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夜新娘 冷王的囚妃:国家教育部是否对三本大学进行考核以确定是2本或大专 是否有相关规定 - 已回答 - 搜搜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9:45:23

因为性质的决定三本是不可能升级到二本的,具体原因请看详细资料:

 

高考中本科按录取批次划分为三个批次,一本为第一批次、二本为第二批次、三本为第三批次,每年三本线有考生总成绩而有所不同。一般“三本”本科高校主要是指:独立学院==独立二级学院(公办、民助范畴)。三本高校: 具有“校园独立、招生独立、财务独立,但教学管理、师资力量和教学设施等资源都与校本部共享”等特点,可以说,三本院校可以享受知名大学的教育资源和学术氛围。三本院校的学费较高。考生在修完大学四年课程,在三本院校顺利毕业之后,可以获得国家、(国际上)、社会上都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两个证书,与一本和二本大学相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是三本院校自己的证书,并以三本院校自己的高校名称具印。从全国范围看,独立学院自1999年6月诞生,是指普通本科高校依据相关规定,是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八号文件精神,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独立学院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国办院校结合企业资本联合举办、民办大学挂靠改制和国办大学独立兴建这三种方式。

  三本院校的性质

  独立性:三本院校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本院校还按国家有关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规定,独立填报《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在性质上是一所完全独立的院校。

  民办性:三本院校的重要区别还在于其完全的民办性,三本院校由于其独立性,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得到,在经费、学费和其他一些相关的管理上也都是按照民办大学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本院校的招生是通过学院办学所在的省市,根据参加全国高考统一招生的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录取批次的方式进行的。 一本、二本、三本都是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系列,学制都为四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是相同的都是以自己高校名称具印,都是“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证书。所以“三本院校”的毕业生将获得国家、(国际上)、社会上都承认的学历证书。

  “三本院校”与传统的“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所培养学生的目标略有所不同:

  “三本高校”,在管理上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有独立的校园和办学设施。如广东省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学院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常是由该独立院校自行签发,与所属的大学关系不大。如中山大学南方学院颁发的证书是由南方学院本身签发,而非由中山大学本部签发。所以,三本院校与传统的本科院校所培养学生的目标略有所不同。传统本科(1、2本)院校一般只注重的是学生的理论知识而三本院校,即注重于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是培养面向科研岗位和基层职业岗位的科研型、实用型、技术型和技能型的全职型人才。说白了,也就是较注重传授学生理论的同时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增加学生的专业技能,而颁发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而专科学校,其实就是指高职学院。这些院校偏重于实践能力,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服务和管理的第一线职业岗位的实用型、技术型和技能型专门人才。说白了,也就是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加学生的专业技能。而颁发的学历证书是属于专科学历,也就是比本科学历低一个层次。

  总结:传统1、2本院校一般只注重的是学生的学历知识(理论知识),3本院校即注重学生的学历知识(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学生的能力塑造。专科院校只注重的是学生的能力塑造。

  社会认可:

  传统的1、2本院校、3本院校、专科院校的毕业证书或相关学位资历证书,都是获得国家、国际上、社会上承认的。在社会的大环境里,不同的企业单位所需要的人才各不相同。

  专科院校,相对于那些需要专业人才的企业单位来说,专科院校出来的学生比较适合,因为他们认为专科学院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还行,而且也能懂得如何充分发挥该专业所需要的技巧技能。类似的工作范畴包括:电子、电器、汽车、运输行业等。

  而传统的本科院校(1、2本)的学生,则会在一些注重文笔工作的单(如写字楼等)位较为吃香。相对于专科院校学生的专业技能,传统的本科院校的学生在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方面较为优越,对于办公室、写字楼等工作环境更能适应并且发挥得更好。类似的工作范畴包括:秘书、文员、保险、人力资源管理行业等。

  3本院校的学生,不但具备传统本科(1、2本)的优势也同时具备专科学生的能力。也就是三本院校的学生,即在理论知识和文化素养方面更优越,对于办公室、写字楼以及秘书、文员、保险、人力资源管理等行业的工作环境更能适应并且发挥得更为顺畅。而且相对于那些需要专业人才的企业单位来说,三本院校出来的学生会比传统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出来的学生更受欢迎,因为他们普遍认为传统本科出来的学生只注重理论知识,专科院校出来的学生只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而三本院校出来的学生即注重理论知识的同时也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所以三本院校出来的学生,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会更优秀,而且更能懂得如何充分发挥该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所需要的技巧、技能。三本生不但会在一些注重文笔工作的单(如写字楼等)位更吃香而且在那些需要专业人才的企业单位,类似的工作范畴包括:电子、电器、汽车、运输等行业也更为优越。

  总结:社会上的企业对于学历证书等的认可关键在于该企业的性质,注重专业技能的企业单位较为愿意聘用“3本院校和专科院校”的学生,而注重文化修养和理论知识的企业较为愿意聘用“传统的本科院校(1、2本)和3本院校”的学生。

  最近几年关于三本院校的相关政策:

  

  最近几年关于三本院校的相关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独立学院发放毕业证书有变,2003年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招收的新生,毕业证书不再发放校本部的证书,改发独立学院的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还是由校本部发放。

  二、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08年开始,独立学院录取的本科新生,毕业时要统一授予独立学院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不再颁发母体高校的学位证书。

  三、国家对“三本院校”的政策待遇: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三本院校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本地民政部门开具“贫困证明”开学报道后教给所读院校申请“助学贷款”或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留学、考研、考公务员、户籍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本科(一、二本)学生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

  三本院校与一、二本院校的区别:

  (一)、高考中本科按录取批次划分为三个批次,一本为第一批次、二本为第二批次、三本为第三批次。

  (二)、本三和一、二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本科层次的高校):一本、二本、三本都是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系列,学制都为四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都是相同的,是不标明几本的,只表明是本科,都以自己高校的名称具印,都是“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证书,所以一、二、三本的毕业生都将获得国家、(国际上)、社会上都承认的学历证书。

  所谓的区别:

  1、是入取批次不同:一本为第一批次、二本为第二批次、三本为第三批次。

  2、是收取的学费不同:一本、二本相对稍少一些,但一些转设二本学费也相对稍高一些,三本院校学费相对也稍高一些。

  3、一本是“公办范畴”的;二本大多数是“公办范畴”的,但有极少数也属于“民办范畴”的;三本:主要是指“独立学院本科院校”等,是“公办民助范畴”的。

  “三本院校”最近几年的就业情况:

  具教育部的一位官员说“三本院校”质量好。“三本院校”所培养的学生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相比,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应用技术能力;与高职学生相比,有较系统的学科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创新与技术革新的理论能力。近年来,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而“三本院校”却达到了较高的就业率,普遍在80%以上,成为高校就业一个奇观。“三本院校”能取得如此高的就业率,其成功的秘诀在哪里呢?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培养人才。让学生的专业能力与将来岗位工作的要求“零距离”接近,以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实践学习,培养出了很多“应用性、复合型、一专多能”的人才。“三本院校”是最近几年以“新型模式”创立起来的“普通本科高校”,这些以新型模式创立起来的“三本院校”,改变了传统高等教育的教学模式(传统高等教育的教学模式,已经严重脱离了社会的实际需求,只重理论,不重实践,导致学生毕业后就业困难,这是传统高等教育的短板,特别是传统高校的教学模式就是这种)注重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应用技术能力的培养;在具备“系统的学科基础理论”基础上,也具备了“一定的创新与技术革新的理论能力”。其实,每个过来人都知道,现在企业需求的人才,除了学历外,更看重的是人才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有了这两个条件,你也符合了企业的岗位需求,就有了就业的保障!,而假如你不符合这两个要求,也就不符合了企业的岗位需求,这样的毕业生也就不能录用!只要选择合适的新型的学习模式,在学习过程中,即能兼顾学历和技能,毕业后,还怕就业吗?我们考生完全可以考虑选择一种全新的尚未被普遍关注的“三本高等教育模式”那就是:“本科学历+技能”的新型教育模式:以理论学习课程为基础,强化相关的专业技能,既能确保相关专业课考试通过,还能学习到就业的专业技能,这是一个全新的举措:即把传统的高等教育和技能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广大的考生同学们,我们完全可以去尝试这种全新的应用型的高等教育新模式!确保学历和技能双丰收!

  由于“三本院校”的学生既有本科学历和技能又有很好的工作经验在毕业时已无需再培训即可上岗,因而在市场上十分走俏。通过几年的发展,“三本院校”已经成为全国各行各业(大、中、小企业)、科研单位,招聘人才的首选基地。

  “三本院校”的明天必将更加辉煌:

  首先,“三本院校”招收本科层次的学生,优于“大专院校”,而且“三本院校”的学生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学生相同的待遇。其二,“三本院校”的专业设置比较灵活,一般根据本校师资力量较雄厚,市场需求大而设专业,因此“三本院校”一般开设的都是新兴的、热门的应用型学科,从而在一定层面上满足了那些因分数不够而不能如愿读上好专业的考生的心愿。同时,“三本院校”因为直接与市场挂钩,特别重视实践和实习课程,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生拥有较强的就业竞争力,这一点又优于大多数普通公办本科院校。

  人们普遍确信,经过国家政策的正确引导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扶持以及“三本院校”的共同努力下,明天“三本院校”必将更加辉煌。

提问人的追问   2009-11-10 15:54

满意 谢谢 但有最新信息吗

回答人的补充   2009-11-10 16:18

关于三本(独立学院)最新的消息是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

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工作说明

  —、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起草过程

  独立学院试办以来,教育部一直十分重视并积极支持独立学院的试办工作。2003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以下简称8号文件),对规范和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四年的摸索和不断规范,独立学院基本走上了一条健康发展的轨道。2001年独立学院有318所,在校生186.6万人,占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53.4%;其中,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165.7万人,占全国民办本科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88.7%。实践证明,独立学院对于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求我们必须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为推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2006年,教育部明确了独立学院工作重点是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

  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从而进一步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发展方向和工作思路。近年来,一些独立学院出现了办学不规范的现象和问题,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多次呼吁加强独立学院法制建设工作,实现独立学院管理规范化、法制化。2002年通过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2004年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举办民办学校的基本政策,为独立学院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办高等教育规范管理的有关政策。2007年初,教育部颁布《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民办教育规范管理逐步走上了健康的轨道。

  从法制角度促进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是教育部长期坚持的工作方法和努力方向。教育部高度重视独立学院的制度建设工作。起草《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作历时两年多,几易其稿,先后召开部党组会、部务会议、部长专题会共4次专题研究《办法》草案。按照《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的意见,先后两次发文征求对《办法》草案的意见,此外还数次到部分省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征求意见之广泛和深入,是近年来教育部规章起草工作中比较少见的。文件起草过程,充分贯彻了教育部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做出的诸多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对维护独立学院及其举办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充分集中了各方面的智慧,反映了各方面的意见。可以说,《办法》的制定和下发,既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宏观形势变化的需要,也是独立学院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办法》延续了8号文件的基本精神,坚持了对独立学院“积极支持、规范管理、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办法》充分体现了独立学院的“优”、“独”、“民”原则,“优”,就是要更加强调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更加强调独立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独”,就是强调独立学院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独立地位;“民”,就是进一步明确独立学院的民办属性,促进独立学院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上改革创新。

  二、《办法》完善了独立学院的有关政策与制度建设

  (一)明确了独立学院的属性

  从法律上明确独立学院的性质,是独立学院改革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重点。《办法》根据独立学院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办学的模式。《办法》第2条规定: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高等学校,计入本科高等学校校数统计。独立学院由普通高校和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主要利用民间资金参与办学,必然导致独立学院的民办性质,从根本上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因此,《办法》第3条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这样规定,有利于从根本上消除独立学院模糊的法律属性,有利于明确举办各方对独立学院的责任,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

  (二)明确了独立学院享有国家有关民办教育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办通知》等规定的鼓励、扶持政策。主要为:一是各级政府可设专项资金,用以资助独立学院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二是各级政府可以采取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来扶持独立学院。三是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独立学院发展。四是独立学院享受国家对民办学校的税收优惠政策。五是新建、扩建独立学院,政府应该按公益事业用地的有关规定予以优惠。六是独立学院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独立学院教师职称评定纳入省级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范围,并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等学校教师评聘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七是独立学院学生在升学、就业、评奖评优,以及纳入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同等的权利。

  (三)明确了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

  引导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必须坚持鼓励扶持和规范管理并重的原则。当前,无论是校数还是在校生数,独立学院都在民办高等教育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加强独立学院规范管理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可推卸的职责。《办法》明确规定:教育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办学许可证管理、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发布、年度检查、表彰奖励、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责。

  (四)明确了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

  办学条件是独立学院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保障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前提。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国家近几年来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视,8号文件对独立学院办学条件的规定,已无法满足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社会上也反映,独立学院作为进行本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其办学条件应与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办学条件基本一致。因此,《办法》明确,独立学院的设置标准参照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设立后的独立学院,应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充实办学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

  (五)明确了普通高校参与办学的无形资产必须计入独立学院办学总投入

  合作办学从法理上就要求各方有实际投入。实践中,不少独立学院办学协议中,普通高校参与办学的有关无形资产,并未计入独立学院总投入之中,不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和规定。因此,为规范合作办学形式,《办法》第13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应当依法作价。无形资产的作价,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无形资产占办学总投入的比例,由合作办学双方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约定,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根据这一规定,需要认真研究并指导独立学院完善协议和章程。特别是要着重研究普通高等学校投入办学的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各地要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加强对规范独立学院办学协议和章程的指导和把关。

  (六)明确了落实独立学院法人财产权的具体要求

  独立学院资产过户到学院名下,是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的基本要求。学院资产在过户前必须依法验资。新设独立学院,其资产须于筹设期内过户到独立学院名下;已设独立学院资产未过户到学院名下的,自《办法》下发之曰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独立学院存续期间,参与举办的合作双方均不得抽逃、挪用学院资产。从而从根本上保证独立学院的资产由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避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规运作学校资产,防范办学风险。

  (七)明确了独立学院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保证独立学院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办法》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办通知》精神,明确规定,独立学院的理事会、董事会为学院的决策机构,院长负责学院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教学、财务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教学、财务管理工作。

  理事会、董事会决定着学院的重大事项,对学院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其组成人员应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信务实,热心公益事业。院长是学院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学院的日常运作和办学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须熟悉高等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活动,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教学和财务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门管理人员。

  (八)明确了独立学院加强党团组织建设和维护安全稳定的职责

  加强独立学院的党团组织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独立学院必须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团组织应当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

  独立学院的法定代表人为学院安全和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独立学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独立学院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独立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九)明确了独立学院规范办学行为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和办学范围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独立学院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样本,应当及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独立学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

  (十)明确了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有关权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独立学院投入的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普通高等学校可以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此外,鉴于普通高等学校参与办学的管理资源和师资、课程等教育教学资源,一般难以计入办学投入的实际,《办法》第40条规定,独立学院使用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资源和师资、课程等教育教学资源,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列入独立学院的办学成本。

  为保证独立学院的教育质量,《办法》还明确了普通高等学校对独立学院有一定的指导和管理权。第25条规定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纯粹按出资数额分配人数,普通高校的代表不得少于五分之二。规定普通高校对独立学院院长有优先推荐权。规定普通高校对独立学院的作第一责任人的基础上,要求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独立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明确了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有关权益

  依法保护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教育领域,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十分重要。《办法》把保护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权益,作为重要目的,并做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与普通高等学校一样,都是独立学院的举办者之一,有        利于发挥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办学的积极性。二是,明确了独立学院出资人依法可以从独立学院的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十二)明确了独立学院学生的有关权益

  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办法》重要的立法目的。《办法》通过多方面制度来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和其他权益。一是,明确了独立学院学历、学位制度。《办法》第38条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                                                                                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这有助于独立学院真正发展成为独立建制的高等学校,也有助于保护学生依据教育法享有的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权利。二是,第条明确了独立学院终止时应当首先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然后才开始进行财务清算和财产清偿。三是,第52条规定独立学院终止时仍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由参与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托管。毕业后仍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贯彻《办法》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独立学院也由试办阶段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今后,作为民办高等教育的一种办学模式,独立学院应该严格执行民办高等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发展重点转移到稳定规模、提高质量、规范管理上来。

  (一)切实稳定独立学院的发展规模.稳定规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独立学院工作的迫切要求。根据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今后,高等学校设置要在稳定规模的大前提下,科学谋划发展,精心组织实施。因此,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高等学校数量不再是发展的重点,而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上。严格控制新设独立学院,不仅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而且有利于提高现有独立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切实提高独立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质量是对高等教育的总体要求,也是独立学院建设的主要目标。作为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应当按照国家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走内涵发展的路子,充分利用体制机制的特色,增强办学实力,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合作办学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完善独立学院教学水平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三)切实落实独立学院规范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规范管理是保证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独立学院办学中存在着的一些不规范行为,制约了独立学院的健康发展。因此,与民办高等学校一样,必须按照《国办通知》的要求,把加强规范管理,促进独立学院依法办学,引导其健康发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四)切实做好独立学院的学生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办法》对独立学院的新定位以及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规定,对学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办法》下发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立即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均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2008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可申请获得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各地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办法》的新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学院和普通高校要落实安全稳定的责任,切实做好独立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五)积极做好现有独立学院的规范和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考虑到独立学院的复杂性和实际情况,国家对已设独立学院给予了五年的过渡期,并明确了相关政策:(1)基本符合《办法》要求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考察验收申请,教育部组织考察验收,并对考察验收合格的独立学院核发办学许可证。(2)符合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设置标准的,可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颁发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3)既不申请考察验收,也不申请转设民办高等学校的,可继续教育教学活动,但必须按照《办法》的要求,规范体制机制,充实办学条件,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有序地做好报请验收或申请转设工作,过渡期结束后,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办理。

匿名 回答采纳率:25.2% 2009-11-10 12:08 积极听取学生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的意见及时找相关同志进行交流和谈心,对党支部的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和改进,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继续抓好基层党建试点工作。

(1)推行“党员承诺”目标管理。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试验点的支部,在党员中推行“党员承诺”目标管理,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新途径、新形式、新办法,促进发挥党员在基层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履行党员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基层党员新形象。分别制定《设计与传播系专职教师党员考核细则》、《设计与传播系老师党员考核细则》、《设计与传播系学生党员考核细则》,主要从政治素质等5项内容的28个方面进行考核,促进全体师生勤于工作,自觉学习,乐于奉献,以身作则,严谨高效。

(2)开展“争先创优”系列活动。通过“党员示范岗”、“一名党员一面旗”等活动,充分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堡垒作用。专任教师党员要做到在四、七、十和十一月份国考、省考及实践考试的备考阶段,利用下午自习和晚自习的时间到所带班级义务辅导学生复习备考,认真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形成班导陪同学习辅导,任课教师随班辅导的风气,营造好的学习氛围,使我系在四、七、十和十一月份国考、省考及实践考试中取得较好成绩。

三、加强教育,落实方案,继续抓好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以学院在09年开年1月份和2月份连续被评为全国民办高校榜首为契机,以学院连续三年来被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评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高校”为动力,以学院打造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教育一流品牌为目标,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方案》,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按照于董事长的要求真正把学生品德培养教育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使学生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学风、班风、系风建设有明显转变及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提高,使我系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⑴认真学习和落实《学生品德培养教育实施方案》

2月16我系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学院党委、行政和京东校区党委、行政09年工作要点、京东校区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开展“学生品德培养教育”的实施方案及本学期学生品德培养教育的各板块内容,进一步学习学生品德培养教育专、本方案,根据不同年级、班级的特点,讨论研究制订相关的实施方法。

①、08、07、06级各板块实施办法的讨论会。

②、专职、两课教师课堂上如何实施品德培养教育的讨论会。

⑵认真研读和执行学生品德培养教育《手册》和《方案》

①认真研读《手册》和《方案》。要弄通弄懂教育手册中的教育大纲、每个阶段的内容和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指导思想、教育目标、教育效果及相关要求。

②要明确各主题教育的实施时间、品德内涵、主要解决的问题、教育途径、评价体系,做到每个环节不能漏,每个阶段不能少,主要规定动作要做好,特色活动争取有。

2、明确目标,注重实效

⑴抓好品德教育实施的每个环节和步骤

①按照京东校区的要求,把品德教育课安排到班级教学课表,并确保每周要安排4课时品德培养教育的时间。我系还制定了班主任之间要做到互相听课制度,要求每周至少要听其他班主任的一节品德教育课,并做好记录,课后相互交流,目的是每个班主任的品德教育课都能达到较高水平。

②组织班主任要认真编写品德教育课的教案(教案资料主要来源于学工处的《教案参考》、自己的资料汇编和学生体会等相关参考资料);班主任在编写教案时,要求做到与系、班级实际、学生特点相结合,融入平时的学生生活和学习,采取同主题、同年级的班导集体辅导、讨论和备课,确保按照《方案》中的教学进度和计划上好每节品德课,真正做到品德教育贴近学生生活和学习,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③认真组织学生填写品德教育《手册》。按照京东校区制定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方法、步骤,一个步骤一个步骤的上好课,组织好学生填写好每个阶段的内容,不能出现提前或突击填写《教育手册》,更不能出现一个学期结束《教育手册》仍然干干净净。

④认真组织学生开好主题班会和参加相关的主题教育活动。要按照《教育手册》中的活动要求组织学生参加主题活动,要结合班级实际和典型的好人好事,扣住主题,贴近学生生活,生动形象,寓教于人,达到良好效果。

⑤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生写好参加主题教育的心得体会和感想,要做到学生的心得体会每篇都要看,都要作出点评或指导,从中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和想法,这样才能做到因材施教,恰到好处,才能使品德培养教育落到实处,效果明显。

⑵切实抓好“每周一评”工作

①各班级“每周一评”的发送面要达到100%,成功发送率也要达到100%。班主任要详细了解学生的准确信息,信息如有更改要及时上报,确保每条信息及时准确的发给家长。

②班主任要对学生每周的出勤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对学生的平时表现要了如指掌,不报虚假信息,做到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的真实表现,以便我们更好地教育学生,让家长满意。

③对没有手机、小灵通的家长,要求班主任要及时按照学院的规定时间发平信与家长联系,并要认真做好记录。也要及时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改进工作。

3、制订措施,检查落实

⑴品德教育能否抓好抓实,关键在于系里是否按照学院和京东校区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安排,计划是否贴近实际,是否具体,措施是否制订,活动是否落实,检查和落实是否到位。所以我系从主任到所以老师都非常重视,参与每个会议,并要求专职教师要把品德教育内容与课堂教学相结合,学生的平时作业和作品要根据每个主题抓实。

⑵品德教育具体实施在班级,关键在班主任。要求班主任要加强学习,学懂弄通学院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熟透《教育手册》,认真做好每个环节和内容,更要做到言传身教,从自己做起。

⑶本学期系将加强检查,每周要求副主任和党务干事要检查每个班级品德课是否到位,认真作好记录。每个阶段结束后,要检查每个学生《手册》是否按要求认真填写,要求每个班主任至少每周要互相进行听课一节,并做到听课记录和互相进行交流沟通,这些检查将与班主任每月绩效和星级班导评选挂钩。

⑷系制订了班主任自查表,自查结果系将存档,与学院和京东、系平时督察和检查情况相结合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⑸系要求每个专职教师在上每个班级教学课时,要多与班主任进行沟通,详细了解班级学生思想状况,根据实际把相关主题教育内容与教学相结合进行备课,并要制订实施方案。这项工作与每月绩效中的学生到课率挂钩,整体效果与年终考核结合。

四、抓好群团,立足群众,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1、协助工会工作,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

督促工会小组,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院二届四次“双代会”的决议,结合本系的实际,配合校区工会做好了新一届分工会的换届工作,以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核心,提高教职工岗位能力为重点,关心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努力做好维权服务工作。

2、落实“三五”要求,抓好团学组织工作。

按照院党委“五带、五有、五同步”的要求,致力抓好共青团工作。抓好团学组织建设。抓好团学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和管理,督促团学组织认真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要考核,考核有奖罚,促进各项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又有效,充分发挥共青团团结青年、教育青年和服务青年的作用。

通过支部党员与全系领导和老师的团结合作,使支部思政教育有成效,学习宣传有榜样,党员工作有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