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二爷有番外吗:城管怎么就成了“全民公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02:30:16
近日,有一条新闻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90后城管为乞讨者买水走红网络。这个事情的诡异之处有两点:其一,行善的竟然是个城管;其二,此城管竟然是个90后。人们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条普普通通且涉嫌炒作的新闻能引起大家的关注,只能说明城管——这一具有浓重中国特色的“新兴行业”,真的是到了需要为自身正名的时候了。既然90后都能用行动破除我们的成见,那么,自诞生以来就非议不断的城管,能给我们一些期待吗?
1.暴力执法
辽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发生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6名城管围殴一名当事人,致其当场死亡。围观者称,城管象疯子一样,谁靠前打谁,谁劝架打谁…[详细] 2.职权滥用 溧阳城管大队两辆执法车4年来有184条具体违章记录,应交罚款3万多元,但从未交过。类似欠交罚款、没有年检的车辆在该大队一共有6辆,共违章355次…[详细] 3.缺乏制约 目前城管可以执行的处罚权为数众多,北京城管局的职权已扩大到13个方面300余项,上海浦东党建网上,一篇纪实文章称浦东城管队肩负着900多项执法重任…[详细] 4.懦于担责 郑州市近一个月内发生四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而所有事件在追责时,总有一个名为城管“临时工”的群体若隐若现…[详细] 5.爱心难觅 76岁的菜农张会全为给瘫痪的儿子挣买药钱,置办了一个菜摊,正准备卖菜时,路边跑来一个城管,一边动手摔车上的红薯和萝卜,一边顺手给了老人几个大耳光…[详细] 变了味儿的城管该如何定义 1.名词解释 城管是我国秘密发展的准军事化组织,平时管理城市,锻炼游击战术,战时编入正式军。是一支可冲锋,可侦察,可游击,能吃苦,能忍耐,能奋战的优秀后备军…[详细] 2.活用造句 ① 名词:城管上道,鸡飞狗跳。② 形容词:你也太城管了!③ 动词:他不老实就城管他一下!④ 叹词:例句:这世道,城管!⑤ 代名词: 关门,放城管…[详细] 3.面试实录 考官:打过架吗?考生:家常便饭。考官:体能呢?考生:一脚可以踢翻小三轮车。考官:敢拿人家的东西吗?考生:这是我的强项,像拿自己的东西一样…[详细] 4.“十不准” 不准利用执法权力搞创收;不准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准收受行政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审批执法职权向行政相对人索要钱物或报销费用…[详细] 5.执法依据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它将过去由多个行政部门行使的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力,集中于一个机构行使…[详细] 

其实,城管也很弱势

这不是什么好活儿

城管的工作,其实是在给政策和某些大员擦屁股。

要彻底解决城管执法中暴力升级、矛盾突出的问题,也许长远之道在于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和全面的救济救助手段,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的保障,筹建免费的贸易市场,出台便民便商的一系列政策规范等等,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城管暴力执法的怪圈。人们总是同情弱者,但你也难以想像执法队员遭受的屈辱…[详细]

权力最底层的无奈

由城管引发的攻击或反攻都是悲剧,是弥漫在小人物之间的战争。

城管在权力资源的分配体系中处于边缘化的位置,是权力谱系中的羸弱者;城管的对象,则大多是社会现实中的弱势群体。两下的交锋或交恶,属于弱者对弱者的狙击或截杀。这不是替城管的暴戾之气辩解,也不是无视于“走鬼”们的艰辛,实为况味复杂的底层事实。城管被某种命令强力压向街头巷尾,以政府的名义进行驱逐…[详细]

打人 也被人打

城管里有恃权蛮横的,街头的小贩,亦有胡搅蛮缠的。

重庆市26岁的江北区市政监察支队队员杨璨在执法时,遭到摊贩暴力抗法,被摊贩打得连连呕吐送进医院。这不是第一次了,据介绍,去年4月初,该队一名执法人员在制止占道经营时,被人踢倒在地;去年8月,又一名队员在执法过程中遭打,被执法者不听规劝,不但辱骂执法人员,还出手伤人…[详细]

被误解无处申诉

城管确有很多不对的地方,但舆论有时误导了民众。

在一片唾骂声中厚着脸皮继续着自 己的本职工作,而得不到一点社会的理解,这就是城管人。我们的一位同事在正常执法时,在一家店铺门口纠正这家门店大门破损的玻璃时,不小心推门时被破损的玻璃门将手掌划破,这家店铺的房主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打电话将记者叫到自己的店铺说城管队员 将门店大门打破,媒体的朋友也很敬业急忙采访我们的队员,而根本就不理睬我们队员正在流着鲜血的手掌…[详细]

尴尬的中间位置

惹领导烦惹群众怒,这就是城管的尴尬位置。

城管人对自己也缺乏认同感。一些媒体记者了解到,上至一些大队长,下至一般同志,都不太好意思告诉亲朋好友自己是一名“城管”,怕别人管自己叫 “土匪”。可是“土匪”们的待遇低得可怜,执法工作也是举步维艰,要么是突击整治,要么是领导意志,要么是无奈挨打,要么是万夫所指…[详细]

被有色眼镜审视

当城管成为暴力和抢掠的标签,这是社会和法制的悲哀。

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在武汉出炉。报告认为,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的行为失当,造成其网络形象妖魔化,这一形象在网民中有固化趋势。报告的主编、武汉大学教授沈阳说,不善于“声誉管理”、放大效应和公众形象刻板化,是城管网络形象呈现负面的重要原因…[详细]

他们也是制度的牺牲品

畸形制度的“早产儿”

从一出生,城管的存在就不是名正言顺的。

全国的城市管理机构不是依法设立的。虽然城管部门存在了10年,但是,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说中国城管是一个“早产儿”,一点也不过分。最初的城管人员,是在各部门抽掉的人员或者是临时人员。他们的工资也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是自收自支性质,来源主要是收费和罚款,秩序混乱时可以依靠罚款生存;秩序好转了,有时就只好“制造理由”获得罚款了…[详细]

权力集中的“不管部”

别的部门不管的,都让城管去管,却没说要如何去管。

城管部门就像一个“不管部”,其他部门管不了的事情都由它管,但是并没有法规这样给它定位。公安部门越了权,群众和警察都明白是“滥用职权”,而城管部门甚至不知道自己怎样才算“滥用职权”。 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定职责,所以城管管什么,都由各城市政府随机决定。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城市管理的标准过高,对城市秩序的期望过高,迫使城管部门及其人员被迫采取违法手段,因为有时候除了暴力手段外,无法达到城市的整齐划一…[详细]

缺乏制约的“特权派”

与其说是城管队员自身素质不高,倒不如说是这个制度给了他搞特权的空间。

在北京,城管部门拥有14项职能,300多项执法权。城管系统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法律地位不清、权利不利的制度下,暴力已经被部分城管当做了‘特权’和有身份、有面子的标志,成为城管制度的需要,成为制度的一部分。作家郑渊洁的一句话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我们的社会有好城管,但不好的是制度。它让各个阶层都过不好。”…[详细]

由执法型向服务型转变

这显然不单单是城管应做的,很多部门均属此列,城管首当其冲。

面对收入低下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群体,他们的构成复杂,人数多,并且生命力旺盛,仅靠城管是无法从根本上清除非法经营的,只能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造成社会的偏见。因此政府疏导和规范,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是仅仅要一个简单干净的城市,还是要一个生动丰富的城市?必须承认小商小贩的背后有民生所系,承认流动摊点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生存的意义…[详细]

观点大PK

城管搞得整个社会乌烟瘴气,是时候取消了?

顶。早该取消了,但凡有体面工作、稳定收入,谁人愿意风里来、雨里去,在大街上讨口饭吃?政府不能在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方面失责于前,却又对自谋出路的公民追惩于后。如果人民的生存权得到保障,城管就失去了的存在的意义;如果得不到保障,城管又绝非根治整个问题的解药,一个无明确法律依据又无社会公义支撑的机构,为什么不该取消呢?

否。还嫌我们的城市不够拥挤不够乱吗?中国人就是这样,尤其是那些聚集在城市的外来人口,为了挣钱不择手段,如果没有城管约束,我们的城市还要脏乱差成什么样?城管执法固然有不合理的地方,但不能因为个别素质地下的城管就否认整个群体。城管的问题在于执法方式,而不在该不该执法,目前的中国,城管的存在还是有必要和意义的。

辽宁刺死2城管的小贩究竟该不该被判死刑?

该。杀人偿命,自古天理,何况他还杀了两个人。哪怕小贩有一千种一万种理由值得我们同情,哪怕小贩之前受到了城管队员的殴打,但最后死的是两个城管。在离去的生命面前,任何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我们的城管的做法也许有种种非议,但他们罪不至死,他们也是人,他们的生命也应受到保障。

城管队伍里也许真有坏人,但绝非一开始就是坏人;我们有一百个理由相信城管被妖魔化绝对是民众心声的反映,但更有一千条理由相信绝非整个城管队伍都是如此。城管是维系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建筑与最底层百姓的纽带,担负着城市管理与基层执法的双重重任,伴随着我国的城市化程度越来越高,城管的问题,上连国计,下牵民生,是一个必须处理且必须处理好的问题。当然,必须说明的是,需要改变的绝不仅仅是城管人自身,自古至今,唯制度与人同进步,社会才能获得本质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