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手吃货第一红人是谁:《科学时报》:南方八省红壤区水土流失现状及其治理建议-------院士文章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3/29 20:02:34
 赵其国院士 现状、问题与治理经验  (一)整体好转,局部恶化  南方红壤区8省水土流失状况总的趋势是,整体好转,局部恶化。根据调查统计,南方8省1990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4.9万平方公里,占南方8省土地总面积114.1万平方公里的21.8%;至2000年,即10年后,全区水土流失面积为20.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17.5%,水土流失减少的面积为4.9万平方公里,幅度达4.3%,平均每年减少流失面积为4900平方公里。据统计,当前在8个省中,这种比例是不均衡的,其中安徽、福建、浙江和江西减少幅度较大(减少幅度大于20%),湖北、湖南的减少幅度较小(约10%~20%),广东减少幅度最小(3.3%),而海南省水土流失面积反而有所增加(增加幅度约20%)。这说明近十年来,我国南方8省水土流失的面积有所缩小,数量有所降低(表1略)。此外,从水土流失强度变化状况来看,各省近十年来,轻度流失面积平均减少17.3%,其中湖南、广东和海南三省轻度流失面积增加,其他省的都减少;中度流失面积总体减少18.9%,其中除了湖北省轻微增加外,其他省的中度流失面积都程度不同地减少;强度流失面积总体减少21.8%,其中,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强度流失面积反分别较前增加31.8%、21.3%、12.4%(表2略)。表2数据还说明各省水土流失中度的面积普遍减少,但是幅度除安徽和湖南较大外其他变化都不大,而轻度和强度则变化较大,且各省之间差异也很大。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来,尽管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总面积在减少,但是减少的幅度与各地治理面积极不相称,其主要原因是,南方8省由于人为影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面积正在不断增加,据测算,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总共达到2256平方公里。据资料,湖北省近几年来,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1986~1992年广东省深圳、珠海、中山、东莞、佛山、广州、潮州、江门、汕头、阳江和惠州等11个平原城市,人为水土流失面积达845.7平方公里,深圳市最为严重,流失面积184.99平方公里。广东省近几年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面积达2700平方公里,并以每年186平方公里的速度增加。浙江省因人为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面积每年达120平方公里。福建省20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约为863.47平方公里,仅以闽清县为例,1990年代以来,随着人口增长,生产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日益加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据估计,福建近几年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达到近200平方公里。其他省份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表3略)。  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有两类:一是非农开发项目,比如城镇和开发区建设、采矿区和土石场、修建铁路及高速公路等;二是不合理的农业措施,比如种植结构更替、陡坡开垦、大型农业开发项目实施等等。比如,漳龙高速公路在建设期内估计产生新的水土流失面积为6.3平方公里,流失极为严重,预测公路建设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不当防治措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可达13.78万吨,侵蚀模数21568.8吨/平方公里·年。福宁高速公路全线总长145.35平方公里,线路有30%以上的路段位于山坡地上,路基开挖造成的裸露表土可随降雨冲刷排入地表河流或附近的海湾。浙江省某市的金庭江小流域,面积仅51平方公里,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主要为无明显流失区,然而由于该镇人多地少,山区农民为发展经济,从90年代初期开垦山地种植桃形李,后经政府引导,走上规模化经营的道路,现已发展到种植面积12000亩。但是,由于该小流域内山高坡陡,河道坡降大,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400毫米,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降雨量集中且强度大,流域内土壤母质多为粗晶花岗岩,而且大部分分布在25°左右的山坡上,开发后,该区域土壤侵蚀模数为8000吨~15000吨/平方公里·年,达到侵蚀剧烈强度,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据研究,在一个坡度为28.5°的小区内,开发成为顺坡种植烟草后,流失量由原来的251吨/平方公里·年增加为6900吨/平方公里·年。所以农业开发如果措施不当就会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这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综上所述,据实际考察和有关资料,我们发现,南方8省水土流失当前总的现状是,过去已遭受水土流失的面积在明显减少,但新的主要由人为影响所产生的水土流失面积正在不断增加。总的趋势是,总体治理,局部破坏;强度减弱,面积减少;但仍处于边治理、边破坏的局面,今后全区水土流失的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远看青山在,近看水土流  近些年来,随着林业部门造林护林措施的落实,各省森林覆盖率均有明显增加,南方8省平均为52.87%,有的甚至超过70%(兴国县),但仍然是“远看青山在,近看水土流”的景象。从遥感影像上看,这些地区的植被状况很好,覆盖度比较高,但由于林下缺少灌木或草本植被覆盖,土壤表面裸露程度很高,仍然会发生中度、甚至强度以上的水土流失。  据调查,导致林下水土流失现象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最主要的是:  1树种单一造成林下植被缺失  1980年开始的绿化植树,在南方以马尾松或者其他经济林木如桉树等为主,其中,马尾松会加剧土壤的酸化,导致其他植物难于存活,而桉树由于生长很快,需水量很大,造成地表干旱,也影响其他植被生长。  2造林目的单调,造林方式存在一些问题  早期造林主要是考虑木材的蓄积和经济价值,强调林木的覆盖,没有统筹考虑生态环境效益,因而一些部门更愿意采用方便植树的造林形式,比如全垦造林等。这种现象在南方比较普遍,不仅带来造林初期的水土流失问题,而且造成成熟林的林下水土流失问题。  3经济林果树下,因锄草、翻耕和大量使用除草剂,造成地表覆盖度低,导致流失依然存在开发性治理水土流失是南方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形式之一,这不仅由于工程措施减少了水土流失,带来生态效益,而且可增加农民收入,产生比较明显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某些地区耕作方式不当,比如果园或茶园进行多次翻耕,使得经济林木下水土流失问题更加突出。另外,由于草本和灌木的生长会影响果实采摘,而且会与果树争肥争水,因而除草剂被大量使用,使得林木下草被减少,地表完全裸露,反而加剧了水肥的流失。此外,不同部门的统计口径不一,也使得林下水土流失现象未能得到行政管理部门的足够重视。林业部门规定,面积达到1亩以上,郁闭度达到0.2或以上即为森林面积,并不考虑地表植被的覆盖率,这对于水土保持来说还远远不够,水土保持更应强调地表覆盖度的提高和合理的植被层次结构,过分强调森林覆盖率,反而会对水土保持工作有不利影响,容易使行政部门放松水土保持工作。  因此,在南方,森林覆盖率高的地区并不意味着水土流失就得到控制,这就给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从考察来看,对林下水土流失的监测,仅仅依靠中低分辨率的遥感图像,看来是不够的,应该采用高分辨率遥感图像和其他类型的遥感手段,比如以微波遥感来加强监测手段。目前这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需要加强。  (三)生态安全,问题凸现  水土保持与生态安全是密不可分的。生态安全是指生态环境建设与生态经济社会建设,它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一个地区的水土保持与治理效果,如果不在生态安全上体现是不可设想的。  南方8省水土保持在生态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突出的,也有不少好的典型,如江西兴国县和福建长汀县,近十年来在水土治理、生态安全建设方面均取得明显效果,并已成为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但从整个地区看,水土保持建设与生态安全是脱节的、是不够完善的,存在的问题是:  1缺乏生态综合治理的整体性从水土保持看,生态治理是关键,但这种治理必须是综合的,否则达不到生态安全的效果。福建的经验表明,水土保持的生态治理不仅表现在治理数量上,而且表现在质量上;不仅表现在自然变化上,而且表现在人为治理上;不仅要采用生物工程,而且必须与生物恢复治理相结合。做不到这些就谈不上生态治理,也不会有水土保持的效果。  2缺乏长期坚持性  江西兴国县塘背河小流域1980年开始对1.7万亩严重水土流失区进行治理,直到1995年取得明显效果,森林覆盖率由不到10%增加到50%~60%,但1995年此治理区撤消后,由于对已改造的林型与林相缺乏管理,加之人为对已造幼林不断砍伐,致使不少地区重新出现20年前“上下不齐,南北有别”的“空中绿化”现象,新的水土流失出现。该县原有280万亩水土流失土地,近几十年已治理160万亩(60%),剩下的120万亩(40%),如今后不再坚持不懈地进行生态建设,任林相破坏,林木砍伐,必将引起新的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问题,生态损失当再重现。  3缺乏水土治理与开发、发展相结合的战略眼光  当前南方8省在水土流失治理中,大量出现矿石开采、修建公路、采取石材等非农业性的各种破坏水土的现象,有的地区在农业开发中出现坡地开垦果园、茶园,不断翻耕土地,加剧坡耕地的严重水土流失,特别是南方8省分布较普遍的崩岗侵蚀区,在治理过程中又重新开发利用,由于在开发中缺乏对生态安全的重视,因此也并未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  综上可见,从生态安全的角度看,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是对立矛盾的统一,流失是绝对的,保持是相对的,而且都是在动态中相互转化,即使是通过水土保持,生态安全较为稳定的地区,或当前尚无水土流失的地区,一旦忽视了水土保持与治理,放松了水土保持的措施与管理,则新的流失问题必然出现。因此,在水土保持上,我们的最终目的与根本任务就是对所有的水土流失地区,无论是已治理和未治理的地区,均必须树立“坚持不懈,长期整治,综合治理,重新构建,科学规划,全面巩固”的方针,否则,稍有不当或稍有放松,就会出现新的水土流失问题,情况会比过去的问题更为突出且严重,必须引起有关部门严重关注。  (四)积累了大量的治理经验,但效益有限  南方8省水土流失的重要经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逐步扩大区域治理范围  江西省赣南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以小流域为治理单元并逐步扩大治理范围是多年来一直坚持的治理思路。兴国县永丰小流域、联群小流域、塘背河小流域均有较好的小流域综合整治经验。从江西全省来看,1983年从一个县开始,后扩大到6个县,1990年增加到10个县,至2004年又扩大5个县,共投资11个亿,总治理面积达38万公顷,范围逐步扩大。安徽安庆市有48个小流域,其中大沙河上游已治理两万多亩,也总结了一条龙治理的经验,但近几年来仍然是一边治理一边破坏。海南省三大河流,通过流域治理,已减少泥沙输量,并将上游1700平方公里的积水区的水纳入水库。浙江西南区的小流域治理,取得明显效果。绍兴市通过小流域治理,使80%的坡耕地改为梯田,并对河流采用“闭、改、疏、拦”等办法,取得良好成效。湖北省建立了全国小流域示范区,在赤壁市取得增产效果。但所有这些小流域治理的面积均较小,在土壤侵蚀的治理面积上,一般只占5%~10%。因而这些经验缺少区域带动性。  2崩岗治理的模式与经验  崩岗是南方红壤区所特有的一种严重侵蚀类型,它是花岗岩浅丘岗地长期遭受自然与人为破坏而导致岗地崩塌的结果。据统计,南方8省216个县(市)共有崩岗26万处,破坏土地面积9100平方公里,尽管面积小,但侵蚀强度巨大,甚至达到泥沙掩埋农田与村庄、淤积水库、提高河床,有时整个崩岗发生崩塌导致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程度。福建、江西、广东的普遍经验是,建立开发式崩岗治理模式,即采用“上截,下堵,中间削,内外绿化”方式,进行多种树木种植,并在此基础上,在岗谷内建立“反坡台地”,栽种经济果林,使崩岗逐渐变为生态及工业用地,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存在的问题是:治理面积小,例如江西赣县的崩岗治理当前尚不足2%,福建长汀区的崩岗治理也不到5%,此外,治理难度大,需要较大投入,在山区贫困县条件下,只靠地方投入,均有很大缺口。当前崩岗治理技术要求较高,必须按各地不同情况,边治理边研究,不断探索更好的治理途径。  3坡耕地的水土保持开发利用经验  南方8省坡耕地占旱地面积达70%以上,其中丘岗山区在坡耕地治理中积累了不少经验。安徽安庆市通过坡改梯,在该市主要坡耕地大面积建立了“板栗—茶叶”立体种植模式,在多层经营管理下,减少了土壤侵蚀,增加了经济效益。湖北省大别山与黄岗市和湖南的中西部山区,均在坡改梯的开发治理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但存在的问题是,在大面积的坡耕地上种植果园、茶叶,每年需2~4次翻耕,必然加剧水土流失。同时不少地区在大于25°的坡耕地上开垦,必须退耕还林,但实际落实的难度大,有不少地区已大量发现“耕后抛荒”现象,这是值得重视的问题。  总之,南方8省近几年来在小流域治理、崩岗治理、治坡治沙及坡耕地结构调整和控制人为开发引起的诸多水土流失治理上,取得了不同的区域治理经验与模式,值得推广借鉴。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点、片、面结合推广,如何使这些经验由个性变为共性,成为指导性的方向,如何在科学性与实践性上,进一步发展与提高,如何将这些经验模式改造、推广成为整个地区长远性的水土流失治理手段,这些均是值得研究与思考的问题。(五)侵蚀广布于农村山区,制约新农村的建设  南方8省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从地形变化看,“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而农村丘陵山区的主要特点是:山高坡陡、土层浅薄,陡坡耕地的表土每年流失达1厘米。有人说,“水土保持就是抢救分布在农村为主的、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土壤资源”,的确如此。当前,制约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未消除,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的局面还未根本改变。党中央已将“三农问题”列为全党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面加强和解决农村生产建设与发展问题。水土流失是限制农村生产发展的首要障碍,因此,土壤侵蚀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和解决。  针对南方8省农村水土流失面临的具体情况,对当前农村侵蚀问题必须抓好以下三点:  1加强水土流失的生态建设与综合治理  据湖南、江西、福建等地的经验,在农村水土流失的治理上,应以“坡改梯,兴产业,促治理”的模式,实现水保与经济双赢。具体应抓好:坡耕地改造与发展果蔬产业相结合,退耕还林还草与发展林牧相结合,林业治理与发展生态旅游相结合,工程治理与高产稳产相结合等四个方面。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面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状况  大量事实证明,农村山区植被的砍伐,主要是因农民生活与烧柴的需要,一旦烧煤、沼气问题解决,经济得到发展,这些长期植树造林、制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就能在广大农村实现。由此可见,农村根治水土流失的方向在于重新构建减少水土流失的生态环境的整体,而不是只靠单一的、某一种具体的水土保持措施,而这些措施的效果,必须从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得以体现。因此,对经济贫困、缺粮少粮的山区农民来说,应扶持他们发展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环境保   护的农副业生产,增加农民的收益。  3增加农业投入,稳定农村基本经营体制。  在农村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强度上,当前只靠当地政府的资助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必须得到上级政府的支持和帮助,并需要在投资政策方面向农村与山区倾斜,使得农村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与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得到稳定。  总之,农村水土流失治理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应与当前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将山区工业化、农村能源化以及新农村居民点与自然村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推动农村的水土流失治理与生态建设发展。  措施和对策  (一)国家扶持引导,逐渐向地区自立转移国家资金投入是治理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之一,特别是对贫困地区与农村,这一问题表现最为突出。据南方8省调查,建国以来,我国政府在水土流失治理上的经费投入是巨大的,不少地区通过数十年的治理,已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上得到明显改善。但对有些地区来说,在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或基本治理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发挥地方经济的潜力,并在提高地方经济发展能力的条件下,增强经济实力,促进本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实现有效的自身投入与运转。此外,在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投入机制上,一方面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调整国家层面上的投入强度与方向,另一方面应逐步强调地方自主的投入机制,使整个地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在自身的投入下得到持续发展。这些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值得研究与深思。  江西省兴国县是南方水土流失的重点治理区,自1983年以来,在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899平方公里的情况下,共治理了1654平方公里(治理面积达87%),使年泥沙量下降67.7%,河床普遍降低0.4米,山地植被覆盖度上升了43.4%,土地产出增长率达54.2%,2004年农业总产量比治理前增长11.2倍,财政收入增加27.4倍,农民纯收入2225元,群众烧柴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在23年期间,总投资3.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437万元,地方投资1337万元,群众投资投劳27558万元。据了解,尚有758平方公里水土流失山地未得到治理,如果按每平方公里6万元治理,尚需要国家投入4500万元,但实际上每平方公里需30万元,如果这样,当地今后需总投入3.13亿元,其中需要国家投入2400万元。即使这样,此水土流失治理计划也需要十年才能完成。  兴国县是革命老区,从建国以来的发展看,经济实力有所加强,市政与城市建设已具规模,并具有较大的潜力,今后在水土流失治理上,也有可能由国家资助逐渐向地区自给的方向转变。这种转变最终的目的是做到国家与地方并重,并逐渐转化为以地方为主,从而达到水土流失治理的良性循环的目标。  (二)开发治理结合,经济生态优先  水土流失治理应与开发相结合,应在“治理中开发,开发中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发展。通过这些年的实践,在南方水土流失治理与开发中,积累了不少新的经验与认识。  福建省的长汀县,通过40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基本上解决了地区水土流失问题,森林覆盖率从1982年的54.4%增加到2003年的81%,成为全国水土保持的模范城市,创造了“长汀现象”,即通过生态建设,保持与恢复了植被;通过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了经济增长方式,加强了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改变社会结构,加强了城市化和交通建设,促进了水土流失问题的解决。近几年来,该县农村逐渐发展工业,使大量农民转移出来,促进农村水土流失治理得到稳定与发展。江西的信丰县,近些年来在全县发展了20余万亩果树(脐橙),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加强了丘岗区的“农—林—果”、“猪—沼—果”等生态模式的建设,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了农村生态建设能力,使水土流失治理得以巩固。其它,如湖南的岳阳市、湖北的孝感市、安徽的大别山区,均有相似的开发与治理相结合的经验与模式。  综上所述,从当前面临的社会经济形势看,今后的水土流失治理,绝对不应是单纯的为治理而治理,而需按生态与经济学原则,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相结合来治理水土流失,只有这样,水土流失治理才能长效巩固与发展。具体来说,就是建立保持与发展、治理与发展、开发与发展这三方面相结合的机制,其中,发展是总体的、指导性的。所谓保持与发展,就是在水土流失治理区不断地保护与恢复植被,坚持不懈地进行植被恢复为主体的生态建设,这是水土保持的关键和要害所在。所谓治理与发展,是在水土保持区,突出宏观与宏微结合的多种治理方案,包括进行人为、工程、生物、流域、库区、山体的治理,并针对水土流失带来的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如水体污染、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危害,加强治理与监测。所谓开发与发展,是突出社会经济建设,包括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与交通建设等。当然,这三方面的发展均需要将各地水土流失治理阶段与发展实际相结合,还必须得到国家、社会与广大群众的支持、资助和参与,才能收到实效,这也是今后在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治理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探索。  (三)制订规划,实施战略性推进  南方8省当前水土流失总面积为20.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5%,如按年减少4900平方公里,共需40年左右,即自2000年到2040年才能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这里尚不包括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面积。如果考虑到一些治理措施仅仅能够逐渐减轻水土流失强度的情况,完成治理任务需要的时间就更长。据调查,江西省按年治理1200平方公里计,要治理现有的3.25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30年,即到2030年才能完成。广东省近期(2010年)治理3120平方公里,中远期治理8400平方公里,要到2030年才能治理完毕。安徽省按年治理300平方公里速度,1.88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60年才能完成。浙江省按年治理860平方公里,对1.33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需15年才能完成。湖北省按每年治理1900平方公里,总共6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40年才能完成,实际上该省近几年,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达400平方公里。因此每年只能完成1500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湖南省在水土流失防治规划中,每年计划治理1700平方公里,也需要30年才能完成4万平方公里的总流失面积,而实际上该省的治理面积每年也只有500平方公里。福建省1.3万平方公里的总面积,如按每年700平方公里的速度治理也需20年。此外,据调查,整个长江流域共60万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即使每年共治理1.2万平方公里,也需延续50年,即到2050年才能完成。这些时间期限仅仅是按照流失面积推算出来的时间,实际上,由于治理措施差别很大,很多措施并不能一步到位消除水土流失,只能逐渐减缓,而且还有边治理边破坏等现象,因而,治理水土流失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由此可见,从南方8省总的情况看,完成全区当前已有的水土流失面积,最简单的估计也需30~40年,几乎需要半个世纪,这个现实说明,当前全国及南方地区面临的水土流失治理的形势是极为严峻的,不但与全国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与全国的社会经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而且将成为国家今后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从这个意义看,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加速整个地区水土保持工作的进程,并对各区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做出科学、全面、正确的判断,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全面治理方案,从战略角度,加速推进全区水土流失治理规划与进程。  (四)政策法制,配套实现  政策法规的制定是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保证。据浙江、福建、湖南等省的经验,水土保持的有关政策法规,特别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是水土保持的基本国策,是应当长期坚持的基本方向,在各地执行的过程中,应保持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协调统一。  此外,当前各地的综合法规,如《土地法》、《生态法》、《河流整治法》、《环保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均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适应与协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全国各地在执法过程中与其它有关政策法规相衔接,使地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过近些年的具体实践,各地认为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应进一步修订与完善,使其更具科学性与现实性。具体的内容如下:  1应突出水土保持法的地位,并对具体执法措施进行细化。这是推动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保证。湖南全省去年各地检查水土保持法执行情况1741次,项目共256个,全省109个县成立水土保持监管机构。江西、福建均成立全省监督管理委员会。然而,各地普遍反映存在“执法难、难执法”等等问题,关键在于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具体措施。因此,需要切实维护水土保持法的地位和细化具体的执法措施。  2应突出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法治措施及政策的协调。应考虑《土地法》、《生态法》、《河流整治法》、《环保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城市与交通建设法规与水土保持法之间的统一与协调。  3应突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农民培训、企业管理、投资政策、贷款条例、补偿政策与机制(如大型水库发电的补偿机制)等各方面的政策。  4应强化有关水土保持的人才机制、科技政策、评价体系等有关政策与法规。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不断完善是形势发展的要求。不少地区认为,当前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措施不全,法制不配,执法不力,监督不周。解决途径是:政策统筹,水保搭台,部门配合,全民动员。为此,通过这次考察,不少地区建议在国务院下,成立国家与地区的“水土保持委员会”,以便全面统筹整个国家的水土保持工作。  (五)科技领先,体系周全  我国水土保持工作自建国开始以来已近60年,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已取得明显成绩,但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从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与现实性看,仍然与国家这次提出的考察要求相距甚远,这一方面表现在水土流失治理规律的理论探索上,另一方面也表现在水土流失治理实践经验的提炼上。归根结底,是与水土流失治理上达到“科技领先”的目标相距甚大,这是值得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南方8省水土保持工作当前及今后必须重视对以下有关科学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  1.土壤侵蚀动态规律的研究,从监测方法上有所突破,研究更高效、更准确的土壤侵蚀监测技术,在此基础上结合模型等研究土壤侵蚀变化的规律及其影响因素。  2.森林覆盖率、植被覆盖度与水土流失关系的研究。森林郁闭度究竟多少才合适,如何在林相、林型结构上对不同森林覆盖率进行比较,如何从科学上说明与解决“远看青山在,近看水土流”的问题,  3.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关系问题研究。如何从水土流失规律上说明生态安全的重要性,如何论证因水土流失造成的水土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生态安全与水土流失”的影响程度与模式如何。  4.水土流失与生态经济关系的研究。如何从理论上说明水土流失与治理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如何通过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结构调整等,加快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水土流失治理投入强度,逐步走向地区水土治理的自主方向。  5.水土流失与生态评价体系的研究。建立地区性水土流失阈值体系,包括区域性的水土流失方程、生态安全措施与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比例与范围的确定等。  6.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与模式的深化研究。着重对地区不同重、中、轻流失强度的治理经验、坡耕地林—果—草治理经验、崩岗地治理经验,各种形式的自主式管理、开发治理经验与模式进行动态监测与深入理论研究,从体制与实践中寻求进一步发展与推广的途径。  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地理学、生态学、环境学、经济学等各种学科与范畴。面对国民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过程在理论与实践上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不懈,从科技领先的高度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水土流失问题加以解决才能取得实效。  结语  南方8省水土流失总的现状是,“面积减少,强度减弱,总体好转,局部破坏”。至2000年水土流失总面积20万平方公里,占全区面积17.5%。由此可见,全区今后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仍然严峻。  本区水土流失治理的总方向,应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从人与自然相和谐的角度出发,通过科学与实践相结合,走生态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长效治理道路。具体涵盖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长效不懈,坚持治理”的观点。即在流失与保持矛盾对立统一下,坚持长期不懈的水土流失治理方向,无论当前是已流失、未流失或已经治理的地区,一旦忽视了治理,放松了强化措施与管理,新的流失问题必然出现。因此必须“坚持不懈,长期治理,科学规划,全面巩固”。  第二,“生态建设,综合整治”的观点。即在保持生态与生态安全的原则下,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包括建立植被恢复生态工程,进行流域治理、耕地开垦、环境破坏防治、崩岗治理、区域开发等治理项目。  第三,“加强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观点。即通过发展地区社会经济,壮大地区经济实力,促进水土流失治理。包括采取地区性保持、治理与开发相结合,共同促进发展等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得到地区经济的支撑与巩固。  第四,“政府统筹,地区自立”的观点。即建立水土流失的宏观综合与微观整治相结合的全局观点:包括国家统筹的大型水土流失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国家与地区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立,水土保持规划体制建立等。  第五,“科学领先与实践提炼推广相结合”的观点。包括水土流失治理有关科研项目的开展与建立,如:水土流失规律研究,森林覆盖率与水土流失关系研究,生态安全与评价标准体系的建立,各区水土流失治理经验与模式的提炼总结与推广等。  第六,“建立水土保持有效措施与体制”观点。包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全国水土保持委员会的建立,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站的加强,水土保持人才队伍建设,宣传教育与有关设施的建立与充实等。  总之,从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看,虽然人为因素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较自然因素更为严重,但也必须认识到,如果措施得力,人为因素在整个水土流失治理中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事实上,人为因素,甚至包括社会经济因素,无论在当前及今后,均是推动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的重要动力。只有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人的因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投入水土流失的长效治理任务,才能使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真正实效。  鉴于以上认识,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国家设置“国家水土保持委员会”,统筹水土保持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2.建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建议从法律角度将“市场机制”引入水土流失治理中,确保投资人与当地农民的合法权益。4  .建议国家设立“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治理重大工程”、“南方红壤区崩岗治理”与“坡耕地改造试点”工程等。  5.建议在全区范围内,划定“重点饮水源保护区”,给上游人民“生态补偿”,并纳入法治轨道。  6.建议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有关科技与实践项目研究,包括植被覆盖度的概念与内涵,森林覆盖率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宏观监测方法,生态安全的评价指标与体系,水土保持的数字遥感与信息库建立,水土保持经验与模式提炼及推广等。  总之,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保持工作只要做到“科技领先,坚持生态,突出管理,长效治理”,并在国家统筹、地方推动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大群众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则全区的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就可以预期达到。  作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