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轮能量书:[顶] “扶不起”的不是道德,而是司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5: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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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日的新闻让人心情沉重:一是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1小时后,老汉因鼻血堵塞呼吸道而窒息死亡(《楚天都市报》9月3日);二是江苏镇江六旬老人杨先生晨练时发现一名醉酒男子蹲在公交站台石阶上,便劝说其早点回家,随后又伸手相扶。不料男子误以为杨先生要偷自己的东西,随即与他人将老人暴打至重伤。(《扬子晚报》9月4日)不少人叹息,社会道德因上述事件而倒退30年。然而,这“扶不起”的并非道德,而是司法。

  “坏老人效应”

  9月5日上午,巴南区李家沱一八旬老翁去超市买菜时,不慎摔下梯坎头破血流,事后现场围观了数十名群众,但是无一人将其扶到附近50米远的医院里救治,最后还是120急救车赶来,将其送进医院救治。

  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市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李大爷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这不是一两件偶然的事件,这样的结果其实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根据新浪网友发起的投票显示,仅有2成网友表示敢于主动扶起摔倒的老人,维护尊老爱幼的社会风气,4成网友要先寻找证人再决定是否帮助老人,剩下近4成网友明确表示不敢扶。那么,社会在进步,难道道德反而在倒退吗?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冷漠?

  其实,这是由于近几年来“善意求助反被诬”的典型事例让人民产生了救与不救的焦虑心态,从南京彭宇案到天津许云鹤案,再到南通殷红彬,从杭州高一帮扶倒地老人却遭家长训斥,到武汉老人倒地无人扶而窒息死亡,再到镇江老人扶醉汉被误解并被打成重伤,虽然这几件事发生在天南海北,几位当事人毫无关联,但人们还是乐于相信其中的逻辑关系。那就是,做好事的人已经被冤枉,再做好事可能还会被冤枉,所以大家都观望着,不再做好事。有人认为,这是“坏老人效应”。近段时间,几个恩将仇报、诬陷讹诈的“坏老头”、“坏老太太”似乎把慈祥柔弱的老人群体推向了群众不敢碰的对立面,极少数“坏老人”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毒化作用,给公众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像瘟疫一样蔓延开来。

  中国道德生态“双重门”

  近期,多起见义勇为反遭人诬陷讹诈的事件被曝光,网民大呼“好人做不得”;而以于此相映的另一面则是一批“最美”草根人物救人于困厄,广受舆论追捧。是该出手时就出手,还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中国社会道德生态遭遇“双重门”。

  在今年8月,各地发生多起搀扶摔倒老人反被其指肇事的事件。网帖爆料,天津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逾十万元;江苏如皋客车司机殷红彬驾驶途中发现一老人被压在三轮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将其搀扶,反被老太认定是在路边撞倒自己;武汉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在路口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被婆婆称是被其电动车撞倒……

  中国古代寓言“农夫与蛇”的故事不断上演真实版,让舆论大呼,这不但让人的善良之心受到伤害,也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被彻底摧毁。

  于是乎,见义勇为成“农夫与蛇”。有网友甚至称,自“彭宇案”发生后,中国社会道德滑坡30年。

  然而,也有例外。

  在感动中国的“最美妈妈”吴菊萍之后,近日又出现了一位“最美大妈”。8月25日下午4点40分左右,南京市韩家苑小区的居民突然发现,一名84岁老太太紧抓3楼一外侧防盗窗,眼看着就要掉下来。紧急时刻,在附近卖水果的薛大妈一个箭步冲上去,伸手准备接老太太。就在这时,老太太从窗户口跌落下来,砸到楼房2楼的遮阳棚之后,又砸到58岁的薛大妈右肩膀上,最后摔在地上。事后,两人均被送院治疗。可叹的是,坠楼的老人因伤势严重,加之年事已高,已于25日晚些时候不幸离世。

  此外,在美丽的杭州,在危急时刻的“双手一托”,挽救了一个幼小的生命的“最美妈妈”,在丽水,在熊熊烈火中的“双臂一抬”,把两位邻居从死神的边上拉了回来的“最美姑娘”。

 类似这样的实例举不胜数,舆论认为,草根道德明星的出现,折射出民众强烈的道德饥渴感。他们的“最美”,是人心最本源的真善美,不加修饰,不加利益,是毫无思量的悸动,是最纯真的人性。夏学銮教授说,我们的社会是光明面和阴暗面并存、天使和魔鬼同在的社会,不是只是黑喑而没有光明、只有魔鬼而没有天使。而那些“最美”的草根人物,他们怀着的是一颗颗赤子之心,他们身上有着最朴素的感情,他们的行为,只是人性真善美的一种自然流露。他还分析认为,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利益的分化与侵蚀、观念的多元与错位、社会的发展与阵痛,使得道德的挺立与生长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社会生态。在社会道德领域,人们并不缺少各种“最美”,但也不得不面对那些“最窘”——在一些地方,施以援手、见义勇为者不再被感激和颂扬,反而被讹、被告、被索赔,彷徨于无地。

  空喊口号没法鼓励良知善行

  其实,帮人也好,撞人也罢,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责任的情况下,双方出现纠纷并且诉至法院,这在法治社会十分正常。但关键的问题上,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底线。可个别法官不依证据,也不遵法理,仅凭自己的主观判断和漏洞百出的逻辑推理就定谳下判,甚至用上“没撞人就不会跟随送医”这样令人胆颤心寒的理由,这怎不让人望而生畏?如果最该坚守社会正义底线的法院,在底线问题上都频频失守,社会道德迷失也就成为必然。

  现在回头看始作俑者的彭宇案,它之所以影响如此巨大,在于判词里的“按常理推断”。此“推断”无视民事诉讼的“谁主张谁举证”,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做了“有罪推定”。各打五十大板的判决打在了社会和人心上。

  “坏老人效应”诱发的“救助者恐惧症”,其实质是转型期环境中,传统的道德义务和现代的法律权利发生了碰撞:个人如何在履行自我认同的道德义务时,保护好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避免遭受误伤?这是消除公民恐惧,鼓励更多良知善行的关键问题。不解决好这个问题,空喊“即使被误解也要救人”的口号,无助于重燃人们的助人热情,而且,要是真有热情的救助者被冤枉,那绝对不符合一个社会必须具备的公平正义。

  因为社会里的每个个体都不是一座孤岛。我们都生活在“后彭宇案时代”日趋冷漠的群体环境里。在“共识”越来越牢固的时候,靠什么来化解人情的冷淡?道德吗?如果有道德的人没有法律的保护,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又靠什么来维系道德?况且,道德从来只对有道德的人有效,存心讹诈、有意“碰瓷”的人,他们从来不会主动站到道德审判的被告席上。

  以司法善意扶起“摔倒的道德”

  助人为乐曾是全社会都有高度共识的道德规范,如今却退化到连老人摔倒后都无人敢扶的境地,这样的现实困境令人唏嘘。我们固然可以将这种现象归因于信任缺失和道德滑坡,但单纯地强调道德教化恐怕难以奏效,还必须以司法善意来扶起“摔倒的道德”。

  英国思想家培根曾在《论法律》中写道:“一次不公正的裁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决则是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以此审视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可以发现,“彭宇案”至今余毒未消的根源在于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在客观上恶化了社会风气。

  解铃还须系铃人,要破除这种司法不公正带来的恶果,在重建社会道德秩序的同时,还必须拿出足够的司法善意,促进社会良知复归。毕竟,司法的要义之一就是维护社会公正,倡导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不是相反。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也可以考虑国内一些学者的建议,探索制定相关的免责规定,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免除助人为乐者的后顾之忧。

  行文至此,我们来看一下“他山之玉”。

  2004年,一位叫亚历山德拉的女子发生车祸。丽莎把卡在车里的她拉拽出来。亚历山德拉车祸后瘫痪。2008年亚历山德拉把丽莎告上法庭,称丽莎拉她出车时用力过度,所以丽莎要为她的瘫痪负责。2008年12月,加州最高法院决议受理此案。与此同时,加州议会也作出反应,次年6月,加州议会通过“好心人免责条例”。此条例规定:没有法定义务也没有约定义务,出于道德要求无偿对他人进行帮助的人,即使在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失误,也享有法律责任上的赦免。面对新法案,亚历山德拉只能撤销对丽莎的控告。

  这就是法律的善意。道德有了法律的保护,善心才能“有恃无恐”。“彭宇系列案”已经发生了无数起,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还会时有发生。好心人遭遇讹诈和老人在围观中死去都引起舆论轩然,唯独立法、司法机构足够淡定,没能以声音和行动来“引导舆论”。

  司法撞倒的老人道德无力扶起,善心要有善法的呵护才能发扬光大。一次次的彭宇案后,是立法和司法机构登台,给好心人买一份“保险”,给作恶者一个惩戒的时候了。否则,我们只会看到冷漠传染开来,“老无所依”成为常态。(本网综合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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