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副省长:第一人称写作技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50:24
经常跟友人谈论,第一人称是否一定只限於主角的视点,也就是俗称的『上帝视角』问题了。 有一个写作朋友的看法是,因为『我』代表了作者,『我』亦等同作者的化身,而作者当然知晓小说的一切,所以『我』知道第三者的东西,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 

笔者相对持平一点,一方面认同朋友的看法,毕竟『我』作为记述文的一种手法,即使『我』这一刻不清楚,难保可能是在之后有人告诉他,在时间上提早写出来,也是无可厚非;也可以完全把「我」和「作者」分开,将「我」当成一个名字的角色来写,自然不再存在上帝视角的问题。

然而在另一方面,俺还是倾向使用传统模式的第一人称描写方式。

现时网络小说世界里出现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传统有纯粹的第一人称手法,也有新颖的混合式上帝视角,第一人称的写法可谓变化万千。

简单来说,纯粹的第一人称的好处在於,你可以加快叙事,飞速略过不重要的部分,而且看上去好像在抒情,增加读者观文时的代入感。然而这种完全第一视角,很难兼顾到各方面线索的发展,特别在长篇的大格局中受到诸多限制。

故此,有不少写手就选择『伪第一人称』,即是所谓的3+1手法,利用「我」的视角之余,同时也有其他视角的存在,比较著名的有《一代军师》。

这又陷入了现实性的问题——当『我』什麼都知道的时候,好处是第一人称的局限性不再存在,上帝视角能有效地处理剧情的发展。带来的坏处却更多,首先是第一人称的写实感同时消失,主角变成神人了,读者就同时失去了代入感。另外,若然不时跳出来某某人眼中的『我』如何卓尔不群、飘然出世,读起来十分的王婆卖瓜,自吹自棒,主角更成为了变相的自恋狂。

故此,对於很多比较严谨、对小说有要求的读者来说,这种伪第一人称的手法就显得相当拙劣,属於文笔和写作技巧不成熟的代表。可说是『百害而仅有一利』,而且这一利只是便利写作罢了。

就读者普遍的反应而言,个人以为还是尽量避免上帝视角为佳,既然选择了第一人称,享受了它的优势,就应该接受它的被动。有时候,缺点也是优点,看作者怎样运用而已。

何况所谓资讯的限制,剧情的控制等等,其实还有很多相应的处理手法解决,尽量使上帝视角不存在的同时,亦能有效控制情报和资料的描写。或许这样更能反映现实的局限性吧?毕竟就算是书中的作者,仍不是无所不能的。 


Part 2: 技巧分析

以下属於个人的经验之谈,在第一人称下的各种写作技巧。

1.)主角的观察 
藉著主角观察到一些表面的资料,或是最基本的表情、动作,从而推演出心得。 
比如对方脸红了,那就可以知道她是在害羞。 
比较好用的字眼:看到、望到、听出、知道等等。 

优点:最为简单快捷,亦十分之容易书写,主角的所见所闻尽能化作情报资料。 
缺点:虽说是一种非常可靠,而且很有效的情报提供方式,但并不容易把握得好,一个处理不当,小心会造成大量资料灌入读者脑裏造成消化不良,也就演变为某毒蛇曾提及的北京填鸭精神版。 

2.)『我』的猜测 
猜测仍是不离观察,只是要借助更合理的推论来说明。 
例如加入对方的背景,平日的习惯,以往的经验,再来猜出对方的思想。 
注意用的字眼:大概、估计、应该、可能、觉得、猜测、想来等等。 

优点:非常好用的资料分析方式,而且能使读者加融入主角的思路历程,阅读时的投入程度得以大增。 
缺点:思考过多只会造成文字上的拖曳,太过反复的思想挣扎更会让读者望而生厌。 


2楼

3.)旁人的信息 
这是最简单的手法,事情不清楚的话,弄个NPC出来问个明白便好。 
例子:江山如此多娇裏就是利用各种各样的线人和朋友为主角王动争取情报。 

优点:节省『我』四出寻觅情报的功夫,也省下了作者累赘的情报描写。 
缺点:由於NPC都有著各自的立场和身份,提供的资料并不一定可靠,而且深入的情报不应该太过容易从NPC裏得到手。 

4.)从后来得知的资料 
把事物都白纸黑字的写了出来,再在之后补上,也就是历史书的妙用了。 
例子:说明某某人的背景,最后加一句——当然,我这一刻还不清楚,是后来才知道的。不过有点撒赖的味道就是。 
或者:大陆年代记某某年,某大帝就在这一天遇上他的左右大将,并且踏上称霸天下的道路。 

优点:历史类题材最为好用,同时适用於预告类的资料——即是预早知道事情的发生。 
缺点:只能偶然为之,用多几次就会让读者大感烦厌,而且失去追看下去的悬念。 

5.)神眼 
这是最强大、最无敌、最卑鄙的技巧了……让『我』拥有特异功能,得到看穿对方思考的能力,从而把上帝视角合理化。 

优点:非常容易,不需要什麼技巧,便利写作和布局,不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却是万能万用天下无敌之神技。 
缺点:根本就是作弊……推翻了第一人称的优点,丧失了第一人称的代入感,把『我』当成作者,再把作者当成神,强烈不建议写手们采用。 

6.)通过外篇或短篇来进行补完
利用多重发展的原理,其实可以解决第一人称的局限,从而提升故事布局和发展——即是进过外传形式的短篇,来为「我」视线外的剧情补完。

优点:用於实体书的话,其布局相当方便,在书的结尾加个短篇或外传之类就搞定,与主线有关,同时亦不失趣味性。
缺点:用在网文结构上比较麻烦,外传形式只能用於补完,不能作为主线剧情,大局控制上的效果远不及第三人称追尾优秀。

7.)巧妙利用情报的真假制造悬念 
第一人称本来就是种重代入感强烈的手法,与内心活动的细腻性和层次性都是密不可分。正是因为这个缘故,这种技巧其实还隐藏了一个优点……相信很多人都没注意到,那就是情报的准确性与否带来的各种变化。 

让读者看到冰山全貌的确不算高明,留有余地的空白,让读者从有限的资料中思考、猜测,从而增加小说的悬念才说得上是真正的高明。当然第一人称下的资料是有他的局限性,但局限性在这个时候也变成了好处,能控制读者跟从主角的思路发展,当『我』被骗了的同时,读者有时跟从一起跳入作者预设的陷阱也不自知。 

优点:以上全部。
缺点:写作技巧难度颇高。


Part 3: 简短总结

其实第一人称的真正最大缺点,是几乎舍弃了异性的市场。一般女生恐怕很难接受第一人称下的男主角,同理,男读者更是无法接受女性主角的『我』。假如将其变成第三人称,即使剧情完全一样,没有丝毫的变更,两性的读者群也会因而大为增加……

个人认为,第一人称最佳题材是个人冒险和言情类别,长於描写心路发展,还有主角的所见所感,是种比较感性的手法,利用在短篇会特别合适。至於军事和战略类型的长篇小说,则要尽量避免第一人称了,因为作者必须要理性地进行描写,否则大局的控制和剧情进展将会变得异常困难。《异人傲世录》的作者明寐,就是写到中途发现问题,才转换成第三人称。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中很多第一人称的经典小说,『我』都并非是主角,而是作为陪衬主角的配角来存在,这点可以给网络写手们一个湛新的写作思路。

不过最适合现今网文新手的写作方式,却不是第一人称手法,而是第三人称追尾视角。既拥有第一人称的代入感之余,同时又有空间进行调整,比如《寻秦记》、《天龙八部》等等。初次写作的话,还是以此类第三人称追尾来写,会比较容易下笔和达到期望的效果。


Part 4: 几点补充

推荐几本第一人称描写出色,可以作为学习的小说: 
大剑师传奇、阿裏布达年代记、江山如此多娇、天行健、天变。

非主角模式的配角类第一人称小说:
福尔摩斯、药师寺凉子、凉宫春日。

首先来说用第一人称的好处,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将自己和主角进行人物交换.而且作者也会有一种成就感吧,而且也比较好写.

其次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

三是可以让文章行文通顺,娓娓道来,口语化,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  

 有一段公案,似乎经常被人提起:英国著名小说家伊夫林·沃认为用第一人称单数来写小说是可鄙的。目前我没有看到任何资料证明伊夫林·沃这段话是直指毛姆,但是当小说《寻欢作乐》的叙述者阿申顿与女主人公露西第一次偷情时,他突然笔锋一转,谈起了这个问题:

 

有时候,小说家觉得自己像上帝,他想告诉你关于他的作品中人物的种种方面,可有时候他又不觉得自己是上帝了,这时他就不对你讲关于他的人物的所有应当知道的事情,而是他自己所懂得的那一点;随着年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自己不像上帝,我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小说家们年纪越大越不愿写超出他们个人生活经验范围的事情,针对这一有限的目的,用第一人称单数来写就成了一个极为有用的方法。”

 

这样就引出了毛姆一个很著名的理论,有原型却非原型。在写作之前,某个原型触动了作家的某根心弦,当作家一下笔,白马变成了灰马,又变成了赭马,最后出来的成品可能就是一批新品种的暗红马了。所以,人们可以在毛姆的小说中发现高更、维特根斯坦、哈代、休·沃波尔的影子,但是作者却可以推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好事者们为自己发现一条文坛小八卦而洋洋得意,或许,毛姆先生正在天堂中笑到掉了帽子。要知道,后来成为伊夫林·沃最著名的小说《旧地重游》正是由第一人称写成的。

 

这本出版于1930年的小说似乎可以作为一个标志,在他的丰碑下我们可以看到衣修午德的《萨莉·鲍尔斯》(1937年),卡波蒂的《在蒂凡尼进早餐》(1953年),这些小说无一例外,全部是由第一人称写的,都是一个奇怪的女性为主角的。露西、萨莉·鲍尔斯、霍莉·戈莱特莉,她们都属于同一谱系当中,毛姆的女性们被认为“让人不愉快的”,但却能一下子抓住人的眼球。衣修午德形容她们是蝴蝶:“每一片飞渡的雷云,如果前面有一只蝴蝶飞舞,肯定会更显得咄咄逼人。”这个意象着实惊人!毛姆说:“我属于一个妇女处于过渡阶段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妇女一般地……既无母亲的优点,也无她女儿的优点,她是一个解放的奴隶,可是不了解自由的条件。”细心的读者还会发现这三位作者还有一个共通的特点,不过那是属于纯八卦的范畴了。

 

毛姆曾经说,《人性的枷锁》是他最好的作品,《寻欢作乐》则是他最喜欢的作品。《寻欢作乐》中并没有什么欢乐,小说结尾是露西在回忆唯一的孩子死去的那一夜,自己出去找乐子中结束的。一个作家,刚出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上帝,可以掌控一切,然而看透了风景之后,却发现并非如此。此书的另一个译名《啼笑皆非》倒是可以很贴切地形容这样一种结局。

   我是洗墨斋,看到痞手同志的帖,捺不住手痒,也来发表胡言。其实第一人称是我强项,可惜之前听人家说网络小说写第一人称必定扑街,才写了第三人称。下一部,下一部俺玩第一人称的。

说正题。

一、请不要急于表现“我”。

第一人称通篇都是“我”在叙述,注意:是“我在叙述”。所以我的存在可以是情节的一部分,也可以是串情节。一些朋友生硬地把主角“我”塞进情节里,于是自己的写作空间被挤压得非常小,这是很不理智的行为。

所谓“叙述”,我们甚至可以把主角“我”独立出剧情之外。这种特殊的第一人称,其实就是第三人称,适于铺罗广大的人物结构(把之维系在“我”的周围),在议论和抒情时又能具备强大的代入感。

其实,五十万字以上的正常的第一人称小说,绝大部分是灵活处理的,有些段落“我”参与了情节,有些段落中的“我”则作为观察者(不是上帝视角的),只与情节保持着逻辑上没有断裂的关系。这样的空间会比较宽松。

尤其,网络小说动辄上百万字,用百万字来描写一个人,我非常抱歉地告诉大家,全中国的网络写手加起来恐怕不超过5个人可以做得到。百万字描写一个人而不罗嗦,那需要多强大的纵深!不可想象。而第三人称中的所谓主角,其真实占据的篇幅最多不过1/3(哪怕配角全部没有名字,但也要交代情节、背景、环境等等)。而在第一人称里,以主观视角写作时,你对文本中任何一样物事的描写都在泄露主角“我”的秘密。所以,不要光顾写“我”了,有时也让“我”悠闲点,通过“我”的视角,写写其他人。

——切不可让主角失去了所有秘密!

这句话非常重要。所以对于一部百万字以上的第一人称小说而言,最要不得的就是草率地早早把“我”交代清楚——“我是怎么怎么一个人,我要怎么怎么做……”

这样的话,只会引致两个结果:一、读者很快会对主角失去兴趣;二、为了保持读者的兴趣,作者不得不苦心经营起情节来,于是……惨了。第一人称主玩情节,还是超长篇,想不TJ都难。

缓一缓吧。

作者应该先告诉大家,“我”的一些与情节迫切相关的背景,例如工作单位,例如财富状况,例如种族血统(玄幻),并且三言两语粗线条勾勒一下就可以了。

然后要着重交代自己的精神状态,是兴奋?激昂?颓废?悲伤?幸福?还是什么。不一定要自白,可以侧面描写,可以通过别人对“我”的话语来表现,可以通过“我”眼中的世界来反衬(例如望出去的秋天是金灿灿还是枯萎落索)。

然后,千万不要再往自己身上努了,得交代一些其他的东西,例如一位善良而悲惨却又得不到帮助的老妇人。不忙把美女放进来,第一人称不同第三人称,第一人称对伦理的挑衅最好小心点、保守点。一搞不好很容易让读者恶心反胃(代入感太强了)。而且太早把“我”的感情生活展现出来,那么以后还展现什么呢?

有了上面的架构,那么读者已经有了一个最基本的代入了。以上的篇幅内,绝不能过于突出主角的个性!这是铁规律!同样是因为代入感强的缘故,如果这一段里“我”的性格太强的话,向往这种性格的读者自然会喜欢,稍有不同的读者可能会很反感。引入第一人称的“我”,就象诱惑一个处女变荡妇,要循序渐进。

有朋友说,“我”的个性不强,岂不是吸引不到读者了吗?

不用担心,首先是题材,如果题材不新奇,还玩什么第一人称呢?须知许多读者一听到第一人称就反感。然后是上文所说的“交代一些其他东西”,这里面就有文章可做,借助第一人称所产生的强大的代入感,你可以利用人类的通常心理——例如上文举例的同情心,例如人皆有之的复仇心,例如对现状的不甘。需要指出的是:最好利用人们的正面心理,哪怕你写的是一个穷凶极恶的坏蛋,但在吸引读者的时候应该利用读者的正面心理。

有了上述的基础,请你在最段时间内让“我”经历一次喜怒哀乐。再然后,海阔天空了。

但是要注意一点,尽量少对“我”进行白描。

例如,为了推动情节,要加插一个人物,“我”的远方姑妈。不要象第三人称小白那样:我有一个远方姑妈,姓X名X,住在XXX,她对我怎么怎么样,我对她怎么怎么样,她来我这里是什么什么目的……

这样不行的,只要把第一人称看下去,就没有小白。第一人称作品的阅读,不可能一目十行,除非你缔造的“我”完全没有代入感。

你应该这样写:当父亲说起那件事的时候,我脑海里便闪过一些片段,我努力地捕捉那浮光掠影般的印象……哦,我看见了一些画面,没有声音的光影,一张张人面,象触手可及又叫不出名字,还有那……那栗色头发的,眼影涂得深棕的妇人,那是不是……是不是……
“你有一个远方姑妈,在老家十里外的小乡镇里。”父亲说。
“姑妈?是栗色头发么?”我问。
父亲并没有立刻回答,只是略为担忧地望了我一眼。
兴许我脸色太苍白了吧,我想。
然后气氛忽然变得沉闷起来,父亲没有言语,我神思也漫散着。
到黄昏时候,父亲终于离开了,他最后规劝我说:“有些东西,想不起来的,便算了吧。”

(困,就简约点吧,其实应该再写考究些、细腻些,引入新人物的时候)

第一人称,注定不可以过度快餐。

只要牢牢地把握住读者的紧张感就行,千万不要让读者完全了解主角“我”,若是这样,读者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还有心理描写。第一人称中对自己的心理描写不可避免进行大量白描。而不可能象第三人称那样,通过烘托、映衬之类的手法达到预期效果。

有那么一套程式,传统的第一人称写作经常是大段大段的心理白描(甚至可以加入一点意识流,但切不可太文艺化),悠长而富有文采。然后!搬出一段干脆利索斩钉截铁的情节(或者对话)来收束。这是营造对比效果,非常简单实用,几乎是百试不爽。唯一需要把握的是:心理白描的篇幅要把握好,既要挑衅到读者的忍耐力,又不能让读者爆发,否则他们扔书不看了。

在这里,心理描写带给读者的是感受和思考,而那个短小有力的情节(OR对话)则是带给读者一个“爽”字。

但是一套方式不能无限复制,用多了读者会厌倦。所以要不断地换法子。

第一人称就是这么累的了,要不断地变换表现手法。

例如反其道而行之,大段地交代对白或者气氛或者情节,然后突然给出一个“强音”的心理符号——这个技术难度颇高,要慎重。

例如:把“我”的语言作为表现心理的手段。尤其可以采取一些激烈的语言,以增强感染力。

总之方法很多,只要不让读者觉得雷同烦闷就行。

在描写心理的时候还要多角度设色。不要一划到底。

例如说“我恨他”,可以这样写:我恨死他!我巴不得他立刻死掉!我还要贿赂阎罗王,让他不能轮回,让他在炼狱里烧一千年,饿一千年,痛一千年……这是纵深的写法。

也可以这样写:我恨他!恨他那破旧得看不出颜色的大边帽!恨他的永远戴不正的塑料黑边眼镜!恨他的宽头靴子和吊脚裤!还有他的吉它、他的雪茄、他的35度CaptainMorgan金朗姆酒!总之,与他有关的一切都要被我憎恨一辈子!——这是横向写法。

还可以这样写:我不恨他。我如何有资格去怨恨他呢?他是如此美妙的一个风流才子,而我不过是他所垂怜的众多丑小鸭中的一只。恨他?我凭什么?——这是反笔。

还有许多许多写法,不一一罗列了,上面举的例子都是临时凑的文字,大抵表明了意思,写得不好,莫见怪。

白描的心理,千万不能笔法单一,要多变、灵活。

 三、程度范围内的视角微调

似乎第一人称写作在原则上视角只能固定在“我”身上。(相比之下第三人称就宽松得多,随时可以多视角叙述)

但是也有调节变化的空间。

首先是引用。

妈妈说:“父亲背叛了我们,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

这就是假借了妈妈的角度来逃避第一人称的限制。同时,引用这段话的方式的不同,也在泄露“我”的秘密,例如:妈妈怨毒地说/妈妈泫然道

这引语的区别,暗示出“我”对说话内容的态度的不同。

但是这种方法不是万能,至少它会显得很薄弱,没有真实感,不形象。若要克服这点,还要依托于说话人的身份塑造——如果说话人是一个给读者很深刻印象的角色,还好;如果说话人也是一个龙套的话,那么读者很容易直接忽略这个信息。

而且一部小说之中,太多的别人口里的交代,很容易显得罗嗦含糊、表叙不清。

所以我们还需要有其他的变换视角的手段。

这里我是要说:可以作出一些让读者不可察觉的,但确实起到打破叙述僵化作用的微调。

举例:

A 我久久注视着她眼睛,依然不能看清其中所包含的复杂的内容。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肩膀抽搐着,竟似乎抽泣起来了。

B 我久久注视着她眼睛,她的眼神是那么的复杂。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肩膀抽搐着,抽泣起来了。

C 她的眼神异常复杂,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抽泣起来了。

三个例子,“我”的存在浓度依次降低。但是三个都不违反第一人称写作的传统原则。

A方式,我们实际上是手把手地引导读者去理解、定位一个场景或者人物或者事件;

B方式,则是比较顺滑的主观叙述,适合大部分的桥段;

C方式,要赶情节,要略述,要交代一些次要内容时,就很合适。

是不是只有这些方式呢?不是,我们说文学千变万化,从来没有固定程式。

而在第一人称写作中,我们一定一定要把握住一点:绝对不能僵化、程式化。
当行文到了简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