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超大的枪战类网游:路天明:作协有资格教育人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8:28:05

发个言,因为时间到了,已经过12点了,不能多说了。第一,先表个态,对六中全会,我和大家一样,很振奋。对这个决定,我想中国大多数的有识之士,志士仁人,都会感到振奋。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们中的多数对国家当下人的精神面貌、道德状态颇有些忧虑。现在,终于开了这么一个会,终于专门来谈文化问题,专门来谈软实力问题,专门来谈人文精神和心灵建设问题。“终于”这两个字很重要。它是一种感慨,一种心态。说它是集体无意识也罢,集体有意识也罢,总之是在迫切期待之中,终于来了,所以就振奋,所以没有任何理由不拥护它。

  第二,从“教育人民”说起。我们这次座谈会的大标题里用上了六中全会决定里的四句话。其中有一句是“教育人民”。会前,几位与会者还在争论:向文学界提出“教育人民”这个要求是否合适?由于时间的问题,我们今天不可能展开去讨论这个重大问题。不过,从根上说,一切文化形态的东西都潜移默化地存在着教化的作用。我们说,任何一个伟大的成熟的民族的民族性格都会体现在他的文学(文化)成果之中,同时,也毋庸置疑,民族性格的形成和成熟,必定会受到该民族的文学(文化)的巨大影响。现在我要问的问题是,中国的当代文学,包括我自己在内的这一批当代作家们,也包括我们的作协,已经有资格去教育人民了吗?我们的文学现状,我们的作家现状,已经能够使我们站在13亿人民面前自豪地说,我可以教育你们了?或者说我正在教育你们。我说我们没有这个资格。最起码,我没有这个资格。很多历史上伟大的作家,优秀的作家,他们有这个资格,甚至在当代,也曾有过一个片段般的时期,产生过这样一个作家群,产生过一批辉煌的成果,可以说是站在了时代的前沿,切切实实在起这个作用。最近这十几年怎么样?我觉得我们要深思,要深思这个问题。

  一个时代的进步,民族的发展,是需要文学(文化)发挥这样的作用的。从当代来说,四五时期诗歌所发挥的战斗、鼓舞作用。后来,在当代的人本启蒙,人性觉醒,人道张扬中中国当代文学所起的绝对不可替代的精神引领和支撑作用,都是这方面强大的例证。更不要去说历史上的明证了。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文学(文化)能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有没有资格起这样的作用,会牵涉很多方面的问题,但我认为,最重的是这么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对人民的态度,说白了,就是:我们要不要做一种让自己的人民(民众)认可的文学。再说直白一点,我们的文学要不要让我们的人民(民众)认可。要教育人民,首先是要让人民认可你,认可我们这个当代的中国文学。让人民(民众)觉得你是我们的文学,我愿意听你的,愿意看你的。刚才提到文艺的观赏性。有的朋友说,观赏性只是针对影视等“文艺类”作品说的,文学要提观赏和可读性就很可怕了。或者说,文学怎么可以提“可读性”呢?我就很奇怪,文学怎么就不能提“可读性”?文学不是让人读的吗?文学不希望人来读吗?既然是让人读的,它怎么就不存在一个“可读性”的问题呢?如果没有可读性,文学怎么走向人民(民众)?如果文学不能走向民众,只将它做成精神贵族的自我陶冶,自我表现,又奢谈什么“教育人民”?当然,作家也是可以不主张文学的教育性去做文学,也可以忽视文学的可读性去做某种文学。这样做成的文学,有时也会是优秀的文学。但因此排斥文学的可读性和让民众去读的功能性,认为只有不可读的或民众不喜欢的文学才是真正的文学,是否就扼杀了文学的某种天性——从诗经开始,文学就不只是文人手中的玩物,而是民众心灵和生存情感、生存状态和生存愿望的呻吟和表达。

还有一个关键词,即“人民的文化权益”。人要有孝心。父母生我养我,我挣钱了,要报答父母。这是人伦之常情,天地之常纲。民众也是我们文学的衣食父母。当我们在做这样的文学,或那样的文学时,自然也该想到,怎么让我们的衣食父母享受我们创造的文学成果。想到,他们有权得到这样的享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会认为,我们用“高贵高尚”的劳动挣来的钱给了我们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父母花了,我们这些人就低人一等了。我们也不能认为,我们做的文学让这些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读得懂,被他们喜欢了,我们的文学因此就低人一等了。

纵观千年世界文学史,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学发展总是首先立足于本国本民族人民的接受和阅读上。如果反过来,以外国人是不是喜欢和重视为第一标准,就很难说得上持续发展。

  我这里举个例子,请作协领导别生气。五次全委会组织了几个同志做大会发言。其中有一个发言谈要发展纯文学,并且引用了一个外国理论家的话,那意思就是:纯文学要做好,就得“和大众为敌”。这是原话。在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的全体大会上,号召作家“和大众为敌”,我当时非常吃惊。作家完全有创作自由,写自己愿意写的喜欢写的东西。但即使这样,我想,公开在作协全国委员会的大会上提出“和大众为敌”,也是极其不适宜的。因为我们这个作协毕竟还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宗旨的。我想全体会员也不会有人反对这个基本宗旨。而且这个朋友的发言还有一个中心意思是要求政府积极出钱扶持纯文学杂志。政府的钱是谁的钱?是纳税人的钱。纳税人是谁?是大众。你一面竭力呼吁政府拿大众的血汗钱来养活你,一面又引经据典地号召作家与这些养活你的人为敌。不仅让人“汗颜”,而且让人“肝颤”!

第三,我们到底要搞什么文学?只搞纯文学?还是要搞包容包孕天下各种文学类型的“大文学”?(我这里说的“大”,不是指题材的大小。)文学不仅仅是纯文学。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近几年,一种理论正在文学界生长。他们认为只有纯文学才是“心灵的敞升”“灵魂的飞扬”“是作家对人性人情人世间真善美的讴歌与亲近,对假丑恶的质问与鞭挞”,“是不带世俗功利,甚至是没有目的的精神活动”。而搞非纯文学类的创作,如电视剧创作“可能是有害的,最终导致对作家的个人品质和艺术才华的腐蚀”,“它遵循的是商业原则,一切以市场盈利为判断标准,简单地说就是要追求收视率和收益率,情节、悬念、暴力、色情,是影视剧的‘潜规则’”。这里,这位评论家把电影创作也列入了一种肮脏的陷阱行列。这种谬论本是不值得批驳的。但可怕的是,他同样被选入作协全委会的大会发言者行列中,创造了两个第一:作家协会在自己的全国性大会上公然全面否定和猛烈攻击另一个文艺协会从事的创作活动,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一些作家只是因为从事了非纯文学样式创作,在作家协会全国性大会上被公然点名批判,这也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当然,所幸的是,在会上,作协声明,这些发言纯属代表他们个人,而不代表作协。

这里先不讨论“纯文学”这个概念是否科学。世界上是否真有纯而又纯的文学,“纯文学”作家是否就完全不讲功利,不数钱,人品和人格就不可能变质。只讲一点,把纯文学和大众文学对立起来,是否有道理。纯文学真的需要完全排斥大众化?白居易有意将自己的诗写得让不识字的老妪也能懂也能喜欢,这也许是个例,但这个个例已经足以说明,文学的大众化是完全可以产生经典作品和让作家成为大师的。最通俗的文学,比如金庸和大仲马的小说和影视作品,难道不是作家对人性人情人世间真善美的讴歌与亲近,对假丑恶的质问与鞭挞?世界文学史上多数文学大师的作品都是在他们活着的当代就被大众接受和喜爱的,而绝非养在深闺人不识的。写诗写小说的普希金在俄罗斯几乎家喻户晓,人人喜爱,人人读得懂,能说他不是“纯文学”?

中国正在发展中,中国有十三亿人在追求他们的未来。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文学艺术样式和作品来满足各种各样的人的需要。只重视外国人喜欢的,只重视少数知识分子需要的(其实多数知识分子也很喜欢看影视和通俗作品)而忽略了本国大多数民众文化(文学)上的需要,其结果必然是路越走越窄。坚守文学所谓的“纯净性”,是一种“高风亮节”,但不必去小看、更不要排斥特别不能攻击大众文艺的当代作用。这是个大的理论问题。可以继续讨论一千年。但总之,文学是多样的,小说诗歌,纯文学的小说诗歌是文学,我们还要继续发展探索性、实验性的写作。我们绝对不能拿可读性来做文学好坏的唯一标准,但也不能认为,只有纯文学才是真正的文学。还是要强调文学应该走向人民。强调文学的多样和多元。在音乐界从来是把美声、民歌和流行唱法都当作音乐来发展的,比赛评奖都没有歧视的。这一点是否对我们发展当代文学有某种启示和借鉴呢?特别要提到的是,当下人民大众的文化权益恰恰主要是由这些所谓的“非纯文学类型”来满足的,而它们偏偏又在文学界被放到了忽略和歧视之列。这好像有点不公正。

说到底,我们还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在这个前提下,把非纯文学类包含进来,给于相应的重视,不仅是责任所在,使命所在,也是良心和情感所要求的——给衣食父母们一点他们需要的精神食粮吧,让他们得到一点他们应得的文化权益吧。

  从贯彻和落实六中全会精神和发展当代文学的需要来看,我主张做大文学,要宽阔的胸怀,不仅是要“容忍”网络文学,“容忍”影视文学,更要很聪明很智慧地随着时代的发展改变自己,充分利用网络、影视、广播等高科技手段,把文学传播向人民。总起来,就是这两句话,一是多想想我们的衣食父母。这是老生常谈的了。再一句话就是拜托了,还是搞点能包容各种文学类型、样式共同发展的大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