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亭 北京协和医院: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14:15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五五”普法以来,浙江省围绕建设法治浙江大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有效提升了法治建设水平,为浙江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到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中来谋划。一是摆上重要位置。2006年,“五五”普法伊始,浙江省委做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总体部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省委每年就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出部署,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定期听取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关于建设法治浙江工作的情况汇报。二是培育法治精神。从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手,坚持不懈地用宪法武装领导干部头脑,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观念,筑牢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之基。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提高法治涵养,贯穿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始终,做到学与用的一致、知与行的统一,让领导干部从点滴细微中锤炼自身法治文化修养。三是提升法律素质。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每年制定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为基本阵地,抓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轮训,把领导干部的法制培训与党校培训、干部理论培训、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结合起来。
二、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工程来实施。一是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普遍建立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制度、政府组成人员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登记制度等。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浙江省“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牵头部门的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措施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全省县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普遍建立了学法制度。二是全面实施学法考试制度。分省管、市管、县管三级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防止缺考、漏考,确保考试工作走上有序轨道。建立领导干部学法考试档案,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明确规定,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任命。2008年,组织全省161个省直单位和11个市的1142名省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中闭卷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78%。2009年,又组织省管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网上答题。五年来,全省共举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140多场;其中省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20场,参考人数达6400余人次。三是健全考核工作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治浙江建设考评体系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综合考核范畴,把法治建设情况与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挂钩,实施严格考核。出台“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考评体系,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融入建设法治浙江的具体实践来深化。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开展“法律进机关”,作为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载体。出台《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见》,把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五年来,全省律师担任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1946家,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5万人次,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150余起。二是创新学法用法载体,增强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联系实际、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新途径、新方法。2006年,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监狱系统的警示教育资源,建立省法纪教育基地,运用展览、电教片、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法制专题讲座等手段,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2009年,组织律师、公证服务企业讲师团,开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法律知识巡回宣讲活动,共组织宣讲报告会112场。有的地方还利用互联网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三是扎实开展基层创建活动,推动依法治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工作部署,从2007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以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杭州市余杭区制定和实施了法治余杭评估体系,在全国第一个发布了县域法治指数,由人民群众来评判党委政府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全省各地由当地党委、政府主导实施,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从依法治理向发展基层民主法治转变,增强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组织、领导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组织实施好“六五”普法规划,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建设法治浙江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