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厄4花开之时隐藏英雄: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19 03:31:08
发布日期: 2011-10-25
吴伯忠
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是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扩大基金规模,有利于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安全、更有效地保障工伤职工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不断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并统筹解决好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加快推进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务。
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核心是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统筹,关键是基金在全市范围统筹调剂使用,基础是统一参保缴费办法、待遇支付等项政策标准和规范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等项管理服务。
2009年12月南通市出台了《南通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试行办法》(通政发[2009]93号),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统一基金账户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协调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是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有效路径。要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合理制定实行市级统筹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县(区)两级工伤保险机构的作用,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顺畅、服务便捷的工作机制,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更加注重加强基金征缴,规范基金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伤保险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为此,我市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到目前为止,我市已集中出台了《南通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南通市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试行办法》、《南通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管理的通知》、《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规范管理办法》、《南通市工伤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南通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暂行办法》、《南通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试行办法》、《南通市工伤保险经办业务年度考核办法》等十多项规范性文件,确保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制度的顺利推进。
稳步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民生和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全面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开创我市工伤保险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