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仙盒子: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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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决定

2005-08-21  湘生机职院发[2004]13号  浏览:1494次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升我院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和人文底蕴,提升全院师生员工的人文素养和道德水准,根据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校园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要求,结合我院特点和工作实践,建设校园文化。

  二、校园文化建设的定位

  高校校园文化是高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高校校风、学风、教风、工作作风的外在表现,是高校办学理念和文化的积淀,是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意识和行为规范。我院校园文化建设定位是:以“博学、精业、厚德、明志”为院训,秉承学院办学百年的优良传统,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俱进,注重凸显文化育人特色,使学院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示范性园地。

  三、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与目标

  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是:在全院师生员工中,开展“三倡导”和做 “四有”公民活动。即: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通过开展多层面的丰富多彩的创先争优活动,凝聚人心,鼓舞人心,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爱党爱国、热爱学院、建设学院的热情,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主人翁意识,提升学院管理水平,提高学院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塑造学院形象,打造学院品牌,促进学院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是:言行举止文明礼貌,人际关系团结和谐,精神风貌健康向上,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生活环境优美舒适,争创省级“文明高校”。

  四、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
  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涵盖三个方面,即物质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是前提和基础,制度文化建设是机制和保障,精神文化建设是核心和精髓。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一)物质文化建设
  1、优化校园环境。校园环境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物质载体,其内涵应具有鲜明的育人性,其基本表现形式是高雅、文明、整洁、有序、规范。它包括: 办公楼(室)、教学楼(教室)、图书馆、实验楼(实验室)、实习工厂、基地、学生公寓、职工宿舍区、食堂等在内的校园整体环境的绿化、美化、净化、知识化、人文化。

  2、筹建校史陈列室和学院荣誉室。收集、发掘、整理学院几代人艰苦创业、勤俭办学的光荣历史,把它视为一种精神财富,继承发扬。

  3、进一步完善校园文化、娱乐、休闲设施建设。设置人文标语、公约。在校园合适的位置定制(建)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名人格言、名人雕塑、文明公约、人文标语,建设和完善院内文娱健身休闲活动的场所等。

  (二)制度文化建设

  规章制度是学院各项工作的保证。因此必须严格院风、院纪,建立健全学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做到依法治院,用纪律管人,按制度办事。将学院已经出台的有关教学、科研、学生、行政、后勤、产业实体部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考核时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常与定期相结合。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评优评先、晋职晋级、津贴分配以及岗位聘任挂钩。

  (三)精神文化建设
  精神文化建设是校园文化建设的精髓,要努力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1、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以“爱党爱国爱校”为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分层面地组织学习《纲要》,领会《纲要》精神,倡导爱岗敬业,深入持久地开展“三倡导”和做“四有”公民活动,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加强法制、纪律和公民道德、人文素养的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师生员工中,大力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和学院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开展明礼诚信和文明用语的养成教育活动;开展品评优秀作品和鉴赏文化精品的读书活动,提升广大师生员工人文素养和道德水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尤其是青年教职工和学生分辨真善美与假丑恶的能力,倡导广大师生员工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做助人为乐和维护校园秩序的模范。

  3、加强院风建设。院风是师生共同形成的校园精神氛围,是校园文化的灵魂。它具体表现在教师教书育人的教风、学生勤奋学习的学风、干部克己奉公的工作作风上,是熏陶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文化环境。通过抓作风、教风、学风的建设,促进良好院风的形成,并以良好的院风促进学风的根本好转。

  4、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校园文化活动是校园文化建设的载体。各级党、政、工、团、学组织,要坚持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文明、高雅的文化娱乐活动,抵御各种消极文化现象的影响,用健康、文明、高雅的文化娱乐活动占领校园文化阵地。以多姿多彩的形式、健康向上的内容,展示师生员工的风采,陶冶高尚的精神情操,丰富广大师生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新闻广播、报纸、网站的宣传与管理,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学生社团文化与寝室文化的研究与管理,引导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5、加强校园秩序管理。

  (1)全院教职工挂牌上班,对学生实行挂牌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秩序。

  (2)加强校园治安秩序管理,严格院大门进出制度。

  (3)加强校园内各类流动人口的管理。

  (4)加强对院内各类娱乐服务设施的管理,规范各类娱乐、服务活动。

  (5)加强产业实体经营活动的管理。产业实体的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和妨碍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6、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各级党、政、工、团、学组织,要将创优争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积极开展多层面、多形式、多内容的创优争先活动,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广大师生员工要从政治的高度、道德的要求和学院发展的需要来认识和支持这项工作,共同建设文明、亮丽的校园。


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二OO四年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及学院《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决定》,结合学院2004年工作重点,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求,结合今年评估工作的目标,以校园综合治理为突破口,着力改善育人环境,切实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的启动工作,为学院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目的与要求

  校园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将它纳入学院发展建设的整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员参与,骨干带头,党员垂范,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要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地稳步前进。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为今年学院办学水平评估、2005年“党建目标管理”合格评估、2006年创建省级“文明高校”奠定基础。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使校容校貌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风貌发生较大的变化。

三、建设与整治的重点

  校园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学院2004年工作要点,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今年的主要任务是顺利启动校园文化建设,重点抓好规范管理和校园综合治理。

  一是整体环境的绿化和美化。重点是完成计算机信息大楼和机电大楼广场的园林美化工作。同时对学生公寓、职工宿舍区、食堂、教学楼、实验楼等进行适度整治,确保卫生、整洁、有序。

  二是文化氛围的营造。做好校园内文化健身娱乐休闲设施的规范和完善;完成校园导航图、人文标语、警示牌、名人雕塑等的设置;给校园内主要道路、楼宇、景点命名,赋予其相应的文化内涵。

  三是规范各类管理。职工挂牌上班、学生实行挂牌管理;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在指定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岗位职责、文明公约、行为规范或院训;规范设置各类宣传牌匾和宣传窗;大力推广普通话;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四是制定配套的制度或规范:重点是校园综合治理的相关规定和校园文化建设考核办法;制定校园文明公约、教师师德规范、学生文明公约等。

  五是告别不文明的行为习惯。着装整齐、不乱扔乱丢、不乱张乱贴、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不在公共场所抽烟(除办公室、家属区和指定的吸烟区外)、上班时间不嚼槟榔和口香糖、男女同志(同学)不在公共场所做过份亲密的举动。

  六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纲要》的学习和讨论活动;在不同范围、不同层次举办人文讲座,全年不少于四次;开展旨在提高全员人文素养的读书活动;开展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题的全院大讨论和演讲活动;举办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搞好“五四”、“七一”以及年度的总结表彰活动;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自觉抵御各种消极文化现象的影响,用健康、文明、高雅的文化活动占领校园文化阵地,引导和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七是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级党、政、工、团、学组织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食堂”、“文明家庭”、“文明标兵”等文明创建活动,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八是强化校园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是规范校园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整治乱搭乱建、乱丢乱扔、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暂住流动人口和公用房屋的管理,在职工住宿区逐步推行物业化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

  2004年4月,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组织讨论;各处级单位分部门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讨论;召开全院职工及学生代表参加的动员大会。

  2004年5月,校园文化建设宣传启动月。院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的意见》、学院行政下发《关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决定》、《二OO四年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园综合治理暂行规定》及《校园文化建设考核办法》、《学生文明行为考核办法》;各部门及学生班级分层次进行动员并组织相关的学习和讨论;院团委向全院团员青年发出倡议书;各系团总支安排相应的面上宣传工作;各班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主题举办一期专题黑板报;组织“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的全院签名活动。

  2、切实加强领导。

  学院成立校园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述光 副组长:方向阳 何建湖

  成员:郭秀云 梁 勇 夏大鸣 曹太益 王冠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党政办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院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处、保卫处、工会、老干办等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一是物质文化建设组,由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二是制度文化建设组,由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三是精神文化建设组,由学院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3、狠抓制度建设。制定各类人员工作(行为)规范、各部门工作职责及考核评比办法。

  4、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1)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建立一支由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专职考核督查队伍,分别设立教工和学生考核班子。考核结果定期公布。

  (2)校园文化建设要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校园文化建设的考核要纳入学院整体考核体系,与部门的评先评优结合,与个人津补贴挂钩。学院主要是考核到部门,再由部门考核到个人。学生的直接考核到班级和个人。

  (3)5月为《2004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启动适应期,在此期间出现的一般违纪现象,以提高认识,自我教育为主,不与考核挂钩,6月正式实施方案,与考核挂钩。

五、时间安排

  2004年校园文化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5月 宣传动员;第二阶段:6月—12月是组织实施阶段;第三阶段:2005年1月-2月为上一年度总结评比及本年度启动。


附件2:
校园文化建设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提高学院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原则

  1、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单位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考促建、以考促改、考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二、考核的基本做法

  1、建立学院“三级”考核体系。

  (1)建立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方向阳 副组长:何建湖

  成 员:胡述光 郭秀云 梁 勇 夏大鸣 曹太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吴明利、刘曙光、王生明 张可西 佘俭敏、刘正辉、黎移新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吴明利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全院考核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安排,综合平衡各类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仲裁考核中的有关问题。

  (2)建立各处、室、系、部、馆考核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考核小组由3—5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本部门考核工作的领导,落实考核与津补贴挂钩等有关事宜。

  (3)分校区设立离退休老同志组成的考核督查小组,东湖校区由李再忠、廖清泉、蹇政权、舒万和四位同志组成,李再忠同志任组长;马坡岭校区由刘享人、刘岳岱、刘海斌、晏八生四位同志组成,刘享人同志任组长。考核督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校园文化建设考核细则”条款对校园综合治理以及其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督查,作好考核记录,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督查到位、实事求是,记录准确、公正、公平。

  2、考核以年度为计算单位,以在职职工年底分制(100分)为计算依据。

  三、考核内容、方法与程序

  1、考核内容是把校园文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和综合治理有关条款分为四个大的考核细则,按细则分解成若干个指标,按指标实行扣分。

  2、考核方法是考核督查组按照“校园文化建设考核细则”的考核标准,做好考核记录,记录结果每天反馈一次,并分别将考核结果报院人事处和马坡岭校区管委会办公室,作为奖惩的依据。

  3、学生违反校园文化建设有关规定和“综合治理暂行规定”有关条款由考核督查组单独作好考核记录,并将考核结果交学生工作处按“学生文明行为考核实施办法”进行考核。

  4、学院离退休职工(含内退职工)不实行底分制,同样按“校园文化建设考核细则”实行考核。

  5、考核结果每月向全院公示一次,接受职工监督。

  四、考核与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学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按部门人平实际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进单位,按学院奖励暂行办法给予奖励。

  2、考核结果与部门(离退休、内退职工与个人)津补贴挂钩,按每扣除1分,扣发津补贴10元为计算标准,以此类推。

  3、考核与各部门下期津补贴挂钩,全年考核人平低于85分(含85分)以下的扣发部门下期津补贴总额的0.5%。

  4、考核结果分学期结算,年终一次总结算。

  五、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是落实校园文化建设方案,加强学院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推进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的一个重要措施,各部门一定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专人负责。

  3、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平时考核情况要作专项记录,要求实事求是,如实提供情况。

  六、本办法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从二○○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


附件3:
学生文明行为考核实施办法
  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建立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促进学生的行为规范化,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机构

  分校区成立考核小组,对学生行为实施考核。

  总负责:黎移新

  东湖校区考核小组:

  组 长:谢 勇

  副组长:张明军 邓建平 刘 林 申双贵

  成 员:学生科、学工办人员

  马坡岭校区考核小组:

  组 长:王新宇

  副组长:唐宋成 刘国庆

  成 员:学生科、学工办人员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2、坚持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个人和班级奖惩挂钩的原则。

  4、实行底分制原则,每个学生学年底分为100分。

  5、考核情况按月公布。

三、扣分标准

  1、在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校园内其它室外公共区等场所吸烟,每次扣2分;酗酒扣3分。

  2、男女同学在公共场所勾肩搭背,搂抱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每次扣3分。

  3、男生留披肩发、染发、女生化浓妆、穿吊带衣及超短裙每次扣1分。

  4、参与赌博或给赌博提供条件者每次扣5~10分。

  5、起哄滋事、打架斗殴,视情节每次扣5~10分。

  6、外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及其它公共场所每次扣2分。

  7、在墙壁和桌椅上乱写乱画、乱刻、乱贴(包括脚印、手印、球印)每次扣2分。

  8、浪费粮食、水电每次扣2分。

  9、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乱倒脏水等每次扣2分。

  10、校园内进行迷信活动每次扣5分。

  11、说脏话、传有辱他人声誉的流言,公共场所起哄、吹口哨等每次扣1~3分。

  12、对师长不礼貌、不尊重,拒绝老师教育的每次扣3分。

  13、采取非正当方式或途径反映意见,而导致学院声誉受损每次扣3分。

  14、损坏公共财产,除照价赔偿按有关规定处罚外,每次扣3分。

  15、自习课时间在教室内看电视、打牌、下棋或其它影响他人学习的每次扣3分,班级每次扣10分。

  16、学生实行挂牌管理,未挂胸牌每次扣1分。

  17、校内外租房,通宵上网每次扣5~10分。

  18、其它未尽事项,参照上述扣分标准给予适当扣分。

四、处理办法

  1、对学生个人处理

  学生违纪违规,除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外,再根据考核分值给予相应的处理。

  80-85分 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75-79分 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70-74分 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警告处分。

  70分以下 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给予记过处分。

  2、对班级处理

  (1)一月内被扣分学生总数占本班学生人数的15%以上,或该班学生所扣分之和占该班总分的1%以上,取消该班的月评优、评先资格。

  (2)一学年内,班级有两次以上取消月评优、评先资格,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相应减少该班各项个人评优、评先指标。

  3、学生及班级考核情况作为班主任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与班主任津贴挂钩,具体按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从2004年6月1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