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拉日巴传记全集藏文:[顶] 天价名表、舍麻醉救女——贫富之痛 《人民论坛》杂志空间 -- 腾讯博客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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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两则新闻颇吸引大众的眼球。一是河北农民工“割皮救女” 为省千元放弃全身麻醉。女儿严重烧伤,父亲为省钱让医生在换药室割皮,疼得大喊还说“多取些皮”。连日来,慈父“割皮救女”一事感动河北,石家庄市灵寿县农民工杜金辉被媒体称作“最慈爱父亲”。他自己却说:“哪个爸爸遇到这种事情都会这么做。

  另外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随着内地经济高速发展,内地富豪对名表等奢侈品需求急升,令不少欧洲名表供不应求,尤其是稀有的限量版。名表由以往每年加价一次到今年加2至3次,每次加一成,亦无阻他们的热情。九成生意来自内地客的太子珠宝钟表,其执行董事朱继陶表示,以近期推出的7,680万元的江诗丹顿钻石表为例,价格媲美豪宅,已有不少内地客查询,反映内地豪客对追捧极品绝不手软。

  贫富差距是每个社会都会出现的问题,经济学家戈登图洛克认为,关于贫富差距的水平,不是越小越好,因为会导致社会丧失效率,他也不认可差距过大。但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贫富差距并非越大越好。如何祛除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是我们最值得讨论并深思的问题之一。

  一、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红线”

  从基尼系数看,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介绍,对我国的基尼系数目前各机构认识不一,被学界普遍认可的是世界银行测算的0 .47。“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正呈现全范围多层次的扩大趋势。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从上世纪80年代起参与了4次大型居民收入调查。他说,收入最高10%人群和收入最低10%人群的收入差距,已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2007年的23倍。

  “干得多,挣得少”是记者在采访中许多工薪阶层的共同感受。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说:“从统计数据看,近几年穷人和富人的收入都在增长,但考虑到他们在消费支出上的差异,大量贫困家庭的支出集中在最易涨价的食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上,分配差距正呈现危险的"穷降富升"两头拉大趋势。”(文章来源:新华网)

  二、如何改变贫富差距

  生产层次:就是要做到公平竞争、反对垄断

  市场经济强调公平竞争,为此必须逐步打破导致机会不平等的垄断体制,减少行政权力对资源配置的过度干预。对当前国家垄断的行业应放开经营,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行业要深化财务监督,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垄断利润归国家所有,坚决反对垄断价格行为,对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要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大力扶持困难行业的发展,国家在给予一定的扶持下,要及时保证国家应有利益的收回。另外通过多部门配合,对高收入行业的集体收入、个人收入及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监控。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推进民主化与公开化,建立对政府机构和公务员行为的监督与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治理个人或小利益团体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积极营造公平、规范的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体现收入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分配层次:进一步改进我国的税收制度、提升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个人所得税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它通过累进所得税制度来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状况。累进所得税制就是根据收入的高低确定不同的税率,对高收入者高税率征税,对低收入者按低税率征税。这种累进所得税,有利于纠正社会成员之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状况,从而达到调节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缩小贫富差距的目的。另外,为了缓解收人差别的畸形扩大,还可以视情况逐步开征暴利税、高消费税、赠与税、遗产税;对某些盈利过高的行业,如房地产业、证券交易业等实行特别税。我们要整个改变税制,大幅度的减低政府开支在GDP中的比例。减税,减轻老百姓的负担。同时要改变税制结构,税制里头要以企业税占30%。个人所得税占25%。房产税占20%到25%。然后我们把整个税制调整好了之后,就能做到有钱的人多交,没钱的人少交,最穷的人不仅不交,还能拿到社会救济,这样才能有效的从根本上来缩小贫富差距,最终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趋向合理。

  我国的中低收入人群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地区、中西部偏远山区。要增加这部分群体的收入,就要加快城市化进程。然而我们离完成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路程还有很长的距离还有一亿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我们必须给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把这些劳动力从农业转移到服务业制造业上。这样才能帮助农民脱贫,这是世界各国走过的路,也是发展经济学反复证明了的路。可是现在有些人很急于求成,说缩小贫富差距,就应该增加工资这就错了。增加工资应该是给所有人都增加。特别先给最穷的穷人增加,那么请问,还有一亿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如何给他们增加工资。目前之所以产生一些混乱和我们数据上的误解,密切有关。很多人就误解说为什么提出来增加工资呢?因为劳动报酬在GDP中的比例逐年下降。这是因为国家税务总局下了一个文件,个体经济不再计算劳动报酬。但是统计部门没有跟上这个改变,从那个时候之后,9400万个体经济没有劳动报酬,全部放到资本里面去。如果我们从2000年到2009年。逐年梳理,把个体户的收入拎出来,放在应该放的劳动报酬里面。结论是非常平稳,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非但没有下降还略有上升。类似的统计的偏差,被一些媒体放大。所以这一系列的问题,都使得我们警惕,不能因为这些再去损害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经济发展确实是社会发展之母,促进就业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关键,但即使在比较理想的情况下,也不能实现完全就业,此外还有一部分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来实现生存和生活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解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应该提升到一项基本国策的高度,并且社会救助应该是政府责任,在整个财政框架中,应该有其一席之地。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由于投入不足,还有相当多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没有得到救助。所以应该适当加大国家、省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使城镇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另外也要加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设,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惠及13亿人口的全面小康社会。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应适当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目前的社会保障标准低,保障能力弱,尚未真正起到社会保障体系“最后屏障”的作用。虽然城市低保水平基本上可以让绝大部分贫困人员尤其是特困职工家庭的基本生活能够得以维持,但对于大病、子女教育、住房困难等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再分配层次:关于慈善

  6月以来,红十字会“郭美美”、慈善总会“尚德诈捐门”、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等一连串事件引发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强烈质疑,并直接导致慈善公益组织近段时间接受的捐赠大幅降低。从近期的一系列慈善危机事件中可见,这些被质疑的国内大多数公募性慈善组织或多或少带有行政色彩,参照行政机关的标准运行并且在信息公开方面缺乏动力和压力。面对中国慈善事业所面临的“严冬”,改革之路势在必行,而去行政化倾向,回归民间属性,是中国慈善事业改革的必经之路。

  8月26日,在第43届南丁格尔奖章颁奖大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慈善事业要深化改革,切实维护慈善公益组织的公信力。

  慈善组织如何改革?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中国慈善业应首先去行政化倾向,回归其民间属性,重新制定资源分配规则。杨团分析称,从近期的一系列慈善危机事件中可见,这些被质疑的国内大多数公募性慈善组织或多或少带有行政色彩,参照行政机关的标准运行并且在信息公开方面缺乏动力和压力。恰恰是由于行政化管理日趋严重,信息不透明,导致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慈善组织“行政化”的倾向,主要表现为慈善组织大多依靠政府的支持组成,政府在慈善组织的管理、资金募集、人员组成等方面掌握主导权。例如,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依托于民政部建立;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是从团中央分化出来的;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脱胎于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等。

  三、 中国财富流向分析

  考察一个国家和社会之进步,也许我们只需要两个指标就够用了:其一为“效率”,其一为“分配”。为了具体化这两个抽象的概念,经济学家引进了两个统计口径:“GDP”和“人均收入”。前者用于描述一个国家和地区年度经济活动的总量;后者用于描述人们从他们的经济活动中获得了哪些收益。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中国的GDP为3645.2亿元,到2007年为246619亿元,增长了67.6倍,剔除物价因素,大致增长了15倍。同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343.4元增长为1378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33.6元增长为4140元,增幅分别为大致40倍和30倍,剔除物价因素,一个增长了大约9倍,一个增长了不到7倍。从这我们可以看出,中国GDP的增长速度高过人们收入的增幅。那么,超过人们收入的那部分财富跑到哪里去了呢?

  人们创造的财富会被三部分分享:劳动者拿走工资,国家拿走税收,资本拿走利润。其中个人工资会被统计入“收入”,资本利润中的分配给股东的部分也会被统计入“收入”,剩余部分就是税收以及资本利润中不分配的部分。当然,从理论上讲,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它只是把一部分人的收入转换为另外一些人的收入。不过,在实际操作上,财政支出多用于公共服务,而这些服务很难计入服务对象的个人收入中去。故此,我们粗略地把税收与个人收入并列。这样分析下来,超过人们收入的那部分财富,一些跑到了国家手中(大部分变成了公共服务),一些跑到了资本家手中,变成了资本和存货。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中国人每创造100元的财富,个人能拿到的只有45.4元,23.1元流入国家财政,31.5元变成资本和存货(其中7元流出国外,变成中国的资本输出)。 粗略地看来,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收入占GDP的比例大致在45%至50%之间,呈先低后高,再又变低的趋势。 可是,既然GDP的增速分别高过城乡居民的收入增幅,为什么国人的收入占GDP的比例迄今为止还能基本保持稳定呢?主要的原因在于城市化。

  虽然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增幅都低于GDP增幅,可是一方面,总人口增加了,一方面,大量的人口从农村居民变成城镇居民,这一部分人口的收入增幅超过了GDP的增幅。于是,总体上就表现为人们收入占GDP的比例大体不变。

  那么,为什么在人们收入总额占GDP的比例大致不变的情况下,以前没有出现的“内需不足”突然出现了呢? 原因在于资本积累。1978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额为356亿元,2007年,这一数字为13.7万亿元,增长了385倍,而同期的GDP增速为67.6倍。持续高速增长的资本积累,产生了大量的产能,这些产能最终超过了人们的有效需求,于是产生基于产能过剩的“内需不足”。而持续高速增长的资本积累是由中国人的高储蓄率支撑的。1978年,居民存款余额为210.6亿元,当年的居民收入总额为1647亿元(农村居民主要是实物收入),存款余额与收入之比为12.75%;1988年,这一比值为53.5%;1998年,该比值上升为131.5%;2007年的比值为157.1%。到今天,中国罕见地又是穷国,又是资本净输出国,正是缘于长期的高积累。

  在过去的三十年里,城镇居民的收入基数要比农村居民高,而且增速也快。细究起来,城镇居民收入的基数始终高过农村居民,不过,在论起增速就未必了。

  在整个1980年代,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要超过城镇居民。不考虑物价因素,1990年,农村居民收入是 1978年的516%,同期城镇居民的收入之比为440%。步入1990年代之后,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速开始落后于城镇居民。2000年,农村居民收入是1990年的328%,城镇居民则是415%;2006年与2000年相比,农村居民为159%,城镇居民为187%。 这是因为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居民更容易分享到改革初期的成果。当然,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改革前的农村处于赤贫状态,过低的基数使得增长幅度容易大。

  从上面的比较我们还可以得到一个结论: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人均收入的增幅在逐渐递减。即使剔除物价因素,这个结论也基本成立。在最近的十年,这个现象尤为突出。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为什么在1980年代,改革会受到全社会的广泛支持。而今天,在社会取得了长足进步的今天,一些社会矛盾反而显得较1980年代更为突出。

  我们回顾过去三十年,不是为了做单纯的分析,而是希望对未来会有帮助。从收入角度,以下几个结论也许值得今后更多的关注:

  第一, 国民若不能充分分享经济活动之增长,这一方面可能会加深社会冲突;另一方面,会影响总需求,进而对经济发展造成不利。

  第二, 税赋过高,非国之福。此外,税收本身应纳入国民监督之中,否则容易形成国民财富之净损失。

  第三, 在分配上过多地向资本倾斜,恐亦非国家社会之福。

  本文部分文章摘自:新华网 南方周末 环球人物 财经文摘 凤凰网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