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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的通知<黔卫办发〔2011〕17号>
【发布时间】:2011-02-24  【发布人】:董黎  【部门】:爱卫办
黔卫办发〔2011〕17号
贵州省卫生厅办公室贵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地)、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为掌握我省病媒生物的基本情况,密切观察病媒生物的分布、密度等变化动向,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流行与传播,根据《贵州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制定了《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另附)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贵州省病媒生物监测方案
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是城乡重点防控的病媒生物,既可传播病原,危害人体健康,也可影响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掌握其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可为虫媒和鼠传疾病的流行趋势提供预警信息,也是评价病媒生物控制效果的重要步骤。为了确保我省四害密度监测工作科学、规范、统一和监测数据的真实、可信,依据全国爱卫会《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GB/T23795~23798),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掌握四害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季节变化,为预测预报和处理应急事件积累基础数据。
(二)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病媒生物防制方案提供依据。
(三)分析病媒生物的长期变化与当地相关传染性疾病的相关性,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监测点设立
各县(市、区)设立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
(二)鼠密度监测
1、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
(1)外环境: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公共绿地、单位或居民区院内、河湖两岸各100米延长线,共计400米延长线。如街道辖区内无建筑拆迁工地或河湖,则将监测数量加至其他场所类型中。
(2)室内:餐馆2个,宾馆饭店(招待所)1个,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等,下同)食堂1 个,农贸市场1个,食品制售或商场1个。
(3)监测场所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每年2月、4月、9月和11月各监测一次,全年共监测4次。
3、监测方法
(1)外环境:采用目测鼠迹法。记录外环境400米延长线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鼠洞、鼠道、鼠粪等鼠迹数(表1)。密度单位为“鼠迹数/100m”。外环境鼠迹阳性数=鼠迹数/4。
(2)室内:
采用粘鼠板法。将粘鼠板放置于室内鼠类经常活动或易于栖息的场所,记录放置24小时后粘捕到的鼠数,并作鼠种鉴定(表3)。密度单位为“粘捕鼠数/张”。室内鼠密度(%)=粘捕鼠数/收回粘鼠板数×100%。
每个餐馆布放5张粘鼠板,每个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农贸市场、食品制售或商场各布放10张粘鼠板,每次室内监测共在5类场所布放50张粘鼠板。
(三)蟑螂密度监测
1、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
餐馆2个,宾馆饭店1个、医院1个、单位食堂1个、居民2户、食品制售或商场(店)1个。监测场所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每年2月、4月~10月、12月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9次。
3、监测方法
采用粘蟑纸法。将粘蟑纸放置在蟑螂经常活动或藏匿的部位,检查记录放置24小时后粘捕到的蟑螂数,并作种类、成虫、若虫鉴定(表5)。密度单位为“粘捕只数/张”。每个餐馆和每户居民分布布放5张粘蟑纸,每个宾馆饭店(或招待所)、医院、单位食堂、食品制售或商场(店)各布放10张粘蟑纸,每次监测共在6类场所布放粘蟑纸60张。
(四)蝇密度监测
1、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
(1)室外:公厕1个、垃圾中转站1个、居民一楼楼道2个。
(2)室内:餐馆2个、农贸市场1个、单位食堂1个。
(3)监测场所不固定,每次在辖区内选择不同场所类型按要求数量进行监测。
2、监测时间
每年5月~9月进行监测,全年共监测5次。
3、监测方法
(1)室外:采用目测法。记录公厕、垃圾中转站内外环境和居民一楼楼道中视野范围内存在的成蝇数(表7)。密度单位为“成蝇数/视野”。
(2)室外:采用粘蝇条法。将粘蝇条悬挂在室内,检查记录24小时后粘捕到的蝇数,并进行蝇种鉴定(表8)。密度单位为“粘捕蝇数/条”。每个餐馆和单位食堂分别挂2条,农贸市场挂4条。每次监测共在3类场所悬挂10条粘蝇条。
(五)蚊虫密度监测
1、各街道监测场所及数量
(1)居民区2个、单位2个、检查外环境。
(2)池塘或河流等大中型水体2个。
(3)公园、建筑工地、废品(轮胎、釭罐)存放处、下水道各1处。
2、监测时间
每月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12次。
3、监测方法
(1)在居民区和单位,检查记录各类有水容器、坑洼积水中有无蚊虫幼虫(或蛹)(表10)。密度单位为:有蚊幼虫(或蛹)的积水处数/有积水处数。
(2)对池塘或河流,用500ml长柄勺取水,检查记录有无蚊幼虫(或蛹),每隔10米取1勺,不少于20勺(表11)。密度单位:蚊幼虫(或蛹)的勺数/总勺数。
(3)选择遮阴处为监测点,在当地蚊虫刺叮高峰期,监测者暴露一侧小腿,静止不动,记录30分钟内停落在小腿上并被拍死或用电动吸蚊器捕获的蚊虫数量及蚊种。记录诱蚊开始与结束的时间、地点、温度、湿度和风速(表13)。
三、数据收集、分析与反馈
(一)数据收集内容
1、外环境鼠迹监测记录表(表1)
2、外环境鼠迹监测汇总表(表2)
3、室内鼠密度监测记录表(表3)
4、室内鼠密度监测汇总表(表4)
5、蟑螂监测记录表(表5)
6、蟑螂监测汇总表(表6)
7、室外苍蝇监测记录表(表7)
8、室内苍蝇监测记录表(表8)
9、苍蝇监测汇总表(表9)
10、积水容器蚊幼虫(或蛹)监测记录表(表10)
11、水体蚊幼虫(或蛹)监测记录表(表11)
12、蚊幼虫(或蛹)监测汇总表(表12)
13、成蚊监测记录表
14、成蚊监测汇总表
(二)统计分析指标
1、种类、构成比、各项密度指标
2、年度的消长曲线
(三)报告与反馈
1、各级疾控中心每月1日前,将前一月病媒生物监测结果录入数据库,并以电子、书面的形式上报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
2、省疾控中心每月10日前,将监测简报上报省爱卫办,并反馈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
四、分工和职责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应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监测工作。安排所需专项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爱卫办负责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省疾控中心负责监测工作的日常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反馈,检查督导和质量控制。
(三)市(州、地)疾控中心负责辖区内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监测数据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四)县(市、区、特区)疾控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完成监测任务,按时上报监测数据。
附件:1.外环境鼠迹监测记录表(表1)
2.外环境鼠迹监测汇总表(表2)
3.室内鼠密度监测记录表(表3)
4.室内鼠密度监测汇总表(表4)
5.蟑螂监测记录表(表5)
6.蟑螂监测汇总表(表6)
7.室外苍蝇监测记录表(表7)
8.室内苍蝇监测记录表(表8)
9.苍蝇监测汇总表(表9)
10.积水容器蚊幼虫(或蛹)监测记录表(表10)
11.水体蚊幼虫(或蛹)监测记录表(表11)
12.蚊幼虫(或蛹)监测汇总表(表12)
13.成蚊监测记录表
14.成蚊监测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