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知晓芙蓉王妃下载:[人文通史] 关于欧洲贵族的写作资料大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0 03:01:28
一、封地和爵位

公、侯、伯、子、男这些大家都知道的爵位排列,偶就不说了

偶感兴趣的是爵位和领地的关系

欧洲国家,一个大国也不过50万平方公里,而一个小国只有5万平方公里,那一个男爵,到底有多少领地呢?话说男爵的领地,在欧洲的习惯是30个到50个骑士领的规模,恩恩,在这里我们就必须想象一下,一个骑士领到底有多大——查资料查不出直接的数据,但是这里面有二个因素可以借鉴

首先,我们必须说明独立领地的最基本单位——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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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里最主要的是土地,另外还有农舍、谷仓、牛栏和马厩,还有手工作坊,庄园经济是自给自足的,从种粮食到纺纱、织布、缝纫、烘面包、酿造啤酒,从饲养牛羊鸡鸭到做袜子、鞋子、水桶、碟、盆、酒杯、铁器、锅、菜刀等,全部在庄园内部进行,只有少数和外部进行交往,甚至给庄园外的人送信,也是由庄园里的隶农去做。

只有在城市中,才有专门的送信的人。

在乡村中,自己拥有土地的自由民是极少的,基本上都是没有土地的隶农。

每一个庄园里的土地都划分为三部分。

第一种是领主保有地。它们是庄园里最好的土地,隶农每星期有固定的几天在它们之上耕作,这些土地的农产品归领主所有。第二种是隶农的份地。每个隶农家庭都拥有一块份地,隶农用一定时间耕作,份地上的农产品归隶农所有,养活自己的一家。第三种是公地。它包括所有耕地周围的天然草地、沼泽、荒地和森林。公地的所有权一直是模糊不清的,反正在中世纪时,庄园里的所有人都可以使用。

庄园内所有农民──不论是隶农还是自由农,都受到该庄园贵族领主的管辖,都对该庄园的贵族领主有着依附关系──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根据资料,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不高,庄园的规模一般情况下并不大,一个大庄园的土地面积大概就在1000亩—1500亩之间(包括领主保有地、隶农的份地、公地),而一个小庄园的土地面积只有500—600亩左右,由于欧洲中世纪以庄园为基本经济单位,通常把一个庄园称为一块地产(当时城市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呢),因此,一个半独立的骑士,其领地很可能就是一个或者几个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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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骑士盔甲,就相当于一个农场(庄园)的三年收入

基本上如果这样看的话,那一个男爵的领地,大概就是50个或者100个庄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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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领有大有小,历史上在英国,大的如威廉王的半血缘的兄弟莫尔坦拥有793处地产,年收入达2500英镑(日后升为伯爵),小的如德文郡的罗伯特持有15处地产,年收入仅为26英镑。

在这里我要说一下,当时的一英镑是指453克白银,扣除国王的兄弟这个特殊的男爵不管,一般情况下的男爵也不过年收入100磅左右,那就是(50公斤)50000克白银(换算中国的当时单位就是1600两白银)——当然,有必要说一下,英国为了限制大贵族对王室的威胁,许多事实上还有很富裕的贵族都停留在男爵的位置上,这和其他欧洲国家有很大的区别。

这样一看,大家就有直观的印象了吧,欧洲贵族到底有多富,平时可以吃到什么东西,可以有多少钱花花,都可以推理出来——其实这样一算下来,一个普通的乡村骑士,他的收入最好也不过30两白银一年,恩恩,盔甲之类是祖传下来的,要买新的是不太可能的。

好了,再换算一下,当时的土地开发有多大?或者说,一个5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比如法国),其中真正开发的农田(庄园)有多少比例,这个数字很是为难了,但是也可以通过其他资料换算隼础蟾攀?%,不要问我怎么算出来的,其实偶是以一块领地为标准,不负责的推算到全国(但是我要说一下,在江南现代农村,其农田开发的面积也只有总面积的40%,以苏州为例,但是苏州的人口已经是欧洲当时一个大国的总人口了),所以我觉得这个数字还是比较恰当的,哈哈

恩恩,这样一来,按照我的自说自话的理论,一个中世纪的强大王国,其地产(庄园)大概在10—20万个左右,可是这样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在中世纪王国,根据资料,我知道王室的领地是全国领地的17%—5%(其中最大的就是英国,所以它的王权最强最稳定),这样换算下来,王室大概就有1万个地产,而一个男爵的大概有100个地产。

在中世纪的当时,各地大部分被贵族和骑士瓜分,自由民少的可怜,而且多是贵族和骑士的远方亲戚,或者在城市中有多一点比例。

通过这样的自编理论,偶坚决BS蓝晶的吝啬,在蓝晶的世界内,一个男爵只有50亩地,晕,这可是连一个骑士的领地都不足啊,而身为统治某郡的伯爵,领地才六百余亩,郁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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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爵与主教的地位相同,要做一个男爵,必须先得到一块完整的男爵采邑,获得了一块完整的男爵采邑,才能获得国王的册封,并且记录在案,就成为一个世袭的贵族。

一块完整的男爵采邑至少包括了50块地产,其中必须有15个地产是直接采邑领地。男爵采邑的中心,是一个世袭庄园,一般由长子继承,如果没有儿子,才可传给女儿,而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传给长女。

蓝晶的贵族时代,其实应该还没有出现资本主义,贵族的根本在领地,而在地方上,贵族的领地根本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对于已经瓜分的地方各郡,其郡长只是一个传达国王命令的角色,根本不可能像现代市长一样具有行政权,所以说蓝鲸实在太吝啬了,把贵族的领地扩大一百倍才勉强符合当时的实际啊

引用蓝晶的某书

QUOTE:

国王因此大吐血拿出三千公顷土地和二百个爵位

3000公顷有多少亩?45000市亩,或者是7500英亩,就算这三千公顷全部是良田,一块森林或者湖泊也没有,那换算下来,大概也只是45个庄园——郁闷,这点土地还不足册封一个男爵呢,如果再分成“二百个爵位”,那就是平价一个贵族只获得0.2个庄园,也就是每年多获得10—15两银子……默,这个国王也太吝啬了吧,有功贵族只赏个10两银子,难道是打发一群乞丐?其实不是国王吝啬,而是作者吝啬啊

恩恩,在这里又要补充一句,在一神教制度下,教会所占的土地面积,大概和王室相当,也有5%—10%左右,这样算下来,留给贵族的领地的比例并不大,大概就是50%左右,还有一些是骑士、商人、自由民、学者等等的领地(这个要说明一下,由于欧洲贵族的封号只能由一个长子继承,所以其他儿子只能当骑士、商人、自由民、艺术家等等的职业,他们才是自由民或者说市民的真正来源)。所以就算是强大王国的贵族,其总数大概不能超过1000家吧,当然,其中上位贵族的数量更是稀罕。

还有啊,以英国为例

公、侯、伯、子、男是世袭的贵族

如果平民呢(就是没有贵族血统,或者说没有直系的贵族血统),那就最高只能册封为准男爵和骑士,其实爵士就是骑士,而准男爵一般称为世袭爵士(或者说世袭勋爵也是差不多吧),所以啊,无论干了多少功劳,一般情况下,一个平民在第一代的时候,能够当上世袭爵士就已经非常不得了,这是一般情况下顶点,以后想升迁,还必须子孙后代的努力了,毕竟册封一个新贵族,就必须赐予相应的领地,而领地,是有限的,国王册封新贵族,又不能剥夺其他贵族的领地,是要从王室领地中扣除的,这可是在挖国王的肉啊,所以国王一般情况下是很吝啬的

还有,不要以为男爵和子爵地位就低,嘿嘿,其实全国就这几百人或者一千人,他们全部是有相当高的地位的

欧洲贵族制度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1307年计有9名。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依次出现的是公爵(Duke)。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直到此时,英国5级大贵族方完备成形,成为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

在学界,有一种很流行的说法:英国5级贵族是上院的当然成员。史实却非如此简单。在13-15世纪,尽管所有大贵族都拥有出席上院的资格,但每届议会召开前还必须得到盖有国里的国王诏令,否则不可前往开会。自14世纪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称为“勋爵”(lord),后来勋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其涵义与“显贵”(nobility)一词相近。另外,在英国“贵族”一词始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贵族(aristocracy)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在希腊文中原有“杰出”、“优秀”之意,可以用来指大贵族。但在含义较广泛的拉丁文中,该词除了用指大贵族外,还包括地位较低的自由人,并含有“愚蠢”、“平庸”的贬义,尔后同形异义地转化为英文源,意为服兵役的自由农民。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用来称呼包括骑士在内的大小贵族。5级贵族形成后,为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专称上院大贵族。以后,Nobility除用指上院贵族外,有时还泛指政界要员。

欧洲大陆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兰西等国贵族相比较,英国贵族集团的特点之一,是人数较少。长期以来,贵族称号以及相应的财产权和政治特权只是由爵位领有者本人所拥有,其家属虽为贵族家庭成员,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贵族爵号和封地按照相当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传递;若长子早殁,依次由长孙、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员依序递补。若某贵族没有继承人,可根据其遗嘱或生前安排,并经国王和高级法庭批准认可后,由其近亲继承其封号封地。但在多数情况下是被国王收回爵位。通常,英国贵族爵位和封号不可随意转让、出售。历代国王为保持贵族的群体规模和出于其他方面的考虑,大多会适量增补贵族。

某要人一旦获得一种爵位,并非固定不变。若新获显赫军功、政绩卓著或受到国王格外宠爱,可以晋升更高级的爵位,或兼领新爵位。除此之外,贵族联姻也是获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机会和方式。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为社会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拥有贵族身份和家产者以及其长系继承人总能轻易得到爱慕者和求婚者。例如兰开斯特王朝的兴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拥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亲布里奇从娘家带来。布里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孙女,她除拥有兰开斯特公国外,还拥有德比、林肯和莱斯特的伯爵领地。

英国5级贵族大致定型于13—15世纪。它与中国周初的5级贵族分封制不同。不是在某一特定时刻一次建立起来的,而是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渐形成,最终成为定制的。

14世纪初,在5级贵族之上的王室贵族中,还出现了一个颇为独特的、专为王储所占有的称号——“威尔士亲王”。该称呼最早为一度统一过全国的威尔士王子利维伦制造出的名号。1282年,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率领大军与舰队攻打威尔士,利维伦死于非命。两年后,威尔士合并于英格兰,爱德华在1301年把威尔士亲王之头衔加给不列颠王位的继承者。

在政局动荡、战事连绵的中世纪后期,欧洲各封建君主为了使各级贵族在骑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业、效忠国王,除了利用贵族爵位科赐臣下之外,还别出心裁地设立了划分为不同等级名分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

在英格兰,最著名的勋位是创立于4世纪中叶的嘉德勋位(the Order of Garter)。据传,爱德华三世设立这个勋位是为了纪念一次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在一次庆祝攻陷加莱城的舞会上,姿态秀美的索尔兹伯里女伯爵落下一只蓝色袜带,被爱德华三世捡起,缠在自己的腿上,旁观者见了哄堂大笑,爱德华斥责他们说:“凡是认为这是坏事的人可耻”。以后这句话成为国王在1449年建立袜带骑士团和颁发勋位的格言,它同蓝色袜带和圣乔治十字架图形一起出现在勋章上,激励武士们在战争——当时主要是百年战争——中蔑视死亡,奋勇厮杀。爱德华本人也是袜带骑士团的成员。他与宠爱的武士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多次主持武士们的比武演技,使已经衰落的骑士精神有所振作。并使嘉德勋位成为以后英国最诱人的贵族勋章。

欧洲大陆贵族来历大致如下:最初有的只是公爵、伯爵和男爵。其中公爵应该是来自戴克里先改革罗马行省以后的省行政或者军事长官,后来被蛮族用来称呼大领主。伯爵则是克洛维王朝的军队指挥官。但因为往往随着军役而授予领地也成了领主。男爵则是对宫廷显贵的尊称。子爵和侯爵是分别作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设立的。这些官衔在加洛林时代吞并采邑的过程中也被当成了采邑而继承下来,才慢慢变成爵号的(就像莱茵—巴拉定选侯自己是行宫伯爵但还是皇帝的骥厩总管。勃兰登堡侯爵还是皇帝的御前大臣一样,他们的官衔也成了采邑只是拥有的人太少而没能成为爵号而已)。所以很多拥有领地但没有官衔的贵族,就以领地为头衔。中间加中缀词。翻译过来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很多名门包括日后君临半个欧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这些没封号的家族里的。

关于骑士

在中世纪,一个男人的最大梦想和最高的荣耀是成为一个骑士。跨下宝马良驹、身披厚重的盔甲、手持锋利的宝剑在战场上驰骋纵横的骑士,是闺中淑女梦中的王子,是国王和贵族所倚重的国之干城。骑士是时代的英雄,是编年史家所津津乐道的传奇。他们在疆场上的杀伐,在比武场上的雄姿,在贵妇淑女面前的翩翩风度,这些当时不胫而走的事迹,成了今天的佳话。

成为一个骑士,即成为一个职业的战斗人员。当时的人被分为3类,祈祷者、打仗者、做工者。骑士是那作战者。中世纪有拉丁文词汇“米勒”,专门指称那些武装人员,那些战士。有战争就有战斗人员,在中世纪早期甚至日尔曼时期,就有许多以战斗为业的军事侍从,他们团结在王或者其他首领周围,被称为武士、战士、亲兵、家丁或其他。但他们不是中世纪的骑士,骑士的出现当以持有封土为典型特征。他们以行臣服礼和服役(尤其是服军役)而持有封土。正是在封君封臣关系的作用下,骑士阶层悄然而迅速地兴起。在欧洲大陆,独立的骑士阶层的出现当是在10世纪末和11世纪初。他们作为一个军事侍从阶级在大贵族之家看门护院,更经常地是为领主看守城堡。故骑士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堡主势力扩张的结果。堡主为控制和统治他所辖地区,当然需要武装力量的支持,骑士就成了他们的依附者和秩序的维护者。所以可以说骑士的兴起是1000年前后发生的封建革命的副产品。英国则是在1066年诺曼底公爵征服之后才有少量的骑士出现。当时威廉需要武装人员来保卫城堡和控制民众,于是在11世纪末制造了少量骑士以备短期的军事行动所用,而到理查一世时(1189-1199在位),英国骑士已经成为一个人数众多,以战斗为业的集团了。

要成为一个骑士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多年漫长的学习与训练是成为骑士所必须经过的,其间的艰苦磨练在今天看来都是不能想象的。据云,对骑士的培训是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的。贵族或骑士的儿子一出生就由其父亲亲自监督着给孩子洗澡,它标志着成为一个真正骑士的漫长的培训历程的开始。之后给孩子进行作为基督徒的洗礼,标志着他不仅是一个基督徒,而已将成为一个基督骑士。洗礼之后把孩子交给乳母喂养,一直到7岁。这时看不出他与其他孩子有多少不同,这位未来的骑士现在所能学习的也只是一般小孩的玩艺儿。咿呀学语、蹒跚学步、打弹子、滚木球、玩板球、放风筝,如此而已。7岁之后他被送往本地或外地某位重要的骑士或领主家中接受教育。他也就成了一个随从或学习骑士。他接受的是从精神到肉体的有关骑士的训练与培养。如学习如何饲养猎鹰,如何放飞,如何以口哨将其唤回等技巧;学习宗教知识及日常生活礼仪的知识,如他应该在别人邀请之后再坐下,不要在主人面前搔痒,不要倚靠在柱子上而要挺拔站立,他要学会服从主人;但他不一定要学会读书与书写,读书不是他们的事,他们的事业在战场。14岁时他成为骑士的扈从(squire)、扈从分不同的等级,以贴身扈从和礼仪扈从最为荣耀。前者为领主和夫人提供个人的服务,并在各种场合中学习待人接物的技巧,后者则参加诸如法庭等重大仪式,他携带主人的宝剑、盔甲。这些可增加扈从的阅历和见识,但诸如作战的技巧、骑马的本领则只能在作为骑士的主人的亲自传授下才能掌握,而有时一个或几个专门的教练也在那里教给扈从们许多骑马打仗的经验与技术。主人参加战斗,扈从们也全副武装地跟随,他们携带主人的盔甲、长矛、宝剑、旗帜等,其中最为人所羡慕的是帮主人拿盾牌。战斗中他们为主人呐喊助威,看守主人抓获的俘虏。经过这样的几次战斗,扈从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与技巧。他这样以准骑士的身份一直学习和服务到21岁,在经过一个所谓的骑士授予仪式之后成为真正的骑上。

骑士授予礼(dubbingceremony)于11世纪末出现于法国,它是一个基督教特征极其突出的仪式。该仪式存在地区的差别,德国的出现约晚于法国1个世纪,且仅限于王室子弟。法国则在所有贵族阶层实行之,从国王、伯爵之子到堡主及普通骑士的子弟都有享受此项殊荣的权利。骑士授予仪式不是个人的事情,它是庄严、公开的集体仪式,一般由重要人物来主持,如国王、大主教、主教、公爵、伯爵等。该仪式有些重要的步骤,我们以被视为中世纪骑士楷模的威廉·马歇尔为例来说明之。威廉是英国威尔特郡一个小封建主之子,其父曾为享利一世朝的司马监,故姓马歇尔。威廉出生于1144年,他年轻时所受的教育正如我们上面的描述。12岁被送往诺曼底的叔叔家学习,然后成为骑士的扈从。1164年他被授予骑士称号。当时英王亨利二世正与法王路易七世作战,急招老威廉助阵,老威廉于是决定授予小威廉骑士头衔,以便让他参加战斗。仪式由沐浴开始。威廉先沐浴,以示洗掉身上的所有罪恶。然后他身着白袍,腰系袍带,象征他决心保卫上帝的法律。在教堂里,由主教和一帮贵族骑士组成的仪式授予小组,授予威廉金马刺和宝剑,要求他要有为上帝服务和战胜敌人、保护那些可怜的人们的勇气和决心。仪式结束,威康成为一个骑士。仪式的细节可能在各地会有差别,但授予骑士的精神是相同的,即骑士必须是为上帝服务者,他必须是个基督骑上。所以仪式中宗教的气氛特别浓厚。有些地方要求预备骑士必须手持系有金马刺的宝剑一直跪着祈祷到午夜,然后才进行骑士授予仪式;有些地方将宝剑置于祭坛之上,然后由教士将宝剑交给预备骑士佩带在身上,或以肩带悬挂在脖子上,或以绸带系于腰间;有些地方还实行亲吻礼,主持仪式的教士或贵族还要对骑士说:记住这一礼仪,记住你接受礼仪的这一天。我祈求上帝赐给你荣耀,使你不至于因轻浮而摇摆,祈求上帝使你聪明谨慎而又有节制,在战斗中坚忍不拔;有些地方还要听取预备骑士的誓言,并由教士以掌心轻击一下骑士,以示激励。这样骑士授予仪式结束,该人正式成为一名基督骑士。

民族 欧洲的三大族系民族 欧洲的三大族系

一)日耳曼:

在部分国人的印象里,一说起日耳曼民族,好象单单指德国人,实际上,这可是一个天大的误会了!

A古罗马帝国晚期,日耳曼人已形成几大分支,如东哥特、西哥特、法兰克、勃艮第、汪达尔、盎格鲁、萨克森、诺曼人等(当然还有些小支派)。

B东哥特人中的主体——伦巴底人后与罗马人融合成为现代的北部意大利人;西哥特人则构成今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的重要渊源;法兰西民族、比利时的瓦隆人(讲法语)是一部分法兰克人与凯尔特人(也即高卢人)融合的结果;另一部分法兰克人与大部萨克森人是今德国人、奥地利人、大部瑞士人、荷兰人、比利时的弗拉芒人(讲荷兰语)的祖先;盎格鲁人、一部萨克森人(也即撒克逊人),还有朱特人到了英格兰;诺曼人的一部自然是今丹麦、挪威、瑞典和冰岛各民族的先人啦,另一些诺曼人则汇入了英格兰人、法兰西人(北部)、爱尔兰人、东斯拉夫人。

C至于汪达尔人,听说过汪达尔主义吧?日耳曼人中的破坏之王!在当年的所谓蛮族入侵罗马帝国的浪潮下,他们经西班牙攻入北非迦太基并建国,后又于公元五世纪二十年代一度北向渡海攻占了万城之城——罗马,将其几乎烧个精光,比中国秦末项羽一把火烧掉阿旁宫可出名多了,汪达尔主义由此得名;大约一个世纪后,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派兵再入北非,灭亡了汪达尔王国,汪达尔人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一般认为是同化于当地土著及后来的阿拉伯人了(汪达尔人他们总共才四五十万人)。所以,你能一口咬定前世界足球先生——阿尔及利亚裔的齐达内身上就没一点汪达尔人的血统吗?

总之,汪达尔人算得上是光荣的日耳曼人中历史表现最差的一支了,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以上关于日耳曼人和现今欧洲一些民族之间的关系,当然是在很概括的层面上谈的,实际的演变过程显然要比这复杂一些,因此血统上会更混血。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相比较而言,丹麦人、挪威人、瑞典人、冰岛人、荷兰人、英格兰人、德意志人,绝对是日耳曼人最纯粹的后裔。例如,古罗马帝国灭亡以后,英格兰直到公元1066年,外敌多次入侵,但全部是日耳曼人:先是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然后分别是维金人、丹麦人、诺曼人(后三者其实统称为诺曼人,属于日耳曼人的北支)。原住民凯尔特人与古不列颠人被驱逐到北部和西边,分别形成今天的苏格兰人和威尔士人(凯瑟琳·泽塔·琼斯就是威尔士人)。

日耳曼人的优秀是无庸置言了。其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意识、契约观念以及勇武冒险精神等等这些卓越的种族禀性再加上伟大的基督教信仰和古希腊、古罗马的宝贵遗产,从一开始就已经决定了日后西方文明必将大行于世界。

二)斯拉夫:

斯拉夫人分为以下三大支:

A西斯拉夫人-——有波兰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

拉丁天主教文明圈的重要成员,均为中欧国家(无论从历史、宗教、文化还是地理上讲,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匈牙利都一直属于西方文明圈而非东欧范畴,把他们划入东欧,完全是冷战的产物,这原本就是一个误会)。波兰人、捷克人深受日耳曼德意志人的影响,特别是捷克人,长期受奥地利人统治;斯洛伐克人则被严重地马扎尔化即匈牙利化了。捷克人理性、温和,由于日耳曼化,更多个人主义传统,胡斯运动是一个标志,她也是斯拉夫人里第一个资本主义化的民族。波兰人具有宗教热忱,也颇富科学天赋。

B南斯拉夫人——有保加利亚人(突厥系的保加尔人与斯拉夫人融合而成)、塞尔维亚人、黑山人、马其顿人、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波黑人。南部斯拉夫人居住的区域通常被称做“巴尔干”(这个词来自土耳其语),从15-19世纪土耳其人控制着巴尔干的大部分地区(除了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克罗地亚人和斯洛文尼亚人则是幸运的,过去一直由奥地利统治,有点日耳曼化,拉丁天主教文明圈成员,与西斯拉夫人一样同属狭义上的西方文明圈(即不包括东正教国家在内)。大体上只有波黑人信伊斯兰教,这是土耳其人几百年**的结晶。南部斯拉夫人中,克罗地亚人、斯洛文尼亚人的整体发展水平最高,与西斯拉夫人相当,他们假如不是因为几十年的斯大林体制的统治,本来决不会比现欧盟15国差。事实上,一旦抛开片面的GDP产值,该五国就综合素质而言,是要领先于欧盟里的两个穷国——希腊和葡萄牙的。

C东斯拉夫人——分为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

早期的基辅罗斯公国是由内讧的东斯拉夫人邀请一帮北欧的日耳曼诺曼人前去做他们的统治者的罕见情况下建立的,因此,起初东斯拉夫人的上层阶级主要是由请来的异族人组成的!!!后来又去了一批诺曼人,进一步补充到东斯拉夫人里,所以,东斯拉夫人的血统中有一定的日耳曼人的成分,这就是为什么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里金发碧眼的人相比较其他斯拉夫人特别是南斯拉夫人多的多并且整体素质与历史成就也更高的原因。13-15世纪蒙古人的残暴统治就象其后奥斯曼土耳其人统治巴尔干一样,其后果完全是灾难性的,不仅打断了东斯拉夫人正常发展的社会历史进程,而且导致原本统一的东斯拉夫人最终分裂为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白俄罗斯人三个独立的民族。俄罗斯人的专制传统正是蒙古人影响的舶来品。

三)凯尔特人(即高卢人):

凯尔特人的外貌特征与日耳曼人差不多,特别是多红发,他们同样属于优秀种族。

A比较纯粹的凯尔特人——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其实他们也已融合进相当的日耳曼成分。

a.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很优秀,在近现代世界文明史上地位很突出。苏格兰裔是构成今日英、美、加、澳、新等国白人新教徒(多为加尔文宗)的重要力量,象休谟、亚当·斯密、瓦特、库克船长、麦克斯韦等都是苏格兰人,托尼·布莱尔也是。各个领域的大名人还很多,我一时想不起来了。1603-1640、1660-1703间英格兰的斯图亚特王朝就是由苏格兰人詹姆士继承绝嗣的都铎王朝而建立的(詹姆士是伊丽莎白一世的侄子)。

b.爱尔兰人

爱尔兰人也很优秀(更多体现为墙里开花墙外香),爱尔兰裔作为天主教徒,为罗马公教在英、美、加、澳、新等国的振兴和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巨大作用,其深远的影响和意义难以估量。当然,也有部分爱尔兰裔改信新教的,如里根和克林顿;不过,象肯尼迪总统就是天主教徒。海外的爱尔兰裔总数约五千万左右,80%以上是天主教徒。

B此外,法兰西人、比利时的瓦隆人(讲法语)、卢森堡人的血液里来自于凯尔特人的分量相当多。

二、其他重要民族——

1犹太人:其优秀自不必言。从中世纪起,已陆续有一部分人改信基督教。

2匈牙利人:也称为马扎尔人,,以公元9世纪从中北亚来到多瑙河平原定居的马扎尔游牧部落(近突厥系)为主体,融合了部分日耳曼人、斯拉夫人以及早先已经在此居住的匈奴人后裔,形成了匈牙利人。匈牙利人在欧洲的历史地位是很重要的,纪元1000年匈牙利人接受天主教以后,很快跻入欧洲的主流舞台,13世纪的一次十字军东征就是由匈牙利国王领导的,15世纪在抗击奥斯曼土耳其人的艰险斗争中,匈牙利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匈牙利人还在科技、文学、音乐、艺术方面有很好的天赋(类似于波兰人)。匈牙利是中欧国家,不是东欧国家。

3芬兰人:本是马扎尔人近亲,不过吸收了太多的日耳曼诺曼人,已严重日耳曼化,从外表上已经看不出与日耳曼人有什么区别。

4罗马尼亚:达契亚人同古罗马人长期融合的结果。信东正教。

5希腊人:早已不见古希腊人的精神与素质。2004年的奥运会能办好吗?

6波罗的海三国: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不错,都很优秀。其中立陶宛人信天主教,而爱沙尼亚人、拉脱维亚人则主要信奉新教路德宗。

三、——

1信奉伊斯兰教的波黑人。

2大部分信奉伊斯兰教的阿尔巴尼亚人(和波黑人一样,这也是土耳其人几百年暴政的结晶)。

3茨冈人(即吉普赛人)。

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中世纪欧洲的一些情况的简介,算是一个资料

一个年轻人来到教堂,接受了神甫象征性的沐浴,表示洗净过去所有不端行为,然后开始在神坛前彻夜不眠地祈祷和思考着自己的职责。

第二天清晨,他回到城堡,父母和一群人在那里等待着他。一位年长的骑士走过来,帮助他穿上盔甲,佩戴好宝剑。他单膝跪在地上,城堡领主用剑面重重地拍了他一下,朗声宣布,他已经成为一名骑士,已经具有了骑士和使用武器的本领。他激动地跳起身,人们向他表示着祝贺。

中世纪时的欧洲出现了一个特殊的阶层,他们以服骑兵军役为条件,获得国王或大领主的封地。他们是参加镇压农民起义,或国王、大领主掠夺战争的级别最高的战斗人员,是以马代步驰骋于沙场的贵族。他们,就是骑士阶层。

当时,出身于贵族家庭是成为骑士的重要条件,同时骑士还必须从小经受训练,到领主家充当侍从学文习武,向女主人学习礼仪,21岁时方能被正式授予骑士称号。

授职的仪式逐渐地复杂化,举行这样的仪式花费很大,这笔开支是由受封的骑士的家庭来负担的。如果他的家庭无法给自己的后代提供爵位和土地,那么他只能终身当侍从。获得称号的年轻骑士常常通过马上比武,显示自己无愧于骑士这一光荣称号。

马上比武是模拟战斗的娱乐活动。骑士用平头的长矛和钝剑对打。比武场上,鲜艳的旗帜迎风招展,衣着华丽的贵族男女在一旁唱彩助威。比武者并不想伤害对方的,但是比武有如实战,发生意外事件在所难免,但重伤却不常见。教会人士曾试图废除马上比武,可大多数人认为,如果骑士不通过马上比武为实战做准备,那么在战场上是无法表现出色的。

在那个尚武任侠的年代里,无论是文字记载还是口头传说中的著名英雄都是骑士,像罗兰、亚瑟王、兰斯洛特和黑太子爱德华等。

骑士在拥有马匹、重武器以及驾驭马匹和使用重武器方面确实有着优势。势力大的骑士,还拥有高墙与深沟环绕的城堡,统治着附近的农村。中世纪早期,国王和中央政(蟹)府几乎没有了实权,权力旁落到最出名的骑士手中。他们甚至目无法纪,妄自尊大,肆意发动战争。

一个装备优良的骑士要备有:一匹能征善战的骏马、一匹供妇女出远门骑的乘马和一匹运载骑士本人武器、装备的驭马。其中战马还有专名,被视为骑士的朋友。

骑士的盔甲在不同时期不完全相同。在比较早的年代里,骑士身上

所穿的布料或皮革长袍又长又重,遮盖着身体的大部分,外面再穿上由铁环连结编成的网状铠甲,脖子上有兜帽保护,头戴钢盔,有时还带有保护鼻子的金属罩。在稍后一个时期,铠甲由硬的金属片制成;头盔带有厚的面甲,可放下把脸遮住。

骑士的武器有盾牌、长矛和剑等。盾牌是用皮革包裹、边缘绕以金属的轻木质板。盾面或有骑士自己的徽章,也有的画上飞龙、大熊或狮子等野兽作为标志,称为“盾形纹章”。骑士在战斗时,挺矛策马全速前进,刺向敌方。当长矛被折断或从骑士马上坠落后,他们才使用手中的宝剑。也有力气大的骑士会使用战斧、狼牙棒和铁球等。

骑士间的战斗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么可怕。

许多战斗是小规模的,常常只有几百人参战,几个小时便结束。他们更感兴趣活捉对方,而不是将对手杀死。因为俘虏一个敌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赎金。赎金的多少按俘虏的地位和家产而确定。俘虏地位越高,家产越多,骑士的所得自然就越丰厚。当然,普通的骑士也并不总是以这种态度来对待战争。这也许是因为他们从战争中获得的东西太少了。骑士无论是参加马上比武还是进行实战,都要遵守某些成文规则和惯例。如:一个骑士不能对另一个毫无戒备的骑士发起攻击,而必须让对方做好战斗前的准备。搞突然袭击,对真正的骑士来说,是一种可鄙的行为。另外,当一名骑士俘虏了另一名骑士后,必须将俘虏待如上宾。

骑士为什么要这么注重这些法规和惯例呢?这大半是事关彼此之间的切身利益的原因。今天虽然俘虏了别人,也许明天自己也会成为别人的俘虏,所以双方都要为自己留下后路。

除了交战的惯例外,骑士制度还包括了许多其他内容。基督教会教导骑士应该遵守基督教的戒律。如:“骑士应该帮助穷人,保护教堂、妇女和所有无防卫能力的人”,等等。虽然,并不是所有骑士都遵守这些准则,理想的骑士和现实中的骑士差别很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还是有变化。1350年时的骑士就比1050年时的骑士,更有礼貌和文明得多。基督教会和贵妇人努力促使一个鲁莽、好斗的骑士变为有教养,懂礼貌的骑士,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骑士制度盛行于11世纪至14世纪。这时期也出现了反映骑士生活理想的文学作品。主要体裁分抒情诗和叙事诗,表现了骑士为了爱情、荣誉和功业而战的精神。骑士文学对后世欧洲诗歌和小说的形成有着较大的影响。

到了1500年,骑士作为战斗人员已经被备有火器射击武器的雇佣军取代,骑士阶层走向了衰亡。

但是骑士精神和骑士制度并没有完全消失。而骑士制度的观念——彬彬有礼、举止端庄——仍是当今西方世界重要的观念。

而对于骑士而言,他们的战斗中,生活中秉承大量的宗教礼节。

慷慨、谦逊、勇敢、坚韧,由亚瑟王提出的圆桌骑士标准成为了一种骑士的核心标准。

部分礼节如下:

执勤时遇到长官,长矛下垂,斜直前方地面,同时左手按于右肩之上;或右手握剑,放于肩膀之上,剑尖指向天空;或右手持弓,放于腰间,低头致意。

长官应当右手握拳,平放于胸前,表示人格上的平等和尊重。

一般生活中相见,没有必要的礼节。

战斗中,丢弃一件装备,(多以手套和头盔为主)表示赌上骑士的尊严,全力交战

而使用剑尖对准对手,表示对对手的蔑视。

将武器平放于胸前,同时左手指向对方,表示普通的训练。

对于社交场合,标准的绅士礼(就是一手在前,一手在后,放在腰间鞠躬的礼节)是通用的礼节,不过丢弃手套表示对同性对手的挑战和对异性的好感。

贵族:

中世纪的贵族多由血缘继承,在这一过程中,出现贵族间交换婚姻的情况十分的普遍。

中世纪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有统治权,成分复杂,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中世纪晚期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此外还有两个爵位是男爵和子爵,属于低级爵位,一般是战斗中有卓越贡献的骑士获得,这一类的贵族不世袭,不继承,没有土地和治理权。

至于贵族的继承,一般采用降级制,即公爵的后代继承侯爵的爵位,侯爵的后代仅仅为伯爵。如果继承者有一定的功绩,可以重新获得新的爵位。这一制度是为了保证贵族的生命力和刺激贵族努力工作。当然也有一部分特殊的贵族,属于世袭贵族,这一类贵族在后代继承爵位的时候,不降级继承,一般属于在王国建立时有极大贡献的一族。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在饮食上,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一般也有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其他方面也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骑士一般要看他的所属,如果是流浪骑士,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一天的安排就自己随便

如果隶属于某个骑士团,就要有一定的安排,基本上要巡视和执勤,非战备时,每天三班,三人到五人小队,巡视境内防御范围。战备的时候,为了保证精力,会改成四班或五班。而不值班的时候,骑士会自己进行日常的活动,没有什么强制的安排。

下面是一个普通的中世纪骑士队长的一天:

清晨7:00,执勤完毕,回到家中休息。

早上11:00,出门,前往铁匠铺,拿回了自己的加固盾牌。

中午1:00,和自己的情人出门郊游,路上和执勤的队长范德斯一起讨论了一下最近的情况。

下午3:00,紧急集合,由于不远处的南迪斯尔森林出现一群游民,袭击过往贵族,出动三个小队于晚上趁夜包围。

下午3:45,集合自己的队员,检查装备。同时集中在一起休息,保证精力。

晚上9:35,全员出城,开始剿灭抵抗游民。

晚上11:50,回到城内,有三个游民逃跑了。抓获,杀死七人。同时报告了损失。

凌晨1:00,检查完人员装备,处理好伤口,通知明天不用执勤,休息。

可以说对于骑士而言,没有必要的修炼,他们自己明白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他们会自己安排自己的修行和日常生活,保证自己的体力和技术可以挽救自己。

如果注重保养的骑士,会经常检修自己的武器装备的。毕竟你的生命托付给了你的武器。

贵族的生活就比较简单,男性成年人一般早上睡到8:00左右,然后起来处理一些事物,包括自己领地内的一些事务。下午一般就休息一下,包括简单的会见和拜访,晚上一般有舞会的,就去出席,没有就看看书,睡觉。

成年女性大概起来以后就是打扮自己,盯着仆人做事,互相拜访,开个茶会,出席晚宴,没有什么特别的。

未成年人,一般的长子和次子会重点地培养,每日有专署的教师进行礼仪,政治,经济,战术,骑射的学习,学习的时间比较长,安排也比较多。至于其他的孩子,大部分任由其自身发展,不特别要求,毕竟将来他们只能继承极少量的遗产,日后需要他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个发展方向就交给他们自己决定。

女孩子就主要学习礼仪,间或学习一定的文学和美术知识。其他时间由母亲或年长的女性进行教育,主要是在大家族中的生活要领。

贵族的生活,上面一贴有,至于仆人,分两类,一类是战俘,一类是没有土地的佃农。

战俘负责是家中最劳累的工作,砍柴烧火,伐木修房子,放养牛马,有些还必须带上刑具。至于一般的佃农,负责家中的比较轻松的活,诸如洗衣服,打扫卫生,烧饭做菜之类。

等级的话,早一些时候就比较明确,杂力是最底下的,他们是由战俘组成,也有一部分佃农,大部分属于男性,地位极低,工作繁重,非常辛苦。没有假期,大部分只能有一个黑面包作为一餐的伙食,可能还加上一些荞麦糊。

上一级叫阶佣,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是普通的佃农主动前来工作,也可以折算一部分的土地租金。他们的处境稍微好一点,有工资,或者可以抵扣租金,伙食也比较好,一般可以任意的吃饱。主要的工作是卫生清理,厨房帮工等等,有固定的假期。

再上一级叫家仆,属于佣人中的高层,一般是女主人的近仆,厨房的大厨,(其实管家也是这一阶级,不过一般多独立看待管家)地位已经很高了,有丰厚的薪水,家族内的成员也很重视他们,可以有很高的自主权。工作主要是管理各自的下属的阶佣和杂力,基本上没有什么太辛苦的。

特别说一下管家,由于英国贵族中的管家一般是看起来要负责整个家族的事务,很多人认为管家的地位很高,其实在传统中,管家很多是贵族的远亲担任的,而且一般看作家族的一员,可以说是半个主人,主要管理整个佣人的工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家族内的财务,所以一般是比较信任的远亲担任。

至于升迁的问题,一般在佣人体系内很少升迁的可能。除了大厨以外,很少升迁。而管家一职是由主人自己决定。或者是管家自己的后代,很小就开始在这一个家族内工作,可能会继承这一个职务。

到了中世纪中晚期,由于战争中战俘的减少,以及无土地佃农数量的增加。所以杂力的工作逐渐由家仆负责,仆人内的阶级也渐渐变成了管家和仆人两级。

至于仆人的礼仪:好像有记载的只有看见主人要弯腰鞠躬,不可正视主人的脸。吃饭的话,一般是大厨和管家站在主人身后,几个仆人上菜,没有什么特别的。关键是这一部分的礼节没有太详尽的记录,帮不上

那就说一下吧,骑士的交战,一般分为战斗和竞赛,战斗中两个骑士之间没有什么话好说,冲上去就砍,和大家的印象不一样,不过没有办法,因为对于一个骑士而言,半点的犹豫都会让他在战场上送命。

至于王前竞赛,就很讲究,一般分为骑战,射击(弓箭),刀剑

正统的顺序是:

骑战,双方着重装铠甲,长矛的尖端用布包裹,骑马出场,跪在王之前,右膝着地,左膝弯曲,右手将长矛放于地下,解下佩剑,右手放于左肩,说:“尊敬的XX陛下,您忠诚的骑士XX将为了您的荣耀而战,请赐我神的护佑。”这时候王一般会伸出礼剑(礼节用剑)指向骑士,说:“神祝福与你。我的骑士,为了光荣而战。”

然后双方上马,对视,一般情况下,如果是不同贵族的所属骑士会喊:“为了XX公爵而战!”同贵族不同骑士团的就喊:“为了XX骑士团的荣耀而战!”要是同骑士团,那就是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战。当然,如果说是“比武招亲”(找不到合适的词),那就要喊:“为了XX公主(小姐)而战。”然后对冲,落马的就输了。

射击和刀剑的过程差不多,说的话也大致相同,不过就是射击比赛要各自折断三根箭,说:“以圣灵、圣父、圣子之名保证,我的箭只射向敌人。”同时比赛结束后,有骑士私下交换装备的习惯,这就不是通用礼节了。

不过补充一点,各个骑士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在出征前要跪在王的面前接受祝福,一般是将礼剑放在团长的头上,说:“愿万能的主保佑我们的战士,为了荣耀与幸福,为了光明,向一切对手挥舞他们的武器。也请神宽恕他们的杀戮。”然后主教会用圣水撒在团长的头上,并且将一本圣经给副团长。

如果是普通的私斗,是不被允许的,一般的切磋只有师徒之间,没有固定的礼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