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箭遗恨txt下载:温总理为何强调"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8:52:43
何勇
2010年02月27日17:55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温家宝总理在春节前新春团拜的讲话,让人鼓舞,也让人充满憧憬和期待。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在线与网友交流时指出: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主要指三个方面:第一,就是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赋予自由和权利。无论是什么人在法律面前,都享有平等。第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这就是我讲的尊严的含义。
“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说法,但笔者认为意味深长。
不管是富贵者,还是贫贱者,都应该体面地、有尊严的生活着。这是一个现代文明法治社会,对公民权利基本保障的体现。不管你是富贵还是贫穷,是生病还是健康,不管你的能力是大还是小,对这个社会的贡献是多还是少,只要是个合法公民,就应该有尊严的生活。
遗憾的是,近些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利益格局不断调整,贫富差距扩大,一些人的生存状况没有随着经济发展得到应有的改善,不少人觉得幸福感并没有随着收入的提升而提升,不少人甚至活的没有尊严,“很卑微”。
有首民谣说,“生不起,剖腹一刀五千几;读不起,选个学校三万起;住不起,一万多元一平米;娶不起,没房没车谁嫁你?病不起,药费利润十倍起;活不起,一月辛劳一千几;死不起,火化下葬一万几。”
虽然有些偏激,但是道出了一部分群众生活的艰辛。
这里面,有制度设计的原因,也有社会结构性矛盾的因素,比如分配不合理、不公平;贫富差距拉大;腐败问题突出,权力寻租现象普遍;大学生就业困难;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超出居民承受能力,还有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降的因素。
有尊严的社会,应该是一个维护公平的社会;有尊严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尊重弱者、保护弱者的社会。
人的尊严的实现,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物质层面的尊严,基本权益得到保障,比如生命权、健康权、居住权、财产权等,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作为一个人,当他基本满足物质需求以后,会有一个精神上的追求。心情舒畅,畅所欲言,这就是精神层面的尊严,比如有序参与政治的诉求,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公民地位被承认和权利被尊重等。
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社会财富的累积,实现小康甚至富裕生活程度的人群,越来越庞大;同时温饱线以下的人群越来越少。在一定程度上,人民群众基本的物质需求与生产力落后的尖锐矛盾正在得到逐步缓解。与此对应,随着人民物质需求逐步得到保证,精神层面的需求矛盾越来越突出。
这样一种新形势,给执政者提出更高的要求。要人民更幸福,更有尊严,意味着国家在发展理念、发展模式上,在干部的考核指挥棒上,应该尽快走出片面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追求GDP,走出“见物不见人”的发展误区,更加关注社会建设、文化建设以及政治文明建设;由从更多关注群众的物质需求,关注“民生”,转而向更尊重人的全面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诉求。
这就要求从制度设计上,由注重追求效率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正义;由集中满足群众的基本物质需求到侧重满足人民群众的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
让羸弱者感觉到生活的温馨;让普通人感觉到生活的幸福;让更多的人感觉生活在这个国度的骄傲、自豪;“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相信这是温总理的期待,也是我们共同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