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雕塑公园儿童乐园:昆明40万电动车违规“畅行”该怎么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8:34:11
    违规“畅行”    在法律真空中
    许多政协委员对昆明高速增长的电动车数量表示担忧。来自昆明市第16中学的杨永良委员认为,电动车在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交通问题,电动车惊人的发展速度使本来有限的城区交通资源更加紧张,加剧交通供需矛盾,不利于交通结构的合理调整,制约了昆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实施,使交通环境更加恶化。
    和杨永良委员有相同意见的委员不在少数。许多委员认为,昆明作为一个省会城市,解决市民出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发展轻轨交通和公交优先,而电动车尽管可以满足一部分群众的需求,但在相关管理尚未健全之时,如此高速增长的数量,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因为近年来由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在增长,已经成为一个新的交通隐患,不管是禁止还是管理,相关部门都应该尽快出台措施。
    一些委员则认为,和谐社会的标准就是共生共荣,既然允许机动车数量大幅上升,为何不能让电动车自由行驶?关键不是该不该禁的问题,而是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就目前拥有的电动车数量来说,关系到近40万市民。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一旦草率行事,会影响到许多人的生活。首先,相关部门应该将电动车纳入规范管理,加大查处执法力度,对电动车实行两年一次的审核。其次是合理划分电动车在慢车道的行驶区域,一旦电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应加重处罚力度。
    “电动车被归类为非机动车,适用的法律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名交警告诉记者,电动车与机动车不一样,机动车有车牌号,驾驶人有驾驶证,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但电动车违法处罚就有难度,而且处罚力度较轻。以酒后驾车为例,机动车驾驶员如果酒后驾车被查到,将面临严厉处罚,但酒后骑电动车,法律上就没有明确条文处罚。此外,由于驾驶者不需要经过专门的驾驶技能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有些人的驾驶技能还停留在自行车水平上,再加上对路面情况把握不准、估计不足,遇到紧急情况容易慌张失措,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整治电动车,管好源头才是根本,光靠交通管理只能治标。”在记者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目前电动车管理应该主要放在生产环节,保证其生产出来的产品达标。
    同时,也有人提出,对电动车驾驶者进行驾驶技术的培训也是治理源头必做的功课之一。至于如何进行培训,建议可以发挥社区功能,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报名,定期邀请有丰富驾驶经验者开展讲座,介绍各路线的具体交通情况和驾驶技巧、应急措施等,对新驾驶者提供一定的免费驾驶技能培训。
    而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是,不同的城市,对电动车的使用政策不一,可谓一市一策。什么样的标准既能满足市场需求,又能让行业健康发展,城市管理有序?这是一个需要由企业、行业、城市交管等部门共同关注的问题。
    随评
    管理,还是管理
    对于电动车,这个21世纪最具中国特色的交通工具,我想,我们的城市交通管理者一定陷入到一个巨大的悖论中。
    一方面,是电动车的难以管理,没有驾照,虽说是不准载人,但一家三口在电动车上其乐融融的景观满大街都是;它风驰电掣,虽说只准在慢车道上骑,但什么车也没它跑得快,包括被堵车塞在快车道上蜗行的汽车。开车的、骑自行车的、走路的都把它恨得牙痒痒的。恨它的人要求取缔它,巴不得电动车马上从地球上消失。请注意,有的城市就这么干了。
    一方面,电动车的出现,再一次证明了黑格尔关于“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哲学没有过时。它环保,不产生废气,不消耗宝贵的汽油;它经济,以它代步的都是普通民众。就凭这两点,它理应当选全球经济危机背景下最佳交通工具的称号。爱它的人坚决捍卫它的合法权益,因为我是消费者。香烟更有害,你怎么不去禁了它。还有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是,骑电动车的队伍越来越壮大了,现在想要灭它,恐怕难了。
    难道我们真的拿它没辙了?记者所说的爱恨交织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其实,我们错了。没什么悖论,有的只是管理的缺失。卫星可以在太空中象散步一样绕月飞行,宇宙飞船可以把人送到天上又送回来,难道聪明如我们竟然就拿一个小小的电动车无可奈何?
    要动脑筋,要相信科学,不是说“只要思想不怕滑坡,办法就比困难多”吗?比如,把电动车管理纳入机动车的范围里,要求骑行者考驾照,戴头盔,划出专门线路,以杜绝安全隐患;比如,强制限速,每小时不得超过多少公里,严禁载人,否则以违反交通法论处,罚款,吊销执照,把电动车“飞车党”消灭在萌芽状态,等等等等,相信这方面的专家很多。
    加强对电动车各个环节的管理,科学的、人性化的、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这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办法。
    我想,电动车这顺应历史潮流而诞生的交通工具,一定是伟大的人类在解决目前暂时的问题而使用的权宜之计。它一定是我们这个城市来去匆匆的过客,它的离去是必然的。当然,那是在我们的道路交通非常好了以后,大家都非常有钱的时候,谁不会买辆又不怕风又不怕雨的小轿车开开?还有就是,工作状态变得更和谐,上班不是那么紧张,而健康比挣钱更重要的时候,自行车的回归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首席评论员 崔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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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省市电动车管理措施
    大理:纳入机动车管理
    大理在电动车管理上迈出了尝试性的一步。2007年10月,大理州政府在当地媒体发出公告,将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及电瓶车纳入机动车管理,10月31日后,这三类车的驾驶人员,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
    福州:全面实施《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
    2003年12月1日起,福州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公安交通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可上路;电动自行车必须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电动自行车上载物高度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禁止未满16周岁及无正常驾驶能力的残疾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准载人;电动自行车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制动器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以确保电动自行车行车安全和行车有序。
    无锡:部分路段限制通行
    无锡2004年3月1日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市交通发展状况,经有关部门批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部分路段的限制通行措施。2004年6月15日起,未领该市市区牌证,或持外地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在市区道路上行驶。
    泰州: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江苏省泰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15公里。
    成都:实行限制上牌
    《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于2008年5月施行。成都市有关部门对电动车实行限制上牌,并采取现场“称重”“测速”等方式判断达标和上牌与否。车重40公斤、速度每小时20公里,任何一项超标都不予上牌。
    北京:严格审查企业备案资料
    北京在2008年对电动自行车上目录的程序进行了修改,对企业备案资料要严格审查,要加大检测力度,对车型、重量、车速及检测报告中的重要项目要严格控制。(昆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