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蒲盛鹏:住宅70年产权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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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9 00:00:00   瞭望东方周刊      三峡晚报   宜昌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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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或者70年,甚至100年都没问题,这个数量的问题不大,也没有多大关系,关键是到期以后怎么处理”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葛江涛,特约撰稿周丽、罗敏 |北京报道
1986年,吉林省委副书记王先进被调入北京,出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掌管960万平方公里土地的管理与改革。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形成了今天的城乡土地管理制度。
日前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专访时,这位81岁的老人讲述了20多年前制度设计的初衷和安排。虽然,这些设想和原则与今天人们的想法大有不同。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越来越习惯以西方的标准和传统来设计和评价中国的改革。但是,正如王先进等人当年必须考虑的问题: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基础。中国的国情使其改革必须有自己特殊的路径和目标。
在这种条件下,当年的改革者设计了既不同于过去计划经济,又不同于西方私有制的土地制度。很难说,如果这种制度得到完全实施,今天的结果如何。但至少在王先进眼里,不会出现目前房价高企的情况。
在王先进看来,当时的土地改革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而经过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土地管理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样需要尽快研究和解决。换句话说,通过过去这些年的实践,需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法规制度,规范市场。
以下就是王先进的讲述。
开始土地拍卖
建国后30多年里,我国一直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法律和管理机构。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用地则由政府划拨,谁用谁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用集体管,各级政府都没有专门的土地管理部门。土地是无偿的、无限期的、不流动的。
到上世纪8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一些新情况陆续出现,土地成为重要资产,实行“三无”显然是不行的。到1984年,规定农业部管农地,建设部管城镇土地。但城乡之间很多问题难以协调,农业部就给中央打报告,建议成立一个专管土地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制定土地管理法律。一些专家学者也开始给中央写信,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管土地。
当时有一件事情,可以说直接触动了中央领导决定成立国家土地管理部门。1984年我国粮食产量达到峰值后,在1985年产量突然下滑。而当年我国耕地面积净减少1500多万亩。这件事促使中央下定决心,1986年3月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并成立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组织保证。
在城市土地这个方面,1982年、1984年,深圳、抚顺开始征收土地使用费以及试验在经营企业中开征土地使用费。国家土地管理局成立后不久,根据两地的实践经验,我们向国务院递交报告,提出全国普遍开征土地使用费。我们有三个理由:第一,国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因此土地应该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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