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租车热线电话:论学习方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4 13:32:46

论学习方式(一)

在我国当前进行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学习方式的转变”被作为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随着课改的推进及相关研究的增多,转变学习方式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课堂教学面貌也相应地发生了深刻变化。然而近年来,对于学生的学习方式转变问题,相关的争论也在不断增加,乃至出现“转变学习方式”这一提法是否恰当的争议。学习方式究竟是什么?转变学习方式的涵义又是什么?课堂教学中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学习方式?对于这些基本问题如果不能从理论上作出明确回答,显然不利于相应课程改革目标的实现。有见于此,本文试图从学习心理学角度对学习方式作以初步探讨,以期能够给相关研究者和广大教师带来某些启发。

一、学习方式的内涵

在课程改革的语境中,学习方式通常是以日常概念的形式出现的。人们普遍认为,学习方式无非是指“如何学”的问题,它的涵义不言自明,因而无须专门加以界定。然而,当研究者根据实践需要试图明确界定学习方式的内涵时,又遇到了这样那样的困难,从而导致认识上的分歧。

有人认为,学习方式指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程时基本的行为和认知取向;它不是指具体的学习策略和方法,而是学生在自主性、探究性和合作性方面的基本特征(孔企平,2001)。有人则认为,学习方式是学生为完成学习任务而采用的策略和手段,是学生在完成学习任务时经常的或偏爱的基本行为和认知取向,是学生连续一贯表现出来的学习策略和学习倾向的总和(周兴国,2006)。还有人认为,学习方式较之于学习方法是更上位的东西,两者类似于战略与战术的关系;学习方式相对稳定, 学习方法相对灵活;学习方式不仅包括学习方法及其关系,而且涉及学习习惯、学习意识、学习态度、学习品质等心理因素和心灵力量(韩江萍,2003)。

参照国外的相关研究从理论上对学习方式进行阐述时,有些学者把它视同学习风格(Learning style),有些学者把它视同视为学习类型(Types of learning),也有些学者把它视同学习方法(Approaches to learning)。

事实上,上述理解与课改中所讲的学习方式的涵义都存在一定偏差。学习风格这一术语由赫伯·塞伦(Herb Thelen)1954年首先提出,其理论根源是荣格的个性分类观(Ferrell, 1983)。20世纪60年代以后,研究者倾向于把学习风格界定为“个体的学习偏好”,把它视为个性的一个有机构成。因循这一逻辑,研究者开始对学习风格进行分类,并开发了各种测评工具。例如,科尔布(Kolb, 1976, 1984)把学习风格分为聚敛型、发散型、同化型、顺应型四类,编制了 “学习风格量表”;菲尔德和锡沃曼(Felder & Silverman, 1988)把学习风格分为“感觉-直觉”、“视觉-言语”、“冲动-反思”、“序列-整体”四个维度,开发了“学习风格检测表”。研究者普遍认为,学习风格影响学习效果——如果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与学生的学习风格不相匹配,就会影响其学习质量(Dunn & Griggs, 1988),但学习风格是相对稳定的个性特征,“是自然的、习惯化的,它不会因为教法或学习内容的不同而发生变化”(Reid, 1987)。因而,用学习风格来指代需要转变的学习方式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