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世界大冒险 微盘:穷人缺什么?(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20:03

经济学的立场

黄昏,一个富人坠楼自杀,因为他买的股票暴跌了十分之三,而就在他对面的楼里,一对卖烧饼的夫妇,却因为今天的烧饼多卖了十元钱而欣喜不已。

       其实,富人没必要自杀,看热闹的穷人说,他的钱已经不少了,就算亏了,剩下的都还够我们用一辈子。

       穷人没学过经济学,好多事情搞不懂。刚好一位经济学家买了菜路过此地,看见这么多人都在关注自己专业所关注的事,就兴致勃勃站到台阶上讲解:“同样的钱,给富人和穷人带来的满意程度是不一样的,边际效用,懂吗?就是增加一个单位某种物品的消费给人带来的主观心理满足程度的增加。一块钱的边际效用对于不同的人是不同的。”经济学家讲得很吃力,脖子一伸一伸地。穷人似懂非懂,想了想,说得也是。同样是一块钱,对富人来说,有它不多,无它不少,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俺们这种卖烧饼的人来说,多一块钱就足够高兴好半天了。

       经济学家又说:“是啊,所以社会在分配财富时,应该偏向穷人。你们想想,要达到同样的满意程度,一个富人可能需要100块钱,一个穷人1块钱就够了,还不如从一个富人那里拿100块钱,分给100个穷人,富人虽然损失了一份满意度——他家大业大,这点损失也算不了什么——穷人却增加了100份满意度,从全局的观念讲,全社会总体的满意度还是增加的,而且增加得不少,两下相抵,整整是99%啊!”

       穷人一听就高了兴,热烈鼓掌,有人还拿来一个板凳,让他站上去讲。

       这边厢听众里也有富人,就冒出了冷汗。刚跳楼一个,还嫌不够啊!咱富人就不是人?你穷人要满意,富人就不要满意了?普天下人民都要幸福嘛,一个都不能少!

       富人也认识别的经济学家,就把老熟人请来,也拿来一个板凳,让他站上去讲。

       这位经济学家就讲开了:“人人是生而平等的,都有追求个体的效用最大化的权利,不能说为了满足一些人,就剥夺另一些人,不管剥夺多少,性质都是一样。为什么古代的富人都自己豢养家丁,守住自己的钱财,而在现代,富人们又都要通过立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呢?为什么?”经济学家用手指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向下面的人群逼视,下面的穷人就嚷开了:“因为富人太贪婪!太吝啬!”

     NoNoNo!”经济学家摆手,下面听讲的富人也奋力向周围的穷人反驳,两方吵成一团。站在凳子上的两个经济学家也互不相让,唾沫横飞地捍卫自己的观点。

  人群越聚越多,车子堵了一大串,最后电视台来了,交警来了,殡仪馆也来了,强行把人群驱散,把跳楼的富人抬走。

  晚上,电视报道了这次事件,还请了一个经济学家点评,他没有站上板凳,而是坐在演播室的高脚凳上,脚不沾地,腰杆挺直,“这个嘛,怎么说呢?我还是只能说说个人的观点,个人的观点。经济学嘛,是一门科学,但有些时候又不仅仅是一门科学。有些理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有些就不是那么普遍适用了,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关键要看站在什么立场去看。我们现在是一个利益多元化的社会,作为群体的经济学家,必然分化为不同利益阶层的代言人。有人为资本说话,有人为穷人呐喊,只要不违背客观事实,不违背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的基本良心,都是可以畅所欲言的。”

  女主持人有点疑惑,问道:“良心是个软指标,我们又如何能够保证每个经济学家都有基本的良心?”

  经济学家说:“既然承认经济学家是不同利益阶层的代言人,那良心问题就不单是经济学家个人的问题了,而成了不同利益阶层之间的事。既然社会是由穷人和富人共同组成,那么富人的成就和贡献就不能抹杀,穷人的苦难和权利也不能漠视,两者自然会找到平衡点。我们要相信,上帝是公平的,他自有平衡的办法。你看我说得对不对?”他把头转向旁边的女主持人,女主持人习惯性地笑着,点头如捣蒜。 

 

财富的阴暗面

       在很早以前,一个资产阶级分子想用小恩小惠腐蚀拉拢革命干部,革命干部往往断然拒绝:“谁要你的臭钱!!!”香花毒草顿时蔫了,革命品质大放光彩。

  现在,谁要再以那种高亢的语气说出“臭钱”二字,人家不仅要说你鼻子有问题,甚至怀疑你精神也有问题。有钱的人现在正吃香得很,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是大哥。精神和物质从来就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很符合辩证法。现在,当财富成为人们追求的第一目标,人越来越像经济动物的时候,道德的底线就迅速下沉,直至深渊。

  犯罪学上有“洗钱”一说,说明钱确实有脏的。一个人如果太想致富,又没有正当的途径,他就只好去从事一些肮脏的行业,做一些黑暗的勾当,不管钱臭不臭,挣了再说,挣了再洗。

  古代的刀斧手,专门砍人脑袋的,好多都是世袭,大概耳濡目染,习惯了,胆子就大了,手艺也好了,砍得也就利落了。杀人也是个技术活,何况挣钱!挣黑钱的人,和刀斧手有异曲同工之妙。

  刀斧手上场之前,往往要喝一碗酒,酒一下肚,胆就壮了。还有一个法宝,就是绝不要和犯人见面,也不要去见他的家属,总之一切与他有关的事都不要知道,与己无关,就等于猪狗。狗养熟了都还要产生感情,将杀之人,一定要冷处理。

  所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一定不要知道买你商品的人具体是谁,只要不是你的舅爷老表兄弟左邻右舍,假酒喝死也罢,假药毒死也罢,假电器烧死也罢,眼不见心不烦。小煤矿的“矿把头”,是绝不会和工人打成一片的,工人只是劳动力,只有在计算成本时才有意义,至于煤矿透水、瓦斯爆炸、解决后事这些问题,他都只是作为问题去考虑,不需要感觉活生生的肉体。

  真的,有时走在城市的街头,看见那些建筑工地上的民工,端着一个搪瓷碗,蹲在脏兮兮的地上吃饭,真的,我都不敢去看。不看就不存在了,又可以心安。这是闲话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走私、贩毒、掘墓、卖淫……条条道路通财富!据说,向境外拐卖一名妇女,可得7 000~10 000美元;向茅台瓶子里灌烧酒,利润是成本的几百倍。不过所有这些,比起大权在握的官员来,还是小巫见大巫,在一些出了事的腐败分子家里,钱已经多得生虫,简直成了负担!

  这些人也应该算是富人!

  富人走在街上个个都很光鲜,你从他们泛着红光的脸上,看不出他们的身份和职业,更不知道他们的谋生手段和生存技巧,你只看见他们从汽车里钻进钻出,更多的时候是只看见他们的车,而不知里面是什么人。他们有时很铺张,有时也很朴素,但究竟如何铺张如何朴素,你其实也搞不懂,你对他们的了解更多的是来自于媒体和传说。他们很神秘,以各种身份混迹于社会,并且在名义上做着正大光明的行当。有时当他们健步登上主席台,你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他们的头上正在冒出祥光,熠熠生辉,照得旁人都猥琐不堪。

  这也是他们的阴谋!就是要让旁人猥琐,越猥琐,越不敢正视,他身上的雀斑、黄褐斑、白癜风、癞痢头、淋病、梅毒,等等,才越可以不被发现,他们的形象才越加光辉灿烂。

  很多大人物,只有在被绳之以法之后,公众才能真正知道他们干的是什么营生,才有机会惊叹他们的财富居然如此巨大,同时又是如此肮脏。

  而更多的富人是永远不会让你知道,他的财富究竟是如何得来的。他会喋喋不休地讲述他的奋斗故事,讲得气贯长虹——但那全是鬼话!当他能够站出来讲述的时候,他的罪孽已经清洗了,或者埋葬了,连他自己都相信自己是干净的了。他已经确确实实在做着正当营生,赚着阳光下的利润,还大把大把地捐助穷人。穷人一感动,哪里还想得起他的过去,就算想得起,也不追究了,毕竟是拿了人家手软,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罪恶是很容易清洗的,成者王侯败者贼,谁管你手上沾没沾满过鲜血!富人一旦成为富人,他就不容易做噩梦了。

  上帝睡了,鬼就可以到处乱跑!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富人的事,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富人应该多缴税

  鲁迅先生笔下的豆腐西施杨二嫂早就明确指出,愈有钱就愈是一毛不拔,愈是一毛不拔就愈是有钱。不愧为豆腐店老板,看问题一针见血,杨二嫂的忿忿高论,到今天还具有现实意义。

  几年前,美国老牌财经杂志《福布斯》在中国掀起了一股“首富”热,它把中国内地的超级富人按资产多少排座次,一口气排了50强,一时之间,各种评述、专访席卷媒体,富人们来了一次集体亮相。从此,排座次就成了财富界的一大盛事,每年隆重地热闹一次。

  不过,与早年的老牌首富、如今身在狱中的牟其中不同的是,现在的首富们大多低调,不太愿意接受采访,有的更是明确拒绝,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是不宣传的好。

  富人们的担心是有理由的。就在2002年那次“首富排座”之后,仅仅半年,当“中国(内地)私营企业纳税50强”新鲜出炉时,当初拒绝宣传者就显出了英明性。有好事的记者将这个由税务权威部门推出的“50强”与《福布斯》的“中国内地富豪前50名”进行一下对比,竟发现,同时在两个榜上有名的,只有区区4人。

    结论就变得对富人不利了。财富“50强”,照理也应该是纳税“50强”,即使有出入,反差也不至于这么大。两个榜的巨大反差说明了什么呢?紧接着关于富人纳税的问题就成了街谈巷议,这当然是富人们不愿看到的。

       富人逃税,早已是个众所周知的问题。

  经济学家胡鞍钢在分析了有关数据后得出结论,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群中,排第一位的是工薪阶层;排第二位的是在中国的外国人;第三位的才是私营企业主、个体户等。并且他还得出个惊人的结论,我国每个农民的税负要高于城里人。2002年,中国城市每人平均年税费约为37元,而农村每人约为90元。

    相对于城里人来说,农民是穷人,但农民的税负比城里人高;相对于老板来说,工薪族显然所得更少,但缴纳的所得税却更多。真应了杨二嫂的话,愈有钱就愈是一毛不拔,大概这是本能。

  从根本上说,人都是自私的,绝大多数人缴税都是一种被迫行为。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生前将大量遗产捐献给了慈善机构,他主要是出于“巨大的遗产对继承人不是幸福而是萌发奢侈和懒惰”的考虑,最终是为自己的后人着想,而不是出于拯救穷人的高尚目的。

  你给小孩子一颗糖他欢天喜地,但让他把自己的糖拿给别人,就算是勉强给了,心里也一百个不乐意。往自己口袋里装钱,谁都高兴,往外拿钱,就很难主动积极了。

  但可惜,不交出来是不行的。

  一个完整的社会由富人和穷人共同构成,如果富人始终吃肉,穷人始终喝汤,甚至连汤都喝不上,这个社会肯定要出问题。一旦出问题,谁的损失更大?穿皮鞋的总是怕穿草鞋的,动乱一旦发生,就算皮鞋不被抢去,蹭你一皮鞋的泥巴,也够麻烦的。所以利益分配,总要有相对的公平才行。富人既已在竞争中胜出,成为优势的一方,占有了大量财富,从维护社会稳定出发,从保护自身利益出发,富人也必须多拿些钱出来。蚀财免灾,这是最形象的说法。

  何况,缴税并不仅仅是为了平衡利益分配,维持社会秩序,它也是富人对社会的应有回报。

  富人的钱也是从穷人身上赚来的。穷人不仅是劳动力,也是大市场,穷人是一笔宝贵的资源。离开了穷人的支持,富人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算个人的能力再出众,也只不过是沙漠中的一颗宝石,还不如一杯白水有用。穷人是资源,从保护和培育资源的角度,富人也该多拿些钱出来。

  税收说到底是为整个社会服务的,富人多缴些税,也没有什么不公平。钱赚得多,占用的资源多,得到的社会服务也多。想想一个山区的农民,一辈子能看几场电影?打几次电话?麻烦几次警察?坐几回汽车、火车、飞机、轮船?更别说互联网和宽带了。国家的各个公共服务机构,公安部门、经济部门、能源部门,包括所有公共设施:图书馆、体育场、电影院,甚至公厕……为富人提供服务的质量和数量都远远大于穷人。越富的人,越可以生活在好的环境中,整个社会就越为他搭建更高的平台,提供更好的服务,他的事业就越容易良性循环。

  既然如此,富人比穷人多缴纳点税,也是社会公正的体现,理所当然。

 

富人的不义之财

  古人说,大财后面必有大恶。这话似乎打击面太广,我们不妨改成温和一点的句式:大财后面往往都有大恶。

  马无夜草不肥,自古以来,不义之财就是一些人发家致富的捷径。如果说男盗女娼在过去还是一件为人不齿的事,那么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年代,道德的底线一退再退,法律的威慑也越来越苍白,财富,尤其是巨额财富的来源,更加成为说不清楚的事。

 

穷人买得起什么

  丛林哲学在商场上是特别有人缘的。商场就是战场,是严酷竞争的地方,你死我活,为了自己活下去,往往就顾不上别人的死活了。

  应该说邪不压正,奸商是人人痛恨的,可是为什么走歪门邪道的人反而有那么大的生存空间?就因为有那么多低端的用户——也就是穷人——为他们埋单。穷人为劣质品埋单,这不仅害了他们自己,还等于是为这些奸商输血,让他们成长壮大。

 

穷人不要惹事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所以法律面前也只可能有相对的平等。法律只能寻求各种利益的平衡点,就像交通法规中的人车之争,完全保护机动车驾驶者或完全保护行人,都是不行的,最后只能达到一个大致的平衡——大多数人没话可说了,也就基本上公平了。

  就算立法本身已经做到了相对公平,这个公平的法律也不是人人可以享受的。为了保证法律的公平,就必须有相应的程序,而很多繁琐的程序看起来是为了公平,实际上是把弱者拒之门外。

  比如维权。

  维权是需要成本的。穷人打不起官司,自古以来就是如此。如果说古代穷人打不起官司,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执法者的腐败,那么现在穷人打不起官司,不仅是没有钱“打通关节”,就是正常程序所产生的费用,他们也是支付不起的。

  报上登过一件事,2002年,南京市玄武区白甸村农民曾经怀疑村里的一个化工厂毒死了他们百亩蔬菜,有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然而,当他们到检测机关一咨询,一种小菜的鉴定费用高达二万元,几种蔬菜就要十多万,一辈子没挣过这么多钱的老农们顿时傻了眼。

  傻眼之余,只好作罢。貌似公正的法律对弱者来说是件奢侈品。

  有一个知识分子,他家楼后正在修一个新楼,日夜施工,噪声扰民,于是他想拿起法律武器。这次取证倒是不成问题,但他翻开有关规定一看,“建设单位对确定为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噪声受污染的程度,按批准的超噪声标准值夜间施工工期,以每户每月30元至60元的标准给予补偿。”他一算,即使按最高标准讨回来的“公道”,可能也抵不上在讨公道过程中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这显然是件不划算的事,只好作罢。

  经常让人“只好作罢”的法律,公正性从何说起?很多时候,法律对弱者来说只是个摆设。

  倘若只是个摆设,倒也罢了。

  历史上的冤案、错案,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借口下实施的。现代许多巧取豪夺的事情,也无不是穿上了合法的外衣。法律是件有力的武器,正因为如此,掌握的人才要格外公正,格外仁慈。也正因为如此,穷人一定要遵纪守法,万事想得开,千万不要惹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