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缸左裙右裙可以混用: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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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思考 2011年07月29日 14:53:15 来源: 新华廉政

          网络监督以其特有的开放性、平等性、匿名性和廉价性融入了反腐的行列,在一定意义上承担了“人民起来监督政府”、“人人起来负责的民主使命”。网络环境下民主参政和网络舆论监督的发展推动着党的廉洁执政的过程。当前网络监督存在着信息良莠不齐、影响力有限、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管理及网络监督的相关法规尚不健全等问题。应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关法律,保证网络舆论监督在制度化的轨道中运行,充分发挥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一、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的重要新平台

      自1986年中国与国外合作发展互联网技术以来,网络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2011年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我国网民总数达4.85亿,手机网民规模为3.18亿,宽带网民数3.90亿。三项指标仍然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升,网民规模较2010年底增长2770万,2011年上半年网民增长率为6.1%。微博作为新兴的自媒体平台,受到网民的强烈推崇,用户数呈现出“爆发”式增长。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我国微博用户数量从6311万快速增长到1.95亿,半年增幅高达208.9%,在网民中的使用率从13.8%提升到40.2%。这么庞大的网民数量已经为我国网络反腐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

       庞大的网络社会群体利用网络的公开、透明、快捷、影响面广的特性,不断进行信息的沟通、交流和集聚。伴随着这一趋势的发展,网络不仅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交往、沟通、娱乐的信息平台,也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使得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有了新的途径。自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建立网络举报平台以来, 2005年1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也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举报网站的网址。各地纪检监察机构也相继开通了举报网站。这些网络举报途径,受到网民的空前欢迎。从“躲猫猫”到“开胸验肺”,从“跨省追捕”到“钓鱼式执法”,从“香烟门”到“日记门”,从武汉“经适房六连号”、南京“天价烟局长”、“史上最牛团长夫人”等一系列网络监督的案例,我们看到了网民、媒体、官方之间的良性互动。前不久发生在武汉的“打错门”事件,依然是在广大网民的跟踪、评论而不断聚焦案情的情况下,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才受到免职的处理。其实,相当多的地方个案只有在经过网络的快速放大后,才有了比较公平的处理结果。一个个成功案例见证了网民的力量和网络反腐的威力,网络反腐案件从曝光到查处呈现出新的规律:举报;曝光;评论与建议;“人肉搜索”;直至腐败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正义得到伸张,邪恶受到惩处。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代表热议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区长等人以“考察”为名出国旅游被曝光一事,他说“我在网络视频上看得很清楚,他们去哪里玩,都是什么名字和职务,从出发到每天日程都有。这种图像都在那里,纪检部门就得马上介入,否则无法交代。”他认为,网络监督的力量大大压缩了“暗箱操作”的空间,“过去出了问题有人还可以封锁消息,而在网络时代,做了就很难掩盖,大家手机拿起来就可以拍,几分钟内就可以发送到网络上,立刻就会产生爆炸性效果。有的人大代表甚至认为网络监督的时代已经来临。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一项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网民有87.9%非常关注网络监督,当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曝光。可见,网络监督已经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官员的重要力量平台。

       2009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考察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络信息工作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网络举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网民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对大案要案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十七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不断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等。这意味着网络反腐已经正式纳入了官方权威反腐渠道,成为广大民众参与反腐的新平台。

       二、网络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网络舆论监督积极作用的同时,应该清醒地看到它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网络安全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以及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者的处罚等。其实,网络舆论监督从一开始就伴随着否定的声音。但对待网络舆论监督,简单的否定无疑是一种倒退。因为,网络舆论监督是现代科技同现代民主的一种结合,是公众实现民主权利的一种便捷而有效的手段。事实上,网络舆论监督本质上就是一把双刃剑,应该客观地评价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与存在的问题。

       2009年1月13日,人民日报与人民网推出的一期关于“网络监督”的调查,尽管网民明确对“网络监督”给予积极评价,但仍然有32.1%的网民认为“没什么,只是网友在宣泄不满情绪”。这足以说明网络监督确实存在一些不理性的行为,需要纠偏补弊,进行制度创新,确保其规范、健康地发展。

     (一)网络自身的不可靠性造成信息良良莠不齐,影响典论监督的效力。互联网的一个致命的缺陷,就是缺少权威性和公信力。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交互性和开放性,虚拟性,使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个人的意愿。但由于国家对网络信息发布控制的不完善,使人们获得的信息存在真假难辨的处境,虚假的信息可能会使人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极端的行为。有些不实信息,经网络广泛传播后,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正常社会秩序。2007年的“香蕉致癌事件”,2008年的“柑桔事件”等等,就是例证。“柑桔有虫”、“香蕉致癌”的消息在社会上广泛传播,以致谣言四起,全国各地的桔子、香蕉严重滞销,给果农造成了极大损失。去年的大蒜、绿豆价格疯涨事件都是如此。网络也为谣言的产生提供了技术条件,有的谣言发布者出于种种目的,在网上对政府和政府的政策加以诽谤和诋毁,混淆人们的视听,影响国家正常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秩序。

     (二)诬告陷害时有发生。网络的高科技性和虚拟性有时会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充分利用,借此虚拟空间给竞争对手或上级领导、同事制造各种桃色新闻和经济问题,诬告陷害,以达到泄私愤的目的。从当前网络上的情况看,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将合影照片作处理,以此说某单位某人有“情妇”;二是提供虚假证据,指明某人行贿受贿。方式花样不少,目的就是“给某人一点颜色看看”。这样的诬告陷害经过网络广泛传播,不仅给有关当事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而且也给纪检、司法部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三)网络暴力危及个人隐私。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主要表现为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过激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络上,我们不时会看到过激的言论,看到对他人的恶意诽谤,看到对公民权利的肆意践踏。例如,2009年初,一篇帖子在一些网上论坛流行:一个叫姜岩的女人,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家庭,最终选择了跳楼自杀。姜岩的丈夫和“第三者”随即遭到“人肉搜索”,他们的住址、家人电话、公司情况等各类信息被公布,网上声讨铺天盖地而来。尽管当事人诉诸法律,还是没能逃脱名誉、生活受影响的结果。
       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58%的受调查者认为“相关法律不健全,可能会侵犯当事人名誉或隐私”;23%的受调查者认为“网络声音不够理性,缺乏真实性,容易受表面信息鼓动”;10%的受调查者认为“随意性大,给社会治理带来难题”;9%的受调查者认为“对监督人的限制不够,他们可能捏造事实,随意发帖。全国人大代表王曦说,“正是因为网络监督的限制较少,一些网友可能会滥用这种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和“网络暴力”常常只有一步之隔。全国人大代表李明蓉说:“民主是需要规则的,否则就走向民主的反面”,“假如网络的追索成为一些人以私利为目的的报复工具。网民无形中就成了别人的帮凶”。

     (四)侵权现象时有发生。2005年3月4日,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上发表了一篇《上百亩良田未批先征?谁有如此大的权力》一文,披露了台州市某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没有完成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将一个村庄的120亩良田出让给一家公司使用。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看到这则报道后,认为这则报道没有经过充分调查,报告中的部分内容失实,侵害了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名誉权,因而将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告上法院。

       三、规范网络舆论监督的基本思路

       网络监督不是洪水猛兽。尽管网络监督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人肉搜索”受到这样那样的质疑,但网络监督作为一种全新的监督形式已是不可阻挡。只要因势利导,加以引导和规范,科学设定管理制度,就能确保网络监督健康发展。

      (一)大力培植网络监督的文化土壤和制度环境

       首先,在社会上大力宣传网络监督对反腐的重要意义,为网络监督鼓与呼。让网络监督的理念通过各种新闻媒体进入千家万户,为人们所了解,形成强大的网络监督文化氛围。

       其次,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从源头上保障网络监督的可靠与完备,给网络监督一个法治的支撑点。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和长期性。制度化反腐,是反腐倡廉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强化制度的作用。针对网络监督,应尽快出台和完善各种有关网络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要加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以保证既可以减少网络监督过程中出现诬告、诽谤、干扰案件查办等情况,也可以保护监督主体权利的实施,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给予网民一个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

       再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构建和谐网络。以国家与地方主流网络媒体的品牌优势为基础,开拓舆论引导的主阵地,以主流的声音、权威的言论及时地帮助人们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转化。对于网络中的热点问题,可利用政府网站的论坛、新闻评论等及时披露信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正面引导网民的讨论,及时批驳带有恶意的造谣、攻击和污蔑,充分发挥网络监督的导向作用,有效地管制网络公共空间,使网上舆论监督真正反映民众呼声。

      (二)要加强和改进网络举报工作,为网络监督建立通畅、高效、规范的主渠道

       要进一步发挥网络举报平台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网络举报平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对可能在网上发布的相关举报信息进行有效引导、分流和承接,使网络举报平台的特殊优势得到切实发挥。
     (三)加强政府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为广大网民的监督开辟顺畅的监督渠道

       纵观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利用大众传媒的舆论监督来规范公共权力滥用导致的腐败行为已经非常普遍,对此,我们应当因势利导,扬长避短。具体来说,一方面加强透明度,及时公开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为群众实行网络监督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网民的疑问,及时核查网上反映的问题。要利用网络的优势建立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机制,确保网民有顺畅的诉求表达渠道。

     (四)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提高典论监督责任意识

       通过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使网民在通过网络进行舆论监督时,能够注意调整心态,以理性思维代替“情绪表达”,而不是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布信息、不考虑信息的真伪、不考虑社会公众的反应。网络世界不是哪一个人的,它是属于大家共有的虚拟空间。所以,当我们享受网络带来的好处时,应关心他人的权利和感受,关心网络的健康发展,共同努力遵守网络道德,增强网络监督的责任意识。要通过规范网络舆论监督,争取让它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让它在复杂的社会运行当中起到应有的促进作用,以此来推动社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作者:戴京    单位:中央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