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方家营2017年规划:“卖淫女”,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50:27
    想到这个问题,是因为昨天上网看了几张打击卖淫嫖娼的图片,这些图片记录了某地一次较大规模的成果赫赫的扫黄行动,充分展示公安干警的机智勇敢和卖淫女嫖客的狼狈不堪,其中特别多地展示了卖淫女赤身裸体抱头鼠蹿的“丑态”,尤其一张图片更是大长了扫黄英雄的威风,大灭了卖淫女的邪气:图中一位光头男威风凛凛目光炯炯,一手揪住卖淫女的头发,喝令她抬起头来把丑态全部展示给前方的摄像机,卖淫女满脸惊恐,赤身裸体,彻底暴露在镜头之前。后来看到有网友发帖说,这位光头男是位卧底警探,并对他的行为提出了忿忿质疑。不知此论是真是假?/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说实话,吴钩无语对这些图片中的大部分,看了也很不舒服。吴钩无语坚决支持扫黄,黄赌毒,是社会的毒瘤,是非扫不可的!但是,为了展示扫黄成果,或者以此震慑卖淫嫖娼者,就大肆张扬地把卖淫女的裸体和惊恐彻底展示出来,却并不文明,并不人道。于是,想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应该不应该如此对待卖淫女?

 

    从社会管理和道德层面看,卖淫嫖娼,是一种丑恶的道德败坏的违法行为,卖淫女是行为主体之一。为了打击和遏制这种行为,必须打击和教育卖淫女,使她们摆脱卖淫生活。这是社会管理者的责任。

 

    从社会阶层来看,卖淫女是依靠出卖色相讨生活的一群,实际地位处于社会最下层。如果从人格和心理分析,这个群体其实一群可怜人,而不是彻头彻尾的坏女人、烂女人、女流氓、女色鬼。如果不是为了生活其中会有多少女人愿意出卖自己的肉体?这是一眼而见。

 

    中国古代有很多以妓女为题材的文史作品,唐代的《霍小玉传》、《李娃传》,明清的著名话本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等,写的都是妓女的故事,霍小玉、李娃、杜十娘之所以千古流芳,大约是因为她们虽然身为妓女,却都有一个向往善良向往美好向往幸福的心灵,比之于那些个寻花问柳的公子、官家、富豪要干净纯洁文明很多。宋代杰出词人柳永,流行于世的作品八成与青楼有关,凡有井水处皆歌柳郎词。连大文豪苏东坡也沾沾自喜自己的作品在青楼里被些头牌妓女演唱。吴钩无语不赞同古代文人放浪狎妓的行为,但是,他们那种对下层女人的深刻的同情和怜悯,却以一种人文的力量使人感动至今。

 

    一年以前,吴钩无语曾在网络上看到一段视频,某地一位记者,为了探访暗中卖淫的事实,假扮嫖客,前往一处破旧小巷里寻访卖淫女,在遇到一名卖淫女后,这记者装得非常像急吼吼的嫖客,不断的忽悠那名女人,讲价钱,谈条件,终于使女人认可,爬到床上去脱了裤子喊记者快上,而记者用一台隐藏的摄像机记录了这一切,并亮出了自己的身份,吓退了卖淫女,从而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做出了他自认为有魅力的新闻实录视频,发布了出来。当时,吴钩无语大为反感,写了一个帖子——她卖淫龌龊但你不该侮辱她,对记者的钓鱼采访予以批评。

 

    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卖淫女”?吴钩无语的观点是,卖淫龌龊,无耻,下流,道德败坏,害患无穷,但卖淫女是人!我们可以打击她的行为,批判她的思想,改造她的心灵,但必须尊重她的人格,她的尊严,她的权利。她没有健康的人格,就该帮助她确立;她没有自觉的尊严,就该帮助她恢复;她没有正常生活的权利,就该帮助她获得。这大概应该符合“治病救人”的方针吧?由此推论,似乎决不应该那样随意地展示卖淫女的“丑态”和裸体的图片。可能,拍摄和展示的动机中有一些合理的因素——比如可以理解光头男等人对卖淫嫖娼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义愤填膺,却充分暴露了拍摄者和发布者缺乏对人的尊重和理解,缺乏文明的理念和人本的精神,其深层心理与过去时期随意把“牛鬼蛇神”和“破鞋烂女”拉去游街出丑相差不远,这是很需要改进提高的。

 

    相信,同样运用法律、道德、管治和教育的武器,文明的、人道的管理者教育者,一定比不文明不人道的更有震慑、管理和教化力量。