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seldorf啤酒:第五章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第一节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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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字体: 】【打印
第一节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概述

  一、工程项目控制的目标
  (一)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工程项目资产的安全、完整
  (二)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降低项目建设的风险
  (四)确保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协调、有序进行,提高该项目的经济效益

  二、工程项目控制的意义
  (一)可以提高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和其它项目管理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
  (二)能够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与执行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岗位、人员及各流转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从而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在建设单位内部的贯彻执行。
  (三)能够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财产物资及相关记录的安全性与完整性
  (四)能够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活动的协调、有序进行,提高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三、工程项目控制的原则
  (一)全过程控制原则
  (二)相互牵制原则
  (三)协调配合原则
  (四)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控制原则
  (五)程式定位原则
  程式定位原则,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该根据各岗位业务性质和人员要求,相应地赋予作业任务和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和处理手续,明确纪律规则和检查标准,以使职、责、权、利相结合,岗位工作程式化,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奖罚,以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六)关键点控制原则
  所谓关键控制点是指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发挥作用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对于保证整个业务活动的控制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甚至决定全局成败的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的设置要合理,方便易行,讲究实效。对于只在局部发挥作用、影响特定范围的一般控制点其设立只要能起到监控作用即可。

  四、工程项目控制的重点
  (一)概预算控制管理
  (二)招投标控制管理
  应加强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五个环节的控制。
  (三)合同控制管理
  (四)工程结算控制管理
  (五)竣工决算控制管理
  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竣工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它综合反映了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为止的全部建设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二节 工程项目立项风险控制
  
  一、工程项目立项风险
  工程项目立项时应考虑的风险通常可以归纳为三类:即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人为风险。包括政府或主管部门的专制行为,管理体制、法规不健全、资金筹措不力、不可预见事件等造成的风险。
  经济风险。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不利、投资环境恶劣、通货膨胀幅度过大等宏观经济因素造成的风险。
  自然风险。主要是指恶劣的自然条件、恶劣的气候与环境、恶劣的现场条件以及不利的地理环境等造成的工程项目风险。

  二、工程项目可行性分析
  可行性分析的任务是对拟建项目从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等所有方面,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作多方案的比较和评价,推荐最佳方案,为投资的决策提供科学的、可靠的、准确的依据。
  (一)大型新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应包括的内容
  1.建设的目的和依据
  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是指建设项目的全部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
  产品方案主要说明产品结构,中间产品衔接和工艺路线等。
  3.生产方法或工艺原则
  4.自然资源、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
  5.主要协作条件
  6.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三废”治理的要求
  7.建设地区或地点、占地估算
  8.建设工期
  说明从工程正式破土动工到全部建成投产所需的天数,以及对工程建设的起止年限的建议。
  9.总投资估算
  说明按照投资估算指标估算的建设项目本身所需的全部投资费用,作为编制工程设计概算的控制数。还应说明直接为项目进行配套的相关外部工程所需的投资。
  说明建设资金的来源或筹集方式
  10.劳动定员控制
  说明项目正式投产后所需的劳动定员,包括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工人的定员。
  11.要求达到的经济效益
  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或委托设计单位、生产企业(指改、扩建项目)或工程咨询公司进行编制,经主管部门研究审议后上报。
  (二)可行性分析的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市场需求、竞争优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当然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投资更应关注社会效益。
  1.市场需求
  可行性分析首先要进行的是市场需求预测。
  2.竞争优势
  3.经济效益
  4.社会效益
  (三)可行性分析的风险控制措施
  1.高度重视可行性分析在项目投资决策中所起的作用,完善配套相应措施
  应实行项目法人(业主)负责制,明确项目决策主持人的权、责、利,法人要对项目实行全过程负责。项目决策失误,要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项目取得成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报酬。
  2.规范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制,进行多方案比较
  3.建立咨询资格审查制度和项目后评价体系,组织行业协会,评定咨询执业资格
  4.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充分发挥技术经济人员的作用,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编制好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工程项目基建程序合法性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最初的酝酿、可行性分析、决策,到工程设计、组织施工、试车投产、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及其应遵循的先后次序。
  由国家统一对有关工程建设程序各个阶段的划分以及内容要点,制定颁发执行,是建设领域内的立法文件。
  一个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下述几个阶段:
  1.计划任务书;
  2.建设地点的选择;
  3.设计文件;
  4.建设准备;
  5.计划安排;
  6.施工;
  7.生产准备;
  8.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工程项目设计风险控制
  (一)初步设计阶段的风险控制
  工程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基本上决定了工程设计的规模、结构形式和建筑标准及使用功能,形成了设计概算。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风险控制
  必须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尽可能地把设计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尤其是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更要用先算账后变更的办法解决,则能有效地对工程项目风险予以控制。
  (三)推行标准化设计是降低工程设计风险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设计队伍内部管理是控制工程项目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节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

  一、工程项目发包风险
  (一)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的风险
  1.工程合同的不完备性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工程项目系统的复杂性。二是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外部环境变化大,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多;三是工程项目合同履约的度量或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模糊性。
  2.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建设单位不可能观察和监督承包人的所有行动。
  3.其它风险

  二、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控制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
  1.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
  2.概预算编制与审核。
  3.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
  4.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
  5.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
  6.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办理工程项目会计业务的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对于重大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考虑聘请具备规定资质和胜任能力的中介机构(如招标代理、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和专业人士(如工程造价专家、质量控制专家等),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工程项目业务的实施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适当的程序对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

  三、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控制
  (一)项目招标前期的风险控制
  1.进行委托
  招标人必须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的正式授权,这是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业务的法律依据,授权的范围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也应根据工作的需要提出相应的要求。
  在签定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一个是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要预防招标实施人在没有按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招标而已经确定了中标人或与之已签订了合同。二是要注意签订协议书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的条款应基本对等。
  2.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写前要针对本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认真、详细的研究,对其他标书的套用要慎重,特别是对国外的一些格式条款的应用更是要注意。
  招标文件用词的准确性非常重要,一是一,二是二,不允许使用“大概”、“大约”、“可能”等无法确定的语句,尽量不要用那些解释困难的条款,否则就会造成理解上的差异。
  3.发布招标公告
  一般情况下,招标公告应该具备以下内容:工程概况、招标的内容及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资格预审方式等。
  4.需要时编制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首先可以了解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状况及类似本工程的施工经验。其次,可以淘汰不合格或资质不符的投标人。第三,还能排除将合同授予没有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的风险。
  5.组织完成资格预审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小组,包括财务、技术方面的专门人员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完整性、有效性及正确性的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分方法,一般是根据事先确定的评分标准,采用比较简单的百分制进行定向评分,对申请资格预审的公司作出一个综合评定,然后报送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应向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申请人公布评审结果。随后应立即书面通知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并向这些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
  6.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文件的发售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法律之规定,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20日来安排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售完招标文件后,应向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文件发售情况一览表,并至少于收标前1个工作日抄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需要时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应注意邀请设计单位参加,让投标人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围环境条件等,以便于编制投标书。
  8.组织对投标人书面询问答疑
  投标人研究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给予解答,并将所解答的问题发送给每一位投标人,作为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项目招标实施阶段的风险控制
  1.组织主持开标会
  开标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过程。
  (1)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代表与招投标管理监督机构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一道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经确认无误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
  (3)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会应注意:一是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唱标内容应完整、明确。只有唱出的价格才是合法、有效的。唱标及记录人员不得将投标内容遗漏不唱或不记。二是不可接受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三是对唱标时发现不准确判定是否为废标的,应备注说明“其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交评标委员会审定”。
  2.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选取方式主要有“随机抽取”和“直接指定”两种。
  招标人抽取评标专家前,应提出所需评标专家人数及专业类别,征得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同意后并在其监督下按既定操作规程在相应专业类别的专家库中进行随机抽取,在落实所选专家与潜在投标人无直接利害关系且能按时到位后予以确定,否则应进行补抽。
  专家抽取采用一次性抽取,不得剔除、筛选。抽取的专家在工程项目负责人被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人负责通知。抽取和通知分离进行
  抽选评标专家的工作宜控制在开标时进行;最早不可超过开标前1—2天内;参加抽选评标专家工作的人员,应负责对抽选结果保密;选定的评标专家接到通知后,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3.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评委会工作,一是将评标办法发给各评委并加以介绍讲解。二是要作好记录,如果评标有技术组、商务组之分,招标代理机构应有相应人员配合各组的评标工作。三是招标代理机构也必须有相应技术专业的人员对各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研究。四是应特别注意评标一定要按招标文件里所载明的评标办法评审,不可临时改动或变更评标办法。五是要根据工作量的情况与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沟通控制各阶段的时间。六是要将各种需评委签字的表格交评委填写并督促签字后及时收回,不可遗漏。
  4.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必须要全体评委及监督、公证人员的签字认可才是合法的。评标报告应尽可能描述清楚每一个投标人的情况,包括各自技术和商务的优势及劣势,对推荐为前三名的投标人理由一定要充分,特别对那种报价较好、但实际分析评审中技术上和其他方面不能满足要予否定的投标人,一定要描述清楚否定的理由。同时给出推荐的具体理由: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风险分析、技术力量及技术设施评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书、评标办法、投标书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比,推荐一至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按得分排序。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说明:如有国有资金的项目必须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除非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确认函发出中标通知
  建设单位确定中标人后,建设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经签字盖章的《中标人确定函》,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确认函在公示期满后即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三)项目招标后期的跟踪服务
  在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招标成功后,代理机构应该把招标、评标的资料整理成册,移交给建设单位及招投标管理部门。
  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协调者,解决两者的争议。
  
第四节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一、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风险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1.合同风险。
  2.供应风险。
  3.新技术新工艺风险。
  4.由于分包层次太多,造成计划执行和调整实施控制的困难。
  5.工程管理失误。

  二、工程项目监理制度
  (一)监理的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二)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
  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三)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
  三控、两管、一协调”。其具体可归纳如下: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掌握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意图、设计要点及标准。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
  (1)对施工组织设计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施工总体布署与施工方法是否合理可行;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环保的技术措施是否有效并符合有关法规。
  (2)对总体进度计划应审核总体进度安排是否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进度计划能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协调。
  (3)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在特殊季节施工的分项、分部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环保和质保体系与制度是否落实,核查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以及到场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环保和质保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完善、明确。
  4.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建筑面积、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人员的配备能否满足合同要求和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需要;试验检测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复测报告后,应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检查。
  6.监理工程师应验收批复施工单位测定的地面线,并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
  7.总监理工程师应于总体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同工程特点进行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予以批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审批结果应作为全过程管理的依据。
  8.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合同工程全部场地的占用计划及附图,并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对临时需增减的用地予以确认。
  9.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及说明进行审核签认。
  10.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提交了履约担保、开工预付款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审批。
  1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主持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各级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进行监理交底。监理交底会应介绍监理工作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提出有关报表的报审要求及工程资料的管理要求等。
  12.总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3.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三、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
  (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控制的内容
  1.开工前检查。
  2.工序交接检查。
  3.隐蔽工程检查。凡是隐蔽工程均应检查认证后方能掩盖。
  4.停工后复工前的检查。
  5.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应经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许进行下一工程项目施工。
  6.成品保护检查。
  (二)施工现场控制的方法
  1.监理人员旁站监督。
  2.测量。
  3.试验。
  4.质量监控程序的规定。
  5.通过支付手段进行全方位质量监控。
  
  四、工程项目原材料质量控制
  (一)工程项目原材料质量控制的要点
  1.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
  2.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
  (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2)工程中所有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
  (5)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6)对进口材料、设备应会同商检局检验。
  (7)高压电缆、电压绝缘材料等,要进行耐压试验。
  5.要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二)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1.材料质量标准
  材料质量标准是用以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的质量。
  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1)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
  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相比较,借以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能否使用于工程中;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信息。
  (2)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
  材料质量检验方法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四种。
  ①书面检验,是通过对提供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取得认可方能使用。
  ②外观检验,是对材料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
  ③理化检验,是借助试验设备和仪器对材料样品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进行科学的鉴定。
  ④无损检验,是在不破坏材料样品的前提下,利用超声波、X射线、表面探伤仪等进行检测。
  3.材料质量检验程度
  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其质量检验程度分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三种。
  (1)免检就是免去质量检验过程。对有足够质量保证的一般材料,以及实践证明质量长期稳定、且质量保证资料齐全的材料,可予免检。
  (2)抽检就是按随机抽样的方法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对材料的性能不清楚,或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对成批生产的构配件,均应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样检验。
  (3)全检验。凡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部位的材料,以及贵重的材料,应进行全部检验,以确保材料和工程质量。
  4.材料质量检验项目
  材料质量的检验项目分:“一般试验项目”,为通常进行的试验项目;“其他试验项目”,为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如水泥,一般要进行标准稠度、凝结时间、抗压和抗折强度检验;若是小窑水泥,往往由于安定性不好,则应进行安定性检验。
  5.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
  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采取样品的质量应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在采取试样时,必须按规定的部位、数量及采选的操作要求进行。
  6.材料抽样检验的判断
  抽样检验一般适用于对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由于产品数量大或检验费用高,不可能对产品逐个进行检验,特别是破坏性和损伤性的检验。通过抽样检验,可判断整批产品是否合格。
  7.材料质量检验的标准
  对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同的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

第五节 工程项目款项结算风险控制

  一、工程项目款项结算风险
  工程项目款项结算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风险:
  (一)合同风险
  1.合同订立风险。
  2.合同执行风险。建设单位即使与承包单位签订了严格的合同,建设单位也可能在向承包单位支付款项的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项目款项。
  (二)会计风险
  会计风险指的是会计部门不能按照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支付工程款项。
  (三)资金短缺风险
  资金短缺风险指的是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项目款项而形成的风险。

  二、工程项目款项结算合同控制
  对合同的控制应该主要从合同的内容规范与合同履约过程的控制两个关键控制点进行。
  (一)合同内容的规范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会计部门应当参与合同的签订,审核合同的金额、支付条件、结算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书面合同应留存于会计部门一份,以便监督执行。
  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防止日后出现纠纷,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如下:(1)承包范围。(2)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等级标准分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5)技术资料交付时间。(6)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7)付款和结算。(8)竣工验收。(9)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但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质量保修期限。
  (二)合同履行过程的控制
  为了协调各方面工作,使日常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设单位应制定以下工作程序。
  1.建立协商会议制度。
  2.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必要的程序包括图纸审核程序、工程变更程序、设备材料及己完工工程验收程序等。
  3.建立健全文档管理系统。
  另外,合同管理人员还应注重合同的监督与协调工作,包括合同指导、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作协调等内容。

  三、工程项目款项结算会计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对工程项目的款项支付实施控制:
  1.行政事单位会计人员应对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等进行审查和复核。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价款支付手续。
  2.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当建立工程进度价款支付环节的控制制度,对价款支付的条件、方式以及会计核算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价款支付及时、正确。
  3.对于自行建造的工程项目,以及以包工不包料方式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针对材料采购、收发、保管和记录相关的控制程序。
  4.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于必要的项目变更应经过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如工程监理、财务监理等)的审核。
  5.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筹集与运用、物资采购与使用、财产清理与变现等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反映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发生情况、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及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
  为了更好的发挥会计控制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程项目的款项结算中的作用,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会计委派制是外部会计监管的一种尝试,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有直接委派、财务监理制度和集中核算三种形式
  建立和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适应目前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选择,也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

第六节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与决算控制

  一、竣工验收控制
  为保证竣工验收的有效进行,必须明确竣工验收的标准、加强竣工验收的工作组织和规范验收的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竣工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己按设计要求建完并能满足生产要求。
  2.主要工艺设备己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生产合格,构成生产线,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竣工决算己完成。
  5.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在内已经准备齐全。
  (二)企业应加强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一阶段是单项工程验收。第二阶段为全部验收。整个建设项目己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时,即应按规定进行全部验收。

  二、工程项目决算控制
  (一)工程决算控制的总体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在工程决算时的控制总体方法主要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制度,对竣工清理、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竣工验收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竣工决算真实、完整、及时。
  2.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竣工清理制度,明确竣工清理的范围、内容和方法,如实填写并妥善保管竣工清理清单。
  3.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剩余物资的管理,对需处置的剩余物资,应当明确处置权限和审批程序,并将处置收入及时入账。
  4.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
  5.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及时组织竣工决算审计。
  6.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7.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及时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加强对资产的管理。
  8.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后评估制度。
  (二)竣工决算的内容
  竣工决算的内容由文字说明和决算报表两部分组成。文字说明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概算和基建计划的执行情况,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各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建设成本的投资效益分析,以及建设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解决意见等。决算表格分大、中型项目和小型项目两种,大、中型项目竣工决算表包括: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财产总表、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小型项目竣工决算表按上述内容合并简化为小型项目竣工决算总表和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
  (三)竣工决算的审查
  竣工决算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审查竣工决算表内的有关项目填列是否正确。
  3.工程项目支出的审查。
  4.竣工时间的审查。

第七节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流程
  
  首先,项目立项阶段,在提出项目建议书以后,要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造价控制人员编制出投资估算,作为设计概算的投资控制目标;
  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设计总概算;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总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投资控制目标;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
  其次,在工程招投标阶段要编制招标合同价,作为工程决算的投资控制目标
  再次,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在施工过程的每个阶段要编制结算书,得出结算价
  最后,在竣工验收阶段要编制竣工决算书,对工程项目整体质量进行检验,同时确定整个项目的造价。
  内部控制人员应该检查每一阶段具体项目质量是否合格,支出是否超支,若质量存在问题或超出预算,则及时向有关部门询问,找出原因,写出分析报告,并应在报告中写明质量偏差或投资偏差的具体项目、数额、原因、提出纠正偏差的具体措施。工程项目内部控制流程可用图5-1简单描述:

第八节 案例分析

  一、案例资料
  H项目由A行政单位与B项目公司具体实施,该项目在Y市实施,通过综合处理工艺将垃圾进行分选回收,并将其中易降解的有机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生产出沼气,再转化成电能;通过生化处理来减少垃圾填埋量,达到减量化的效果。2004年6月,Y市有关单位批复了此项目总投资为4000万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5年7月,Y市有关单位又批复了总投资为4300万元的沼气回收发电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5月,项目建设单位再与Y市的市容管理局签署总投资为29700万元的“特许经营权协议”。
  按目前的设计方案,该项目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除每年解决268500吨垃圾出路外,还可提供41000千瓦额外的电力资源,另外每年还可产生40000吨营养土,供园林绿化使用,处理厂每年产生的废弃物约50000吨需要填埋,较原填埋重量减少约75%,填埋体积减少约83%。该项目的设计和建设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却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一)工程设计总包服务管理方面产生的问题
  该项目采用的是B项目公司的“综合处理技术”,为有利“综合处理方案”的顺利推进,进一步采用了B项目公司的国际技术咨询及工程设计总包服务模式。但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1.设计管理问题明显。总包业务的分包过程比较随意,考虑问题比较片面,出现设计过程中更换主要设计单位的现象。项目建设始终处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状况,用深度不够的初设进行施工招标,招标后由于施工图跟不上而窝工。
  2.设计质量问题明显。设计修改频繁,图纸的版本已更换至K版;设计来不及出正式图纸,竟以白图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单位据白图采用技术核定单反交业主和设计方确认,技术核定单随意地当作了设计的继续,成了施工依据和追加费用的开口通道、成了合法超概算的依据,其性质较设计变更更加严重。技术核定单至今已有63份,技术核定单的出现除反映设计质量问题外,还反映项目的概预算开口、投资失控的严重性。以桩机工程为例,一体化厂房的初步设计为155根桩,施工图设计增加为755根桩。
  3.与工程设计管理相关的合同管理混乱。按“总包合同”,总包方M公司(B项目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服务范围为“负责整个工程设计的管理工作,包括中国设计院设计工作的管理。”合同总价1088万元,而原概算各类设计费只有368万元。更严重的是项目除“总包合同”外,还有不少附属设计合同,由项目公司直接和设计单位签订,累计金额达262万元,使设计费合同达到1350万元。
  (二)设计总包方与关键系统设备供货商管理方面问题
  1.没有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应有的设备技术、商务信息资料
  按惯例,主体工艺设备供应商应提供工程主体工艺的基础设计和关键设备的技术设计资料(有关费用已包含在设备价格中了),M公司如果从主体工艺设备供应商处有偿受让了专有技术,项目建设单位也与M公司签订了“设计总包”与“关键系统设备供货”合同,M公司就应主动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拥有”的相关工艺技术和设备技术的证明文件、主体工艺技术和关键系统设备技术、设备价格依据。
  2.没有尽到设计总包的责任控制采购成本
  2006年8月29日,M公司发函通知,对“厌氧消化工艺”作重大调整,将原初步设计的高温(摄氏55度)厌氧消化调整为中温(摄氏37度)厌氧消化,但设计和设备管道选型保留了高温厌氧消化的要求,设备采购合同未作调整,仍采购高价的设备。
  3.没有将设备供货与项目建设单位的设备采购管理功能相结合
  建设单位没有专门的制度,设备管理和监控找不到制度依据。项目建设单位也没有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参与采购合同管理和设备的验收。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建设管理功能方面产生的问题
  1.项目的策划缺乏科学性,没有严谨的管理方案和计划
  据了解,在初步设计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进行了土建招标。直接后果是,设计的大量修改和漏项,导致了投标的费用与实际费用产生较大差异,也造成了项目管理部与施工总包的矛盾,使施工管理陷入被动。因此应遵循“先定设备, 后定土建”的原则,而该项目在土建已实施的情况下,一些主要设备的选型、技术指标、安装要求尚模糊,有些工艺是否可行不能确定,导致的后果是土建施工已成型部分无法更改,造成无谓投资浪费。如一体化厂房内的稳定化车间,在400多根桩基施工已完成的情况下,设计取消了该部分的工艺,造成了直接损失和浪费。
  2.设计协调管理工作被动,边设计边施工情况严重
  M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主要设备总包。因无土建设计资质,最初由江西设计院进行分包设计,后又变更为上海设计院。进入现场设计阶段又未派常驻代表,只参加工程例会。无论设计和施工方面,存在一些分包情况实属正常,但其中设计总承包方对土建工程主体设计直接全部分包,而分包单位而又转嫁给施工单位,其做法必定会形成现在的结果。由于设计单位力量不足,边设计边施工情况严重,导致工程进展一拖再拖。原计划2004年7月土建工程开工,2005年12月工厂试运行,2006 年5月工厂正式运行。而实际情况则是,到2005年8月H项目才勉强开工,到2008年4月,主体厂房土建施工虽结束,设备安装工作刚刚开始,发电车间的设计工作迟迟不能完成。

  二、案例点评
  在H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上述各种问题,总结起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没有做好内部控制。具体分析如下:
  (一)职责分工不清
  从职责分工来看,H项目是不佳的。它以合作的的方式成立,各单位共同派出管理人员进入H项目进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多头管理的状况,对各方无利的事情无人管,对各方有利的事情抢着管。B公司推荐到项目建设中的代表后来没有按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而是凭借专有技术从建设中谋求利益。各方人员没能在项目建设的各项管理中形成合力,经营管理机构平台成了各方建设利益争斗的舞台,项目经营管理机构设计又不合理,导致项目建设难以管理控制。这样的职责分工非常不利于H项目的建设管理。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可行
  进行内部控制必须先有目标,管理当局才能识别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因素。风险管理应确保管理当局采取适当的程序去设定目标,确保所选定的目标支持和切合主体的使命,并且与它的风险容量相符。H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政府批准后并不可行,导致项目进入实施阶段时,为了确定总投资,还在续编可行性研究报告,先后编制了三份可行性研究报告,使得依据该报告的投资总额从最初的4000万元增加到4300万元,再到达27000万元。我国不同级别的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权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金额大小分配的,通常小金额的工程建设项目容易得到下面的政府机构批准。实际上H项目中,双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目的不只是作为控制投资的目标,还存在把项目从小变大,以获得政府的层层突破批准,最终达到项目变大的目标。但正是这样的目标设定,使得H项目建设单位后来不知道这个项目最终投资总额到底会是多少,投资控制的目标不明确带来了项目建设控制投资的风险。
  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可行,设计公司在设计时难以把握总投资,对设计图中设备的参数、材料等标准难以按投资总额控制目标进行限价设计。这也是工程后来发生边设计边施工边更改的原因之一。
  (三)立项时没有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
  在H项目中,立项报告认为项目面临的机会主要有:
  1.H项目工程采用了“综合处理方案”,该方案通过世界一流的机械生化处理技术将垃圾最大程度的资源化利用。
  2.本项目的设计和建设最大限度的体现了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具有广阔的前景。但是机会和风险之间可能转换,H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以下的风险:(1)工程总投资超过了焚烧处置方式的投资水平。这无疑大大削弱了“综合处理方案”技术的示范效应和市场竞争力;(2)工程的减量率仅为45%,直接对“综合处理技术”的有效性产生负面影响;(3)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发生核心工艺的调整。项目筹划时的机会都转变成了风险,表明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并没有对可能面临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技术上和商业上可行性的论证也不够。
  (四)对项目施工阶段特有风险的认识不够
  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有风险是很正常的现象。正确的处理风险的前提是我们必须知道存在哪些风险。在H项目工程中,一般工程项目面临的固有风险,如投资的超预算、超概算等同样存在。除此之外我们应特别重视和本项目特性相关的风险,主要有以下两点:
  1.工程设计总包模式带来的风险。比如由于总包方自身设计力量不足带来的损失;总包方必然把部分设计任务外包,那么总包方在管理协调各分包方面出问题也会影响项目的进程。
  2.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总包方与关键系统设备供货商合一带来了风险。最为明显也是影响最大的风险是两者的合谋风险,实务中设计方往往决定了关键设备,而如果设计方和关键设备供货商有利益关系,必然损害设计方“尽力控制采购成本”的职责。而在H环境工程项目中,应该说项目建设单位并没有清醒认识到这些特有风险及其影响力。
  (五)对重大风险的应对不力
  1.技术风险
  该工程项目的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就在于技术先进,因而确保技术先进性对项目的成败至关重要。但项目建设单位竟没有对所采用技术进行充分论证,以致实施过程中才发现技术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先进水平”,而且该技术还不成熟,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竟然发生核心工艺的调整。
  2.设计总包模式带来的风险
  既然采用设计总包管理模式,就一定要认识到相关风险并作预防。比如要对总包方M公司的资质、能力、业绩等条件进行评估以确认其能胜任相关业务。基本的条件包括:(1)作为设计管理代甲方应具有设计代甲方管理企业资质。没有见到M公司有关这方面的资质证明。(2)作为设计管理代甲方应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和经验。由于干式厌氧发酵技术在国内垃圾处理中还没有应用的先例,显然M公司至少在国内也没有这方面的业绩和经验。这表明选定M公司为总包方时,项目公司并未作充分调查。再比如,总包方应为项目投资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作为设计管理代甲方应配备相应数量的由项目所需专业的有资格的技术支撑和技术管理队伍。这种缺陷造成角色错位,项目公司不得不充当设计管理方,投入了大部精力处理由于设计管理混乱造成的局面。这种不正常状态的持续存在,表明项目建设单位并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手段包括法律手段来督促总包方履行职责,而只是被动的承担起对方的职责。
  3.设计总包方与关键系统设备供货商合一带来的风险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选择由总包方来负责关键设备供货,这种模式的风险必须重视并作预防。比如对设计技术、设备报价进行审核,规范采购流程和合同管理,加强设备监制和到货验收等,从而在确保设备质量的基础上尽量降低采购成本。但实际情况是项目公司没有专门的制度,甚至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采购部门参与采购合同管理和设备的验收。
  (六)缺少应对风险的制度和程序
  在项目前期出现的问题,只要有恰当的风险应对控制程度,在项目的后期可能可以弥补。在H环境工程项目中,并没有设置适当的控制程序,主要表现在:
  1.在该工程项目建设中,项目建设单位没有在完成项目目标设定、项目事项识别后进行应有的风险评估,没有采取适当的风险应对措施,连项目建设管理大纲也没有。
  2.H项目工程中,从前两次初步设计的实际过程看,在批复了第一次初步设计的一年半后,又完成了第二次的初步设计,由于项目的设计管理混乱,原本可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补充完善的机会没有把握住。
  (七)缺乏灵活有效的沟通渠道
  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拥有一个有效沟通渠道会使得很多事情事半功倍。在H项目工程中,由于现行合作方式造成项目建设单位应有地位和作用的变异,为项目建设单位中管理层之间、项目建设单位与项目其他参建单位的信息与沟通带来了障碍,主要表现在:
  1.A行政单位派往该项目中负责的人员,不能在项目建设中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B公司以技术保密为由不提供行政单位应该了解的工程资料和设备清单,B公司完全单方掌控信息,形成了信息的明显不对称。
  2.A行政单位派往该项目中负责人员既没有向A行政单位及时报告情况,也没有主动与B公司进行沟通。
  3.设计施工沟通程序不正确,设计院在来不及出正式图纸时,以白图进入施工现场,而施工单位只好据白图采用技术核定单反交业主和设计确认,这种违规的反向沟通顺序,导致技术核定单随意地当作了设计的继续,技术核定单本是解决监时现场问题的沟通确认签证单,却成了施工主要依据和追加费用的开口通道、成了合法超概算的依据,其性质较设计变更更加严重。
  4.项目建设中的多头管理,导致一些项目参建单位不知向谁发出信息有效。比如,设备供应公司在未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就擅自发货,而且收货人地址不明确,同一提单号码错误造成因延期报关产生了滞报金罚款和仓储费,致使投资成本增加。
  (八)未能构建有效的监控平台
  对工程项目要给予适当监控的重要性是无可辩驳的,但是适时监控需要有效的监控平台。H项目工程中的监控平台包括自身的监控平台和项目外包部分的监控平台,但这两个平台都没能有效的构建。
  1.在H项目工程中,虽然项目建设单位被确定,开始承担项目工程建设的法律责任,但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未有效履行职责。
  2.M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未能理想地担当起设计总包的责任,同样也没能很好地担当起关键系统设备供货的责任。因而造成项目建设单位无法有效地控制主要设备供货商设备的采购成本和对设备的正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