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代最厉害的武士: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一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5 18:46:16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一览 发布时间: 2010/2/21 15:24:19                                  浏览次数:2498

一、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9.6元/小时。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小时。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6元/小时。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四、重庆市: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8元/小时:适用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7元/小时:适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双桥区、綦江县、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2元/小时: 适用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五、福建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9元/小时:适用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2元/小时:适用厦门市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适用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9元/小时);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2元/小时);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70元/月,适用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闽侯县、连江县、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仙游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适用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霞浦县、周宁县、柘荣县 (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4.7元/小时)。

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六、安徽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适用合肥市市区、马鞍山市市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9元/小时:适用淮北市市区、淮南市田家庵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芜湖市市区、铜陵市市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4元/小时: 适用蚌埠市市区、滁州市市区、巢湖市市区、宣城市市区、池州市市区、九华山风景区、安庆市市区、黄山市屯溪区、黄山风景区;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4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0元/小时:适用当涂县、宁国市、亳州市市区、宿州市市区、阜阳市市区、六安市市区;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4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4.6元/小时:适用肥东县、肥西县、濉溪县、潘集区、凤台县、毛集试验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铜陵县、五河县、怀远县、固镇县、天长市、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定远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县、庐江县、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怀宁县、桐城市、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蒙城县、涡阳县、界首市、太和县;

 第六档:最低工资标准39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4.2元/小时: 适用长丰县、旌德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颍上县、临泉县、阜南县、寿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四川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1元/小时:适用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双流县、郫县、新津县;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适用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宜宾市翠屏区、自贡市各县市、攀枝花市各县市、达州市通川区、达县、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德阳市各县市、绵阳市江油市、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科创区、仙海区和科学城、广元市各县市、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眉山市东坡区、彭山县、洪雅县、青神县、雅安市雨城区、阿坝州各县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4.9元/小时: 适用宜宾市其余各县、达州市宣汉县、大竹县、渠县、开江县、万源市、泸州市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三台县、安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遂宁市各县市、内江市各县市、乐山市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南充市各县市、广安市各县市、眉山市仁寿县、丹棱县、雅安市名山县、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巴中市各县市、资阳市各县市、甘孜州康定、泸定、丹巴、九龙、道孚、炉霍、甘孜、新龙、德格、白玉、雅江、巴塘、得荣、乡城、海螺沟、凉山州各县市。

自2007年12月26日起施行。

八、广东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8元/小时:适用深圳市特区内;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9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小时:适用深圳市特区外;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8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3元/小时: 适用广州市本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7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4元/小时: 适用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6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 适用汕头市市区、惠州市、江门市;

第六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6元/小时: 适用汕头市南澳县、韶关市市辖三区(浈江、武江、曲江)、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 揭阳市、云浮市;

第七档:最低工资标准53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1元/小时: 适用其他县市;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九、湖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65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5元/小时:适用长沙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1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0元/小时:适用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张家界市、湘潭市、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 适用娄底市娄星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冷水江市、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衡阳市珠晖区、蒸湘区、雁峰区、石鼓区、南岳区、岳阳市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桂阳、永兴、临武、嘉禾、常德市城区;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 适用长沙市所属其余四县(市)、涟源市、新化县、双峰县、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行政区、桂东、汝城、安仁、宜章、益阳市中心城区;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53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 适用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常宁市、耒阳市、永州市、冷水滩、零陵区、常德市其他县市、怀化市、鹤城、中方区;

第六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0元/小时: 适用益阳市其他县市、祁阳、东安、双牌、道县、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县、回龙圩管理区、沅陵、辰溪、溆浦、麻阳、新晃、芷江、洪江市、洪江区、会同、靖州、通道。

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十、湖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0元/小时:适用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适用武汉市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黄石市市区、大冶市;十堰市市区;宜昌市市区;襄樊市市区;荆州市市区;孝感市市区;黄冈市市区;荆门市市区;鄂州市;仙桃市;潜江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 适用丹江口市、郧县;宜昌市夷陵区、宜都市、当阳市、枝江市;襄樊市襄阳区、枣阳市、宜城市、老河口市、谷城县;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监利县、洪湖市;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浠水县、武穴市、黄梅县;钟祥市、京山县、沙洋县;咸宁市市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市区、广水市;恩施市、利川市、鹤峰县、建始县;天门市;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 适用阳新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西县;兴山县、秭归县、远安县、长阳县、五峰县;南漳县、保康县;大悟县、孝昌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团风县;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咸丰县、巴东县、宣恩县、来凤县;神农架林区。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一、河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5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3元/小时:适用石家庄市、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区、港口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曹妃甸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迁安市、遵化市、滦南县、迁西县;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8元/小时:适用邯郸市(含马头生态工业城)、邢台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不含塞北区、察北区)市区及郊区、宣化县、 邯郸县、磁县、邢台县、沙河县、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 高碑店市、定州市、安国市、大厂县、香河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唐海县、 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 武安市、 黄骅市、任丘市、青县、沧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 适用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 满城县、徐水县、定兴县、望都县、雄县、高阳县、容城县、博野县、清苑县、蠡县、安新县、 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固安县、 青龙县、临漳县、成安县、永年县、曲周县、鸡泽县、邱县、肥乡县、涉县、 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邱县、宁晋县、南宫县、临西县、 吴桥县、泊头市、河间市、肃宁县、渤海新区、黄骅港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冀州市、枣强县、深州市、故城县、景县、安平县、 兴隆县、平泉县、宽城县、滦平县、承德县、 怀来县、涿鹿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 适用赞皇县、顺平县、唐县、阜平县、涞源县、涞水县、曲阳县、易县、 魏县、大名县、广平县、馆陶县、 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 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南皮县、东光县、献县、 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 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 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崇礼县、张家口塞北区、察北区。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十二、山西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9元/小时:适用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泽州县,朔州市朔城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4元/小时:适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新荣区,长治市郊区、潞城市、晋城市高平市,朔州市平鲁区、怀仁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离石区、孝义市、汾阳市,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临汾市尧都区、侯马市、霍州市,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 ;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8元/小时: 适用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左云县、浑源县、大同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黎城县,晋城市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朔州市山阴县、应县,忻州市定襄县、代县、宁武县,吕梁市交口县、交城县、文水县,晋中市灵石县、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县、祁县、平遥县,临汾市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古县、汾西县、吉县、乡宁县、蒲县、隰县,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3元/小时: 适用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沁源县、壶关县、长子县,朔州市右玉县,忻州市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兴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晋中市榆社县,临汾市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

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三、江苏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8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2元/小时,适用南京市区、江宁区、六合县、江浦县、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常州市区、苏州市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9元/小时,适用溧水县、高淳县、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南通市区、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海安县、如东县、如皋县、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9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0元/小时,适用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邳州市、灌南县、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县、楚州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晌水县。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四、内蒙古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鄂尔多斯市区、乌海市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0元/小时,适用呼伦贝尔市区、巴彦浩特镇、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5元/小时,适用赤峰市区、通辽市区、乌兰察布市区、巴彦淖尔市区、乌兰浩特市。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0元/小时,适用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五、辽宁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适用沈阳市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东陵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适用沈阳市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大连市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盘锦兴隆台区(含盘锦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适用 鞍山市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本溪市平山区、明山区、溪湖区、南芬区、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抚顺市新抚区、东洲区、望花区、顺城区、丹东市边境经济合作区、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锦州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山新区、营口市、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盘锦市双台子区、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杨杖子经济开发区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适用 葫芦岛市南票区、兴城市、绥中县、建昌县、鞍山市台安县、岫岩县、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凌海市、北镇市、黑山县、义县、阜新市、辽阳县、灯塔市、盘山县、大洼县、铁岭市

其中:朝阳市530、海城市540元;抚顺县510元。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5.3元、4元

十六、吉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0元/小时,适用长春、吉林、松原市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6元/小时,适用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2元/小时,适用除上述地区外的其他地区。

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十七、黑龙江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0元/小时,适用大庆市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5元/小时,适用哈尔滨市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元/小时,适用齐齐哈尔、牡丹江(含绥芬河市)、佳木斯、黑河市区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8元/小时,适用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市区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4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5元/小时,适用大兴安岭地区、绥化市区 

第六档:最低工资标准为44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3元/小时,适用伊春(含铁力市)、县级市市区 

第七档:最低工资标准4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2元/小时,适用其他各县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八、浙江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0元/小时,适用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8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1元/小时,适用萧山区、富阳市 、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宁海县、象山县、乐清市、瑞安市、湖州市区、绍兴市区、诸暨市、上虞市、嵊州市、绍兴县、新昌县、金华市区、义乌市、永康市、东阳市、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7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永嘉县、洞头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舟山市市区、岱山县、嵊泗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衢州市、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区、青田县、缙云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69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7元/小时,适用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龙泉市、云和县、景宁县、松阳县、遂昌县、庆元县、嘉兴市区、海宁市、平湖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十九、江西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红谷滩新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9元/小时,适用南昌市南昌县、新建县、九江市:浔阳区、庐山区、庐山管理局、九江开发区、萍乡市:安源区、湘东区、景德镇市:珠山区、鹰潭市:月湖区、贵溪市、新余市:渝水区、宜春市:袁州区、抚州市:临川区、上饶市:信州区、吉安市:吉州区、赣州市: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4元/小时,适用南昌市:进贤县、安义县、九江市:瑞昌市、九江县、德安县、彭泽县、永修县、共青城、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萍乡市:上栗县、芦溪县、景德镇市:昌江区、乐平市、浮梁县、宜春市: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抚州市:南城县、崇仁县、东乡县、上饶市:德兴市、广丰县、婺源县、铅山县、吉安市:青原区、井冈山市、吉安县、吉水县、泰和县、赣州市:南康市、瑞金市、龙南县、大余县、信丰县、于都县、赣县、会昌县、崇义县、兴国县、宁都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1元/小时,适用九江市:湖口县、星子县、武宁县、新余市:分宜县、鹰潭市:余江县、宜春市:铜鼓县、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靖安县、奉新县、抚州市:宜黄县、南丰县、广昌县、乐安县、资溪县、黎川县、金溪县、上饶市:上饶县、玉山县、弋阳县、万年县、余干县、吉安市:永丰县、新干县、永新县、万安县、安福县、峡江县、遂川县、赣州市:寻乌县、安远县、全南县、石城县、上犹县、定南县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4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7元/小时,适用九江市:都昌县、修水县、萍乡市:莲花县、上饶市:鄱阳县、横峰县。

自2007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十、山东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60元/月,适用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威海市所辖市(区) ;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适用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烟台市: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所辖县(市、区);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邹城市、曲阜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适用淄博市:沂源县、高青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菏泽市所辖县(区)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一、广西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7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0元/小时,适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5元/小时,适用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0元/小时,适用各县级市;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4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3.5元/小时,适用各县、自治县;

自2008年8月8日起施行。

二十二、海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7元/小时,适用海口市、三亚市、洋浦经济开发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8元/小时,适用琼海市、儋州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4.3元/小时,适用其他地区;

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三、云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0元/小时,适用昆明市所辖各区(东川区除外)和安宁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0元/小时,适用昆明市辖各县、东川区,各州、市ZF所在地的市(县、区)、玉龙县及其他设市城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0元/小时,适用其他地区。

二十四、西藏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7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拉萨市、山南地区、昌都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0元/小时,适用日喀则地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5元/小时,适用林芝地区。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五、甘肃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嘉峪关市,金川区,肃州区、玉门市和敦煌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1元/小时,适用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白银区、平川区,崆峒区,合作市,金塔县、瓜州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永昌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7元/小时,适用秦川区、麦积区,甘州区,凉州区,武都区,西峰区,安定区,临夏市,会宁县、靖远县、景泰县,泾川县、灵台县、崇信县、华亭县、庄浪县、静宁县,夏河县、玛曲县、碌曲县、卓尼县、迭部县、临潭县、舟曲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2元/小时,适用清水县、秦安县、甘谷县、武山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古浪县、民勤县、天祝藏族自治县,文县、成县、康县、西和县、礼县、徽县、两当县、宕昌县,庆城县、镇原县、宁县、正宁县、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通渭县、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临夏县、永靖县、和政县、广河县、康乐县、东乡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自2008年4月3日起施行。

二十六、青海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3元/小时,适用西宁市、海东地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9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4元/小时,适用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十七、宁夏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4元/小时,适用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1元/小时,适用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区、青铜峡市、中卫城区、中宁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49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8元/小时,适用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泾源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开发区。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十八、河南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5元/小时,适用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济源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5元/小时,适用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开封市市区、洛阳市市区、市区(含吉利区)、偃师市、新安县、栾川县、孟津县、嵩县、汝阳县、平顶山市市区(含石龙区)、舞钢市、汝州市、安阳市市区、鹤壁市市区、新乡市市区、焦作市市区、濮阳市市区、许昌市市区、漯河市市区、三门峡市市区、义马市、渑池县、陕县、灵宝市、卢氏县、南阳市市区、商丘市市区、永城市、信阳市市区、周口市市区、项城市、驻马店市市区;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5元/小时,适用杞县、通许县、开封县、兰考县、尉氏县、宜阳县、洛宁县、伊川县、叶县、鲁山县、郏县、宝丰县、安阳县、林州市、汤阴县、内黄县、滑县、浚县、淇县、新乡县、原阳县、延津县、卫辉市、辉县市、长垣县、获嘉县、封丘县、沁阳市、孟州市、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温县、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台前县、鄢陵县、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许昌县、临颖县、舞阳县、淅川县、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桐柏县、方城县、镇平县、西峡县、邓州市、南召县、内乡县、夏邑县、虞城县、宁陵县、柘城县、睢县、民权县、罗山县、潢川县、光山县、息县、淮滨县、商城县、固始县、新县、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鹿邑县、郸城县、淮阳县、沈丘县、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西平县、平舆县、新蔡县、上蔡县、汝南县、正阳。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十九、陕西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6元/小时,适用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 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咸阳市秦都区、渭城区;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56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2元/小时,适用宝鸡市金台区、渭滨区、铜川市王益区、汉中市汉台区、南郑县、杨凌示范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靖边县,渭南市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泾阳县、三原县、彬县、兴平市、乾县、武功县、礼泉县、宝塔区、洛川县、志丹县、黄陵县、安塞县、甘泉县、子长县、吴旗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8元/小时,适用长安区、户县、临潼区、汉滨区、淳化县、永寿县、旬邑县、长武县、城固县、洋县、勉县、略阳县、宝鸡县、歧山县、眉县、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陇县、凤县、太白县、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榆阳区、横山县、米脂县、子洲县、绥德县、吴堡县、 佳县、清涧县、蒲城县、合阳县、华县、宜川、延长县、富县、黄龙县、延川县。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48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4元/小时,适用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石泉县、汉阴县、旬阳县、宁陕县、平利县、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镇坪县、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县、西乡县、宁强县、镇巴县、佛坪县、留坝县、麟游县、商州区、洛南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丹凤县。

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三十、贵州省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9元/小时,适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赤水市、仁怀市;六盘水市钟山区、盘县特区;安顺市西秀区;毕节地区毕节市;黔东南州凯里市;黔南州都匀市;黔西南州兴义市;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4元/小时,适用贵阳市开阳县;遵义市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绥阳县、习水县;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水城县;安顺市平坝县;毕节地区纳雍县、织金县、金沙县、黔西县;铜仁地区铜仁市、玉屏县;黔东南州镇远县、施秉县;黔南州贵定县、福泉市;黔西南州兴仁县、安龙县;;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5.9元/小时,适用贵阳市息烽县、修文县;遵义市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安顺市普定县、关岭县、镇宁县、紫云县;毕节地区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铜仁地区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石阡县、思南县、万山特区、沿河县、松桃县;黔东南州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麻江县;黔南州龙里县、长顺县、瓮安县、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黔西南州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贞丰县、晴隆县。

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十一、新疆

第一档: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小时:适用克拉玛依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第二档:最低工资标准67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0元/小时:适用乌鲁木齐市、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呼图壁县、石河子市;

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610元/月,适用五家渠市、沙湾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0元/小时);乌苏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

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580元/月,适用奎屯市、新源县、伊宁县、霍城县、巩留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吐鲁番市、鄯善县、哈密市、喀什市、麦盖提县、莎车县、泽普县、巴楚县、疏勒县、疏附县、岳普湖县、叶城县、伽师县、英吉沙县、伊宁市、(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0元/小时);

第五档: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适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6.5元/小时);阿图什市、阿合奇县、阿克陶县、乌恰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塔城市、额敏县、库尔勒市、阿克苏市、库车县、阿拉尔市、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

第六档: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5.5元/小时,适用轮台县、尉犁县、若羌县、且末县、焉耆回族自治县、和静县、和硕县、博湖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皮山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托里县、裕民县、托克逊县、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拜城县、温宿县、新和县、沙雅县、阿瓦提县、乌什县、柯坪县。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