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祸害卢一峰: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全解-职工福利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31:55
职工福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全解-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支出的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2009-1-4】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2007-1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2009-1-4】
可以点以上的链接查看法规原文。
特别注意:有些费用可以税前列支,但是这些与职工有关的费用,必须参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防止扩大列支导致个税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