与配合,村双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党员参加,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做履行职责、兑现承诺报告,回答问题、民主评议,实行面对面的监督,既增加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又增强了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使村干部想事、干事、干实事。

        完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使村财乡代管规范化。农村财务管理普遍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各乡镇依托经管站建立“委托代理”办,与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在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民主管理权不变的原则下,实行依法统一、规范化管理。

        创新村务管理机制,村务管理走向法治化轨道。在全县总结推广榆树乡罗圈村创造的合同化管理经验。他们村把村务管理按村民自治、行政岗位、公益职责、法制教育、精神文明、经济交往等划分为八大类别、十六个种类,分别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村委会与村民以当事人的身份签订法律合同,自觉、依法履行。

        2.以“三保”为载体,寻找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方法

        县委、县政府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管理创新。

        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通过举办“送法下乡报告会”,企业法人法制培训班,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担当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规范劳动市场,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还针对新宾地处辽东山区,是辽宁中部城市群水源涵养地,大力开展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政府和全体公民环境意识、资源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针对城镇动、拆迁,农村山林、土地承包、流转,企业改制,征占土地,抗洪救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而提高了干部群众权利意识、责任意识,化解了一批疑难纠纷。

        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律援助驻信访顾问团,引导公民依法信访、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乡镇普遍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巡回法庭、调解指导中心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第一时间受理各种矛盾纠纷,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普法依法治县促进了经济发展,2010年末,全县地方生产总值实现60亿元,同比增长31.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亿元,增长45.5%,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6000元和11630元,分别增长24.7%和11.5%,全县呈现了山、水、林、田、路管理有序,农、林、牧、工、商协调发展,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喜人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