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斯宾塞:完善惩防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9:38:36
 完善惩防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 推动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2008年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公司“两会”精神,坚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方针,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三大促三保”为依托,以强化责任制为保证,深化廉洁从业风险管理,加强精益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增强防控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保证。

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国家电网公司部署,制订公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实施规划,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以教育、制度、改革、监督、惩处为重点,把惩防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真正在各项制度设计、流程安排、工作计划、具体实施中体现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级领导班子和业务部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责任体系。各级纪检组织和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加强协调配合。以公司实施ERP工程为契机,在流程再造中体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与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相结合,真正发挥惩防体系的“主线”、“管总”作用。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的内容、形式、考核要符合单位、部门、岗位的实际。责任制的实施要突出“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的原则,制定落实“一岗双责”的具体措施计划,每半年向同级党委、纪委和省公司监察部报告落实情况;把“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对干部的考核。加大责任考核和追究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出现的违规违纪,严格追究管理责任,对于现时的、以往的案件和事件,按照“追究时任该单位(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委书记、有关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责任”的任职责任追究原则,建立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责任追溯制度。以“方向指引、过程考核、闭环管理、循环促进”为要求,修订各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体系、标准体系、测评体系、考核办法,开展定期巡视检查,使指导、规范与评价、考核有机统一。

二、加强廉洁从业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依托“大政工”、“大宣教”格局,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员工培训规划,融入领导干部的选拔、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探索有效教育形式,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进行不同重点、不同内容的教育,努力从“宣传灌输式”向“启发引导式”转变,着力解决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继续利用廉政网校开展教育,并延伸到基层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以廉洁理念培育、制度文化建设和环境建设为重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继续开展廉洁文化“六进”活动和“看典型、明荣辱、知进退”活动,推广典型经验,讲求实效。推动廉洁文化建设由少数人完成任务向全员参与转变,培育员工良好思维习惯和行为习惯,营造尊廉崇廉氛围。

三、完善廉洁从业风险管理,强化防控机制运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工作责任、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方式,设计好风险管理的启动、反馈、处置、考评机制。要拓展风险管理领域,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管理活动、重要岗位风险以及外部因素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扩展对重点岗位人员的风险管理,延伸推进对县公司、供电所的风险管理。要细化风险管理内容,进一步细分关键风险环节、关键控制点。各单位(部门)每半年进行自我评估,省公司组织外部独立评估,推动专项评估和即时性评估。要实施风险管理质量控制和持续改进。编制“廉洁从业风险管理手册”,规范长效运作。风险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每季点评。加强廉洁从业与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的联动,注重与企业内控评价体系的融合。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要组织协调好对重大风险的处理工作。

要巩固并充分运作行之有效的防控机制。坚持廉洁从业行为评价,设计好评价体系,运用好评价结果,将评价对象延伸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大监察”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增强监督信息获取的主动性;坚持“合理置疑”、“先期处置”机制,运用各种有效信息资源,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大力推动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制度约束作用

今年,国家电网公司对加强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各单位要把制度建设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廉洁从业、经济平安风险管理紧密结合,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核心,统筹筹划好关联工作。

在制度健全上,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议定事项、范围及程序,试行票决制和程序记录方法;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抓物资与工程的招投标、人事、财务、关联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抓客户工程、抄核收等损害客户利益问题易发多发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共同审查制度的机制。在制度执行上,努力建立起科学的制度运行机制: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机制,促进员工增强制度意识,掌握好需要遵守的有关制度;通过制度运作的督察机制,对违反制度者和对执行不力者追究责任,将制度执行情况与业绩考核挂钩;通过反馈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制度执行的失灵,及时采取对应措施。

五、切实加强监督,促使各级人员规范行使权力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年初中纪委二次全会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并提出的“七个不准”: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重组、改制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强化监督力度。一是强化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方式、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的监督,促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有效监督之下;加强对领导干部在关联公司股份的清退、在非上市公司入股、兼职、职务消费、职务回避等制度执行的监督。二是加强对人、财、物、事等关键岗位监督,明确关键岗位范围,督促制定重点岗位轮岗和关联岗位不相容制度。三是加强对热点环节的监督。加强招投标监督,防止不规范行为和营私舞弊;加强废旧物资处理监督;源头治理“小金库”;加强客户业扩工程监督;实施营销稽查效能监察,加强营销抄核收监督;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聘用监督,防止“带病提拔”,保证选人、用人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上级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函询、述职述廉、企务公开、干部任用廉政审核、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坚持党内监督、组织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建立与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院的定期沟通和协助机制。适应公司ERP建设所带来的管理方式和监督环境的变化,探索开展在线监督。

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办案的惩处和治本功能

以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中的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办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化案件和关键岗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内外合谋、谋取私利的案件;认真查究侵占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坚决查处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采取切实措施,突出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案件查办责任制,对于重要信访件和可能涉及违规违纪的重要线索,主要领导要亲力查办,绝不允许层层批转和消极办案,严禁查而不处、处而不执行;实行信访核查党政纪领导签名负责制。实行“阳光”信访,对重要或热点问题的核查过程和结果进行公开。建立公司系统办案配合协作机制,有效突破重点案件;加大案件自办力度,明确自办案件报告和不考核规定。实施办案质量及绩效“一案一评价”机制。

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典型案件剖析,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实行监察建议书制度,督促主管部门从管理上分析原因,堵塞漏洞。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七、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和企业管理效能监察,促进管理高效

紧紧围绕公司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主多规范的决策部署,加强产权交易、产业重组、资本运作等相关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参与安全事故调查,认真执行纪律。

把效能监察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由纠偏纠错向改进管理、提升效能的转变。统一立项开展废旧物资管理、主多规范、配网建设及客户业扩工程效能监察。各单位围绕科技资金使用、零星物资采购、技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供电所电费电价线损管理等,选题立项开展效能监察。加大招标管理效能监察,建立对招标全过程的程序审查制度;加强对评标、定标人员的评价考核;制定招标管理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加强投标商诚信管理;坚决查纠擅自招标、规避集中招投标等违规违纪行为。推广合肥公司市政道路改造配网工程专项效能监察成果。做好效能监察与风险管理衔接结合工作;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后评估工作。

八、明确重点,强化指导,促进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突破

县公司依然是公司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薄弱领域,依然是影响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的瓶颈。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强力推进。

要全面落实《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意见》、《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标准》及《廉洁规范供电所管理标准》。市公司要定期对县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权力运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双报告”制。推动供电所长由县公司派出及定期交流机制,对供电所长全面进行廉洁从业行为评价。完善县公司企务公开和乡镇供电所“所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聪明理财”和“阳光理财”。加强对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扩大现任职期间所发生的立案率、越级投诉举报率、重复投诉举报率等重要指标考核权重;对于原任职期间发生的案件,追究任职责任。

九、进一步明确纠风工作定位,提高行风纠建合力

认真落实公司《2006年—2010年纠风和行风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行风建设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一是明确纠风工作定位,重点预防和查处违反“三个十条”事件,坚决查处“三指定”事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二是坚持和改进行风督察,结合供电服务“满意365”行动,加强基层单位服务窗口特别是农村供电所供电服务过程合法性、合规性的督察。注重督察整改成效,禁止查而不纠或以罚代纠现象。三是改进行风投诉举报流程,提高处理速度和质量,强化初次受理及跟踪督办责任,确保不发生因信息不畅通或处理、回访不及时而导致的重复及越级投诉。四是探索有效的行风测评体系,着力推进行风长效机制建设。重视供电监管报告、行风外部测评和调查结果的整改,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从根子上分析原因,从源头上采取措施,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十、加强队伍建设和基础管理,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上级和公司党组的要求、企业的利益和群众的愿望;要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监察干部守则》,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改善知识结构,准确分析面临的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精益化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建立基础管理台帐和数据库,细分管理要素,梳理工作流程,加强过程控制。建立管理标准和作业标准,形成纪检监察工作标准体系,将基础工作和例行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面应用纪检监察MIS。要积极融入公司ERP建设,认真分析ERP实施后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变化与提供的契机,积极探索在以流程为主线的管理环境下更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