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大航海时代:沪女中学生卖淫集团谁之责任和悲哀?(附图)—殷友成.blog的博客—强国博客—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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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女中学生卖淫集团谁之责任和悲哀?(附图)

原创于: 2011-11-07 13:25:39

标签: 殷友成,上海

沪女中学生卖淫集团谁之责任和悲哀?(附图)

作者   殷友成

 

京华时报报导,上海20多名女中学生组援助交际团,相互介绍卖淫。

近日,上海市闸北区检察院对警方破获的一起未成年女性参与卖淫和介绍卖淫的特大案件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多达20人,其中多数为在校中学生,2人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涉及上海市某职业学校分校、普通高中等9所学校。

学生卖淫过去《民主与法制》报道,去年11月,杭州警方查获一个以高学历女性为主的网络卖淫集团,至今确认的10名卖淫女子中,一半是大学在校生。

笔者大为震惊,女中学生卖淫也许上海开了先河,这是谁之责任与悲哀?

女中学生卖淫是学校的责任与悲哀。

学校德育教育薄弱。办案人员发现,一些学校单纯注重学习成绩,德育工作存在走过场现象。特别是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学生学习成绩本来就较差,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更是放任自流。对于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校方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心。

女中学生卖淫是家长的责任与悲哀。

“这起卖淫案件充分折射出家庭、学校和社会道德教育的缺位。”办案检察官韩孔林认为,这中间首先是家庭教育缺位。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涉案学生中有1人父母离异,1人为领养子女,4人母亲为“外来媳”,3人的父母对她们经常谩骂或过分溺爱。“监护人和子女缺乏沟通,过分溺爱或者粗暴对待,都是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行为,导致家庭教育缺位,使未成年人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而误入歧途。”

女中学生卖淫是社会的责任与悲哀。

“一些少女深受日本、台湾等地腐朽文化影响,其行为呈现出所谓‘援助交际’的雏形,即在校少女为获得金钱而与男性约会,从事色情活动。”案件承办人、闸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韩孔林介绍说,参与卖淫的这些女孩既有中专、职校、技校等“三校生”,也有普通高中的学生,她们对于钱色交易没有羞耻感。
有的女孩甚至一缺钱就主动“约会”嫖客,变成了“主动招嫖”。与此同时,该案中的嫖客也形成了一个相对固定的“圈子”。那些奸商旅馆为之提供方便。

女中学生卖淫是女中学生自己的责任与悲哀。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未成年少女都是上海本地户籍,家庭条件都不错,但出于对金钱的贪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本人因到医院进修学习在上海时间较长,深知上海的社会结构,贫富的悬殊,学生的复杂。但不管怎样,都不是女中学生,甚至14岁幼女卖淫的理由。

她们并不缺钱,为什么拿自己的身体,自己的尊严,自己的荣辱,自己的青春,自己的贞洁,这些个人的无价之宝去将享乐与卖淫混为一谈,为什么不多多宣扬“万恶淫为首,嫖娼法不容”,本来一个个青年或少年学生是祖国的青春花蕾,却为了一点零花钱就沦为了别人发泄欲望的“性工具”或赚钱的资本,可悲,可恶之极。我们的扫黄并没有从道德,从尊严,从制度,从法律上根除这些金钱万能与罪恶的观点。难道不悲哀与深思吗?!

这起案件固然是那些稚嫩的无聊或无赖之辈的恶作剧,是荒唐之举,但也要看到那些奸商,贪官,恶棍们对青年学生垂涎三尺,他们花天酒地,除了法律应严肃惩处,我们也应口诛笔伐,让那些丧尽天良的混蛋见鬼去吧!

笔者看了这个沪中学生卖淫集团难以置信,这对社会应是一次震憾,对父母们是怵目惊心,对教育是一次警钟长鸣。

201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