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阿哥清穿甜文all八:福建省中小学学生评价实施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6:56:07
福建省中小学学生评价实施意见
2007-7-25 10:17:28  

学校教育评价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起着重要的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学生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重要组成部份,评价的目的、功能、目标体系和评价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中小学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受到广泛的重视,各地积极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是,当前中小学学生评价与课程改革的整体进展还不相适应,制约了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进行中小学学生评价改革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请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地区及学校参照执行。

一、学生评价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中小学学生评价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改革要充分体现课程改革新理念,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要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基础性和发展性。评价的实施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潜能,建立自信;有利于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提高教学水平,对学生的学习加强针对性指导;有利于改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全面性原则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制定具体评价目标,应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全面实施各项评价内容,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3、发展性原则

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体系。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是学生评价改革的核心。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不仅看到学生现有的水平,还要看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激发学生主体自我发展的意识,让所有学生在自己的原有基础上充分发挥潜能取得成功。

(1)淡化甄别与选拔,突显评价的激励、反馈、调整和改进功能;

(2)评价内容多元化,从过分关注学业成就转向对综合素质的考察,关注个体差异,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重视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3)实现评价方式方法的多样化,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纸笔测验和其他多种方式相结合;

(4)实现评价重心的转移,注重对过程的评价。

(5)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强调参与互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促进评价双方沟通理解,建立积极、友好、平等和民主的评价关系,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

 4、可行性原则

 根据本地、本校、本班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案,讲求实效,具体实施方法力求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化和形式化。

二、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目标体系

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个方面。

1、基础性发展目标

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2、学科学习目标

各学科课程标准已经列出本学科学习的总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具体目标,并对评价方式提出了建议。教师应准确理解和把握课程标准,将学科评价目标具体化。

学生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也要关注学生的学业发展和个性特长。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不能截然分开,通常基础性发展目标蕴含在学科学习目标中,和学习目标同步发展,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应尽量做到两者的有机融合。体现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要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以及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的要求,根据不同年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学科分阶段提出具体评价指标。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学习态度等方面,可列出若干项行为表现作为评价指标。对具体评价指标的表述应简明并具可操作性。

目标体系要体现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注意对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评价,鼓励各类学生的成长。

三、学生发展性评价的措施与方法

学生评价的过程包括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个主要环节。

1、形成性评价

(1)形成性评价是在学生日常学习过程中进行的评价,是侧重对过程的评价。形成性评价的目的不是为了对学生进行分等和鉴定,而主要是为了了解学生学习过程中付出的努力、获得的进步以及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调整发展目标,改进教学策略,进行有效的指导。形成性评价是帮助学生体验成功,形成积极的态度,良好的习惯,科学的探究精神,发展个性的重要手段。

 (2)形成性评价是动态的,即时性的,其评价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形成性评价应有机的融入教学过程中,形成性评价的方法设计和选择要注意科学、易行、活泼、多样。如观察、访谈、问卷、课堂即时评价、竞赛和展示、作业批阅、测验、成长记录等。

成长记录是形成性评价的重要方式,要建立每个学生的成长记录。

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成长记录要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有选择地使用。可与学科教学结合;与学生的品行、兴趣的发展,习惯的养成结合;可与特殊学生的教育和培养结合;还可与班级的管理工作结合。成长记录要关注学生个性的发展,体现学生的优势领域。

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教师可采取协商的方式,加强对学生成长记录过程的指导。要注意指导学生明确自我发展目标,制定收集计划。

成长记录要有教师、同学、家长的开放性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

要定期组织成长记录的交流展示。并将成长记录纳入期末终结性评价内容。对成长记录的评定应注重学生的进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确改进的方向。要通过对成长记录的回顾、比较,使学生学会反思,了解自己的进步,认识自己的优势和不足,明确进一步发展的目标,逐步发展自省的意识和能力。

(3)形成性评价既要注意评价标准、评价内容的多元,评价方法的多样,又要避免面面俱到和追求形式,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

注意发挥形成性评价的激励功能和目标导向功能,注重质性评价。要淡化学生之间的横向比较,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前后比较。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加强班集体的目标导向,鼓励共同进步。

 形成性评价中的学科的阶段检测,可根据学生本人的申请,采用延迟评价。提供机会让学生体验成功,增强自信。教师应在再次测试前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及时补缺补漏,以利目标达成。

(4)形成性评价由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评价,旨在加强评价主体间的沟通理解,加强家校联系,培养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教育的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提升评价的教育价值。实施过程中要重视对自评和互评的目的、方法的引导,教育学生正确对待自我和他人,形成良好的评价氛围。

2、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是指在学期、学年末或学段学习结束时对学生进行的全面评价。除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终结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

(1)学校要对照国家课程计划,根据国家课程标准提出的教育目标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制定各学科评价方案。

(2)终结性评价应改变纸笔测验的单一方式,采取多样的评价方法。

 如:

 考试(包括书面、口头、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

 表现性任务

 对成长记录的总结评价

 各学科应根据学科的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价方式,并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

(3)考试是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要正确看待考试的作用,科学地选择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

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不得随意拔高要求。考试命题要体现基础性,杜绝偏题、怪题、难题和繁琐机械的题目。加强考试内容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实践操作的能力。部分学科可以采取开卷考试或合作考试的方式。

增强命题表述方式的亲和力,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消除学生对考试的神秘感和恐惧感。

关注个体差异,可根据各学科的特点,采用分项、分步测试的方式。在部分学科、部分项目,可以让学生选择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让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领域、兴趣爱好,以自己擅长的方式呈现学习的成果。

做好考试后的质量分析反馈工作,让学生了解自己对发展目标的达成情况,看到自己的成长进步和不足,得到改进学习的有效建议。

(4)学期终结性评价的结果以报告单(册)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内容包括学生各学科学习发展情况报告和教师评语。报告单应全面反映基础性发展目标、各学科学习目标和个性特长发展的内容。

学生的学科学习发展情况报告包括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和平时学习情况评定。对期末考试和平时成绩,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分项登记或各项按权重进入总成绩的方式。小学生学习成绩采用等级制,中小学均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公布。

评语包括对学生素质发展的综合性评价和学生学科学习过程的质性评价,分别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填写。评语应在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多采用激励性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提出明确、简要的改进意见。

学生在小学、初中毕业时,学校填写毕业鉴定。鉴定反映学生小学、初中整个学习阶段的发展情况,并为学生能否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提供证明。

四、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组织实施

1、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学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的改革,加强领导,组织研究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本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县(区)在本市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实施办法与细则的制定应充分吸纳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求真务实,防止形式主义。

2、各级教育行政领导要率先学习,树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评价观。加强培训,使广大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了解评价考试制度的改革方向和要求,掌握基本的评价方法,克服陈旧的评价和考试观念,消除对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疑虑;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宣传现代教育评价思想,转变传统的考试评价观念,争取社会的广泛支持。

3、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学生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作为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督导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精神及本方案的内容,对现行督导评估标准进行必要的调整。

4、各级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参与中小学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和探索,提倡创新。要及时组织评价方案、评价方法的经验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减少低层次的重复,加快评价改革的步伐。

5、教研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认真研究各学科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加强对学校和教师具体实施学生发展性评价以及考试命题的指导。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6、教育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中小学学生评价是整个教育评价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的评价,教师评价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建议在开展学生评价改革的同时,同时进行教师评价和学校评价的改革。不得以纸笔测试的结果作为评定学校和教师教学业绩的唯一凭据。

要注意改进学生学习质量检测方法。质量检测要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要和学生评价改革在目标、内容、手段上保持一致,创造符合课程改革精神的质量管理新经验。

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区域性统一考试外,期末考试或阶段性的考试,应由学校组织实施。大范围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考试,不利于教师解放思想,大胆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不利于新课程培养目标的实施;尤其不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不宜提倡。

(福建省中小学学生评价课题组二OO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