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寇志雷将排名: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5:37:10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的关系 全国解放以后,我国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以及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当时,我们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基本上照搬了苏联模式。在实践中我们很快就发现了苏联模式的弊病,提出要以苏联为借鉴,走自己的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就是最好的证明。但是当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上作全盘否定斯大林的秘密报告,引发了全世界的反共反社会主义浪潮的严峻时刻,我们党又力挽狂澜,接连发表《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捍卫苏联革命和建设的基本经验,总结了十月革命道路,指出苏联模式中反映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内容是正确的,是任何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都必须坚持的。回顾这一段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的关系。

  有人认为,“从大的趋势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斯大林模式是渐行渐远,与欧洲社会党的社会主义越走越近。”还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在理论上与斯大林-苏联模式划清了界限”。“邓小平的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从根本上突破并基本否定了斯大林体制和苏联模式”。更有甚者,甚至直截了当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民主社会主义,不过由于意识形态的原因,没有说出来。这就涉及一个原则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是什么?它与苏联模式是什么关系?它是不是就是欧洲社会党的社会主义?

  这个问题的实质是什么叫社会主义?怎么理解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苏联模式和民主社会主义?回答这些问题,在方法论上关键是要把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同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区分开来,也就是要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区分开来,分别进行研究,然后综合起来分析。

  一、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层次上

  在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这一层次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是相同的,而与民主社会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对立的社会制度,必须具备哪些必不可少的本质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有过许多阐述。我们党在20世界50年代中期批评赫鲁晓夫的错误观点时,曾经把社会主义必需具备的本质特征概括为五条,并把它称之为“十月革命的道路”,指出它是“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长途中的一个特定阶段内关于革命和建设工作的普遍规律。”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搞社会主义都必须坚持的。后来毛泽东又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书中把它概括为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六条标准,其基本意思是一样的。但是,应该说,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最简明、最准确的概括。

  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具备的本质特征:政治上,必须由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经济上,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思想上,以无产阶级世界观--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任何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共同的东西。维护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抛弃四项基本原则,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

  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不是人们主观想象出来的,而是从历史发展的逻辑中必然得出的结论。四项基本原则并不只是中国的特殊条件的产物,它表达了社会主义的共性。四项基本原则体现在制度上,就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判断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标志。任何社会主义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能有丝毫动摇。如果说十月革命胜利后的苏联、东欧、亚洲、拉丁美洲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从正面证明了这一点,那么,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政局的剧变、社会制度的演变,则从反面证明了这一点。这些国家实现资本主义复辟的过程无一不是从否定这四项基本原则开始的。
从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即所谓的“苏联模式”)是相同的。十月革命胜利后,苏联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通过共产党)、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苏维埃政权,对广大人民实行广泛的民主,保证人民政治平等和当家作主,而对敌对阶级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剥削和两极分化现象;建立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文化制度,建设新型的思想道德文化。对此,应该充分肯定。中国和苏联实行的都是社会主义,在社会制度的根本性质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没有什么区别。

  正因为这样,我们不赞成完全否定苏联模式,更不赞成对苏联模式“否定得越彻底越好”,因为这种说法意味着在批评斯大林模式的弊病的同时,连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否定了;我们也不赞成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同苏联模式对立起来,不赞成把我国的改革简单地理解为反对和否定苏联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即“以苏联为鉴戒”)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进行的探索,它有与苏联模式不同的地方,但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角度来说,两者原则上是没有区别的。就这一层次而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渐行渐远,实际上表明论者企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引向逐渐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行资本主义的路子。

  从社会制度的本质特征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社会党执政的西欧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是对立的,两者有着根本的、原则性的区别。民主社会主义虽然打着“社会主义”旗号,但实质上搞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作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不是某种标签,往那儿贴那儿就是社会主义。自称为社会主义的,并不一定就是社会主义。历史上存在过“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曾在《共产党宣言》里揭露了它们的阶级本质。这些自称为“社会主义”的思想,本质上并不是社会主义。当代的民主社会主义也是如此。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工人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主张多党轮流执政,实行议会民主、三权分立那一套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维护雇佣劳动制度,主张实行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反对把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共产主义制度作为目标;主张意识形态多元化,听任资产阶级思想泛滥并占主导地位。一句话,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因而它不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它也批评资本主义,但只是要求对资本主义进行改良,而不触及资本主义基本制度本身。必须指出,只有代表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思想和制度,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只要求对它做点改良,怎么也不能叫做社会主义。国内有的学者承认民主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是认同”的,却又说它是社会主义的一种模式,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在实践上,连社会党自己也承认,它们执政几年、几十年的某些西欧国家,实行的仍是资本主义制度,而没有因为它们执政而变成社会主义国家了。它们从不讳言,它们的执政并没有把资本主义制度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广大群众也是这样看的,谓予不信,可以问一下英国的资本家或工人,恐怕没有人会同意,布莱尔的工党执政以来,英国的社会制度已经由资本主义变成了社会主义。而苏联东欧国家在戈尔巴乔夫之流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指导下,政局发生剧变,社会制度迅速由社会主义演变成为资本主义,这一事实也从反面说明了民主社会主义的资本主义实质。

  鼓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该与“社会党的社会主义越走越近”、甚至就是民主社会主义的人,实质上是要求中国放弃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即抛弃社会主义道路,转为走西欧社会党那样的资本主义道路。
二、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层次上

  在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层次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是两种不同的模式。在这一层次,我们也可以向资本主义国家(包括社会党执政的国家)学习对我们有用的东西

  与什么是社会主义相关联的,还有一个怎样理解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的问题。谈到模式问题,必须区分两个不同层次。上面提到,就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即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一层次来说,社会主义没有不同模式。这一层次只有搞社会主义还是搞资本主义的问题。否定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不搞社会主义了,哪里还会有什么社会主义的不同模式?这一层次是社会主义的共性。另一个层次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即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实现形式。反映在制度上就是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在这一层次上,每个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根据时代的特点和本国的具体国情进行探索,应该有、而且客观上也有不同的模式,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任何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都是社会主义的共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过程。

  从毛泽东开始到邓小平初步形成完整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方面同苏联的苏联模式是相同的,但在具体体制、运行机制方面又是在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中国所处的时代特点和本国具体国情出发进行探索的产物,因而与苏联模式是有区别的。这就形成了社会主义的两种不同的模式。苏联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是后来者。我们完全可以、也应该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做得更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模式相比较,除了国情不同因而各具特色外,理应更加成熟、更加完善。这种优势不能成为否定苏联模式的资本,不能把我国的实践作为批评苏联模式的标准,相反,我们应该尊重前人的探索,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一个阶段,认真吸取他们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关系则是另一种性质。民主社会主义反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攻击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它维护资本主义基本制度,只是要求对资本主义作若干改良,因而从根本性质来说,民主社会主义是资本主义的一种模式,社会党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我们必须同民主社会主义划清界限,不能模糊我们同民主社会主义的原则区别,更不能吹捧社会党的改良主义理论和政策,竭力使现实社会主义制度变成民主社会主义,使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这种情况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曾经出现过。戈尔巴乔夫就是这样干的。他说:“我国对外部世界是开放的,为的是研究和利用他人经验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在社会民主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我们看到了许多有意义的、富有启发的内容。我确信,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中深刻的变化以及社会民主党内的进程,我们正变得彼此接近起来。”“今天,在社会党人和共产党人之间,已不再存在从前使他们分裂的鸿沟。”共产党正在批判自己的错误,对十月革命、共产主义运动进行重新思考和改造,因而共产党与社会党之间“不仅在政治立场上而且在世界观立场上都接近了。”戈尔巴乔夫通过向社会党学习,放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迈过了“思维鸿沟”,提出了“新思维”,也就是社会党的思维。正是在“新思维”的指导下,苏联发生了从共产党到社会民主党、从社会主义到资本主义的急剧变化。这一教训,难道不应该让热衷于吹捧民主社会主义的某些人引以为戒吗!

  当然,社会党执政的国家推行民主社会主义的某些具体政策、措施,我们是可以借鉴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先进的经营方式、管理办法。邓小平把这一点作为社会主义赢得对资本主义的相对优势的一个重要条件。毛泽东曾经指出:“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是没有区别的,只在本质上有区别,这就是内部的区别。”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根本制度上是对立的,相互之间是一种取代关系;但在运行层次上却有许多共同的地方,例如,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都是社会化大生产,都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管理的一般规律进行管理;都是商品经济,都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组织经济的运行。在这一层次上,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是相互可以学习和借鉴的。我们在具体运行层次上既然可以学习美国的某些做法,当然也完全可以借鉴社会党执政的国家中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更何况社会党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属于左翼,它们在不触动雇佣劳动制度、资产阶级政治统治这一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这是它们与保守党不同的地方。它们在执政期间为加强执政地位的某些具体做法,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所以,我们主张在党际关系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同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建立广泛的联系和多方面的合作交流。当然,这种学习和借鉴,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决不允许借口学习社会党的经验而动摇、甚至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总之,我们同民主社会主义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在社会基本制度、指导思想等根本原则问题上,我们必须同民主社会主义划清界限,绝不能借口借鉴学习民主社会主义的经验而放弃自己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放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那样做,对中国人民来说,将是一种历史的倒退。第二,在具体的运行机制、具体政策措施方面,我们可以、也应该认真研究社会党执政国家的一些对我们有用的东西,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