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东中街32号楼:云南律师参与北海律师维权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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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律师参与北海律师维权案始末

(2011-11-08 08:46:14) 转载标签:

杂谈

分类: 晨光焦点 云南律师参与北海律师维权案始末原文地址:云南律师参与北海律师维权案始末作者:朱启松律师




云南律师参与北海律师维 权案始末

杨名跨律师(右)和曾维昶律师回忆维权经历 实习生常恩豪 摄

人物

杨名跨: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曾维昶: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这是一出大戏,正如很多人所言,整个过程丝毫不亚于电影电视上的法庭大片。”

“该案无论结果如何,它都必定载入史册,它是律师大规模自发维权,堪称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

11月4日,持续21天的北海律师维权案件终于完成庭审。这桩被律师界称为“历史性审判”的案件,先后有全国20余名律师介入,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杨名跨、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维昶就是其中的两位。

昨天,风尘仆仆赶回昆明的两位律师笑言:“比电影精彩多了!”

曾维昶认为,这一案件的社会围观、法律人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则认为:众多律师的集体参与更说明了它的社会历史意义远远超过了李庄案。

被告庭上纠结 称“不需要律师辩护”

杨名跨与曾维昶律师都是来自云南的律师。两位从业经历十多年。“辩方意见不予采纳”成了包括他们两位在内的许多刑辩律师看到的刑事裁判文书中最多的字眼,加之刑辩律师所面临的风险,杨名跨和曾维昶与自己的同行在最近几年接的民事案子相对增多了,而刑案在减少。

这次历经近4个月的北海律师维权案,让两位云南律师再次经历了“欣喜、愤怒、悲伤、无奈还有自豪”。

曾维昶说,北海案引发的社会围观、对法律人的关注是前所未有的。杨名跨认为“北海司法机关无视法律,是中国司法史上罕见的标本”,众多律师集体参与,使案件的社会意义远远超过李庄案。

“北海案”起因

“北海维权”的起因,是一起命案。据警方对这起命案的表述是:2009年11月14日凌晨2时许,广西钦州籍男子裴金德等人在北海市前进路与北部湾西路交界处,与黄焕海等3人发生争执并打架。裴金德的朋友裴日红喊来同村青年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助阵,双方有肢体冲突。黄焕海向贵州路方向逃跑,裴贵、杨炳祺、裴日红、黄子富4人追上黄焕海继续对其殴打,并将黄焕海劫持上一辆出租车开到水产码头。不久,裴金德也搭乘摩托车赶到码头,并再次指使同伙对黄焕海进行殴打,直至黄焕海死亡。他们将黄焕海的尸体抛下海后离开。

案发后,北海市公安局于2009年11月19日抓获裴金德、裴贵、杨炳祺、黄子富等人。2010年8月9日,北海市检察院对裴金德等4被告提起公诉。9月26日,北海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在新等4名律师分别担任4被告的辩护人。

法庭上,杨炳祺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3名女证人出庭作证,并出示了证人的证词,证实裴金德等人无作案时间。同时在法庭上,4被告全部当庭翻供,只承认原供述中在三中路段与黄焕海发生冲突的情节,推翻原供述中劫持黄焕海到码头将其殴打致死、并抛尸入海的情节,且多人指出警方审讯时存在刑讯逼供,是屈打成招并被迫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杨炳祺还说口供“不得看”。

庭审结束后,检方认为3名证人的证言明显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嫌疑,提出延期审理案件,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2011年1月28日,北海市检察院传唤涉嫌包庇罪的3名女证人宋启玲、潘凤和杨炳燕。北海市公安局分别于2月2日和3月7日将宋启玲和潘凤和传唤到案后刑事拘留,后逮捕宋启玲,并于6月9日向刚产小孩不久的杨炳燕进行拘留。

北海警方称,宋启玲、杨炳燕、潘凤和3证人已承认作伪证,裴金德等4被告亦承认了翻供系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6月14日,北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4人实施拘传。同日,对杨在新、杨忠汉刑事拘留,对罗思方、梁武诚两人实施监视居住。

宋启玲等证人被拘传后,杨在新律师已预感到自己也可能被抓,他告诉妻子黄仲琰,如果他一旦出事,可以找湖南知名律师杨金柱帮助,并将案卷材料、被告人会见笔录、证人会见录像和笔录寄给了杨金柱等人。

2011年6月14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拘传了广西百举鸣律所律师杨在新、广西中龙律所律师罗思方、广西青湖祥大律所律师梁武诚、广西通诚律所律师杨忠汉4人。警方认为他们在“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中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俗称的“律师伪证罪”。

杨在新被抓后,百举鸣律所主任覃永沛等人想会见杨在新遭拒。6月20日,律师杨金柱向全国律协汇报了此案的情况。全国律协对此案很关注,要求广西律协和南宁律协调查此事。此事随后在全国律师界引发巨大震动。陈光武、许兰亭、钱卫清、杨学林、刘洋、许昔龙、杨名跨、朱明勇、周泽、李金星等二十多位律师组建“北海律师团”,赴北海提供法律援助。

两人笑谈“比电影精彩多了!”

从全国10名律师介入到最后全国各地20余名律师介入到这起人身故意伤害案中,最精彩的也是最让人意外的一幕是2010年9月20日的庭审。

在这次庭审中,曾维昶作为一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出庭。他回忆,5被告之一的裴金德,他的辩护律师是业界顶尖律师陈光武、朱明勇。9月19日去会见他时,“他说会在法庭上把真相说出来”。

然而,谁都没有想到,第二天的庭审中,法庭在宣布了法庭纪律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发问完后,到律师发问,法官突然专门问被告人裴金德:是否要陈光武、朱明勇两位律师辩护?

“那一次庭审有纸条递上递下”,在下面旁听的杨名跨和许多律师都看到了这一幕。

“不用”,在沉默了很长时间后,始终低着头的裴金德小声说出了这两个字,庭上庭下都发出了“噫”的一声,“我们所有的辩护律师都吃了一惊。”曾维昶说,他在庭上观察到被告人当时说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非常纠结,接着便是长久的沉默。

两位律师则要求问明“不用”的原因,法庭不允许,审辩之间僵持,法官命令法警“协助”被“不用”的两位律师退庭。法庭宣布休庭。

下午,当法官问裴金德为什么要换律师时,“他半小时不说话”。法官又问是否需要指定律师时,他沉默了很长时间,非常小声地说“不用”。

之后法庭宣布因为该被告所涉案情依法需要指定律师,该案延后审理,9月20日的庭审就此夭折。

“看到被告那种沉默和纠结,你会愤怒、无奈和悲伤……”

“哑巴”会见 全国律协关注

据媒体报道,7月21日上午,律师朱明勇见到了裴金德。两小时的会见中,裴始终不发一语,不断指着朱身后的警察,眼神充满恐惧。下午,北京律师周泽会见了杨炳祺,在上次会见中侃侃而谈的杨也沉默不语。

周泽问杨为何不答话,旁边的警察主动解释:“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周泽告诉杨炳祺,警方派人监视会见是违法的,该警察又说:“不是监视是监护。”

7月22日,针对该案,全国律协终于发出了严重关注。这是全国律协首次在类似事件中发出声音。

会见被告 安检“被抽皮带”

杨名跨是最早介入北海律师维权案的律师。6月14日,广西3律师被抓后,杨名跨当时想:“作为法律人我们都很关注,当时我的真实心态是,全国大律师多的是,我们默默关注就行了。”

6月23日,他接到了湖南律师杨金柱打来的电话,问是否愿意参与到这个维权工作中来。他当时思考了一下即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与此同时,云南许多律师均开始关注北海案,曾维昶最初也是围观,并在6月底捐了1万元。

6月26日,杨名跨和另5位律师先后抵达北海,不能预期事件也接二连三发生。他们的初衷只是为了解救四位律师。

6月27日,他们与当地警方交涉,主张立即安排会见四律师和被抓证人。

6月28日晚,杨忠汉、罗思方、梁武成3律师被释放,而杨在新则被以“妨害作证罪”逮捕。三律师被放出后,消失在公众视野中,杨名跨他们要求见面对方也拒绝了。

律师们认真看了材料后认为,只有彻底处理好代理人身伤害命案才能证明杨在新的清白。律师们自筹的资金的20万,开始这个案子的追索。

“裴金德等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于2010年秋天开过两次庭后,一直未判决。杨在新等律师被抓后,已经无人代理,律师团意识到,如果该案的无罪辩护能成功,杨在新的伪证案才有胜诉希望。于是,以陈光武为领队,知名刑辩律师杨学林、杨名跨、朱明勇、周泽、徐天明、王兴、李金星、刘洋等10名律师接受5名被告人家属的委托,不约而同地决定为他们作无罪辩护。

“我们决定先为两个证人提供法律帮助。”杨名跨作为该案其中一名证人杨炳燕的代理人为其辩护。“我们从她家人那里得知,她才生了孩子,尚在哺乳期,按法律规定,她是不能被抓的。”

6月29日,杨名跨正常会见到了杨炳燕。当晚深夜几位律师赶赴150公里以外的钦州,到杨炳燕的老家找那到了小孩的出生证和出生手续,拿到证据。在向警方交涉后,经警方调查,7月16日杨炳燕被释放了。“算是初战告捷”。

然而,杨名跨没有想到的是, 7月11日,会见遇阻。上午9时许,被告人裴日红的辩护人、陕西律师房立刚来到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裴日红,1个小时后,一警察突然说:“接到中院通知,终止会见!”裴日红来不及在问话笔录上写完一个字,就被带出了提讯室。

从这天起,北海律师团会见需要法院盖章证明。“而律师会见,根据《律师法》,只需要律师证、委托书和介绍信三证即可。”杨名跨意识到打这个官司开始艰难了。

到了第二天上午9时许,房立刚再次到北海市看守所要求会见。这次要求对他进行安检。他一次一次地从安检门走过,第五次、第六次,还是通不过。最后,要求他抽出皮带,才提着裤子通过了安检门。之后,房立刚又被要求出示身份证,这是房立刚律师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羞辱,房立刚决定不再会见。

同行会见遭羞辱,接下来的次日,杨名跨和律师们经历了一场“暴风骤雨”式的冲击。

历史性审判 长达21天

北海事态引起全国律师关注,陕西先后有两批律师声援北海律师团;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特地发表声明,抗议北海官方侵犯律师权利的行为;还有一些律师专门前往北海,支持律师团的行动。

7月25日,法院通知律师们开庭,但之后合并对该案共做了4次起诉:7月6日起诉追加了裴日红为被告,并另案审理裴日红;起诉之后公诉方又合并起诉书,变更了犯罪事实的内容。

律师团律师离开北海没几天,7月29日,他们又收到北海中院通知,裴金德案将于8月8日开庭,于是大家又纷纷返回北海,但会见被告人时依然被设置了重重障碍。

8月6日,正当他们积极准备庭审前的最后冲刺时,当晚11点多,北海中院又派员将通知书送到各位律师手中,裴金德案再次延期开庭,何时开庭另行通知。

8月8日,律师们再次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接受查身份证、安检搜身、监视会见后,只允许一名律师进看守所,但其他案件的律师则进出自由。

最后,律师们接到通知,9月20日开庭审理该人身伤害案。曾维昶在开庭前一天到达北海,抵达当天,律师们找到他,请他担任另一被告黄子富的辩护人,他从围观正式成为该案的辩护律师之一。

也就是在这一次审理中,发生了被告裴金德不需要辩护人的表示,该案延期至10月14日再次审理。

杨名跨和曾维昶两位律师,一个辩护一个围观,经历了一场让他们终生难忘的长达二十一天的庭审。“根据我的分析,如果法官能坚守底线的话,不太可能存在二审。”杨名跨认为,辨方出示的现有证据足以推翻控方的有罪指控。曾维昶判断,该案如果判决,被告也应该是无罪或者检察院撤诉,“这个案子就可以作为当前我们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活教材,在这一点上我认为自己是成功的”。

两位律师表示:“公正裁判的期望可能要远远落后而不可预期,但这么多法律人及社会大众的朝夕相伴、日夜关注与热情支持,我们看到了中国的法律进程和希望,我们希望这一次中国律师民间自发的北海维权行动,能够对推动中国法律进程起到积极而深远的作用。”

见证庭审亮点:非法证据排除开创历史

两位律师介绍,在长达21天的庭审中,此次有8名警察出庭作证,其中5名刑侦警察出庭接受控辩双方发问、包括被告人的发问,以证明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3名技术警察出庭接受控辩双方有关法医鉴定的专业提问。

在庭审中,5名公诉人退庭抗议。为证人视频作证一事,律师们抗议后法庭决定控辩双方各派一人到证人室见证作证过程,公诉人反对而退庭抗议,后又被迫回到法庭继续庭审。

辩方主力被罚下场。杨金柱律师作为第一被告人的第一辩护人,无疑是辩方的第一主力,因在法庭辩论中遭到公诉人的反对干扰、且在公诉人第二轮发言时公然指责律师,法官5次制止而不能的情况下,杨金柱两次大拍桌子抗议公诉人,故被法官认定妨碍法庭程序而在最后一天上午被逐出法庭,好在其辩护意见在头天下午已经淋漓尽致地发表完毕。

法庭火药味超级浓厚。法庭上的“反对”声,在21天的审判中高达上百次之多,法官的法槌声也此起彼伏。

非法证据排除开创历史。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被誉为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即把控方证据是否非法取得、警察侦查行为是否合法进行法庭审查。本次庭审中,仅仅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3份口供是否有效、要不要作为证据使用,就审理了整整7天,这无疑开创了历史。

首席记者 邓建华

来源:昆明春城晚报http://ccwb.yunnan.cn/html/2011-11/07/content_4762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