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和施琅后人:群体性事件研究现状与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4:05:56
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现状
[ 作者:孙元明    转贴自:湖南社会学网    点击数:1702    更新时间:2010-3-15    文章录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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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的现状
(一)文献综述
学术期刊论文是分析学科研究方向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以“群体性事件”为篇名关键词名,对《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检索,从1996年到2009年共检索169篇相关文献。
1.发表的期刊和时间分布
论文发表的时间分布见表1。从不同年份发表文献篇数的变化可以看出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呈持续增攀升之势。这显然和群体性事件频发和相关研究的应用日益广泛有关。

2.涉及的期刊和学科类别
上述论文发表期刊相对集中在《公安研究》、《政法学刊》、《公安大学学报》、《领际导科学政法学刊》、《理论探索》、《政府法制》以及一些高校学报上,其涉及的学科也比较多,如公安、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哲学等。论文的学科类别分布见表2。

3.研究的类型层次
上述论文主要偏重基础研究的层次,侧重于理论和技术层次的研究,而政策研究、行业指导、职业指导相对较少。已有文献研究类型的层次分布见表3。

4.研究的基本方法
从研究方法来看,论文采用以经验总结和分析研究为主的定性方法较多,而使用定量方法进行实证研究的较少。而在定量研究中,主要采取的是更多与工作联系的简易问卷调查法,鲜见高水平的定量分析和最新方法的使用。
5.研究的内容范围
根据内容分析发现,这些论文多指向针对某些特殊群体和具体的情景研究项目,多为应急性的、技术性的研究。信访、公安、土地、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涉及本部门和与本部门工作职责密切相关的群体性事件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各有侧重,如公安部门的同志偏重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题研究、法治视角下的平安建设研究等。从微观角度切入的研究多集中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方法与战术研究,偏重于从技术层面提出强化管理的对策,提出了一整套处置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和行之有效方法和技术。如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的战术和防范措施,贴近实战、定位于现场公安指挥员指挥程序的研究,包括信息搜集研判与处置指令生成等。这些论文多集中在应用于研究的部分领域,研究重点多放在性质、原因及预防层面,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都亟待拓展。
6.高频被引和高频浏览文章
分年度相关高频被引文章是2001年,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周忠的《群体性事件及其评判》;2005年,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万川的《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2期);2006年,天津市社科院李莹的《体性事件的预防机制》(社科纵横2006年2期);分年度相关浏览文章是2007年3月,广东省公安厅的《群体性事件预警指标体系研究》(政法学刊2007年3期);2007年9月,北京人民警察学院万川的《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回顾与前瞻》(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5年2期);2008年1月,武警学院高文锦、张慧玉的《群体性事件的界定及意义》(武警学院学报)2004年1期)综合二者我们可以看出学术界对从总体上把握群体性事件的综述类和基础研究类文章持有较高的兴趣,说明目前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大致上还处于成熟学科的早期这一阶段。
(二)研究述评
国内相关研究广泛探讨了群体性事件的各个方面,几乎涉及了群体性事件已经发生的所有领域和行业;从不同角度探讨了群体性事件的性质、成因和化解对策,客观全面地描述群体性事件的规模、结构和发展规律,深入探讨社会转型与群体性事件之间的内在关系,使我们对群体性事件的特征和本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1.处置群体性事件原则
国内学者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研究中,提出了“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以教育疏导为主,防止矛盾激化”和“慎用警力”的原则。黄豹在《群体性事件处置中“慎用警力”原则研究》一文中提出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讲究政策、讲究策略、讲究方法,坚持“三个慎用”原则。童荣兵认为“真诚对待群众是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前提。一是要真诚接待。二是要真诚介入。三是要真诚化解。把握工作原则是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保证。一是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原则。二是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的原则。三是要坚持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四是要坚持诚实守信、真情实感的原则”。王锶明认为,“在新时期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公安机关树立正确的警务战术价值观来应对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局面,摒弃将维护稳定等同于被动地维护既定现实、面对复杂情况畏缩不前、处置群体性事件只追求事态平息的思维定势,分层次、分级别、分阶段对待不同性质的群体性事件,视现场不同情况而采取相应的警务战术能力水平,从而达到最适控制状态和最佳处置效果”。
2.有关基础理论研究
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涉及到群体性事件的定义、概念的等内容,如穆赫的《关于突发性治安事件的概念、特点及处置原则》李健和的《“治安事件”概念辨析》,孙元明的《当前国内群体性事件用及其发展出趋势研究》,对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类型和特征进行了归纳梳理,建立概念、理论和体系之间的逻辑联系和学科理论框架.这些研究揭示群体性事件的内涵与外延,为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群体性事件研究理论的做出了贡献。
3.提高政府危机管理能力研究
群体性事件研究者有很多为来自处置和应对群体性事件第一线的国家公务员,他们就应对群体性事件围绕提高公务员能力展开论述。“全国公安院校暨广东省公安系统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学术研讨会”(广东警官学院2006)。为总结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已经取得的经验,深入探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进一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理论依据和更为有效的战略战术。在群体性事件多发地区已初步建立了简捷的防控体系。“广州市越秀公安分局针对省、市政府首脑机关门前的非正常上访,建立起了一套以110联网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一级接处警网格化巡逻为依托,以完善的现场指挥体系为保证的快速反应机制。对一般事件的处置,可在5分钟之内集结30名警力、10分钟之内集结50名警力,对大规模事件,最快可在30分钟内集结500人到场处置”。在总结处置群体性事件已有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处置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技术支撑体系和行之有效方法和技术,如在战术上,常被推到第一线的公安机关和武警部队,在紧急情况下这为处置事件形成一整套制度化的模式和处置程序,采取围而不动,冷处理、作骨干工作、思想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等方法,已有专业化、标准化的趋势。
4.加强群体性事件的法治化建设
国家制定与颁布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专门法律法规。2000年颁布了《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在《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增加了有关群体性事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目前,从国家层面已出台《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根据这些针对性极强的法规,管理机构面对群体性事件不再束手无策。如,把某些引人瞩目的重大事件在处置战略上定位为“群体性突发事件”,肯定其性质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为危机的正确处置提供了必要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