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1capf腰带:“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实施纲要(2011—201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9:46:25

“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实施纲要(2011—2015)

(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委、省政府《“满意在贵州”主题活动实施纲要(2011—2015)》的要求,继续巩固提高“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社会公共服务,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深入开展“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为此,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按照“十二五”时期“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和农业产业化提升“三大战略”的新要求,结合全市“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的开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文明热情、服务人民,着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文明六盘水、礼仪六盘水”的新形象,推动社会文明程度迈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

按照“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的思路,经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全市公共行业服务管理规范、环境优美、服务高效、文明热情,营造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环境。

三、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工作任务:以交通、旅游、医疗、商业、教育、金融、邮政、通信、水电气油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解决设施不完备、环境脏乱、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服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标准,完善便民措施,推行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和规范服务,努力提升公共行业服务质量,基本实现环境整洁、服务高效、热情周到、群众满意的目标。

工作标准:完善服务场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认真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推进办事公开和公示制度,兑现服务承诺,强化诚信服务、微笑服务,实施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坚持童叟无欺、明码标价、质量保优、服务创优;提高服务技能和业务素质,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程序,推行便捷服务和快速服务;普及行业文明服务礼仪,规范服务标准,做到热情主动、文明用语、态度谦和、细致耐心;建立健全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服务标准,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准确解决服务对象的咨询和投诉。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不变(市办通字〔2010〕32号),根据改革后的政府机构,成员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外侨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通公司、六盘水供电局、六盘水市银监局、六盘水车务段、铁路水红公司、中石化六盘水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办公室成员单位调整为: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室负责同志为办公室联络员。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对“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的总体部署、协调指导和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市各地各行业优质服务进行测评和考核;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的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开展不满意问题征集活动。

市委办、市政府办:负责组织两办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

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开展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和廉政文化建设;指导督促各部门、各行业进一步完善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行纠正和整治。

市委组织部:负责继续将“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纳入市、县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考核内容。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把“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纳入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效能型机关、廉洁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市教育局:负责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收费,严肃校风校纪;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教育育人环境。

市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市政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亮化绿化美化城市,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加强各级规划、城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督促各地建立和公布城管热线,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热情服务。

市交通局:负责加强全市长途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车、收费站、高速公路服务站等窗口单位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制定行业服务章程、公布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以微笑服务、满意在交通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确保车容车貌、站容站貌整洁有序,服务文明规范。

市卫生局:负责在医疗服务行业和卫生系统开展“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负责加强卫生人员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实施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医疗质量和服务规范标准;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能力建设,完善公共设施,整治环境卫生,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业、药品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为广大群众创造放心满意的医疗和食品消费环境。

市商务粮食局:负责指导全市商业企业、商业从业人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无假货示范商店”等创建活动。

市外侨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服务行业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旅游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强为旅游服务的宾馆饭店的指导,规范服务标准,严格评定服务等级;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救助、投诉处理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投诉处理反馈机制;建设和完善景区景点公共服务设施,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环境脏乱差,组织开展文明景区创建活动,做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

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通过创先评差、奖优惩劣,打击假冒伪劣等各种市场欺诈行为;组织开展“诚信经营户”、“诚信纳税户”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邮政局、所和业务大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邮政系统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

市移动、电信、联通、铁通公司:完善业务大厅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程序、优化服务质量;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制定公布行业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组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微笑之星”等创评活动。

六盘水供电局:负责全市供电服务单位业务大厅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整合“95598”呼叫服务平台,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电力抢修等服务;加强供电服务单位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公布行业服务标准;组织开展以“万家灯火,南网情深”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

市银监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商业银行服务网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银行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文明用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盘水车务段、铁路水红公司:负责督促指导站段抓好火车站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整治站内外卫生秩序、亮化绿化美化环境;完善站内服务大厅公共服务设施、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铁路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千里铁道文明线。

中石化六盘水分公司:负责全市加油站环境卫生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用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创建活动。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特区、区,各部门要把“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切实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把“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层层抓落实。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六盘水市“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纲要(2011—2015)》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各项任务。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确保“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的顺利推进和重大活动的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专项经费。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有相应工作经费,保证本部门、本系统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各部门要为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三)广泛动员,营造氛围。组织全省“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专题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牌、LED显示屏、车身广告、灯箱广告、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载体和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的目的、意义。设立“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好新闻奖,调动各级新闻媒体支持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为“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推进工作。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重点职能部门要面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和地区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在新闻媒体曝光并组织专项督查。除六盘水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外,各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推出“不满意曝光台”,对各县、特区、区、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和舆论监督。各县、特区、区要将“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列入党委、政府督查室及监察部门的专项督查内容,列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专项视察内容,定期组织督查,形成人大政协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和监察部门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体系,确保“满意在六盘水”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五)加强指导,协调配合。各县、特区、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加大对本地区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力度,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协调解决本地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的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本行业服务单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市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本行业责任单位的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县、特区、区文明委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专项工作计划,尤其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考核奖惩,确保实效。设立六盘水市公共文明指数,公共文明指数委托专业调查机构每年对全市4个县(特区、区)和98乡(镇、办事处)的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在市主要媒体发布满意指数,编发群众满意度分析评价报告,同时将指数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县、特区、区,各部门进行暗访,并以通报形式公布检查暗访结果。

对公共服务文明指数在75%以下的县(特区、区)和乡(镇、办事处)和市直行业单位进行警告,其主要负责人向市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市领导小组负责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指数在80%以下的县(特区、区)、乡(镇、办事处)和市直行业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对指数在95%以上的县(特区、区)、乡(镇、办事处)和市直行业部门予以表彰奖励,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一次总结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对在主题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县(特区、区)、乡(镇、办事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