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穿越星际孕点生子:一、“全面夺权”导致“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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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夺权”导致“天下大乱”

  2011年05月25日06:15

 


  上海“一月夺权”
  1967年元旦,《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社论提出:1967年,“将是全国全面展开阶级斗争的一年”,“将是无产阶级联合其他革命群众,向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社会上的牛鬼蛇神,展开总攻击的一年”。在这种导向下,发生了使全国性动乱进一步升级的上海“一月夺权”事件。
  关于“夺权”问题,早在“五一六通知”中就已提出,其范围主要包括夺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等文化领域的权,也包括党中央直接领导的个别部门和个别地方党组织的改组,如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和中共北京市委等。此后,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提出要把“领导权夺回到无产阶级革命派手中”,由文化革命小组等“新组织形式”取而代之[1]。这主要是指对“文化大革命”的领导权。上海“一月夺权”将夺权的涵义发展到极端,首开由造反派组织夺取各级党政领导权的先例。
  还在1966年11月初,王洪文等人筹划成立“工总司”时,便宣称“集中目标攻上海市委”。1967年1月初,上海《文汇报》、《解放日报》的造反派相继“夺权”,宣布“接管”报社。1月4日,张春桥、姚文元以“中央文革小组调查员”身份前往上海,明确提出要“工总司”等造反派组织夺取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权。1月6日,“工总司”等上海市造反派组织联合召开“彻底打倒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大会”,批斗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几百名领导干部。大会发出的通令公开宣布:“以陈丕显、曹荻秋为首的上海市委,必须彻底打倒。”上海市委、市政府各级机构被迫停止办公,上海市的党政大权随即落入由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操纵的造反派手中。
  上海“一月夺权”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1月8日,他在谈及《文汇报》、《解放日报》的夺权时提出:“这是一个大革命,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大革命。这件大事对于整个华东,对于全国各省市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展,必将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2]同时,《人民日报》转载上海《文汇报》1月5日登出的《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并在编者按中加上反映毛泽东上述评价的内容。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联名发出贺电,肯定上海“一月夺权”以来的“一系列的革命行动”。此后,《人民日报》、《红旗》杂志连续发表社论、文章,宣传和介绍上海“一月夺权”的“经验”,号召“展开全国全面的夺权斗争”。1月16日,《红旗》杂志发表评论员文章,引述毛泽东的“最新指示”:“从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手里夺权,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革命,即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的革命。”
  上海“一月夺权”之初,毛泽东曾认为,夺权斗争必须实行马克思主义的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原则,新的政权采用巴黎公社的形式。2月5日,在张春桥等人的指使下,成立了“上海人民公社”。北京的造反派也在此前后成立了“北京革命造反公社”、“北京人民公社”等名目的组织。但没过多久,毛泽东重新作了考虑。2月12日,他对张春桥、姚文元说:建立北京人民公社,这样就发生改变政体、国家体制问题,国号问题,就发生外国是否承认的问题。他主张还是不要改名字,不要叫公社。他认为,将来还是要人民代表大会,现在的临时权力机构叫革命委员会好。2月23日,上海人民公社临时委员会改名为上海市革命委员会。此后经夺权产生的各级政权和行政事业单位乃至企业的领导机构均统一定名为革命委员会。
  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大革命”,在理论上是十分错误的,在实践上必然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上海“一月夺权”的先例,拉开了全国范围“打倒一切”、“全面夺权”的序幕。参加“夺权”的成份越来越复杂,内部矛盾冲突越来越尖锐。随着“全面夺权”的开展,无政府主义急剧膨胀,全国动乱迅速升级。
  全国性内乱局面的形成
  在上海“一月夺权”的带动下,1967年1月14日,“山西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宣布:“原山西省委对文化大革命的一切领导权,即日起由本指挥部接管。”1月22日,“青岛市革命造反委员会”等造反团体夺取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委员会的“一切权力”,随即又组织山东省的造反团体夺了山东省党政大权。1月25日,“贵州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总指挥部”宣布自即日起“接管”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委员会、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委员会党、政、财、文等一切领导权。1月31日,“黑龙江省红色造反者革命委员会”宣布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党、政、财、文等一切领导权悉归该委员会“接管”。
  以上省市的夺权行动,《人民日报》很快予以报道,并发表社论给予肯定和赞扬。在很短的时间里,全面夺权的风暴在全国范围掀起。从地方到中央,从学校到机关,从工矿企业到城市街道、农村社队,夺权狂潮一浪高过一浪。五花八门的造反组织争相占领党政机关,抢夺机关公章,扣押以至绑架领导干部,封闭报社,冲击电台,为所欲为。在夺权派同倾向于支持原党政领导的群众之间,在这一派夺权组织同那一派夺权组织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尽管按照毛泽东的意见,中央指示在夺权中要实现“大联合”,要正确对待干部,但在如此严重的动乱局面中,这些指示很难起到多少作用。许多地方的夺权,实际上是造反派组织之间的“争权”、“抢权”,这必然造成各派之间的武斗层出不穷,“打、砸、抢、抄、抓”横行无忌;全国各地大小山头迭起,各种派别林立。“全面夺权”引发了“打倒一切”、全面内乱的无政府主义狂潮,全国陷于空前的混乱之中。
  “文化大革命”及其夺权斗争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但是,在大批党政领导干部被揪斗迫害,党的领导机关和各级组织普遍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广大党员无法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在党纪国法被弃置不顾、国家的司法公安机关无法行使职权的情况下,夺权更多的是为一些野心分子、冒险分子、投机分子以及各种社会渣滓,提供了不受约束地纠集在一起滥施破坏力的条件。这一股打着“最革命”旗号的反社会势力,成为林彪、江青等野心家制造动乱所依靠的社会基础。许多原本出于对党和毛泽东的信赖在初期被卷入运动的群众,并不赞成那些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行为。他们后来经过不同的途径逐步觉悟,纷纷离开造反队伍,或者成为“逍遥派”,或者反过来以种种形式抵制和反对“文化大革命”,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迫害,有些人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在一段时间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虽然普遍进行了夺权,但绝大多数并未得到中央承认。即便被承认的几个省市的夺权,也因派性争斗,大多出现反复,以至出现二次夺权或多次夺权。夺权的混乱局面持续了很长时间,不但给各级领导机构,而且给基层社会生活造成诸多严重的破坏和损失。
  这样的夺权遭到中央许多老同志的反对,但他们绝大多数已经没有发言权。还能有发言权的周恩来等虽然不可能根本否定夺权,但他们竭力把它的含义解释为夺取“领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之权,而并非全部党、政、财、文大权,一些党政机关业务部门的权力仍应由原来熟悉业务的干部掌握。周恩来在许多场合强调:新中国成立后17年党和政府领导下取得的各项工作的成绩是主流,错误、缺点是第二位的;不能把全国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人都看成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顽固分子”,不能把他们看成是必须一概打倒的“黑帮”。这种解释和判断显然与中央文革小组的说法不同。“一月夺权”后,张春桥在上海提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自始至终就是夺权,从基层到中央,党权、政权、财权、文权以及其他权”,“对所有的权都要夺”,即所谓“全面夺权”。这两种不同的主张,在随后的尖锐冲突中不断表现出来。
  注:
  [1]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中规定:“文化革命小组、文化革命委员会和文化革命代表大会是群众在共产党领导下自己教育自己的最好的新组织形式。它是我们党同群众密切联系的最好的桥梁。它是无产阶级文化革命的权力机构。”它“不应当是临时性的组织,而应当是长期的常设的群众组织。它不但适用于学校、机关,也基本上适用于工矿企业、街道、农村。”
  [2]《让毛泽东思想占领报纸阵地》,《人民日报》1967年1月19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